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誠意的插件時代即將來臨?漫談「一插即亮」 (Mr. 6)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0:37:23

(本篇文章改過題目)
上周寫了iGoogle推出台灣首頁,提到插件眾志成城的力量,Google美國總公司上周還真的推出了Gadget Venture,就是在一年內打算提供5000美元獎金給20~40支高流量的插件,或是挹注10萬美元的天使資金給2~5間有機會再進一步做大的插件公司,名額還不少,台灣的網路創業家說不定可以拿到一兩個呢?台灣的Google也推出中文的活動,有機會還可獲邀參觀Google總部。
不過,我卻立刻聯想到另外一件事。
以Google來說,它看到一個插件愈多人選用,當然愈值得它出錢買下,但Google畢竟還是商業體,不是財神爺,所以它出手的金額若非必要,不然不可能太大,這筆錢拿來當學生的獎學金是綽綽有餘,但不夠創業家賴以養家糊口。假如這個插件只是一個小時鐘、幸運籤餅、鬼屋、線上保齡球、夜市遊戲,沒錯,吸引了很多使用者嵌在他的iGoogle首頁,但只能看、不能摸,只限於表面觀賞、表面把玩,哪裡都去不了(going nowhere),儘管「do no evil」讓Google不至於像MySpace很沒品的把你的插件禁掉,自己再做一個一模一樣的插件,但也沒有理由用1億美元把這套插件高價買下。假如你還真的敢給它出一億美元,它肯定會慢慢不理你,然後自己真的就做一個一模一樣的算你活該。換句話說,寄人籬下,假如真的有個超爆紅的插件,得到機會坐下來和Google談併購,「插件創業家」手頭上仍然沒有太多的談判籌碼(bargaining power)。
但,假如創業家可藉插件的力量,吸引了一堆人到自己的首頁、自己的母站,把人留住,自己累積會員,又會是不太一樣的狀況了。理論上來說,Google應該會比較客氣一點,價錢也應該會高一點。換句話說,一個插件,最好,還是應該將使用者連回這個插件的「母站」。
而且,目前打算動腦筋的網路創業家,自己應該也已經有一個網站,或是一個已經很想做的點子,這個點子大概用插件也做不到哪裡去,一定要將使用者引回母站去做更多事。也就是說,插件等於就是「駐外大使」,為自己的網站弄個小分身,駐在iGoogle、駐在NetVibes、駐在Facebook、駐在MySpace、駐在Bebo、駐在Passado,駐在Windows Live、駐在Pageflakes,不然也駐在千千萬萬的個人部落格的邊欄裡。這招的意義可真是非凡,或許你說插件在蘋果電腦時代就有,不然也有Desktop X或Jackfield之類的東西,但那種插件只是網站公司派給使用者的「女傭」,不是派在外站的「駐外大使」。現在的創業家可利用插件插在其他網站,在更多的地方可以看到我們網站得logo,看到可以在上面做什麼,輕輕一點,就呼哩呼啦的整面變色,連到我的母網站去。
但我們都發現,當我們「醉翁之意不在酒」,當我們的插件只是為了「引回母站」而設計時,和剛剛那些幸運籤餅、小遊戲、小酷仔子,真的就有點相形見絀了。本身有母站要照顧的插件,做法大約不脫兩種:第一是「獻寶型」,就是單純的顯示「目前本站站內最新文章」、「最人氣照片」、「前十名留言」之類,希望隨時都有東西輪播,這樣一來這個小框框就像電視螢幕左下角的子框框,放映著另一家電視台的東西,好的話說不定就轉台、轉回母站了!第二是「儀表板型」,就是個人在該母站資訊大統合,只要在該站有申請會員,就會隨時抓來最新留言、最新私人訊息以及個人展示櫃,讓你在iGoogle即可一覽無遺。而大部份的插件是兩者混合,上下同時顯示,或者登入前先獻寶,登入後變儀表板之類的。
這樣的插件,真有「駐外大使」的效果嗎?以iGoogle目前已有至少4800多個插件,以一個月幾百個的速度在快速增加中的狀況,競爭非常激烈。插件要當駐外大使,一定要「一插即亮」,但這些插件,似乎就是注定要永遠無法比母站還亮?母站都起不來了,憑什麼說插件就可以起來?「獻寶型」的插件,當真可以吸引人到母站,並為了那個插件,在母站加入成為會員? 「儀表板型」的插件,真的可以讓原本的輕度會員愈來愈重度使用、愈來愈黏在母站?
