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单位应如何实施探采一体化——以广西第六地质队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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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勘单位应如何实施探采一体化——以广西第六地质队为例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9.12.21 .h1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 17pt 0cm 16.5pt; LINE-HEIGHT: 240%; TEXT-ALIGN: justify } .h2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 } .h3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 } DIV.union {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 } DIV.union TD {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 }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颁布以来,为地勘单位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全国地勘业呈现出红红火火的发展势头。广西第六地质队也和全国大多数地勘单位一样,经济总量和职工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单位的实力明显增强,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实现了向矿业开发的延伸。笔者认为,实施勘查开发一体化,是地勘单位走上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真正实现富民强队的有效途径。

为什么要实施勘查开发一体化?

勘查和开发分离是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延续下来的矿业开发模式,长期以来形成了“找矿的不采矿,采矿的不找矿”的局面,人为地将本来联系紧密的勘查与开发分割开来。而矿业的利润主要体现在采矿环节,地勘单位不管干得好坏,都只能拿到劳务费。由于不能参与矿业利润分配,单纯依靠国家投入的地勘单位缺乏必要的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差。

近年来,为推进地勘单位的改革发展,国家鼓励地勘单位搞勘查开发一体化。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提出“鼓励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与社会资本合资、合作,组建矿业公司或地质技术服务公司”。制约地勘单位发展勘查开发一体化的体制在国家政策层面上已经消除,一些地勘单位在勘查开发一体化的道路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比较成功的有内蒙古地勘十院、新疆第一地质大队等。据了解,内蒙古地勘十院目前拥有大小矿山7座,日处理矿石量达到4000吨,年工业产值可达8亿元~10亿元,年创利税可达4.5亿元以上,成为北方地区产值最高、上缴利税最多的地勘单位。他们的成功经验表明,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地勘单位只有从勘查走向开发,拉长产业链条,才有可能彻底摆脱单纯的“打工经济”,形成地质勘查为矿产开发服务,矿产开发反哺地质勘查的良性循环,实现地勘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地勘单位实施勘查开发一体化的优势

——技术和人才优势

广西第六地质队是广西地矿局下属专业技术力量最强、资质最高的地勘队伍之一。对于一般地勘单位所缺乏的矿山开发人才,广西第六地质队也不缺少。该队参与经营开发的六梅金矿,10年来给该队培养了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锻炼了一批采选冶的技术骨干和技术工人。另外,这几年该队与其他社会老板或公司合办的矿山,也造就了不少开矿所需的人才。可以说,广西第六地质队目前已拥有勘查开发一体化必备的人才。

——资源优势

广西第六地质队现有探矿权60多个,大部分是有色金属和贵金属,对开发非常有利。只要加大勘查投入,提供几个开发基地应该没有问题。去年以来,广西第六地质队已在勘查开发一体化道路上迈出重要一步,自筹资金,对广西横县一个铜矿开展自主勘查,目前正加紧钻探施工,达到开采要求将申办采矿证进行开发。

地质勘查、矿业权管理与矿业开发三管齐下

经过广西六队几年来的有益尝试,笔者认为,要成功实施勘查开发一体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工作

地勘单位发展经济的根基是地质勘查,地勘单位失去了勘查这个主业,矿业开发也就成了无米之炊。在勘查开发一体化的格局下,我们要摸清工作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分布概况,提供一批可供矿业开发的后备基地,为勘查开发一体化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做好矿业权的登记与经营

矿业权是地勘单位最重要、含金量最高的财产权,是勘查开发一体化的前提和保证。首先要积极依法登记矿业权,争取获得新的探矿权。一方面通过大调查、资补费、局切块、商业性勘查等项目的运作机会选择矿点储备矿业权;另一方面加大老资料的二次开发力度,特别要加强重点成矿区带资料的收集和研究,开展野外选点,对认为找矿远景大的矿化点(区)抢登矿业权,争取手中拥有更多的矿业权。

其次是加强矿业权管理。对地勘单位现有矿业权要进行严格分类经营管理,争取效益最大化。随着地质工作程度的深入和登记探矿权难度的加大,地勘单位找到好的成果越来越难,在这种情况下,地勘单位应珍惜每个探矿权。过去一些地勘单位由于缺少资金,争先恐后拿手中的矿业权做筹码,开展对外转让与合作经营,换来了暂时的利益。但从长远看,这并非都符合利益最大化原则,而且有些合作方资金不到位,致使合作开发进程受到影响。还有些矿业权项目因转让价格低,事后往往感觉得不偿失。因此我们对探矿权,特别是已经取得较好成果的探矿权,不应急于出手,而应该保存实力,该出手时再出手。对找矿前景好的,我们要积极申请国家资金立项或自主投入开展工作,做好维护、升级,以保证好的资源掌握在自己手中,为下一步矿业开发打下基础;对找矿前景中等的,可吸收社会资金开展合作风险勘查,在化解我们找矿风险的同时也不会造成丢掉大矿的失误;对于找矿前景不好的、外部环境复杂的以及快到期的矿业权,要及时、妥善处置,搞好矿业权流转,尽快变现。

最后是争取收购矿业权。国际金融危机使矿产品价格下滑,矿业投资降温。但国际金融危机是挑战也是机遇,矿业的“虚火”骤降,一些小企业或老板难以抵御金融危机,可能将手中的矿业权低价变现。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矿产品价格的低谷期,抓住机遇,争取收购具有资源开发前景的矿业权尤其是采矿权,参与矿产资源整合。

——加大矿业开发力度

国内外矿业公司的实践已经证明,资源开发,特别是金属资源开发,具有效益周期长的特点。一座矿山少则服务10年,多则几十年,一次性投入几十年受益。广西第六地质队与广西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地矿测试研究中心合作开发的矿山——六梅金矿也证明了这一点。10年来,该矿成了广西地矿局稳定的金矿生产基地,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但进入矿业开发,地勘单位无疑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难题,其中最大困难也许就是资金不足和如何规避风险。不过通过自筹资金、集资参股、社会融资、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都可以为矿业开发解决这些困难。

对于不同情况,我们可采取不同的方式:对于规模较小、资源稳定、投资小、风险小、周边环境好、便于开发的矿山,立足于自己投资,自己开发,在单位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允许本队职工入股,提高职工参与矿业开发的积极性;也可以合作开发,比如广西第六地质队可以联合广西地矿局其他兄弟单位或社会上的矿业公司,以矿业权作价入股或一定资金入股的方式进行合作开发,按股分红,但自始至终队上要参与项目的开发,对项目开发要有经营管理主动权;对于规模较大、投资大、潜在风险较大的矿山,可以联合信誉好、实力雄厚的大集团公司,组建矿业开发公司,通过风险勘查走向矿业联合开发,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周卫红 广西地矿局第六地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