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议:道德、体制、法律三管齐下破除学术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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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议:道德、体制、法律三管齐下破除学术腐败

2010-03-17

  37位科技界政协委员两会中联名上交一份提案,建议解决教育、科研领域里存在的行政化问题,遏制学术腐败现象的滋生。

  全国人大代表史宁中认为,学术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评价体系不合理和学风道德出现了问题。他指出,在评价教学、科研成果时,不能仅以论文数量为依据,在考察研究者的学术水平、学术能力的同时,要加强对其道德品质、学术作风的要求,树立“学术荣辱观”。

  郑楚光委员指出,一些高校学术腐败现象严重,抄袭之风横行;一些高校自由、民主之学风每况愈下;有学者放弃自己感兴趣的课题,投身于经济效益明显的领域;有学者不专心提高科研质量,全凭金钱、关系找项目;更有学者丧失严谨学风和职业道德,抄袭他人文章。他认为,应改革高校行政化体制,改变高校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不平衡。

  而37名科技界政协委员联名提案中,更是直接对学术体制提出了具体建议。其中包括从根本的选拔制度入手,解决官本位思想的问题,为管理型人才与科研型人才设计不同的人才培养渠道与选拔标准,不要以提拔为行政官员作为对人才的奖励;在教学科研上充分发挥教授、科学家的主导作用,在教学、科研资源分配方面,特别是科研经费的配置上,应由专家教授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决定;提高在一线从事科研教学人才,特别是优秀人才的待遇,将科研、教学人员的待遇与行政职务、级别脱钩,建立适用于科研、教学人员的待遇体系等。

  全国人大代表张文显将学术腐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由学风不端导致的学生教师急功近利的行为,如论文抄袭、搭车署名、粗制滥造编凑教材等;第二类是利用职务职位和社会影响力进行不正当占有学术资源,如垄断学术资源、甚至侵吞科研经费等;第三类是指从法律界定上讲,已经对知识产权、著作权和发明专利等构成了侵害的行为。张文显认为,对于第一类行为,应当侧重从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术道德方面予以引导,而对第二类和第三类行为,则应该严格执行现有法律规定或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法律性规定,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约束和防范学术腐败行为。

摘自:《人民政协报》201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