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3:45:41
摘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如何尽快实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的现代化,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从农村社会中存在的基本问题出发,分析存在困境的原因之所在,力图使农村问题更全面、更清晰的展现在人们面前,以便更好地把握农村发展的正确方向。
关键词:农村问题  建议
一、             农村问题与农业、农民问题的关系
近年来,随着“三农”问题逐步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农村、农业、农民”也便成为人们讨论的话题,关注的焦点。而从三农问题的构成要素来看,农村问题之所以作为“三农”问题之首,正是因为其对解决“农业、农民”问题起到关键作用。从三者的关系来看,农村问题关注的和解决的或者服务的正是农业和农民问题;农业问题的解决则主要依靠农村和农民二要素;而农民问题的解决则是前两者问题解决的目标与准则。因此,可以这样说,三农问题是一个三方面问题的有机整体,同时又是一个整体问题在三方面的不同表现形式。因而,这里阐述的现阶段的农村存在问题正是“三农”问题最集中、最具体的表现。
二、             现阶段我国农村问题的主要表现
现阶段我国农村问题存在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农民收入增幅减缓,农民的负担重、农村剩余劳动力多,但却得不到妥善的安置、城乡收入不断加大,而相对的小城镇建设却很缓慢、从农村自身来看,村民自治体制存在着一定问题,诸如一些体制障碍等问题。
农民收入增幅减缓,而农民的负担却很重。1990~2002 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69. 7 %,年均增长4. 45 %,而同期,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由慢变快,12年里居民收入增了138. 3 %,年均增长7. 5 %。1997 年以来,农民收入增长持续低迷,没有一年超过5 %,2002 年增幅为4. 8 %;而与之相对应,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比如,1985 年城市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农民的1. 86 倍,1990 年为2. 2 倍,1995 年上升到2. 71 倍,2002 年高达3. 11 倍。2003 年上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了8. 4 %,而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只增长了2. 5 %,收入差距更大。另一方面则是农民负担问题,它最早显现于20 世纪80 年代中期,后来节节上升,居高不下,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直至全国推广了税费改革,农民负担有所改观,但其性质仍然仅仅是费改税。从长远来看,其改革效果并不理想,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
农村剩余劳动力得不到妥善的安置。据有关资料统计,当前我国农村人口9 亿,农村劳动力约5 亿~6 亿,但剩余劳动力有近2 亿,这不仅是个严重的浪费,而且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村的稳定。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将近13 亿人口中约70 %左右在农村,全国农村人口9 亿人,按劳动人口占总人口65 %的经验数据推算,农村劳动力约为5亿~6 亿人,但据有关专家估算,我国农业只需要1. 3 亿劳动力,剩余总量多达2 亿人。中国推行的先工业化后城市化的道路,加之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将大量的农民束缚于农村,束缚于土地上。50 多年的工化我们仅仅转移了15 %的农业劳动力人口。2002 年,我国第一产业创造了国内生产总值的
14. 5 %,而农业劳动力占到全国劳动力约50 %。因此农村出现了一大批剩余劳动力。
城乡收入不断加大而小城镇建设却很缓慢。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长期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而且差距不断扩大,1978 年为1∶2. 4 ,1984 年为1∶1. 7 ,1989 年为1∶2. 28 ,1997 年为1∶2. 46 ,2002 年扩大为1∶3.11。从农村和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比例来看,1989 年比例为1∶2. 26 ,1997 年为1∶2. 58 ,2002 年扩大为1∶3. 28。而与此同时,我国的城镇化仍然处于滞后的状态。城镇化水平的滞后带来了一系列矛盾和问题,阻碍了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其主要受到我国人口结构和资源占用结构不合理,就业结构与产值结构不对称等因素影响,同时它也限制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削弱了产业在其结构推移过程中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收入增长受到限制,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的进程。
从农村自身来看,村民自治体制存在着一定问题。在涉及到村民基本权利的问题时,村民委员会不能参与其中,更不能代替村民处分重大的权利。例如,我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从制度设计上看,土地归全体村民所有但在具体操作中,土地的征用与补偿实际上控制在村民委员会手中。单纯从权利的配置上来看,似乎村民委员会可以代替村民行使对土地的处分权利,但是,制度的设计者没有考虑到村民的个体差异,没有考虑到村民委员会在决策中可能会出现的代理人失职问题,也没有考虑到代理人的代理成本问题。因此,在农村土地的征用与补偿问题上出现了许多纠纷。依照我国现行的诉讼体制,村民委员会不是行政机构,因此,村民无法通过行政诉讼救济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在一些地方,由于村民委员会与征地单位之间合同齐备,因此当村民提起民事诉讼时,法院也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一些法院也驳回了村民的起诉。由于村民委员会的权利过于膨胀,导致村民最基本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在今后的村民委员会制度改造中,应当考虑限制村委会的权利,而不是扩大村委会的权利。当然,从根本问题上来说,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度也应该改变,应该建立与国有土地一样的土地流转制度,让村民能够在土地的流转中获得更多的利益。
