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专教材《缉捕术战术例集析》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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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广东陆丰盘查劫车犯罪嫌疑人失误经过  1997年1月7日上午,3 名操北方口音的男性青年从广东省潮阳市峡山镇租乘汕头市一红色桑塔纳出租车,沿广汕路(324 国道)西向行驶。途中约13时许,其中一人称要大便,司机便按要求将车驶进路南侧叉弯内停靠。车刚停定,该3人一前二后, 将司机套勒颈部,意欲杀人劫车。恰于此时,我陆丰市公安局铜锣湖派出所两位民警驾车路过此地,见此车情况有异,便停车上前盘查。一民警下车走近出租车低头向车内查看时,被车内嫌疑人猝然迎头枪击,弹中面部,当即牺牲。紧随其后的另一民警因事起突然,未来得及作出反击,亦被下车追杀的嫌疑人连击数枪,一弹击中胸部而重伤倒地。嫌疑人劫去牺牲民警的"77"手枪一支,驾桑塔纳出租车仓惶逃离现场。  资料来源:熊鹰《"97.1.7"袭警案中的教训与启示》,《中国刑事警察》1997年第四期第58-59页。评析    (一)缺乏现场处置意识      现场处置意识包括警觉意识、警惕意识和现场局面控制意识。从此次袭警案看,两位民警有一定的警觉意识,发现红色桑塔纳有异,但缺乏必要的警惕意识和现场局面控制意识,致使本来对民警有利的盘查变为不利的被动挨打。在盘查战术的运用过程中,许多民警敌情观念差,用治安大清查观念盘查可疑车辆,不考虑隐蔽和局面控制,教训可谓深刻。  查缉战术中的盘查战术原则:"坚持盘查的针对性原则和坚持盘查中保持高度警惕性的原则"就是强调职业警察在盘查中要具备现场处置意识。  (二)盘查战术方法有误     1.盘查的站位有误:      盘查战术方法中,正确的查控车辆的站位是二点站位法,即两名民警分别从被查车辆的后面左右上前,站在被查车辆左面和右面,形成互相支援、互为补充并对被查车辆构成牵制的态势。而本案民警是一前一后接近红色桑塔纳,表现出接近车辆的随意性。正确的查控车辆,要求考虑接近车辆的路线、角度、站位和如何控制。  2.盘查的距离有误:  盘查车辆,警察与被查车辆要有一定的距离,这个距离在嫌疑人反扑打击的范围之外为宜,嫌疑人未受完全控制万不可随意接近。而我民警在这一点上犯了致命的错误,抵近车窗观察,以致受袭击时连基本的反应都来不及作出。
3.盘查缺乏临战意识,未能利用配带武器的优势。 民警执行盘查,手中武器应处于随时待发状态。而我前一民警中弹倒地,后一民警的枪尚在腰间未能拨出,根本无法还击,以致现场局势一边倒。        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       林东阳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业务教研室
"2.01"甘肃盘查缉捕盗窃犯罪嫌疑人战斗战斗经过:   一九九八年二月一日甘肃省某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城关派出所所长,在骑自行车陪妻子去同学家的路上,碰见一个相貌行迹可疑的人,笨手笨脚的推着一辆摩托车,窜出了东面巷口,又钻进了西面的小巷,副局长觉得此人可疑,就上前喝问:"我是警察,请出示你的身份证。"此人听到"警察"二字,将摩托车推向副局长,顺手抓起脚下一水泥块,砸向副局长的太阳穴。副局长一把扭住窃贼。早有准备的歹徒又用匕首刺向了副局长的脸,一时间,副局长眼前金星乱舞,鲜血遮住了双目。歹徒夺路而逃!副局长忍着巨痛,踩着自己的鲜血,艰难地追了1200多米。歹徒钻进了居民院子藏在了灯光照不到的门后,紧追其后的副局长担心正在过节的群众受到伤害,毫不犹豫冲进了院子。又一次,歹徒手中的水泥块砸到了他的头部。尽管如此,副局长还是在院里居民的协助下,将歹徒擒获。在县医院简单的包扎后,准备回所里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刚一起身,他便昏迷呕吐,经医生抢救无效,献出了年仅35岁的生命。
评析:   1、该同志能够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凭敏锐的观察力及时发现盗窃嫌疑人,当场盘查无疑是非常正确地,盘查告明警察身份也已符合法律程序;在身受重伤时能够穷追不舍,最终以惊人的毅力生擒歹徒,其高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2、盘查前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并且不能让对方离自己太近,要有一定的"安全区",而副局长同志让嫌疑人轻易地靠近了自己,这是致命的错误。  3、警察的快速出枪和快速射击非常重要,在嫌疑人靠近自己并且弯腰捡水泥块,砸向副局长时,副局长没有快速的反应动作,也没有快出枪,当歹徒逃跑时,也没有射击是一大隐患。  4、没有使用搜查的必要战术手段。当嫌疑人钻进院子时,按照战术要求,进门时用力推门,会将藏于门后的犯罪嫌疑人撞伤并加在墙壁和门板中间,可有效的防止门后犯罪嫌疑人再次袭击。但副局长没有这样做,直冲门内,被藏在门后歹徒二次袭击,身负重伤而牺牲,的确甚为遗憾。  英雄虽然离开了我们,他的英雄事迹我们要宣传,血的教训我们也要千万记取。
