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性革命的基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4:57:09
作者:潘绥铭  来源:《中国性革命纵论》  类别:专著《中国“性革命”纵论》  日期:2007.04.26  今日/总浏览: 2/252
第五章
当前中国性革命的基础
激情无法计划
爱也不能等待
――题记
第一节  性革命发生的时机
文革把性依附于政治;那么政治一变,性也必变。
1979年之后,中国曾经一度出现过“家庭舞会”甚至“性自由公社”这样的事例。对此,我们可以列举出种种原因,但是其中最根本的还是上一章笔者所论述的两条:
首先,邓小平已经不那么需要性方面的道德楷模来获得政治合法性了,因为他的否定文革与改革开放已经足够用了。
其次,他也不再那么需要去争夺激情了,因为他追求的是经济发展,而不是政治革命。
舍此,我们就无法解释:经过1983年的“严打”,在一些“家庭舞会”的组织者被定为“聚众淫乱罪”而且被枪毙之后[1],性革命为什么还能够存在与发展。反之,我们也就能够明白:性革命为什么不是紧随着1979年的“第二次解放”而出现,却迟至1985年城市经济改革开始之后才出现。
从1976年到1985年间,中国性文化出现了一个恢复与过渡时期。当时的主要特征就是从性的外围开始,首先把那些被文革弄得过分荒谬的事物,恢复到大体相当于1950年代初期的状况。
首先,婚姻的价值又被重新承认甚至被发扬光大了。从1976年开始,大批知青返城,急匆匆地踏上婚姻之路。1979年后,大批文革中被棒子打散的中老鸳鸯们又重圆旧梦。1983年左右,最高层开会发文件,动员“工青妇”一齐上阵做“红娘”,解决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又创一个世所罕见。不过婚姻仍不可出1950年代旧轨,于是就有了“秦香莲上访团”。舆论工具也不吝篇幅地开设“道德法庭”,把所有文革后向上流动的个人都纳入其监视范围之内。
其次,爱情重新“抛头露面”。虽然国产文学仍在念着1950年代那一代人的经,但舶来品却挟来一股浪漫情爱之风,逼出《小花》那样的“朦胧爱恋”与《庐山恋》的绝对纯情。不过,几十年风雨剥蚀的大陆之土难生仙果,纯情文学很快就只剩一个永远不老的琼瑶了。
第三,生活环境中又开始有性的色彩了。仅举一例足矣:笔者1984年搬家时蓦然发现,我的、妻子的和孩子的所有旧衣服,已经没有一件再能穿出去了,旧照片也全都没法再看了。
那时人们的心气也不一样。“现代化”一词险些又成为社会共识,而且国家似乎是老树发新芽,人人都觉得只要闭眼走下去,总会有自己一个位置的。因此性这个东西还是放在方圆之内为好,免得惹事生非,干扰前程。所以,尽管1980年代初东南沿海已有“黄潮”登陆和“半夜鸡叫”(小姐拉客),但中国性文化还是奋力地向歌舞升平迈开大腿。
其实,决定未来的深刻危机已然存在。
第二节  性革命的三方面社会背景
一.单位制度的瓦解 +传统信仰的消失= 社会控制放松
解放后,个人一直是属于形形色色的单位完全所有。这是保甲制度的延伸,是政府权力的触角,足以管制住个人的任何私事与隐密空间,所以“性越轨者”寡。但是1980年之后,一切以经济工作为中心,单位也就不再有那份雄心和闲心去管男女之事,除非闹出乱子来。再到后来,大量的私营“单位”出现了,它们不仅没有义务去执行道德管理的戒律,而且生怕这会损害自己的经济利益。结果,空前地,在当今中国,性居然没有人管了。
当然还有法律,可是人们很少认识到,“讲法制”恰恰是一个极大的“性危机”。
传统文化都不是靠法制来控制性行为,因为只有“唯道德论”才允许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夜入民宅、捉奸捉双。尤其是在传统道德中,“捉奸捉双”只是要求要有证据,却并不去管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所以才能形成“个人自扫门前雪,专管他人床上事”的社会习俗,而且其实成功地维持了性关系方面的道统。
现在一开始讲法制,那些曾经有效地控制过个人性行为的基层组织和惯用手段就全都玩完了。早在1984年笔者就见过一例:居委会来捉奸,门不开,递出一页纸。以为是结婚证,却是撕下来的《法制教育课本》的一页,上批:“拿搜查证来!”
如此,传统性道德还如何维护呢?