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依然相当来说发展还是很滞后,而农村计划生育状况则是更是令人堪忧。从农村固有的、传统的生育观念来看:通常,人们对此问题的假设是,农村千年习成的“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再加上我国农村又未建立起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方式,必然会更加依赖“家庭养老”的传统保障方式,而有一个儿子恰是实现这种保障方式的根本途径。同时,农村的社会心理及舆论压力,会使没有男孩的家庭受到他人的轻视,也较易受到大户的欺负。为了确保家庭在村庄中基本地位,免受大户骚扰,农民都期望家中有一男壮劳动力为家庭撑腰,做顶梁柱。所以,农民的生育观念很难转变
三、             解决农村问题的建议或方案
针对农村存在诸多问题,我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解决,如确实提高农民素质、加大、加快力度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进一步促进农民就业、统筹城乡发展,进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依法转变村委会职能,逐步消除农村体制障碍等等。
提高农民素质是解决农民增收的基础。目前,我国剩余劳动力多而科技文化水平低,不能主动出击世界市场,加之传统农业观念的束缚,形成农业凋蔽,农村贫困,人口巨型流动。据调查,农村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只占农业劳动力的20%,高中以上文化更稀少,有的农民连配农药比例都不懂。从年龄结构看,70%左右的青壮年都出去打工,占农村劳动力的30.69%,留在农村种田的大多数是老孺病弱及哺乳妇女,很不适应现代农业的要求。
现就提高农民素质提如下建议。一是帮助农民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市场经济意识,增强在市场找出路和收益的观念。二是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建立农村再教育体系,采取对农民进行现代文化、科技义务教育,特别是文化知识、科技知识、市场知识、营销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对农业大学、农村实用技术专业的中专、职高进行政策、资金倾斜,多吸纳贫困学生就读并从事农业方面工作。三是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到农业一线创业,制定优惠政策,如增加工资、保留原待遇,创业收入得以保证,来去自由等解决其后顾之忧。四是动员外出务工能人返乡创业,为其创造宽松环境,提供用武之地,让外出务工能人带回技术和资金,为家乡建设作贡献,五是有重点有计划地培养扶持农村种养大户,让身边的人来影响和带动千家万户,推进产业化经营。六是搞科技项目引进,通过实验基地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打造农产品品牌。七是大力发展民营企业和第三产业,转移富余劳动力,农村每人只有一两亩地,多数人连温饱都谈不上,怎样解决富裕。实践证明,只有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发展新型企业,走农业工业化、农民工人化之路。因此,要高度重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工作。八是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促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吸纳农民向小城镇集中。据统计,迄至2002年农业生产80—85%是手工业式操作,其劳动力年收入仅五、六百元,而城镇人口年收入在二三千元之间,农村与城市收入相差四、五倍,因此,走城镇化之路,是解决农民富裕的有效途径之一。
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充分就业是解决农村问题的一个切实有效的方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而解决农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据有关资料统计,当前我国农村人口9 亿,农村劳动力约5 亿~6 亿但剩余劳动力有近2 亿,这不仅是个严重的浪费,而且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村的稳定。加快农村余劳动力转移,意义非常重大,它不仅有利于提高社会总产出,推进经济持续增长,如有关计算表明,农业剩余劳动力一般可以推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 2 %~12. 8 %;同时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业发展;另外还有利于推进城市化发展,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主要途径有: ①加快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结构调整; ②大力推动城镇建设,改革投融资体制; ③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与民营企业; ④改革土地管理制度; ⑤加大教育、科研投入,全面提高农民素质; ⑥全面放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政策,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如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就业管理制度,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制定出台鼓励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的政策措施,调整区域经济政策,建立改革现有的二元结构下的保障制度等。