供稿:甘肃省警校李志贤      评析整理:王涛 王冰
"2·06"广东追捕抢劫犯罪嫌疑人战斗失误经过一、基本情况:      1996年2月6日,某某市警校实习生和治安队员在追捕抢劫犯时,被疑犯开枪打死,犯罪嫌疑人逃窜(此案已破)。二、战斗经过      1996年2月6日22时30分,4名犯罪嫌疑人持枪支、匕首、水果刀闯入天河区牛利岗48号一层的出租屋抢劫,将6名事主捆绑后劫走人民币100元、手表1块、BP机1部。随即逃窜约几分钟后,牛利村治保会接到报案,正在沙河派出所实习的3名某某市警校实习生和10多名治安队员沿犯罪嫌疑人逃跑方向追捕,10多人均赤手空拳。23时25分左右,学生何某某及治安队员曾某某驾摩托车追至沙太路高速公路高架桥旁时,发现两名可疑男子同乘1辆"搭客仔"的摩托车正向东面驶去,何、曾加速追上,并喝令停车接受检查。两名可疑男子下车后,何、曾正要靠前准备盘查时,两名疑犯突然掏抢向何、曾连开4枪,何头部中弹,当场光荣牺牲。曾被击中颈部,经抢救无效光荣牺牲。)评析: (一)出击迅速追捕路线准确,为追捕赢得了时间。但赤手空拳缉捕带有武器的犯罪嫌疑人难以控制对方。      (二)轻敌和麻痹思想,对持枪犯罪的凶残性缺乏认识,防卫意识淡薄,给持枪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三)盘查不符合规范,盘查只能在疑犯相对得到控制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明明知道疑犯有枪、有刀,而自己却赤手空拳,敌强我弱,盘查无法实施。      (四)应变能力不强,甚至采用了错误的对策,缺乏实战经验。      (钟军飞)
"3.10"北京勇擒持枪杀人狂战斗一、基本情况      持枪杀人犯于根柱背负四条人命案潜逃后,北京市公安机关曾多次组织抓捕,均未能将其抓获。1995年3月10日,于犯窜至北京市丰台镇西仓库某部队大院赵某某家,北京市公安干警,及时赶到,面对于犯枪口,英勇顽强,临危不惧,用鲜血和气势震摄了于犯,最终将这个杀人魔王抓获归案。二、简要案情:     犯罪分子于根柱,北京市人,34岁,1980年因偷窃被教养2年,次年保外就医期间,因抢劫罪被判刑9年,注销户口,送青海唐格木劳改支队执行改造。1992年7月31日晚11时,于犯伙同张宝琪(与于在同一劳改场结识的劳改人员)以租车为名,将北京北新出租汽车公司王某某出租车骗至崇文区河泊厂南巷南口行抢,遭到司机的反抗,于犯持刀凶残将王扎死,仓惶逃跑。案发后,崇文刑警队侦察后认定为于根柱所为,随后向全市发出通报缉拿。1992年12月10日,于犯又伙同持枪杀人犯王铁民在朝阳区大屯乡进行入室抢劫,将居民李某、梁某某夫妇用铁锤打死、割断食管,剁下手指,割掉脸上肉。案发后,王铁民被捕获,判死刑处决,于犯在逃。同年12月31日晚6时,于犯又将崇文区打磨厂胡同居民周某某枪杀,打开保险柜,抢走现金万余元,及金银首饰等饰品。同年11月17日,于犯又和张宝琪一起将居民蒋某某、孙某某两人分别勒死在马甸北土城后小树林里和朝阳六里屯石佛堂路西侧草坡上。北京市公安局从92年起将于根柱列为重点追捕在逃人员,加紧了对于犯追踪调查。1994年5月通过电话查询及对于犯姘妇王某某行踪调查,发现了于犯窝点。正当进行蹲守时,于根柱同七子(张宝琪)、家宗3人在西城橇盗面包车,被车主发现,家宗被抓获。根据家宗口供,西城分局刑警大队将白塔寺的窝点端掉,缴获一支建卫24小口径步枪。同时于根柱再一次失去的踪迹。此后,在秦皇岛发现于犯电话信号,又因秦皇岛电话局电脑出问题没能及时获得信息,再一次失去了抓捕于犯的机会。但是毒蛇总会出洞的,1994年10月14日于犯又同张宝琪、七民3人对房山区某加油站进行抢劫,打死一人,打伤一人后逃走。次日在河北涿州某饭馆因嫖娼交假美元被围,于根柱掏枪打伤一人后逃走,另外两人被抓获。随即涿州公安机关与北京市公安局取得联系,派人到现场认定了为于犯所为,对其在房山窝点进行蹲守,终没有见到于犯踪影。又一次失去了于根柱的踪迹。三、战斗经过      1995年3月10日晚6时许,丰台区大弯火锅城歌厅有6男2女与歌厅服务员发生口角,被扎伤一人送到丰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送伤员的4人随机溜走,医院通知丰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后,刑警大队政委电话通知丰台镇派出所副所长立即带民警去医院访问。随后副所长又到大弯火锅城调查。在凌晨2时,接到丰台刑警大队政委电话指示,协查丰台镇一个叫"大利子"的人。随后,刑警大队的一民警、六里桥派出所一民警及分局防暴队的3名同志赶到。刑警介绍"大利子"叫赵某某, 住丰台镇西仓库大院。副所长爽快地说:"那个院的情况我熟,不用叫管界民警了。我带你们去"。说完带领本所民警二人人一同去了西仓库。
