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酒自杀反抗悲剧的命运 ---《我们为什么不快乐?》之三十七 -杨黎光 ---《我们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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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酒自杀反抗悲剧的命运 ---《我们为什么不快乐?》之

标签: 2010-08-12 08:50

以酒自杀反抗悲剧的命运

    前面说了酒里有忧,酒里有愁,再说说酒里的悲。
    刘伶,西晋沛国(今安徽淮北市)人,字伯伦。著名的“竹林七贤”之一。他身高仅一公尺四十,不仅人矮小,而且容貌极其丑陋。但是他的性情豪迈,胸襟开阔,不拘小节。平常不滥与人交往,沉默寡言,对人情世事一点都不关心,只有和阮籍、嵇康很投机,遇上了便有说有笑,因此成了“竹林七贤”之一。
    刘伶,与那些以诗文著名的酒仙诗圣不同,他是纯粹以好酒闻名的酒徒。他的好酒,他的以酒言悲,完全是通过自己的行为表现出的来。或许可以这样说,他是用以酒自残,以酒自杀的方式反抗着中国文人的悲剧性命运。
    刘伶曾写下《酒德颂》一首,宣扬老庄思想和纵酒放诞之情趣,对传统“礼法”表示蔑视。《酒德颂》原文如下:
    有大人先生者,以天地为一朝,万朝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行无辙迹,居无室庐,暮天席地,纵意所如。止则操卮执觚,动则榼(ke,古时盛酒的器具)提壶,唯酒是务,焉知其余? 
    有贵介公子,缙绅处士,闻吾风声,议其所以。乃奋袂攮襟,怒目切齿,陈说礼法,是非锋起。先生于是方捧罂承槽,衔杯漱醪。奋髯箕踞,枕麴借糟,无思无虑,其乐陶陶。兀然而醉,豁尔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俯观万物,扰扰焉如江汉三载浮萍;二豪侍侧焉,如蜾蠃之与螟蛉。
    意思是说,自己行无踪,居无室,幕天席地,纵意所如,不管是停下来还是行走,随时都提着酒杯饮酒,惟酒是务,焉知其余。其它人怎么说,自己一点都不在意。别人越要评说,自己反而更加要饮酒,喝醉了就睡,醒过来也是恍恍惚惚的,于无声处,就是一个惊雷打下来,也听不见,面对泰山视而不见,不知天气冷热,也不知世间利欲感情。
    刘伶的这首诗,充分反映了晋代文人的心态,即由于社会动荡不安,长期处于分裂状态,统治者对一些文人的政治迫害,使文人不得不借酒浇愁,或以酒避祸,以酒后狂言发泄对时政的不满。 
    《世说新语•任诞第二十三》里记载了这样一个“刘伶病酒”的故事:
    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已醉矣。(《世说新语》178页,刘义庆著,岳麓书社1989年7月第1版)
    刘伶的酒病又发作得很厉害,要求妻子拿酒,他的妻子哭著把家里剩余的酒泼在地上,又摔破了酒坛子,涕泗纵横地劝他说:你酒喝得太多了,这不是养生之道,请你一定戒了吧!刘伶回答说:好呀!可是靠我自己的力量是没法戒酒的,必须在神明前发誓,才能戒得掉。就烦你准备酒肉祭神吧。刘伶妻子信以为真,听从了他的吩咐,拿来了酒肉。于是刘伶把酒肉供在神桌前,跪下来祷告说: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说完站起来,拿起供在神桌前的酒,就着供桌上的肉,喝得淋漓畅快,结果又是酩酊大醉。
    这个“刘伶病酒”的“病”字,后人有许多解释,或说是酒瘾犯了,或说是饮酒过度而生病,或说是又喝醉了,都有些道理,也都讲得通。不过,把它看成酒精中毒的病态状况,似乎更符合刘伶的性格。他已经“病酒”了,还向老婆要酒喝。老婆就把酒都倒了,把喝酒的器具也都砸了,让刘伶祷告发誓。刘伶却借着这个机会,换来又一场吃喝,又一番沉醉。
    有一次,他喝醉了酒跟镇上的人吵架,对方生气地卷起袖子,挥拳就要打他,刘伶却很镇定从容地说:我这像鸡肋般细瘦的身体,哪有地方可以安放老兄的拳头。对方听了,扑哧一声笑了起来,只得把拳头放了下来。
  刘伶裸身于屋中,客人进屋找他,见此便讥讽他。刘伶说:天地是我的房屋,室内是我的衣裤,你为什么要钻进我的裤裆里来?
    刘伶不仅“病酒”,而且是为酒可以不要命的。《晋书•刘伶传》记载:刘伶经常乘一鹿车,手里抱著一壶酒,命仆人提着锄头跟在车子的后面跑,并说道:“死便埋我。”如果我醉死了,便就地把我埋葬了。
“死便埋我”,这话说得真是坦然,大约在他看来,自己所处的这个悲惨世界实在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了,随时可以让人挖个坑把自己埋了。
    刘伶在官职方面,做到建威参军。据说在泰始年间,他初上意见书,主张“无为而化”之说,却被斥为无益之策。当时同辈们都得到高第官位,只有他被罢了官。罢了官以后的刘伶,更是日日醉乡路,终于嗜酒寿终。反而在那文人动辄被杀的乱世得以苟全性命而寿终,也可谓不幸中之大幸了

