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新意的贪官悔过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1:02:13
大凡为官者肚子里都是有些墨水的,别看在位时鲜有动笔,可一旦被抓,亲手写的悔过书却布局得当,文采飞扬,洋洋洒洒,深情之处也是有些感人的,难怪说天下好文章都是痛苦幽愤之作,看来颇有些道理。贪官们的悔过书,虽说没有固定的公文格式照搬照抄,可就如同相互商量一样,多是大同小异,无外乎回忆成长经历,感悟腐败过程,最后落到“不认真学习”、“愧对党的培养”。看来看去,唯独贵州前交通厅长卢万里的悔过书还有几分新意,在长达23页的悔过书将自己腐败心得,概括为四个方面,笔者称其为“四原则”。
原则即说话或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领域都有自己的“明原则”和“潜规则”。如过去“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民间俗语,再如时下成名必须首先爬上床的娱乐圈,等等。从卢老板的悔过书中看,贪界也有自己的原则和玩法,只是多秘而不传罢了。卢老板制订的受贿四原则,可谓实事求是,按照卢老板悔过书中的描写,笔者将四原则理解并概括如下:
原则一:要选准人,不安全的受贿对象绝不能收。卢老板将此列为首条,一看就是高人。无论做什么,首要的是先保护自己,什么人的银子都敢收,什么样的钱都敢拿,那是绝对长久不了的。对受贿对象进行严格的筛选,这应该是受贿的金规铁律,贪官后辈们决不能违背。
原则二:要守信誉,得了好处必须要回报。做人要守信,商家如此,贪界亦如此,交易嘛就要讲究个信字,小钱办小事、大钱办大事、无钱不办事,坚决做到公平交易,不欠人情,拿人钱财必须要做到给人消灾,那样双方各有所得,才会心理平衡,贪者也不会产生“吃人嘴短、拿人手短”的心理负担。
原则三:要善培育,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机会不是等来的,要积极争取,要借重手中的权力,积极物色、培育受贿对象。这样的好处很多,有了固定的对象,就好像是上、下家的关系,相互共生共存,而且也有了安全、稳定的收入,更重要的是可以展现自己廉洁的高大形象。同时,更要物色培育好自己的领导和上级,肉不要自己吃,一定要做到共享,编织出一张强大的关系网,找好一个巨大的保护伞,形成左右有呼应、上面有照应的腐败集团,绝不能一个人单打独斗。
原则四:要一对一,不能有第三者在场。受贿总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安全意识要强,不能让对方抓住把柄,越机密越好,但也不必黑屋暗屋,偏僻之所,只要做到一对一,“你知我知”即可。言而不宣,密而不谈,心中有数。
卢老板虽然潜心钻研总结归纳出了贪官受贿四原则,可还是没有逃脱法网,如此看来,再诡秘的原则,也会终因没有善行,而得不到善终,人民法院还是依法判了卢老板死刑。这也再次应验了那句老话:“法网恢恢,梳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