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推-抱朴守一-搜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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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推

2006-01-30 16:55

2005-借用一下“超女”(超级女声),杜撰一个新名词“超推”(超级推销员)。

2005年一折腾,倒是把我的潜质给折腾出来了。发现我除了是一个天生的“哲人”,还是一个天生的“超推”。上帝对我太厚爱了。可能是应证了圣经里的一句话“愚拙的人,有福了”吧。

不过上帝拣选我推销的东西,是一个很特别的东西,那就是“爱”。并且是“彻底的爱”。

作为一个基督徒,我没有在神学院受过专业训练。我不可能作到在教堂里像牧师那样推销。我面向的是滚滚红尘、芸芸众生。那是一个更大的“教堂”。

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反而让我不按“套路”地自由发挥。反馈的‘测试“结果,还很不错。更加让我坚信,这辈子做为神所使用的瓦器,是不可更改了。

我不是一个喜欢变化的人。我认为生命里有一种东西,是不会变的,那就是”爱“。因为只有它是连通到上帝那里的。在这里,什么”辩证法“都是完全荒谬的东西,人真是很容易把”虚幻“当作”现实“去认定。我相信爱,所以我的世界就是爱的世界。尽管有人反驳说’客观存在”的现实是“恨”以及由“恨”派生的“恨的世界”,但那与我无关。让相信“恨”的人,带着“恨”度过它的这一辈子,进入坟墓吧。到它到上帝那里报到的时候,它就明白,今天我在这里讲的才是“真理”。

我青年时期崇拜的精神偶像鲁迅,到死都说“一个都不宽恕”。为什么他最后选择了“恨”?并且说出了“绝望之于虚妄,正与希望相同。”我觉得研究他的精神世界,最好是从《野草》着手,然后从《故事新编》切进去。野草写得很美,让我爱不释手。我的研究结论是,鲁迅是一个“偏执狂”。他是从自己的生活经验中,而不是从理论上,最后选择“恨”的。从医学上来说,他是一个病人。天才总是带有“病态倾向”的。《狂人日记》和《长明灯》,写的都是疯子。《聪明人与傻子与奴才》,落点是傻子。在疯子与傻子眼中的世界,反而更加真实。正如我去读郑渊洁的《童话大王》让我更能看清楚现实一样。鲁迅一生其实都在追求“爱”,但最后选择了“恨”,是因为他一辈子都谈不上有“信仰”。所以作为“精神界之战士”的他,仅有绝望的“呐喊”与“彷徨”而已。今天的“愤青”继承了鲁迅“恨”的一面,但我也希望时代的进步,会使我们发扬他“爱”的一面,并且发扬到更彻底的“博爱”。而要作到这一点,没有信仰,是不可能实现的。

在《红楼梦》中我倒是找到一个“博爱”的主——贾宝玉。但他最后做了和尚。这同样是一个绝望之后所做出的选择。这是否符合曹雪芹的原意呢?这残编断简,按照我的一种构想,比较可能的发展是:先是成为基督徒;然后做了个“职业经理人”;后来发现“职业经理人”做得还不过瘾,就协同他的“女儿国”的红颜知己,闯进文化圈、金融界、传媒业,搞得很”红火“;最后拼命搞”生命创造“,和红颜知己复制了好多”小贾宝玉“,让”爱“的事业源远流长.......

不过,以上的”业务流程“,如果”操作“不好,很可能变成”花心萝卜“,最后是”你到底有几个小妹妹,为何每个妹妹都那么憔悴“。很不幸的是,如今比比皆是的”怨妇“,都是这种遍地”花心萝卜“种下的产物。这是受”淫荡“所支配的。最终以悲剧收尾。

所以,我还是比较赞成《红楼梦》中的’意淫”(精神恋爱)。它是真正的爱情。对于当事人,构不成肉体与情感伤害。并且由此自然地产生责任感和归宿感。但做到这一点,也是很不容易的。极端一点说,只有真正的基督徒,可以做到这一点。如果是一般的基督徒,也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我看过一部“三级片”中,一个美女拼命诱惑一个牧师,牧师后来架不住,还是“失身”了,自杀以谢上帝。毕竟好色是男人的天性,女人也喜欢男人好色。如果搞个“市场调查”,估计女人喜欢猪八戒的数量要远远高于喜欢孙悟空的。很奇怪,女人一方面受到好色男人的伤害,另一方面又希望男人好色。在情感领域,有什么逻辑可言?

估计是猪八戒比较“好玩’,让妹妹觉得很”快乐“。八戒的幽默,是一绝。哪个女孩不希望找个整天逗得她”呵呵呵~~~~“没完的开心果呢?以后请IT界的高手,给女孩发明一样东西,INPUT 幽默,OUTPUT大笑。也给我们男人省点事情。

说到幽默,比较喜欢葛优、郑渊洁、崔永元那类型的。概括为”北京式幽默“。想起读书时候,北京同学整天你丫你丫的。就想笑。

值得欣慰的,我的小女儿,年纪虽小,已经显露了与生俱来的幽默天赋,一张小嘴巴可以逗得俺狂笑不止。想到老婆调侃我的”你的这个受精卵,太聪明了“这句,我就又要刹不住车了,满地找牙,满地找牙~~~~

最后,希望我的朋友们,2006年都开心、幸福。

特别提一下海外留学生朋友,在海外漂泊的日子,记得还有我这个没有留过学的老朋友,为你们祝福。

 

总觉得你们与上帝更亲切。


~~~~~与上帝连为一体,幸福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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