插件如何「一插就亮」,不是一個普通的問題,插件已經嚴重受限於這麼一個小小的框框,上面除了「獻寶」和「儀表板」,還可以放什麼東西?這一個問題,留給大家一起討論。在這裡拋磚引玉一下,收集更多的好答案。
我想談的,是另一個又令人更著急的問題,也是這個「插件沒有一插即亮」的旁邊另一個問題,那就是「社群之間的衝突」。現在開網站,「社群」已經不是殺手澗,而是「基本功能」;許多網站一定要想盡辦法導入「好友、留言、群組、我的最愛、相簿、書籤」等功能,也就是說,2008年,我們會看到全世界所有的新網站大概都可以算是社群網站了。我們已經看到一些垂直市場的社群網站已獲相當成功,譬如專門為自家室內裝璜DIY達人設立的Refurber的會員數,在短短一個月增長好幾倍;專為家庭「煮」婦設計的BakeSpace,才創立一年就已獲1萬名會員等等。
這些社群因為是特殊的族群,所以有更充足的理由去拚命做插件,拚命到外站去設「駐外大使」,但是當這個插件是插在另一個更大的社群網站如Facebook、MySpace,或是另一個部落格圈圈裡,然後還抱著「一定要連回母站」的決心,顯然會非常的格格不入、衝突連連。假如我今天因為喜歡煮飯而加入BakeSpace好了,但我在MySpace也加入了關於煮飯的群組,兩邊的好友名單不太一樣,MySpace看到它的烹飪群組怎麼突然愈來愈縮水,然後看到原本應該增加在MySpace的愛烹飪的會員慢慢全部加到BakeSpace去了,應該不會很樂見。然後你說,OK,假如放在像iGoogle、Netvibes這類的首頁網站,和該寄生網站就不會產生衝突了。但,現在幾乎所有網站都是社群網站的情況下,假如與其他社群網站的插件,一起通通全部放在同一個頁面上,人人在家門口叫賣,還真是有點尷尬又詭異的局面。可是,那有什麼辦法呢,在母網站偏偏又想不出其他更有意義的插件的情況下,整個插件文化或許會慢慢變成「廣告文化」,每個插件都沒有「給人玩的誠意」,每個插件的目的都是在「別人家」大喊:「看我!看我!用我!用我!」,那這變成只是另一種橫幅廣告(banner ad)了。網路剛開始幾年,橫幅廣告不斷耍創意,一下變框框、變flash game,我們還真的會去看它幾眼,但現在呢?如果插件只是在「看我!看我!用我!用我!」,那,這整個插件社群不會太久。
所以,現在許多網站面臨的問題就是,到底社群網站,或者已經本身有使用者的網站,該做什麼插件,才是「雙贏」?如何讓插件本身,是一個比原站還好玩的應用軟體?如何讓兩個社群網站的插件肩並肩擺在一起,還會互相都很好玩?現在既然已有愈來愈多的社群網站,自己積會員,自己希望拉回母站變會員,是不是就表示,這些網站永遠不能做出有「誠意」的插件?更直接一點的問,假如MySpace要做一個插件放在Facebook,它該做什麼插件?假如Yam天空部落要做一個插件,求求無名小站可以開放給它的會員放在邊欄,它該做什麼插件?
在台灣,nchild與其他創業家已經有了一些有趣的想法。總的來說,目前的「插件」,無論中外,其實還沒摸出那個真的「一插即亮」又可以連回母站的好玩點。我覺得這會是一個有趣的問題,等待著每一個正在做任何帶有社群觀念網站的創業家去做出可在其他社群中「一插即亮」的插件。或許它本身就是一個創業機會,某一個創業家,想出一個共通的方式,不只讓社群合作而已,還要一併解決社群之間的矛盾,讓社群之間互相的插件不再只是像廣告一樣的「交換連結」,而是讓兩個社群都一起變得更有趣?
我們已有絕對充足的理由去相信,這種插件會是一個充滿商機的百億大問題。自己身在一個同樣以社群為主的創業團隊,期待藉由有創意的解決這個問題,說不定可以和這些最菁英的網路創業家們攜手齊赴海外,開發那個大市場。寶貝,這價值絕不止於Google給的那1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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