    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酒当然不只与忧、愁、悲有关,它也与“乐”有关。在历代写“醉与乐”的文字当中,欧阳修的《醉翁亭记》大约最有代表性。
    宋仁宗庆历五年(1045年),欧阳修降职后到安徽滁州任职。滁州地僻事简,而他为政以宽,又值年岁丰稔,使其得以放情于山水之间。也就是说,这篇散文是欧阳修在官场失意被贬谪滁州时写的,是一篇中国士人寄情山水与忘情醇酒相结合的自我陶醉之作。
    环滁皆山也。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琊也。山行六七里,渐闻水声潺潺而泄出于两峰之间者,酿泉也。峰回路转,有亭翼然临于泉上者,醉翁亭也。作亭者谁?山之僧智仙也。名之者谁?太守自谓也。太守与客来饮于此,饮少辄醉,而年又最高,故自号曰醉翁也。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中编第二册24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6月第1版)
    在开篇的第一个层次,山水、醇酒,以及醉与乐就都有了,而且还是双重或多重的醉与乐——“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尽管文字上写得飘缈奇幻,神乎其神,玄而又玄,却始终无法摆脱这样一个事实,所有这些个醉与乐,没有一样是客观实有的,都是作者逃避现实的自我陶醉与自得其乐。这就如当代学者安希孟在他的《从醉与乐、动和静谈西方醉酒精神——欧阳修〈醉翁亭记〉别解》中所说的:“自号醉翁,自己说自己醉,一定不是真醉,乃是佯装醉醺醺。难道喝醉汉还说自己醉了吗?”(学术中华网:http://www.xschina.org/show.php?id=10825
    下文仍然围绕着醉与乐展开,写山林间朝晚阴晴,春夏秋冬,美景变化其乐无穷;写太守宴客,觥筹交错,众宾欢愉,太守(作者)沉醉。
    文章的最后,为突出“太守之乐”,作者又以禽鸟之乐,反衬众人之乐:以众人之乐,反衬太守之乐。将太守之乐推到颠峰:
    已而夕阳在山,人影散乱,太守归而宾客从也。树林阴翳,鸣声上下,游人去而禽鸟乐也。然而禽鸟知山林之乐,而不知人之乐;人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醉能其乐,醒能述其文者,太守也。太守谓谁?庐陵欧阳修也。(《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中编第二册24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6月第1版)
    欧阳修像绕口令似的不厌其烦地写了一串“乐”与“醉”,把这个“乐”与“醉”渲染得异常夸张、繁复,简直让人无法断定他是否真的“乐”与“醉”,只是真切地感到了他对“乐”与“醉”的强烈渴求。我们知道,真正快乐的人通常是不会如此煞有介事地炫示快乐的。他作为一个失意被贬的官僚,这种放情山水时所表现出的乐陶陶、醉熏熏,大约总有些故作姿态的表演成份。即使他是真“乐”,也“毕竟是肤浅的乐,不是尼采悲剧的乐观主义。毕竟欧阳修没有说明人与禽兽(禽鸟乐)的根本区别,缺乏人之为人的超越态度。”(《从醉与乐、动和静谈西方醉酒精神——欧阳修〈醉翁亭记〉别解》,安希孟作,学术中国网http://www.xschina.org/show.php?id=10825
    把堂堂正正的人比喻为自然物,把拥有灵性(按照外国的说法或可叫做“神性”)的人降低为自然物,而且还自我陶醉,乐此不疲,是除了嗜酒之外中国文人另一种幼稚而拙劣的精神麻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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