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晚报》无权代表人民授开发商“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18:38:27
  

文/杨露旋

  有人说,中国人民太容易被代表了,谁想代表一下就代表一下。以前还不信,然而,自今年参加辽宁省鞍山市的“房地产春交会”后,我彻底服了。《辽沈晚报》,一个街头小报,竟然也敢代表人民给开发商授予“诚信之星”的称号。

  《辽沈晚报》无权代表人民给任何单位或个人,授予任何称号。如果说可以代表的话,也只能代表它自己。因为,人民的数量太多了,却只有为数不多的人还在看《辽沈晚报》这样的报纸。绝大多数的人不看《辽沈晚报》的原因是,一是如今互联网时代,上网看新闻比买报纸,划算得多,这就分流了《辽沈晚报》的原来的读者群,更何况还有电视、电台、其他报刊等;二是《辽沈晚报》原本就没有多少人愿意看的报纸,正经人有时间会去看《人民日报》、《南方周末》等。

  在中国,有权代表人民的报纸,只有《人民日报》。人家的名字,就叫“人民日报”。即便如此,《人民日报》也没有代表人民给开发商授予什么“诚信之星”。相反,今年接连发文,对房价的过高予以解析、揭露和抨击,呼吁政府体贴民生,努力降低房价。

  《辽沈晚报》代表人民为开发商授予上了“诚信之星”,这实质是另类方式做广告。在报纸上,文字也好,图片也好,做广告都不新鲜了。但是,商家为了赚钱,却仍然想继续做广告,而《辽沈晚报》这样的想赚钱,为了钱而不顾更多的人的利益,仍大有媒体在。做个牌匾,写上几个字,授予了商家,同时也腾出版块给宣传一下,这是一种新的媒体与商家的交易方式。

  降房价,《辽沈晚报》有时也喊,显然“贼喊捉贼”了。如果它真想帮助老百姓降房价,就不该再帮开发商鼓吹卖楼。

  媒体的乱炒作,也是房价上涨的一个因素。《辽沈晚报》这样的媒体,还对不起老百姓的一个问题就是,对强拆成普遍现象,报道得不够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