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并高收入是一种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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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 2006-7-12 7:48:07
垄断能制造高利润,这不是什么神话,而是与现实相联系的常识。垄断行业的从业人员收入高、工资增长快,这也不是什么偶然的传奇,而是反复验证的社会常数。
那么,在这条收入的快车道上奔跑的是什么?是整个社会发展的速度,还是这个速度之外为垄断所确保并排斥公平的加速度?
新近出笼的国务院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编制的统计年报显示:169家中央企业2005年度共获利6276.5亿元,同比增长了27.9%。其中有12家企业利润超过了100亿,它们的利润占到了央企总利润的78.8%。这“十二豪门”主要来自石油石化、冶金、通信、煤炭、交通运输和电力系统,即传统的煤、电、油、运行业。
毋庸讳言的是,经过多年的国企改革,以及“国退民进”之后,国有企业存在的领域多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垄断性行业,国企同时就是垄断的标杆。
而垄断就是利润的保证:自2003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但这三年恰恰是中石油集团保持其央企利润“大佬”地位的三年,其2005年度1756亿元的盈利是在2004年度1288亿元利润的巨额基数之上,以高达36%的增长率获得的。煤矿的利润在去年也几近于挖掘金矿,神华集团的利润总额增加了85%。
在利润快速增长的重力场中,垄断行业员工的工资增长自然获得了一个加速度。
在年报中,中石油集团2005年度将675.8亿元用于了人工成本,同比增长22.2%,而销售收入同比只增加了19.9%,人工成本增幅高于销售收入的增幅。这还不是垄断企业中人工成本的头号种子选手:中国移动集团,11.2万人花掉了136.7亿元的人工成本,人均12.36万(此处职工人数仍然用的是2004年度的数据)。央企的“十二豪门”,人均人工成本中位值在6万-7万元之间。而该年度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东部省份是2.24万元,中部地区1.5万元不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在5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薪酬管理高层论坛上论及分配不公时说:“特别是垄断行业的一般岗位,其收入水平与其贡献和价值背离。据调查,某市电力集团公司一名普通职工的月工资不到6000元,但是加上奖金、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后,其年薪可达到15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
数字是不需要说明的语言,数字也是最直接的逻辑。垄断所创造的高额利润已为垄断企业的从业人员所控制与分配,垄断并高收入着是严重的分配不公,它已经成为社会运行的耻辱。因为从垄断企业所占据的基础性与巨量性的经济资源来看,它的效率是如此微不足道——以资产总量最多的国家电网公司为例,2005年销售收入增长21.4%,但人工成本也同比增长了19.8%,成本费用利润率只有2.04%。
利润,垄断所创造的利润,就在垄断本身的电磁场内如电火花般被消耗掉了。利润的死亡,伴随着垄断体制内分配的狂欢,伴随着分配雷鸣般的掌声,就此而言,垄断而富有的来源不是劳动与光荣,而是剥夺与继承,以及由此造成的竞争与创新的懒惰,与此同时,因为垄断而形成的社会分配链中的优越地位,也使垄断本身成为消费时代的人民公敌。
与“中国企业利润逐渐向上游产业转移”相对应的,在经济发展中,我们却面临资源瓶颈,国家的宏观调控每每要解决的是“煤电油运供求紧张”。生产资料的垄断和基础领域的垄断已成为改革的缺陷:大型国有企业的股份化改革,垄断行业的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基本经济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等由于障碍重重而进展缓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语)
再想一想我们的工业及其他行业的垄断,是以“工农业剪刀差”所完成的原始积累,而我们现在仍然以不放弃的垄断维持着社会分配链中的优越地位,垄断并高收入的耻辱,莫此为甚。
□本报评论员 晓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