统筹城乡发展是解决城乡收入差距一个重要途径。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是一国经济长期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通过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消除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逐步使农村和城市互相融合,实现城乡制度统一。尤其要统筹城乡发展,实行政策倾斜,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投入;必须对宏观经济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将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采取各种有效的政策措施,从多方面增加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投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根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明确财政体制和投融资体制的改革方向,采用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等有效方式,大幅度增强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力度,并带动社会资金进入农业和农村。
依法转变村委会职能是解决当前农村体制障碍的一个重要举措。从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上看,村委会的性质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该组织以村民的居住地区为单位进行设立,其核心内容是村民行使自治权,即村民通过村委会的形式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在现阶段的农村社会,存在着两种相对独立的权力:一是自上而下的国家权力,通过乡政府的行政管理,将国家行政管理传递到农村;二是蕴涵于农村社会中的村民自治权,其功能是在国家有关法律范围内,通过村规民约等形式对社区加以自我管理。
村委会的职能转变应该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加强村委会在土地流转方面的功能。土地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村集体组织的主要收入来源,村委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管理本村的土地,依靠村内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优势,完全可以按照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来发展村内经济。土地承包法的颁布与实施,给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然而,稳定农村承包关系,只是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之一,更重要的是在此基础上使土地流转起来,以实现土地的增值。因此,村委会作为土地的发包方,应在这方面发挥组织管理的职能,一是稳定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二是依法收回或接收村民交回的土地,三是对村内剩余的土地进行分类、评估,通过招标、拍卖的方式再次承包,四是加强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管理工作。(二)招商引资,兴办企业。村办企业是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另一种有效途径,也可以解决村内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村委会应加强与外界的联系,通过各种方式为村内争取项目,也可以利用本村的人才和资源优势兴办企业,对村内的一些“四荒”地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转让给有能力的人承包,发展林果业或养殖业,如果引入的项目需要占用村民已承包的土地,可以动员村民通过入股、转让、对换等方式使土地连接成片,为招商引资创造条件。(三)充分发挥村委会在信息上的功能。现在的世界是一个开放的世界,信息对村民尤为重要,村委会可通过电脑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村委会服务的多样性也日益突出,农业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分工的扩大,要求村委会为村民提供全方位、一体化服务,以加强市场资源的传播,降低生产加工和交易的成本,以防范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当然,我们要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来看当前我国现阶段的农村问题,由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我国农村改革不可能做到起点一致。因此,对于一些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农村,一方面政府应该加大改革力度逐步完善其基础设施建设,另一面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进而完善其基层民主建设。同时,对于当前农村存在的计划生育问题,政府应该给予正确的宣传与引导从而更新农民、农村传统的风俗与观念,如确实实施一些鼓励少生、优生政策,同时也应该建立基础性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农民真正的方下心来。
参考文献 :
1.吴树青 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高等教育出版社
2.刘小林 “三农”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安徽农业科学
3.孙大伟 何 柳 关于我国农村社会典型问题的几点思考
4.中国农村问题三谈  三农话题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