赵某某住在五层,这里离"两会"京丰宾馆仅一墙之隔。因为是传唤证人,副所长考虑带枪去军队宿舍不合适,就让带着微冲和手枪的3名防暴队员守在楼门口,与本所三名民警上楼,敲开门后,正是赵春利开的门。他说:"我知道为什么找我,是不是歌厅打架的事?",副所长推门进去说:"你穿好衣服跟我们去派出所。"这时副所长见北面小屋的单人床上睡着一男一女,于是问道"他们是谁?"。赵春利回答:"不认识,是朋友介绍来的。"这时那一对男女也醒了,副所长过去盘问。二人称:"是城里的,晚上跟朋友喝点酒,听会儿歌,晚了回不去了,就睡在这儿了"。副所长见那个男人的胸上、胳膊上都刺满了青龙,觉得这个人很可疑,于是说:"都起来,穿上衣服",然后对赵军和苏成才低声说:"他俩与案子可能有关,起床后一起带回去审查",说完与六里桥派出所的民警押着赵先下楼去了。房中的一对男女穿衣服时,看押那一对男女的民警的BP机突然蜂鸣起来,民警低头看BP机时,情况发生了突变。床上的男人从褥子底下抽出一支手枪,将女的狠命推向民警,然后冲出门去。民警一把抓住这个女人,同时高喊:"抓住他,他有枪!"同时追出门去。副所长及另一民警听到喊声把赵交给门口的防暴队员,然后返回接应,往上冲。在二楼将持枪的歹徒堵住。歹徒抬手就是一枪,二人迎着枪口扑了上去,分别扭住歹徒的左、右臂,在夺枪时,歹徒又连开两枪,先打中了民警的左肩,又向副所长的头部打了一枪。副所长中弹后仍死死地抓住歹徒的右肩不放。搏斗中民警用那只未负伤的右臂抱住歹徒滚下楼梯。在楼梯拐弯处将歹徒压在身下。楼下的防暴队员冲上来了,另二位民警从楼上冲下来了,缴了歹徒的枪,里边还有3发子弹。将歹徒擒获后,经检验,此枪就是"10.14 "案件作案用的那支枪。经证实,该持枪案犯为杀人狂于根柱。评析:      公安干警在此案例中表现出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英勇献身的精神是可歌可泣,令人钦佩。在一次次追捕过程中,侦察员判断准确,做出了及时的反应,并注意对各种信息的收集分析,为最终抓获罪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本战例也是很值得我们认真总结的。
第一,统一指挥,协调作战不足;在每次人命案发生后,都是因为基层分局与市局缉捕队没能很好地联系起来、互通情况、统一思想和行动,分局刑警队的行动破坏了缉捕队的计划,打草惊蛇,一次次失去了抓获于根柱的机会。
第二,警体性不高,心理准备不足;此战例可谓是突发性情况的敌我遭遇战,干警在准备上不足,因照顾军警关系而违反了缉捕盘查装备需要,没有携带枪支进入盘查场所,是一大失误。发现可疑人员而没有引起足够的警惕性,没有及时控制可疑人员的衣物床褥,使歹徒得以从容穿衣,趁我干警低头看寻呼机的时候,突然从褥下抽枪,并将女人使劲推向我干警,干扰我干警行动,夺门而逃。这是我干警的又一大失误,在非常时候麻痹大意,给歹徒提供了逃走的机会。当歹徒从五楼冲下来,副所长和民警听到上面战友的喊声,已经来到一楼门口持枪防暴队员处,他们第一反应是接应战友,没有想到去拿枪上去接应,持枪防暴队员也没有冲上去,只是看押赵某某。这又是一个失误。副所长、民警两人冲上去抓歹徒左右臂,而没有直接去抓夺对方的手枪,控制其枪口的指向,使歹徒手腕很活,得以调转枪口,造成我干警的流血牺牲的严重后果。      (薛宝利)
"4.07"兰州暴徒袭警反击战斗一、基本情况:      一九九四年四月七日晚七时许,在兰州市和政路和铁路文化宫附近,一伙手持尖刀铁管的歹徒在马路上行凶闹事。有位七旬老人上前劝阻,头部被打的血流如柱,栽到在地,不省人事;一位推自行车的妇女只看了一眼,就被歹徒打倒,小孩吓得嚎啕大哭;一位小车司机欲下车问个原由,被歹徒轮起铁管朝车上乱砸的暴行而吓住。一时间和政路上哭声、骂声、救命声和歹徒的狼叫声连成一片。二、战斗经过      在这紧急关头,兰州市公安局干警李某某路过这里,见此情况后,他扔下手中的自行车,冲上前对一名正在殴打无辜群众的歹徒命令道"我是公安局的,你们立即放下凶器"。歹徒不但没有放下凶器,反而朝李围来,狂叫着喊"老子管你是什么局的,打的就是公安局的!"边喊边挥舞着尖刀,铁管向李追来,李被迫后退,边退边命令道:"请你们放下凶器",没等他喊完,一名歹徒已冲上来,抡起铁管朝李头上劈来,李用左臂一挡,铁管被打弯,李左臂被打断,另一名歹徒趁势挥刀朝李头部左侧连砍3刀,李当即血流满面,他忍着巨大的疼痛掏出手枪,朝天连鸣三枪,警告歹徒立即放下凶器停止作恶。可丧心病狂的歹徒不听警告,仍然朝他乱砍乱打,为了不误伤群众,李边退边躲,同时贴着地面朝歹徒的脚下开枪,可歹徒们都狂喊着:"他不敢打我们,他的枪声音这么小,是假枪!"边喊边挥舞着凶器冲了上来。李忍无可忍,先对准冲到最前面挥舞铁管朝他劈来的歹徒左腿一枪后,又躲过一名歹徒的刀锋,将其右腿击伤。持刀歹徒见势不好一瘸一拐地抓住一位骑自行车的妇女,用刀威逼这位妇女用自行车带他企图逃离现场,李见歹徒要逃走,便不顾自己满身鲜血,冲了上去,他把枪口对准了歹徒,此时战友们赶来了,歹徒被一个个捕获。
评析:   这是一起警察路遇歹徒行凶而制止现行犯罪并有效抓获犯罪分子的成功案例,其特点是:  一、路遇歹徒行凶,警察挺身而出,犯罪分子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广众之中行凶作恶,在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危害的情况下,做为人民警察能够挺身而出,制服犯罪行为,抓获犯罪分子,并有效地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弘扬了正气,树立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高大形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警察依法施策,确保了人民群众安全;李某某在制止歹徒行凶时,能因地制宜,依法施策,兰州市和政路是较大的自由市场,平时人员较多,当歹徒行凶时,前来观望的群众更多,面对这种情况,李首先告明了警察身份,并命令歹徒放下凶器,但丧心病狂的歹徒变本加厉,矛头指向李,在必须使用武器的条件下,李先鸣枪警告,后贴着地面射击,以免误伤群众,这就说明既符合武器使用条件,又注意了先警告,后使用的问题,充分体现了《查缉战术教程》中"依法施策,确保群众安全"这一首要原则。
