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一种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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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友琴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09-9-12
本站发布时间:2009-9-12 23: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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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三旗限价房交用,受益者李庆明先是打躬作揖:“没有政府,我们不可能住进这么好的房子!”,随后向现场发钥匙的市领导下跪感谢。(7.1《新京报》)
下跪感谢,下跪请求,乃是封建专制制度下“小民”表达诉求的“常轨”方式。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已经被埋在地下快100年了,人民当家作主也“主”了整整60年了,牛鬼蛇神跪着向伟大领袖肖像“请罪”的“史无前例”时代也已经过去了30多年了,现实中却不时再现帝王时代的跪求、跪谢的“风景”:有为拆迁下跪的,有为告状下跪的,有癌症村农民下跪求救的......不难看出,下跪者都是“主人”身份,“主人”却成了弱势者。接受下跪的大多是“仆人”身份,“仆人”手握大大小小权力,就成了强势。想想这种怪状,忍不住要发问:在现代文明社会里的下跪,发生在“主人”身上的下跪,更羞辱了谁呢?
跪谢跪求是实实在在地羞辱了“仆人”。有“仆人”向“主人”下跪的吗”?即使在上个世纪“三年灾害”,饿死了数千万“主人”,即使“史无前例”时期闹得人妖颠倒,也从没有看到“仆人”向“主人”下跪求饶的。改革开放以来,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买官卖官、贪污腐败、豆腐渣工程成灾等等,从没有“仆人”向“主人”请罪的。“主人”本该得到的权益,却要向“仆人”下跪去求,“主”“仆”颠倒,怪也不怪?“主人”的下跪实际上就把“仆人”放置到封建官老爷的位置上去了,“仆人”咋就不感到羞愧?可悲。
民众动不动就下跪是对共和国的一种羞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社会生活中,人民却反而处在弱势地位,为享受应该享受的权益,却要不惜屈膝相求于理应为自己服务的“仆人”,这与我国“共和国”的国体相谐和的吗?当然更使国家,使社会主义形象蒙羞。
下跪是对民众精神素养的一种羞辱。新中国建立已经整整60年,中国的当代人都是在《国际歌》声中成长起来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一切归劳动者所有,哪能容得寄生虫!”我国民众更受到数十年的“人民当家作主人”的教育,怎么还是那么缺钙?怎么还是那么相信“救世主”,相信“神仙皇帝”?还是那么相信用下跪就可以换得“救世主”的恩赐?为什么就不知道显示自己的力量,“要为真理而斗争”?这实在是一种耻辱呀!
“国家的伟大,取决于它的普通百姓的伟大”。(美·威尔逊)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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