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贪官免死者他自己可能就有贪官的嫌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6:00:55
 今年两会对刑法的修改,争论可畏激烈。有争论时是好事,这是民主的体现,是时代的一种进步。 争论的如果是非常复杂的、非常难以分辨的决定,那么是很正常的。如果一个非常浅显的道理,一个人人都明白的道理,在那种场合去争论。那么争论的就不在是真理,争论的而是一种利益。是在为自己的利益去说话,为自己的利益去争取权利。这样的争论,争论者本人让非常清楚自己的观点非常荒诞,故意在哪儿去装傻,故意去争论位的就是维护自己的一种私利。其中对于贪官免死的争论就是典型的代表。/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我个人觉得建议贪官免死者必是贪官,(当然没有经过调查,不能完全肯定,但是从推理上讲又是一种必然。如有意外,全当讨论,本人没有攻击某一个具体的代表或者委员。再者,会议期间代表委员的言论可以不负法律责任,那么我和代表委员的讨论也应该适用吧。所以,那些有司法权的代表先别算计着和我秋后算账。)

 

    个别代表委员的理论非常荒诞,他们对于废除贪官死刑的理由竟然是很多贪官贪污了很多都没有判处死刑。还列举了具体事例。比如某某官员贪污几个亿盘了死缓,某某贪污几千万判了无期。 这些官员(当然这个时候应该叫做代表,还不能叫做人民代表,因为他代表的官员利益,理论上他应该是官员)能够当上人大代表智商应该是出类拔萃的。对于逻辑推理应该是很擅长的。然而他们的这个提议就出现了逻辑错误。也许是混淆逻辑吧。拿他们举得例子还说吧。《刑法》规定贪污10万元以上的,情节严重的就可以判处死刑,而我国的很多案例都贪污数以亿计没有判处死刑。这是事实也是他们废除贪官死刑的依据。这里,我只问一句,这样的判决是法律错了还是法院错了。

 

    如果是法院错了,那么就应该考虑对法院的约束。让法院能够依法判案。违法裁判者,法律有规定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我们应该做的是追究责任者。正是由于这么多的葫芦僧断葫芦案,才使得法律的尊严在人民心中大打折扣。才有了某省两个村村民的群殴,没有人去求助法律。才有了某些人权益受到损害,铤而走险包袱社会,才有了某些人维护不了自己的权益走上自杀的不归路。这个时候应该做的是提高法院判案的质量,是法律得到维护。如果因为法院没有依据法律判案就修改法律。那么依法判案就有了新的解释了,这里的法就不在是法律,而是法院。那么法律修改与否也就没有意义啦,怎么他也是一个摆设。以后,有杀人的没有被追究,就可以规定杀人者不承担法律责任了,怎么也是法律服从法院。

 

    如果是法律错了,那么,就应该修改法律。不过在法律修改之前,应该保持法律的严肃性。所有以前的违法裁判都应该纠正。如果个人觉得法律错了就可以自己先裁判在修改法律。那么法律还是如同儿戏。

 

    这些道理非常浅显,代表委员人人皆知。故意再此争论就是和法律玩太极游戏。以便维护自己的权利不信可以去调查这些代表的财产,看看他们的住房,看看他们的子女就知道。他们要求免死的理由很荒唐,因为有些贪官贪污了很多都没有判处死刑,于是就对贪官废除死刑。贪污很多没有判处死刑,不是他们不需要死刑,而是司法腐败所致,这里应该讨论的是如何杜绝司法腐败,如何依法判案。而不是去修改法律。贪官和法官共同亵渎了法律,不是追究责任,而是修改法律,实在是可笑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