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的终极使用--形式辨证逻辑333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5:30:46
逻辑的终极使用--形式辨证逻辑引言:逻辑是对思维过程的明晰和划分,以一种定义的方式记录和区分了思维的过程描述,由思维所得到的不同结论划分为形式逻辑过程和辩证逻辑过程.
   人认识世界是一个思维的过程,作为一个过程就要有开始和接续.逻辑作为人对思维过程的总结和描述,由于思维的结论不同因而对逻辑的描述分为形式逻辑和辨证逻辑.形式逻辑所表达的是思维对有所存在的结论认识,而辨证逻辑则是思维对有所联系的结论认识.同是作为思维的认识,可以说形式逻辑与辨证逻辑所认识的都是存在,但形式逻辑所认识的是一个指定结论,或是说形式逻辑可由存在的概念本身直接表达,而辨证逻辑所要认识的则是存在与存在间关系的结论,也就是说辨证逻辑的存在无法由存在的概念本身作为表达,而只能以两个概念的相互关联为存在,因此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存在这样一种微妙的关系即:当形式逻辑的存在用于理解世界时是以形式逻辑为定义,运用辨证逻辑的方法认识和联系世界的存在从而理解;当以辨证逻辑为阐述时,叙述认识与认识间的关系存在,实则就是在定义认识与认识间关联形式的存在,辨证逻辑也只有通过概念的对错形式逻辑,才能在辨证中定义所要留下的和所要舍弃的概念认识.
  由以上论述人们也许会责问到为什么会产生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思维认识分化,实则并非是认识和逻辑本身的范围分化,而是认识的人为接续性分化,是人对同属于存在的概念的层次划分,也是人认识群体的划分.所谓概念层次划分是指作为统一存在的概念认识之间本存在关联性,当一个阐述者在描述自己的思维认识时,接受此一论述的学者会由于对阐述者所论述内容再联系认识的差别,产生对此一论述的映证认识差异.如所映证的再联系内容为比较直接的认识内容,则对阐述者的结论倾向于辨证逻辑的认识观点;如阐述者的论述内容需要复杂的再联系认识,也就是说在阐述者的认识趋于高度抽象的关系论述时,则会由于学者对论述内容复杂的认识扩展,进而产生对所阐述内容的形式逻辑观点倾向.
  不论形式逻辑还是辩证逻辑都是思维的认识过程,而要区分所论述的表达倾向时,只需意识到自己所论述的认识与大众认识的紧密程度即可.
                 非主流哲学者--步社行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