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违章建筑也有产权(南方都市报 20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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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违章建筑也有产权
2007-09-06 10:06:30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经济人之秋风专栏
深圳民治街道240多名执法队员,点燃了冲天大火,这是权力之火,烧掉了近千平方米政府眼里的“违章建筑”。所谓违章,意思就是这些窝棚没有经过政府批准就自行修建了。但是,既然居住者当时从火中抢家当,而且确实抢出来了,那就证明,这些建筑物内尚有这些居民的合法私人财产。即便执法者有权纵火焚毁违章建筑,似乎也没有权力顺带焚毁居民的合法私人财产——不论这些居民是谁。
更进一步说,不论什么样的居民,对于自己在公共土地上所建筑的违章建筑,也具有某种程度的产权。
不是笔者标新立异,这是秘鲁著名的经济学家费尔南多·德·索托的看法。他的两本著作《另一条道路》、《资本的秘密》已风靡全球。在《另一条道路》中,他专门用一章篇幅讨论“非正规定居地”。其中包括人们所说的“贫民窟”,深圳及其他地方政府执法部门眼里的违章建筑,外来人口建筑的窝棚。德·索托十分细致地描述了从农村流入城市的民众有计划地在城市周边侵占土地(通常是公共土地)的整个过程。
德·索托指出,这些非法侵占者自侵占成功起,就享有了一种“预期的产权”,而城市政府则一步一步地承认了这些侵占者的权利。为什么未经政府批准、侵占公共土地的流动人口,对其违章建筑窝棚也享有一定程度的产权?
德·索托分散地说到了一些,笔者总结如下:首先,从权利的角度看,任何一个人,为维持生存,都需要最起码的居住条件。任何政府都没有权力阻止他去获得这一最起码的庇身之所,他可以去购买,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某种也许超越法规的方式获得这种住所。但是,超越法律也是有限度的,他不能闯入别人私宅中,但他自己本来也享有共有权的公共土地,却是他可以利用的。
而一旦他居住在这种住所内,在城市定居下来,那他就会为城市的繁荣作出自己的贡献。这种贡献可以从事后部分地赋予他的违章建筑以正当性。更进一步说,时效可以赋予非法居住者以一定程度的产权。在某人非法进入某块公共土地居住时,政府自可将其驱逐。但一旦他在违章建筑中居住超过一定时间,对此建筑就拥有了一定产权,也成为业主。因为,他的很多合法利益是基于这一违章建筑而获得的。既然政府无权剥夺他的合法利益,那损害他获得这些利益的基础也是违反正义原则的。
政府即使不能公开承认违章建筑所有者的产权,也必须默许这一产权。事实上,这也正是那些存在贫民窟、非法定居地等现象的国家的政府所采取的态度。正是这种明智态度,让大量乡村人口得以在城市定居下来,融入现代经济分工体系,改进自己的福利。
当然,这些国家的政府官员之所以如此明智,不是因为他们心眼好,而是因为他们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如此上台的官员几乎不可能采取强硬措施对付这些违章建筑,因为像火烧窝棚区这样的做法,必然会激起选民的愤怒。城市选民可能也反感贫民窟,但他绝不愿意看到政府如此赤裸裸地滥用暴力。
经济学家所谈论的“公共悲剧”原理,似乎也有助于贫民获得一条活路。违章建筑业主或非法定居地占有者通常是占用公共土地,政府官员通常对此也并不十分在意,反正这也不是自己家的。当然,法律的权威在此确实遭到了蔑视,政府的权益似乎也受到了一定侵害,但相当多底层民众却得以维持生存,并享受城市化的收益。贫民窟、非法定居地的存在,肯定有损城市的脸面,但在其背后却能看到一种权力受到节制之后所形成的比较人性的官-民关系。
中国的情形当然完全不同。整个城市都属于政府。中国现代法学理论错得不可救药,它错误地强调所有权,而政府恰恰就是城市土地的所有者。政府要按照自己的蓝图塑造城市,不容任何人干扰。假如有人干扰,比如建设违章建筑,政府可以同时动用双重权力:所有者的权利和公共管理者的权力。正是两权合一,才可能发生执法人员火烧违章建筑的事情。
