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硬起来?当庭炮轰检察官断章取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0:15:20
台北地院7月31日审理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针对检方以「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嫌起诉马英九,审判长蔡守训法官询问他认不认罪,马英九回答「我没有犯罪,既没有犯意,也没有犯行」。马英九还强调,第一次接受检方讯问时,即已表明他认为特别费不是公款,但检察官侯宽仁断章取义,才会说他坦承特别费是公款。(chinesenewsnet.com)
中国时报报导,法院当庭提示马英九三度接受检方讯问时的笔录,针对检方在起诉书里提及,马英九首度接受侦讯时,坦承特别费是公款,第三次应讯时才翻供,已难采信。对此,马英九强调,他第一次接受检方讯问时,就很清楚的告诉检察官,如果认为特别费是公款,没用完的要缴回,那就应该改变制度,采用必需核销的方式,一律填写支出明细,说明用途。(chinesenewsnet.com)
所以马英九认为,他当初就非常清楚表达特别费不是公款的意思,若认为特别费是公款,必需改变制度。但是检察官却断章取义,说他坦承特别费是公款。他希望庭上看第一次讯问笔录时,能从头看到尾,不要像检察官只抓其中的几句话。律师宋耀明也表示,探究陈述人的陈述真意,不应断章取义,否则就会发生对被告有利事项未予注意的情形。(chinesenewsnet.com)
对於马英九及律师再度质疑检方笔录失真,公诉检察官当庭表示,在论告时会一并表达意见。审判长随后询问马英九是否认罪,马英九当庭表示,他没有犯罪,既没有犯意,也没有犯行。马英九后来在检方询问时,也表明他使用特别费,都用在公益及公务上。(chinesenewsnet.com)
检方诘问马英九时,除了急欲了解马英九每个月三十四万元的特别费到底如何使用,及其是否主张汇到帐户内的特别费就是私款等问题,一一询问马英九。对此,马英九表示,他认为以领据列报的特别费,就不再是公款,并得由其个人自由支配。(chinesenewsnet.com)
马英九向检方表示,他每月三十四万元的特别费,惯例上十七万元用单据核销的部份是由其办公室主任负责,另外一半是由市长室同仁跟出纳人员,办好领用核销程序后,原则上以划帐方式汇入他个人帐户。检方接着追问其汇入私人帐户金额如何使,马英九说,他多用於公益用途。(chinesenewsnet.com)
接着检方再度询问马英九是否知道特别费的预算编列目,对此,马英九表示,原本他并不十分了解预算书上有关特别费的目的,直到特别费案调查后,他才去了解特别费的使用目的,并发现其个人所做捐赠、招待、犒赏等支出,实际上都符合特别费的目的。(chinesenewsnet.com)
而就在检方问完马英九后,承审法官吴定亚接着询问,马英九在第一次接受检方讯问时的笔录,有无提到领到的二分之一特别费是公款,对此,马英九向表示,他在第一次接受检方讯问时,就很清楚的告诉检察官,如果认为特别费是公款,没用完的要缴回,那就应该改变制度,采用必需核销的方式,也要填写支出明细,说明用途。(chinesenewsnet.com)
所以马英九认为,他当初即非常清楚的表达特别费不是公款的意思,若认为特别费是公款,必需改变制度。他认为其个人於起诉书中第290页及296页中,意思是一贯的,但却被说成他坦承特别费是公款,他个人无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