三、忍辱负重,合理使用战术手段。在李身受重伤,歹徒气焰十分嚣张的危险时刻,李还是沉着冷静,想方设法使用战术手段,比如他边躲边退是想将犯罪分子引到避静且人员较少的地方,在面对数名犯罪分子行凶时,首先击中最前面手执凶器的歹徒,在歹徒见势不妙想劫持人质逃跑时,及时赶上给予控制,无疑是非常正确的。
四、从战术角度分析,李在处理该案件时出枪过晚,在对方向我袭来,我生命已受威胁的情况下,可不加警告直接射击歹徒,为避免周围人员受伤可大喊"群众散开",自己可持枪与歹徒拉开距离,不至身受打击。该案中警察开枪时机也明显较晚,自身已负重伤,仍鸣枪警告,已无必要,此种情况警察应果断射击,击伤击毙犯罪嫌疑人。      供稿:甘肃省警校李志贤评析评析      评析整理:王涛 王冰
"4.10" 贵州缉捕在逃犯罪分子战斗失利经过一、基本情况:      1997年4月10日,贵州省安顺市公安局巡警大队按市局"春季严打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巡警王某等三名干警在中队长李×的带领下在繁华的南华路巡逻。      中午12时许,当几名巡警从新大十字往火车站方向巡逻时,发现两名年轻人正在用"丢药瓶"的方式敲诈一过路青年,其中一名的体貌特征立即引起他们的警觉,经仔细辩认,发现该青年系1994年5月流窜到浙江省诸暨市抢劫杀人、批捕在逃的重大逃犯张敏。二、战斗经过      "决不能让重大逃犯从我们的手下逃掉。"没等车停稳,王某就与巡警刘×、黄×冲出车门,向犯罪嫌疑人扑去。张敏见势不妙转身即逃。刘×抢先抓住参与敲诈的陈奇,黄×则询问受害者,中队长李×将车靠边停住。见张犯逃跑,机警的王某飞身追赶,追出不远,在路边的一条小巷,王某追上张犯并拦腰将张敏抱住。张犯凶相毕露,迅速拔出匕首,向王某胸腹部连刺三刀,王某当场牺牲,张犯脱逃。评析:     ㈠单警技战术水平较差,是造成抓捕失利的直接原因;该案中,值得肯定的是巡警王某表现很勇敢,责任心强,当犯罪分子发现警察而脱逃时,果断追去勇猛擒敌,充分显示了王某同志英勇无畏的献身精神。      但该案中,干警王某在接近逃犯时,没有用有效的擒拿方法或武器控制罪犯,(张敏是抢劫杀人在逃犯,其拒捕时,警察可使用枪支射击),使罪犯仍有反抗的能力和条件,致抓捕失利,反映出我干警的单兵技战术能力还有待提高。      ㈡指挥是战斗力之剑柄,指挥员应牢牢把握;缉捕行动成败与否,主要取决于指挥员水平的高低。此次行动前没有明确任务行动中也没有组织协同和进行指挥。抓捕行动开始后现场缺少指挥,是这次缉捕行动失利的主要原因。      ㈢整体战术意识还有待提高;在已确认重大抢劫杀人案犯张敏的情况下,重点缉捕对象应是张敏,
"凡兵散则势弱,聚则势强,兵家之常性也。"(《百战奇法.合战》)。本案例中,我警力本是二对一的优势,但由于缉捕重点不明确,无人指挥,各行其事,结果变成了一对一的劣势或均势。整体战术意识差,违背了缉捕行动应集中优势警力,发挥整体优势齐勇制胜的原则,是这次缉捕失利的重要原因。      (安顺市公安局文,贵州省公安干部学院查缉教研室主任樊清文、重庆市公安局正处级侦察员刘开吉评析)
"7.29"首都巡警被袭案战斗经过一、基本情况      1998年7月29日凌晨1时许。北京市公安局巡察执法总队直属防暴支队806巡逻车组民警徐某某及另三位民警巡逻至朝阳区三元桥附近时,遇两位女青年报警,称:一分钟前被四名歹徒抢走两部手机及坤包,歹徒向南逃跑。二、战斗经过      民警接到报案后,意识到犯罪嫌疑人尚未逃远,身手敏捷的徐某某迅速跳下车,跃过路中的铁栅栏和松墙,民警刘跨上过街天桥,两人迅速向歹徒逃跑的方向追去。另两位民警则驾车带事主绕过立交桥迂回堵截。
数分钟后,冲在前边的徐某某已将一名歹徒逼进了静安里一条小巷内。此处光线黑暗,且停放着两辆面包车。歹徒先是躲在车后,妄图逃避追捕,但早已被徐牢牢盯住。歹徒见徐过山猛虎一样扑来,便狗急跳墙,穷凶极恶地抽出随身携带的尖刀,狂挥乱舞,行凶拒捕。徐面对生死考验,临危不惧,赤手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在左前胸被歹徒刺中一刀的情况下,徐使出浑身力气,将歹徒压倒在地,不幸左腋、右上臂、右后背、右腋等部位又被歹徒连刺数刀。此时的徐已浑身是血,但他仍死死揪住歹徒的上衣襟。此时,民警刘某某也循迹追到。为了避免战友受伤,已被歹徒刺伤多处的徐全力高喊:"小心,他有刀!"刘为抓捕歹徒,保护战友,也毫不畏惧地猛扑上去,空手夺刀。歹徒两次将利刃从刘双手虎口中拔出,在第二次拔出利刃时,又顺势将刘后腰部刺伤。刘奋不顾身地再次紧紧擒住了歹徒持刀的左手,并施展一记漂亮的反肘压腕,将歹徒的尖刀夺下。此时歹徒已是心惊胆战,拼命夺路逃窜,没跑出几步,便栽了一个大跟头,生命垂危的徐与身负重伤的刘某挺身向歹徒扑了过去。一步、两步、三步……。徐拼尽了全身力气,倒了下去。这时,迂回堵截的两位民警在抓获了另一名歹徒后驾车及时赶来,迅速冲上前去将歹徒扑倒并牢牢捆住。
凌晨1时30分许,民警背着浑身浸透鲜血的徐赶到了煤炭总医院,医护人员迅速果断地实施抢救措施。徐终因伤势太重,失血过多,而光荣牺牲。这位年仅19岁、从警校毕业刚满11天的青年民警,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拼尽了最后一滴血,与战友一起将湖北流窜来京,连续持刀抢劫的歹徒张云贵擒获。三、经验教训      徐、刘以及巡逻车组的每一位民警的这种大无畏的英雄气概都应值得我们学习。在学习英雄奋不顾身、勇往直前的同时,暴露出我们在抓捕过程中,特别是在与犯罪分子突然遭遇时,我们战斗显得不得其法。