那么内化的道德良心呢?总该起作用吧?可是,大家全都没有性的信仰与哲学了。
文革太彻底了,不但扫光了“西化”,也扫光了传统;除了政治挂帅,自己又没有创造出任何新东西。文革一完,不仅整整一代青年根本无法知道自己应该学习什么样的性观念与性道德,而且社会和父母也根本没什么可教的。结果,社会上层只好说:性真的只是区区小事;下层人则只好说:性真可无师自通。
在性文化的走向上,老点的人以为,性的现代化就是重返1950年代。文革那一代人一开始基本上什么都不以为,后来认为性就是追随青春。文革后的一代人在1980年陆续进入青春期。他们只知张学友,不知毛泽东,以为“性”当然要西化,而且是当代西方化,谁叫中国这么落后来着?!
尤其文革中的一代人做父母之后,他们自己的性观念就处在矛盾之中或者真空之中,结果,各民族最自然而然的家庭性教育,在这个时空里反而成了最没人能弄明白的事情。这就逼出了1985年后的社会化性教育,而绝非几位智者的匹夫之勇。
可是,文革以后的社会再也不可能大一统了,再加上还有个“对外开放”。如果人们清醒些,敢于承认“苍蝇不叮没缝的蛋”,那么就不会盯着所谓的“西方影响”不放,而是会明白:上一次的“文化大革命”,实在是这一次性革命的亲娘啊。
1976年到1985年是一个决定的时期,一切都在那时逝去,又都在那时生长。可是领导者们又在干什么呢?除了禁与堵的老一套,就是命令笔杆子写出一些只有他自己才看第二遍的字儿,而且拒不承认:如果这些字儿管用,那就轮不着现在的人来写了,因为历代圣贤早就写过了。
领导者们到底也没学会从活人的生活中来理解社会,到底也没想出该对“性”来点什么建设式的意见。尤其是,现在才着急,实在是为时晚矣。而且还在晚下去,因为虽然批判性革命者众,可曾有人讲清过:那么,社会主义的性观念与性哲学究竟是什么?(且不论有几人会信。)
二.人口的横纵向流动+居住方式变化=“陌生人社会”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不仅流出本村本土本市本国,而且流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大杂院和单位家属区,流进“老死不相往来的”塔楼,流进“门一关就自由”的单元房,流进越来越多的公共娱乐场所,现在则更是流进“不知道对方是不是一条狗”的互联网。
于是,一个“陌生人社会”已然至少在中国城市里形成,它不仅开始彻底消解“道德楷模”的作用,而且把以往的几乎一切道德管束手段都给消解了。
中国以往的性道德,全靠“革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来维系(西方人叫做“社会凝视”,明白得比中国人晚得多)。可是现在“革命群众”不但少了,而且什么也看不到了,怎么办?我们当然还可以“杀鸡给猴看”,可是现在的“猴”们也看不见“杀鸡”了,或者认为“鸡”与自己根本就是天涯陌路,我为什么要怕?至少在城市里和外出者当中,中国人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独处过,可是又从来没有看到过尊重个人权利的楷模,那么,性的自律、自导与自享又从何而来?相应的社会化服务要是不出现才怪呢。
三.私人空间的独立与扩大+“文化反哺”=个性再次张扬
1980年以来,如果总结一下我们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最大的变化是什么,笔者一定把票投给“私人空间的独立与扩大”。我们居然不用再“汇报思想”了,居然不再被“查户口”了,出门居然不再需要拿介绍信或者假条了,居然可以租房子住了,甚至居然可以不经领导批准就结婚或者离婚了,每每想起,热泪盈眶。
所谓“文化反哺”说的则是至少三个层面的情况。
1.年轻人对于中老年人的再教育。
这方面的事例林林总总。在性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大概就要算是老年迪斯科、老年时装表演、黄昏恋了。我们无须去追究这些中老年人在这些活动中究竟有多少性的成分,只需想象一下传统文化里中老年人那泥菩萨般的呆板形象,就可以明白现在的变化有多大。
1980年代之后,实际上是青年在用“薄露透”、当众亲呢、浪漫情爱在给全社会上课,因此才有了中年人的“第二春”;“老来俏”也才变成褒义词。总之,是年轻人把自己所拥有的激情,反过来灌输给上几辈,才消解了以往那个“一本正经”与“四平八稳”的文化环境,带来了中国人生机勃勃的精神面貌。这与文革中红卫兵的作用恰恰是相反的,前者是带动,后者则是摧毁。
2.中国先进女性也开始对男权社会进行再教育。
1980年代当传统女性以“秦香莲”自居,把“陈世美”搞得臭大街的时候,就有一位女导演厉声喝问:《谁是第三者》?当“清除精神污染”之举又快变成“破四旧”之时,女界却堂皇高呼;“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当报刊大肆宣传某女“决定”爱上某英雄这样的事迹的时候,《中国妇女报》却首开专版,讨论一个史无前例的问题:女性有没有性权利?
