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提出大胆观点"让村庄成为历史" 引发争议5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22:01:32
 
这篇文章蛮有新意,可行性方面还有待讨论。
——赵树凯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将推进城镇化与建设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
胡必亮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张教授的文章是在探讨中国城镇化道路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讨论,见仁见智。我认为,中国城镇化道路的选择,需要从中国具体的实际出发,并广泛参考城市发展的历史,以及相关的国际经验来做出判断。
我们知道,统筹城乡是推进我国新时期各项工作的基本方略之一。“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这表明:统筹城乡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也要扎实稳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将两方面的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
城镇化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密不可分
从理论上讲,城镇化的实质在于城乡转型。它直接涉及到城镇发展与农村发展两个方面。从实际来看,在我国目前新的历史条件下,城镇化发展的推动力已经主要转变为来自于农村的各项因素(如农民工进城以及农村人口向城镇的大规模迁移、农村资金不断流入城镇等)而不主要是城镇本身的力量;同时,新时期农村进一步发展的推动力也更紧密地与城镇化相关(如城镇工业的扩散、城镇交通的延伸等)而不仅仅是农村本身的影响。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工作中,一定要将推进城镇化与建设新农村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而不是将两项战略性工作分开来做。
当然,我们说城镇化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密不可分是有前提条件的,这个前提条件就是中央反复强调的作为科学发展观重要组成部分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思想。由此所引申出来的基本政策含义在于:将城镇化作为一个重要手段推进新农村建设,同时将新农村建设作为一个重要手段推进新时期的城镇化进程。
实施城镇化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统筹推进的基本战略
那么,究竟通过什么样的具体基本战略(方式)将城镇化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共同促进呢? 从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期经验与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国际比较来看,至少有两种方式可以实现这样的统一:一是通过村镇聚(联)合的方式自下而上地将村庄整合到城镇体系之中;二是通过发展城市区和城市带的方式自上而下地将城镇系统延伸到乡村系统之中。
1、通过村镇聚(联)合方式自下而上地将村庄整合到城镇体系之中。城镇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历史起源之一在于村庄的发展并逐步演变为城镇:首先是一些地方性的农作物被当地人驯化并得以人工种植,然后出现定居型的农业村庄,继而部分农业村庄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转型为城镇。在这种由村庄逐步转型到城镇的历史过程中,一种重要的转型方式就是由亚里士多德最先从理论上所总结出的所谓村镇聚(联)合的方式,也就是通过将邻近的几个村庄统一起来而形成一座城镇的方式。其自然结果就是村庄数量减少,同时城镇数量增加。
一些历史学家的研究结果表明,村镇聚合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指人们离开自己原来的村庄,举家搬到一个新建的城镇中去;另一种形式是指将已有的某些村庄实行集合后使之变成为城镇。通过村镇聚合的方式,不少世界历史名城得以在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建立起来,譬如说雅典、罗马、威尼斯等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
从现代城镇发展的情况来看,这种通过整合几个村庄而首先形成城镇,进而发展壮大成为城市的情况就更为常见了。仅以我国为例,至少就有四类这样的情况在不少地方是大量存在的:一是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以一个经济发达村庄联合周围几个村庄后变成为一个城镇;二是政府通过“吊庄”形式将那部分居住在生存环境差、生态环境脆弱的村庄整体搬迁到由政府统一修建的新的城镇地区;三是由于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如三峡大坝建设、区域性的水库建设等)需要而有组织地将一些村庄整体地迁移到由政府组织新建的城镇;四是为了节省宝贵、有限的耕地资源,同时促进规模化、低成本地为居民统一提供各种物质基础设施(包括水、电、气、路等)和社会基础设施(包括教育、卫生、文化等),不少地方政府通过实施“合村并点”方案而将几个村庄甚至十几个村庄合并后集中在一起,促使一些城镇得以形成。
从一定程度上讲,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村庄数量不断减少(1985年行政村共有94.06万个,2005年只有64.01万个,20年间共减少了30.05万个,年均减少1.5个)、建制镇数量不断增加(1985年共有建制镇7956个, 2005年已经共有建制镇19522个,20年间共增加了11566 个,年均增加578个)就是我们以上所提到的从村庄向城镇系统演化、发展在现实中的具体体现。
由此可见,通过村庄联合的方式自下至上地将村庄融入城镇体系而推进城镇化进程已经积累了许多丰富的经验教训。这为我们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统筹城镇化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十分宝贵的参考。[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