1、徐、刘等民警都是刚从北京人民警察学校毕业11天的年轻警察,巡逻车组只配备了电警棍、手铐,未配备枪支。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民警在执行任务时,必须按规定着装,袖口、裤腿应扎紧,按规定携带手枪、防弹衣、电警棍、头盔、手铐、警笛、警绳、通信工具,而此次巡逻车组并未配备枪支,防弹衣、警棍、头盔、手铐等也没有随身携带,以至于接到报案后,徐、刘跳下车追击犯罪分子,忘记了携带警车上的警棍、手铐。如果带上警棍、手铐,后果就不会这样惨重。如果配备枪支,徐更不会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
2、当徐将歹徒张云贵逼进静安里一条小巷时,此时光线黑暗,而且歹徒躲在面包车后,这时徐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不应直接冲上去猛扑犯罪嫌疑人。而是应首先采取政策攻心战如果政策攻心无效,也应尽量拖延时间,等待战友和群众的增援。因为与持械的歹徒搏斗时,首先是拉开距离,伺机反击。只要和犯罪嫌疑人拉开距离,我们肯定有反击的机会。      (薛宝利)
"10·13"广东追捕战斗失误教训一、基本情况      1995年10月13日凌晨,广东某某市刑警支队几名干警队在设卡执勤中,发现可疑车辆,在进行追击中,一干警被犯罪嫌疑人开枪击中,光荣牺牲。二、战斗经过      根据上级指示,几名干警,1995年10月13日凌晨,广东某某市刑警支队几名干警在市区大学路"市公路局西港车辆收费站"附近设卡执勤,检查过往可疑车辆,约凌晨2时30分,从市区电视塔方向驶来一辆红色出租车,在距收费站约100米处突然停车,然后调转车头快速回驶。这一可疑情况首先被负责"警戒"工作的青年干警小陈发觉,他大喊一声后手持微型冲锋枪迅速坐上两轮辆摩托车直追,负责"拦车"工作的青年干警"小山"马上启动执勤小车,载上青年干警林某随后猛追,并迅速超越了两轮摩托车,与可疑出租车展开了激烈的追逐。当追至电视塔附近环岛时,可疑车被我执勤小汽车当头拦住,但可疑车辆突然调头从公路左侧逆道拐向潮汕路逃窜。我执勤小汽车再次尾随追击,干警多次鸣枪示警,可疑车不但不停车,反而左右弯曲行驶,故意阻我追击车辆超越。当追至潮汕路"香江家私城"附近路段时,干警林某见突然停车,我执勤小汽车迅速超越并横拦该可疑车的前面,干警林某不等车停稳便迅速打开车门冲上前准备检查。这时,可疑车上的歹徒突然开枪击中林某胸部(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光荣牺牲);刑警"小山"停车后发现战友倒地,迅速冲上去抢救,随后赶到的刑警小陈,则持微型冲锋枪直奔该可疑车辆。车上歹徒见逃生无路,畏罪自杀。评析     (一)装备配带不齐。如干警林某身穿防弹衣,就不至于有那样惨重的伤亡。
(二)缺乏战术意识。在可疑车辆被击破轮胎迫停时,我执勤车可超越可疑车辆的前面,干警立即利用地形地物作遮体,最直接的可利用自身的汽车作掩体,后援摩托车的干警赶到,前后成围剿之势。
(三)缺乏同持枪犯罪嫌疑人斗争的经验,急于求成。干警林某在车尚未停稳时,就急于开车门往犯罪嫌疑人方向冲,身体充分暴露在犯罪嫌疑人的枪口之下。      (钟军飞)
"10·21"缉捕特大持枪杀人团伙案战斗失误经过
一、基本情况:   1996年10月21日,长春发生一场惊心动魄的缉捕特大持枪杀人团伙主要成员的战斗。南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侦察员臧某某同志在战斗中英勇牺牲,犯罪团伙主要成员李忠辉被迫自毙。其余被捉拿归案。  21日上午10时15分,南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告,在北国之春证券交易所有一男青年以港币、美元兑换人民币,情况可疑。刑警大队立即派干警将犯罪嫌疑人徐大力带回分局进行审查。审查中,侦察员从犯罪嫌疑人携带巨额港币、美元这一情况,联系到9月27日在出租车上被人枪杀的张洪良随身携带的6000美元、1万元港币、4万元人民币被洗劫一空的情况,同时发现该犯罪嫌疑人所携带的港币面值与"9·27"案件中被抢走的港币相同。经进一步审查后,确认该嫌疑人正是特大持枪杀人抢劫系列案件团伙主要成员徐大力。通过政策攻心,徐交待该团伙有5人、3支枪,藏身地—地质调查所宿舍。
二、战斗经过:   南关公安分局立即做出决定,迅速调集警力以闪电般的速度于11时50分赶到地质调查所宿舍,22名干警对整幢楼实行监控。这时从室内突然窜出一个人,干警立即将其擒住。情况突变干警们决定冲进室内。入室发现室内只剩2名女人,分别是犯罪嫌疑人李忠辉、徐大力的姘妇。她们供认,李忠辉及另两名犯罪嫌疑人刚刚离开现场。公安干警一面采取必要的措施,一面疏散围观群众,以防万一犯罪分子返回发生不侧。侦察员臧某某正在疏散群众时,发现一辆红色"夏利"出租车驶入院内并突然调头,感到十分可疑,喝令车停下,一面冲向"夏利"车,就在臧某某从司机一侧左手开门,右手拔枪准备扑进车内时,一颗罪恶的子弹击中了他的头部,当场牺牲。手枪已拨出枪套,听到枪声赶来的侦察员驾车奋力追赶逃跑的"夏利"车,并向继续射击的"夏利"车内犯罪嫌疑人开枪还击。警方打伤车内犯罪嫌疑人姚立军、马业文的胳膊,"夏利"车轮胎被击穿。这伙歹徒开车闯进开运市场。