3.民间力量对于社会领导者的再教育。
笔者客观地总结1980-1995年近15年来的发展,发现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凡是政府原来拼命禁打的,后来都公开化和普及化了。想想女性的烫发与化妆、“蛤蟆镜”(太阳镜)、喇叭裤与牛仔裤、迪斯科、摇滚乐、三点式、裸体艺术、异性按摩、三陪等等,哪个不是如此?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中国人的个性再一次得到了发扬光大,出现了再从“五四运动”以来的第二次大解放。
三.催生性革命的三大力量
除了前面说过的“文革是性革命的亲娘”之外,1980年代起,中国还出现了三种强大的社会力量,直接推动了性革命的开始。
第一个主要的推动力,来自1980年修改的《婚姻法》。
在这个法律里,第一次明确地规定了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双方感情破裂”,附带的条件是“经调解无效”,其他的种种理由(例如对方有第三者等等),均不再法律的考虑之列。这使中国一跃而成为世界上奉行自由离婚的领先国家(美国各州到1971年才过半奉行,英国则是在1973年才实行)。
从性文化的角度来看,这个法律的重大意义在于它通过扫除离婚障碍而冲击了“婚姻神圣”。当时流行的说法是:法律虽然不能规定只有相爱才能结婚,却可以规定不再相爱了就应该离婚。也就是说,这个法律实际上是确立了“爱情是婚姻的灵魂”这样一个基本原则,是在全体人民的范围内最终实现了“五四运动”以来中国先进分子的梦想。
这一原则的确立,具有天翻地覆般的历史意义。
在以前的“婚姻神圣”的制度下,凡是出现第三者问题,一定会闹得鸡飞狗跳,甚至出人命。没有第三者的那一方,往往采取“拖死你也不离婚”的战略,而且往往成功。这就是因为这种制度的实质是婚姻至高无上而且统治爱情。可是1980年之后,如果有人再这样闹,就失去了法律的支持。于是当时出现了许多“秦香莲告状”事件,许多人声泪俱下地为他们大声疾呼,试图通过舆论的力量,再次扭转历史的车轮。可是,20年后,当初的那些“秦香莲”怎么样了呢?笔者的调查表明,不仅离婚增加了,而且在离婚者中,71.2%的人都再次结婚了。也就是说,大多数人还是没有把自己的幸福吊死在“婚姻神圣”这棵树上。
第二个推动力,是1980年代之后,年轻的人口突然地剧增。
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惟生殖目的论”以“无性文化”的表象笼罩了中国,所以出现了一个人口出生的高峰。到了1980年之后,那时出生的人开始进入青春期,造成青少年在总人口中的比例突然地剧增。
这样高比例的青少年,必然会展现出他们自己的文化,从而影响整个社会文华的走向。也就是说,只有当自己的人口载体足够壮大时,性革命才可能发生。这其实已经是一个历史的事实。欧洲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也出现过这样的人口出生高峰,结果是在“一战”结束不久的1920年代里,就出现了“静悄悄的性革命”。同样,美国大兵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回家拼命做爱,造成了出生高峰。这些孩子在1960年代开始进入青春期,于是就掀起了美国的性革命。
在中国,虽然报刊上说得不多,但是社会实际上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风险。于是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全国各地突然冒出来众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只不过,历史在这里跟那些立法者开了一个玩笑。
虽然所有立法者在制定这样的法规时,心里想的都是要保护青少年们不受“黄毒”等物的侵害,但是他们可能直到现在也没有明白:从法理上来说,这等于清清楚楚地承认:下一代不但可以拥有而且已经拥有某些与目前社会大目标并不相同的独特利益;因此,他们需要而且必须拥有独立的、不同的权利。这不但顺理成章,而且恰恰是这些立法者授予了他们这样的权利。中国的青少年们很快就会要求它、争取它、实现它的。
大概从来没有人给中国的立法者们讲过这样的历史事实:西方各国当初也是为了保护青少年才制定出法定的“性的承诺年龄”,即低于此年龄者无权同意性交,因此一切与他们性交者才一律按照强奸罪论处。直到1940年代莱赫的著作《青少年的性权利》一出,社会才恍然大捂:啊呀,原来这等于承认:他们一到此年龄就可以同意性交,就可以性解放了,而法律则是尴触万分而束手无策。到了这时候,任何一国的政府想改变就已经晚了,因为西方青少年已经从社会的边缘向中心推进,不久便发起性革命,直到令整个社会为之一变。
性革命的第三个直接推动力,来自1981年开始全面推行的“独生子女国策”。这将在下一章里详细论述。
四.性革命中的三大精神力量
在上述因素的作用下,大约从1985年起,中国社会中出现了与性革命有关的三种精神力量,而且一直处于三足鼎立的局面之中。它们是:
l         以“精神文明”为口号的社会控制力量;
l         以“性科学”为旗帜的知识阶层的自由主义力量;
l         以“人性论”为理由的民间自发力量。
到了21世纪中国又出现了“愤青”这样一种精神力量,不过我们还是放到“性化”的那一章里去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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