“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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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目标实现存在一定差距
(1)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能有效控制,城区控制区突破了环境承载能力
主要是有两个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污染源治理方面,“十五”期间,部分大气污染源治理与酸雨控制重点项目未能按期按计划进度完成,致使SO2、烟尘未能按计划削减22825吨、600吨。如总投资达3亿元预计削减SO2排放量1.6万吨/年的金昌冶炼厂熔炼工艺改造及环境治理工程未在规定的2002年底完成,延期至2005年10月竣工。二是新增污染方面,“十五”期间,传统产业持续发展,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如铜陵有色铜冶炼因产量增加,SO2排放从2000年的24979吨到2004年增至27088吨。 工艺尾气和燃料燃烧排放的SO2,2003年以后均呈上升趋势,见图2-1。烟尘、粉尘排放呈上升趋势,
根据《铜陵市大气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在280km2的城区控制区面积上SO2环境容量为3.36万吨,平均排放强度120吨/ km2,而2004年实际排放总量达4.8万吨,超出“十五”总量控制目标,且主要排污企业集中在约50 km2的横港、城北工业区内,使这两个工业区内的SO2排放强度达到960吨/ km2,是可承载能力的8倍,远突破了主城区SO2环境承载能力,造成全市Ⅱ类区大气环境SO2浓度居高不下。
十五”期间我市环境污染形势严峻。2004年SO2排放量居全省17个省辖市前列,工业粉尘排放2.67万吨,万元产值排放强度是我国平均水平的2倍以上,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0.102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环境质量标准,酸雨频率长期超过50%,全市累计堆存的工业固废约1亿吨。全市SO2、烟尘和粉尘排放总量均呈上升趋势,环境空气质量未能改善、酸雨污染依然严重;长江二冶断面水质受工业排污影响,水质超标。在安徽省沿江马芜铜宜四个城市中,铜陵市环境质量排在末位,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突出。
4、工业布局混乱,优化调整步伐缓慢
随着城市发展,建成区范围不断扩大,工业区与居民区之间缺乏科学合理的过渡区域,过去位于城市边缘的企业如今座落于人口稠密区,如铜钢公司、亚星焦化公司、有色进口岭铜矿等污染企业,造成工业区、居民区、商业区混杂,影响了城市环境质量,这些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程进程缓慢,污染扰民频繁,成为市民环境污染投诉的焦点。
5、农村饮用水安全存在隐患
铜陵市1县3区14个乡镇办事处,共有农村人口33万多人,目前达到饮水安全或基本达到饮用安全的只有19万人,不安全人口为14.54万,占农村总人口的43%。究其原因,主要是水质不达标、水源水量不足和供水工程缺乏有效管理等因素造成饮水不安全。其中因饮水水质不达标的有11.73万人,占不安全人口的81%。据调查分析,饮水水质不达标的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农村地表水受工矿企业污染及我市特殊的成矿地质条件等造成地下水矿物质含量超标不宜饮用;二是农药、化肥过量使用和养殖业的污染控制不当以及生活污水的任意排放,使沟、塘等地表水污染,不能直接饮用;三是多数小水厂设施简陋,工艺简单,有些甚至不经处理就直接供水,水质不达标;四是圩区有些水厂从沟河内取水,水源不洁造成饮水不安全;另外,铜陵地区是全省14个血吸虫未控制县,血吸虫疫情隐患也对饮水安全构成很大的威胁。
6、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进展缓慢
矿山主要生态问题包括岩溶塌陷、采空区地面塌陷、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侵占土地、水土流失、水土污染、尾矿库泄漏等等。矿山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三废”排放造成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和土壤污染。
铜陵市矿业及原材料加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2001年,矿业和相关能源及原材料加工业的工业增加值的21.03亿元,占全市GDP的30.0%和工业增加值的78.9%。长期的矿产开采不仅造成资源趋于紧缺,而且遗留下的生态环境问题严重破坏了铜陵市生态系统结构的连续性和功能的完整性。
铜陵市遗留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较多。由于矿山开采点多、面广,开采强度大,特别是露天小石料的开采,造成全市采矿破坏的土地面积3049.6公顷,侵占土地2085.9公顷。小型矿山缺乏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恢复治理的意识不足、投入少,矿山环境保护滞后于矿山开发。全市矿山生态环境破坏治理率仅13.56%,土地复垦率也仅13.3%。
在生态环境管理上存在多头交叉,一些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由农业、林业、环保、国土资源等多个部门管理,责任不明,缺乏统一有效的环境监管机制,难以实施。“十五”期间,矿山生态复垦进展缓慢,2004年矿山破坏治理率仅达到15%,低于计划目标35个百分点。“十五”计划中生态环境保护指标(水土流失、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率等)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由于没有统计数据支撑,无从考核。
7、环境监管投入不足,有关环境管理机制体制不顺
环保队伍结构包括管理人员和科研、监测、统计、监察、宣教、信息等领域的专业人员,目前我市县环境监测机构技术力量薄弱,人员结构不合理,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落后,县级监测机构不能满足环境管理要求。环境信息和宣教能力与新形式下环境保护要求有一定距离。
在环境管理体制上,我市市区县各级环保机构仍然按行政区划实行分级管理,造成边缘地带重复交叉管理,而有些地带又无人问津,成为环境管理的死角,不利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尤其突出的是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执法的行政干预。环境监测、监察、管理等之间相互协调、监督机制还需完善。这些因素都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整体执法效果和执法效率。
环境科研、环境信息机构未按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环保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经费安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建[2003]64号)精神,纳入财政预算范围,造成基础建设投入不足,发展受制约,不能发挥环境科研的先导作用,不能满足环境管理科学化、定量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