此时,正值中午,购物人多。"夏利"车无法开动,被迫停车,姚、马下车逃窜。姚被擒获,李忠辉自毙。   胳膊中弹的马业文侥幸逃脱后,扒火车逃到牡丹江市,22日被牡丹江铁路公安处抓获。       (徐卫东、陈珍)长春公安报评析:   在对犯罪嫌疑人落脚处实行围控后,首先想到的是疏散群众,体现了公安干警对人民群众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特别是臧某某同志面对持枪歹徒,临危不惧,冲锋在前。不幸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在缅怀英雄事迹的时候,我们静下心来总结分析战斗过程甚感临场处置的方法和技巧还有些欠妥。  一是查缉行动必须讲究战术,精心组织。在闹市区或街道正面拦车,要采用正确的站位法。即三人为一组,相距之间3--5米左右,一人拦车,二人警械。面对持枪乘车运动状态下的歹徒,在闹市区切不可以武装形式公然拦车检查,如以警察身份强行拦车,刺激犯罪嫌疑人,易引起暴力行为。  二是监控力量相距太远,以至发生枪战时候孤身一人,接应力量不能及时赶到,不能用火力压住犯罪嫌疑人。使之在我眼皮底下用枪逼住司机逃脱出去,冲进市场。在闹市如果出租车司机不停车,开足马力高速行驶,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三是思想麻痹,缺乏使用枪支意识。在查缉活动中,警察精力应高度集中,始终处于战斗状态。对偶然出现的人员,车辆都应假想为犯罪嫌疑人,实施控制。否则,来人、来车若实为犯罪嫌疑人,就可能先我下手,使我方遭受伤亡。该战例警察出枪动作按战术要求,明显晚了一步使犯罪嫌疑人先于我方用枪。所以,临战时枪要始终处于待击发状态。出枪、射击动作应是非常连贯的,不能有犹豫的停顿的现象。警察在使用手枪进行射击时应遵循:"两快一中",即出枪快,射击快,首发命中的原则和方法。以达到消灭敌人、保存自己的最佳效果。      (蔡宏光)
"10.27" 山东押送抢劫犯罪嫌疑人失误经过一、基本情况:      1996年10月27日凌晨,山东省某县干警在夜巡中缉捕一抢劫案犯,但在押送途中因防意识淡漠,战术失误,造成我一名干警受伤及犯罪嫌疑人逃窜的结果。二、战斗经过:      1996年10月27日凌晨,一名犯罪嫌疑抢包一个,刺伤受害者。在逃窜过程中我两名夜巡人员捉获。一名干警送受害者去医院,一名干警将犯罪嫌疑人戴上手铐往回押送。当押送至一个僻静小巷中,犯罪嫌疑人猛然抽出匕首,刺伤警察逃脱。三、评析:    (一)搜身动作不规范,不彻底,不仔细;只搜嫌疑人上身,没有发现插在腿部的匕首。
(二)自我保护意识差;     首先我干警在押解过程中毫无戒备,离犯罪嫌疑人太近,在其蹲下提鞋时毫无戒备。使犯罪嫌疑人从容抽刀。其次,给罪犯嫌疑人上铐不得当。因为上前铐,犯罪嫌疑人双手仍留有一定的活动余地,应该上背铐并且要对其大臂用绳子"8 "字缚绕。
(三)没有选择有利的行进路线;应尽量避开偏僻黑暗处,繁华街道,复杂地形等。      评析整理:齐 涛
"6·04"广东缉捕杀人、抢劫犯罪嫌疑人战斗一、基本情况      1990年6月4日,一犯罪嫌疑人在广州从化县,持枪抢劫摩托车并开枪射击我追捕的民警后潜逃,经查,该犯罪嫌疑人名叫赵汝桂,并于6月7日晚11时许潜回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州铁路配件厂宿舍住处。二、战斗经过      广州市公安局刑侦处一大队接报后,即派出7 名刑警会同当地派出所民警到赵犯家中缉捕。在缉捕中,厂保卫干部证实当时其在家赤膊看电视,后发现其家已熄灯关门。因此以查户口为名,深夜敲门。惊动赵犯使其有所准备,赵犯躲藏在暗处,由其妻子开门,诈称赵上户外的公厕了,负责搜捕的刑警分头行动,到户外不远处的公厕搜捕,部份入屋搜捕,可赵犯早有戒备,持已上膛的54式手枪躲在卧室的门后,当刑警谢某开门准备进入时,赵某首先向谢某开枪,谢扑向犯罪嫌疑人,力图将赵犯压住,但被身材高大且当时未穿衣服,全身光滑的赵犯挣脱,赵犯疯狂地向刑警开枪,致刑警谢某光荣牺牲,另两名刑警身负重伤。几名在户外搜索的刑警闻声赶来,近距离向赵犯开枪还击,双方发生枪战,但终被赵犯在我眼皮底下越墙逃脱。事发后,省市公安机关连夜组织追捕,终于次日晚上在广铁配件厂范围内,将赵擒获归案,缴回54式手枪1支。    (广州市公安局)
评析      该案在缉捕过程中形成了警力对比优势,但由于战术方法不当导致我干警一死两伤,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情况明确,应严密监控,择机捕歼,该案中2 犯罪嫌疑人回家中的情况准确,我方不应急于求成,应谨慎行事,研究对策,同时应考虑犯罪嫌疑人住处的周围环境以及各个可能的出口,严密监控,且在这种情况下不一定选择在半夜敲门,应待犯罪嫌疑人外出时进行突袭,效果更好。
二、入室缉捕应尽可能采用骗入的方法叫其开门,不应以查户口为名,这样明显暴露身份,使犯罪嫌疑人有所准备,不能达到智取的目的。
三、入室搜索应采用快速窥视法或潜望法,进行观察后再视情进入,不能蛮干,要有技巧,进入房间时应根据具体的环境运用交叉法或背绕法,或交叉背绕法,同时干警之间应注意配合。
四、应运用有效的战术动作,在被动的情况下,即使自己在瞬间来不及移动,也应该采取迅速蹲下或卧倒的方式,在保护自己安全的同时还击,而不应扑向犯罪嫌疑人。
五、对此类犯罪嫌疑人的缉捕,领导应予高度重视,亲临现场指挥,事前应制定多套缉捕战术方案,根据具体的现场情况予以实施。      (夏林、陈秀云)