旁观者觉得如此清理违章建筑太野蛮,但基层政府完全不用理睬。因为民众怎么想,对于官员来说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上级的看法。上级如果要一个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那基层政府就可以一路强拆下去。从推土机发展到纵火,以后肯定还会有新花样。
(作者系知名学者)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200709060385.asp
执法队放火烧违建 众住户火场觅家当
2007-09-01 10:05:22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张俊彦


违法搭建的窝棚仍在燃烧中,一名孩子在曾经的家中拿水瓢试图灭火。 本报记者 徐文阁 摄
近千平米的土坡上浓烟滚滚,一些地方仍有暗火燃烧,残破的瓦砾和烧过的家具三五成堆——在深圳宝安区上塘工业区龙塘社区旁的外来人口聚居地,民治街道240多名执法队员昨日完成了一次拆除违章建筑行动,在将七八十名违建住户带到一边后,点火烧掉了近千平方米违章建筑。
当被问及为何要采取火烧这种办法时,街道的一位张姓负责人表示,“那样拆得比较干净彻底,而且道路狭窄,车开不进去,很难把违章建筑的材料卸下后运出去。”
拆除违章建筑行动从早上9时开始,一直进行到下午2时30分。
以拾荒为生的住户老黄夫妇俩看着这场清拆,三个孩子瞪大了双眼站在他们身边,似乎还不清楚周围发生了什么,分别是七岁、八岁、九岁。夫妇两人没有吃午饭,只是给三个孩子一人买了罐八宝粥。
组织本次执法行动的是民治街道执法队。该队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行动是符合市和区的精神的,是“重民生、保水缸”口号的贯彻落实,由于执法目标地段紧邻水库,养猪的污水很容易侵害到全区的水质安全;而另一方面,地铁4号线又由此经过,因此街道里早就计划要进行清拆。
执法队:清拆符合规范
该负责人表示,从两周前将清拆行动通知住户,到昨日正式执行,执法队所做的每一步都符合程序规范,且关键步骤都有录像佐证。昨日上午9时30分许他们来到了执法地点,张贴了清拆通知并进行现场动员。执法队员协同所住居民一起将屋内重要物品堆放到一旁,“在确认无误后,下午两点左右我们点了火”。
关于执法队员所述的执法过程,居民们表示“完全不是那回事儿”,并称所谓执法录像是有目的地选取执法过程中合法的部分,掩盖了事实真相。
欧阳老汉父子说,上午执法队来时确实有工作人员帮他们一起把家中物品搬出棚屋。但在把东西推下山坡时,执法队员将放在一边留着要用的床垫和桌子都推了下去,两人赶紧上去“救”回了桌子。另外,一头猪随同杂物被一起推下山坡。
对此,执法队负责人予以了否认,他表示绝对没有执法队员往山下推猪的事。床垫可能是居住者们要搬去其他地方住又无法携带,因此遗弃的。
最大的争议出现在执法者身份的确认上。多名居住者表示,他们只知道清拆队是由街道里派来的,但他们追问哪位是队里领导想要个说法时,执法者中却无人出面,有些人甚至拿不出合法的身份证明,所有人都只重复着四个字,“上级命令”。执法队负责人的说法则迥然相反,“我们一到现场就给他们发了我们的卡片,上面有我们的电话,我还代表执法队劝一位拿着刀站在屋顶上抗拒执法的居住者下来”,“可能有些其他部门抽调来帮忙的队员没有带相关的证明”。
执法队诉苦:“提早两个星期就给他们发了清拆通知,他们就是不搬,三四天前开始停水停电,想让他们早点另谋出路,清拆的时候还是遇到了这么大阻力。”

违建燃烧后的废墟旁,数名男女正在搬运早前从窝棚里搬运出来的家当。 本报记者 徐文阁 摄
过路人:清拆手段太野蛮
一位自称是路过、目睹了清拆全过程的青年男子向记者抱怨,“清拆本身没有错,只是操作的手段太野蛮。”
对于房屋被烧后居住者们的安置问题,民治街道张姓负责人表示,此次执法行动的程序符合法律规范,居住者属于流动人口,户口并没有落在街道,所以虽然当时已留下了联系方式,但街道并没有义务去负责他们的生活起居。
昨日9时许,住户欧阳老汉和儿子张先生表示,从记者处拿到街道的联系电话后已进行了联系,是一名执法队员回答,并请他们“明天去街道办事处谈一谈”。
住户张先生说,父亲和很多居住者一样,用没烧毁的木板和竹竿又搭起了棚,晚上就在里边凑合着睡一夜。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jwxy/200709010265.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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