"6·30"广东围捕杀人犯罪嫌疑人的战斗一、基本情况      1990年6月30日8时许,××区分局获悉因涉嫌一宗伤害致死案被通缉在逃犯杨润华住在广州中山七路隆庆北街十四号的消息,派出5 名刑警到该住地进行侦控、缉捕,通过侦察发现室内有一对可疑男女,还在附近发现杨犯驾驶的摩托车,5名刑警便分头工作,3人到派出所联系,两人在摩托车停放点附近守候。不久,一男一女从住处出来取摩托车,其中男的体貌特征与杨犯相似,刑警肖×和叶×两人即上前盘问,肖×表明身份,还拿出上了膛的手枪向杨犯示意,并双手拦腰抱住杨犯,力图将其擒获,杨犯见势不妙,极力反抗并抢了肖的枪,把叶打伤倒地后,又向肖×连开两枪击中其胸部和腹部,肖×当场光荣牺牲,杨犯行凶后持枪潜逃。
案发后,全局紧急部署全面开展侦控缉捕工作。当年7月3日黄埔区分局1名特情发现杨犯匿藏在白云区的余庆里14号出租屋内,经诱捕未果。为及早把持枪杀人犯缉捕归案,免除后患市局决定进行围捕,7月4日凌晨5时,市局组织刑侦处,武警支队和各有关分局,出动一批刑警和武警,把杨犯的住处包围起来,然后武警向屋内发射催泪弹,并用手提话筒呼喊杨犯投降,杨犯心知罪孽深重,负隅顽抗,乘屋里同犯罪嫌疑人发出愿投降之声的机会,借助夜幕掩护,悄悄从4楼阳台跑到一座平房的楼顶逃跑,民警发现后立即追赶射击未中,被杨犯逃离。杨犯逃出包围圈约一公里后,走到增槎公路附近,见到我们停放在路边待命的一辆面包车,(有6名刑警和一名特情)杨犯以为是一辆普通民用车,企图抢车逃跑,当杨犯打开车门时,发现车上的人有手枪,此时刑警常×等被惊醒,奋不顾身扑出来与其搏斗,杨犯疯狂地向车上刑警开枪射击,常×被击中头部,光荣牺牲,另一刑警徐×被打伤,杨犯也被击中头部倒地就擒,缴回手枪一支,杨犯经医治无效死亡。评析      从本案例上看,我们与犯罪嫌疑人相比,无论在力量或者武器装备,均不逊于犯罪嫌疑人,处于优胜位置,但在与犯罪嫌疑人交锋时却频频失手,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一、多重领导,决策不果断;上级领导到现场了解情况和布署战斗,体现了领导的负责精神,但由于领导层次职务不同,到达现场的时间有先有后,光汇报案情就花了不少时间,导致围攻方案迟迟未决,后来,杨犯觉得躲在出租屋不安全,要转移地方并频频使用BP机,由于反复汇报、研究,拖延了时间,当我们授意复机呼叫杨犯时,因已深夜杨没有复机,错过了诱捕的战机。
二、组织协调不力,参战人员职责不清,思想麻痹,在追捕杨犯的过程中,通过秘密工作获知杨犯藏匿地点并已入睡,为了尽快将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现场决定用强攻方法选用催泪弹射击,用广播器呼喊犯罪嫌疑人投降,当晚先后到达现场的有市区的多位领导,参战的有市局、分局刑警,武警以及其他参战人员近百人,但由于缺乏指挥协调,造成整个围捕行动严重不协调,有的参战干警职责不清,在外围不知主战场的情况,当睡梦中的犯罪嫌疑人被突如其来的强攻惊醒并进行顽抗时缉捕场面变得十分混乱,尽管有足够的警力,但仍被杨犯借助夜幕的掩护逃出包围圈,而在外围的待命的民警不知主战场内发生的情况,加之思想麻痹,(在车上闭眼养神)导致被杨犯打死打伤各一人的重大损失。
三、缉捕战术使用不当;在抓捕持枪犯罪嫌疑人前要精心策划,设计出多个缉捕方案,做到情况不明不轻举妄动,方案不周不仓促上阵,在犯罪分子匿藏窝点被我秘密包围的情况下,设法诱其外出或待其外出时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加以制服,尽量遵循"智取"的作战原则,当杨犯的可疑行踪未明确时,采用监视守候的方法是适当的,但当嫌疑人出现,取车时,我干警采用上前表明身份并掏出上了膛的手枪示意是不妥当的,一是将敌我双方由对我的有利局面变成敌暗我明的不利局面,二是从心理上导致了犯罪嫌疑人的反抗。
四、干警的缉捕技能有待提高;在犯罪嫌疑人意图反抗时,我干警迅速上前拦腰抱住犯罪嫌疑人,由于擒拿功夫不够过硬,其他干警也不能形成有效的配合,导致不能一举成功,不仅让犯罪嫌疑人逃脱,反而被犯罪嫌疑人抢夺枪支,造成我干警一死一伤的重大伤亡。      (彭燕权、夏林)
"7·15" 吉林查缉犯罪嫌疑人失误经过基本情况  1995年7月15日,吉林××市公安局民警王××接到蒋国义、安国清电话传呼,谎称有重要案件线索和嫌疑人向民警提供。民警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使命感的促使下,来不及和值班的同志打声招呼。遂同蒋、安二人见面(犯罪嫌疑人蒋国义、安国清多次予谋抢枪)并一同前往察看情况。蒋国义在前,安国清在后,民警王××在中间。当行至玉米地里时,蒋看前后无人,便向后边的安国清使了个眼色。安心领神会,突然袭击,从后边用胳膊肘扼住民警的脖子,蒋则从正面猛踢民警的下身,并伸手抢枪。民警反应十分敏捷,在前后夹击的情况下,飞快地掏出手枪,子弹上膛,连开数枪,将歹徒蒋击倒在地,随后他被安犯扼得昏死过去,这时安犯看远处有人走来,便倒退着将民警拖进玉米地,安刚喘口气,民警又奇迹般苏醒过来,以惊人的毅力支撑起来,与罪恶的歹徒展开激烈搏斗,但终因气力不支,又被安按倒,再次被掐昏。安犯随后从蒋犯的死尸旁拿回"五四"手枪,朝民警的太阳穴勾动了罪恶的扳机。这位年仅24岁的青年民警便这样壮烈牺牲了。        案发后,公安机关立那侦破,于7月16日凌晨3时40分将持枪杀害民警畏罪潜逃案犯安国清在一处地下室出口处抓获。
评析:      行走站位不当,查缉方法欠妥,考虑问题单纯。在闹市区、楼道内、车内,特别是在野外青纱帐带武器执行查缉任务与警方以外的人行进时,切不可夹在两个外人的中间。一旦情况有变,极易形成两面夹击腹背受敌之势,对我反击极为不利。而正确的位置是站在其他人的后方,本案民警执行任务走进青纱帐时,其眼前是蒋国义后面是安国清,两犯罪嫌疑人曾在河北省倒卖枪支被当地处理过,有犯罪前科。在认识但不十了解的情况下,不能孤身一人跟随前去察看情况,接到假情报后,没有及时给其他同志打招呼,考虑欠妥,一开始就处于被动地位。  当蒋看前后无其他人时,便向安某暗示下手。安某用胳膊肘扼住民警的脖子时,使民警难以挣脱,蒋从正面袭击成腹背夹击之势,民警虽奋力搏斗,拨出手枪击毙蒋某,但对其身后的安某却无力反击,而壮烈牺牲。  可见,查缉行动,特别面对持枪歹徒必须要有充分的准备,精心组织。若麻痹大意,草率轻敌,鲁莽行事,必付出沉重的代价。这一点必须引起我们在今后的查缉活动中的高度重视,也是应吸取的血的教训。      (蔡宏光)
"7.20"西安阎良缉捕盗枪犯罪嫌疑人战斗一、基本情况   1998年7月15日,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交警大队后院,2号楼中单元二层东户,犯罪嫌疑人攀上后墙,乘家中无人之机,划破纱窗钻窗入室,在盗窃财物过程中发现席梦思床垫下的手枪,遂携枪顺原路潜逃。经核实被盗"七、七"式手枪一支,子弹6发。案发后,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立即进行调查和设卡堵截。1998年7月19日发现一无业人员刘虎(男,24岁)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20日清晨,六名刑警和一名派出所管片民警在阎良区麻张村大良组71号院将犯罪嫌疑人刘虎生擒,刑警李朝勋中弹受伤。当场缴获被盗"七、七"式手枪一支,子弹五发。
二、战斗经过      案发后,阎良公安分局立即成立指挥部,由分局局长吴喜乐总负责,江振民、田鸿礼副局长任副总指挥,组织开展工作,一方面向西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案情,另一方面积极组织现场走访和设卡堵截。城区三个派出所的30名民警在接到命令后,5分钟内全部到达现场,展开外围调查,分局治安科,交警大队和六个农村派出所共40名民警,10分钟内奉命在城区出入口设卡八处,盘查往来车辆和行人。  16日凌晨1时30分,西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带领刑侦、刑技人员赶到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凌晨4时,市局警犬大队也赶到现场,进行嗅源追踪。  7月19日,线索从不同渠道向专案指挥部汇集-无业人员刘虎(男,24岁)有重大作案嫌疑,指挥部决定抓捕。分局刑警大队指导员带领刑警二人及市局刑警支队刑警三人和凌云路派出所片警一人奉命执行抓捕任务。  7月19日下午,抓捕小组察看了刘虎藏匿地--阎良区麻张村大良组71号院的地形,决定20日凌晨,趁刘虎熟睡之机实施抓捕。  凌晨5时40分,抓捕组按照原定计划,对71号院实施包围。刑警四人进行外围警戒。、刑警三人翻墙进入院内,踹开刘虎藏匿的2楼房门,将睡在床上的刘虎压住,光着身子的刘虎从床头柜上的衣服下抓过盗窃的"七、七"式手枪向刑警开枪,我一名刑警不幸被子弹射中腹部,但仍强忍剧痛,双手紧压刘虎的双臂,另一名刑警立即夺下手枪,用枪柄猛击刘虎头部,挥拳猛击刘犯。这时,听到枪声的外围民警冲进房内全力将其制服。当场缴获被盗"七、七"式手枪一支和五发子弹。经鉴定,"七、七"式手枪枪膛内一发子弹卡壳,未能发射,弹匣尚有4发子弹。刑警一人英勇负伤,子弹从其右腹部射入,在腹部贯穿32cm后遗留腹肌。    资料来源: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评析        此战斗成功生擒盗枪犯罪嫌疑人刘虎,但致使一人刑警负伤,有得有失。
成功的一面是,战术运用正确,在房间内的缉捕,分进入抓捕和设伏抓捕,乘夜深刘虎熟睡之际可以采用进入抓捕战术,进入抓捕又分骗入和强入两种。根据案件条件,无刘虎可信赖人诱捕,夜深采用强入是可行的,抓捕组三名刑警负责强入,三名刑警和一名派出所管片民警外围警戒均符合强入抓捕的战术要求。问题在于如何强入抓捕,从本战斗另一面看,缺乏强入抓捕的行动保障。行动保障是组织查缉行动八个内容和程序之一,即要求抓捕行动的实施,必须有相应的装备和器材,如武器弹药,防护器材,特种武器等。事实上,7月20日凌晨,抓捕小组明知犯罪嫌疑人刘虎手中有枪有弹,但遗憾的是七名成员均未携带枪支,也未着防弹衣,若"七、七"式手枪子弹不卡壳,后果不堪设想,由此可见,抓捕刑警犯了常识性错误。另外,抓捕犯罪嫌疑人在室内,也未考虑使用催泪弹等非杀伤性武器控制刘犯,致使突入房内抓捕对警方极为不利,教训可谓深刻。
夜间入室强攻,室内黑暗,对犯罪嫌疑人位置判断难以搞得准确。特别是行动时,对其双手动作难以看清,没有十分把握,不易冒然强攻。入室强攻在条件不完全具备,又未惊动犯罪嫌疑人情况下,可改变战术方法,由强入抓捕改为门前伪装守候抓捕,可能效果更好。      林东阳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警察学校     公安业务教研室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