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政府信息公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6:56:09
附件1:           2010年金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星级评定标准
级别         项目
一星
二星
三星
准入登记
▲工商注册登记满1年,登记事项真实,社员人数30人以上。
▲从事生产社员人数占70%以上,有不少于15M2的固定办公及服务场所,有必需的办公设备(电话)等。
▲社员出资清晰,有股金认购及相关的出资凭证。
▲股金结构规范,所有社员都认购股金,从事生产的社员认购股金应占本社股金总额的一半以上,单个社员或者社员联合认购的股金最多不得超过股金总额的20%,同一户家庭成员不得重复认股。
▲合作社注册登记等相关材料在登记后30日内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获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社员人数50人以上。
▲从事生产的社员认购股金应占本社股金总额的70%以上。
▲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社员人数100人以上。
▲从事生产的社员认购股金应占本社股金总额的80%以上。
建章立制
▲有依照《合作社法》、《条例》规定,经社员共同制定的合作社章程。
▲有经社员共同制定的理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
▲有经社员共同制定的合作社社员管理、财务管理、决策议事等制度。
▲实行独立建账核算,有完整的会计资料。
▲设立专门会议记录簿。
▲有经社员共同制定的一事一议规定。
▲有经社员共同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权利明晰的产品收购、产品销售等制度。
▲重要规章制度上墙公开。
▲有经社员共同制定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有产品广告、发布、市场开拓制度。有培育新农民、学文化、学技术、学政策、学法律的制度规定。各种规章制度印发到社员人手一册。
▲有社员教育基地,有相应的设备(如电脑、电视机、VCD等),有社员阅览室,有报刊杂志等科技书刊不少于5种类。
2010年金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星级评定标准
级别        项目
一星
二星
三星
民主管理
▲向社员颁发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的社员证。
▲内部组织机构健全。设立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设立会计、出纳等财务人员。
▲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理事会、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各召开3次。
▲有详细的社员产品交易记录。做到会计资料完整、会计帐目健全,记帐及时、规范,核算准确。
▲有保障社员查阅有关会议、决议记录情况的条款或办法。
▲有保障社员按章程规定查阅合作社财务状况的条款或办法。
▲合作社财务公开每年不少于1次。
▲社员代表占社员总数的1/3以上,向社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社员均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报送报表、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
▲社员满意度不少于60%。
▲应按时参加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
▲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理事会、监事会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
▲各种档案管理规范。
▲财务公开每年不少于2次。
▲附加表决权不超过总票数的20%。
▲社员满意度不少于70%。
▲合作社有长期、近期发展规划。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科学。
▲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
▲社员代表占社员总数的1/5以上,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半年工作情况。
▲社貌整洁,社风文明。社员满意度不少于90%。
▲社员享有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优先)会保障。(优先)
标准化生产
▲合作社每年组织社员培训不少于1次,为社员发送经济信息3条以上。
▲主产品有简单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社员人手一册。
▲标准化生产的产品占总产量的40%以上。
▲有核心示范基地。种植业不少于50亩,养殖业畜类不少于300头,禽类不少于15000只,蜂业不少于500箱,农机作业服务不少于500亩,食用菌不少于10万袋。(优先)
▲合作社每年组织社员培训不少于2次,100人次以上,为社员发送经济信息6条以上。
▲主产品有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社员人手一册。
▲标准化生产的产品占总产量的60%以上。
▲有核心示范基地。种植业不少于100亩,养殖业畜类不少于1000头,禽类不少于30000只,蜂业不少于1000箱,农机作业服务不少于1000亩,食用菌不少于30万袋。(优先)
▲基地和产品通过无公害认证。(优先)
▲合作社每年组织社员培训不少于3次以上,300人次以上,为社员发送经济信息10条以上。
▲标准化生产的产品占总产量的80%以上。
▲有标准化示范小区。
▲产品通过绿色食品以上认证者(优先)。
▲有自主创新农业科技应用能力及相应职称的农业科技人员。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优先)
2010年金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星级评定标准
级别      项目
一星
二星
三星
经营状况
▲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合作社统一价格、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社员产品30%以上。
▲为社员统一采购配送农业投入品比例不少于20%。
▲产品有注册商标并由全体社员共享。
▲主产品有较稳定的销售网络。
▲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粮食产业除外)。(优先)
▲合作社统一价格、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社员产品50%以上。
▲为社员统一采购配送农业投入品比例不少于50%。
▲年销售额300万以上(粮食产业除外)。(优先)
▲主产品有一定的初加工能力。(优先)
▲有金融部门或农村信用社信誉评定的等级。(优先)
▲合作社统一价格、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社员产品80%以上。
▲为社员统一采购配送农业投入品比例不少于70%。
▲年销售额1000万以上(粮食产业除外)。(优先)
▲建立有现代服务网络。定期向社员提供技术和信息。
盈余分配
▲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按合作社章程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
▲按交易量(额)分配应占60%以上。
▲建立社员账户。
▲按合作社章程规定提取风险金
▲按交易量(额)分配应占70%以上。
▲政府扶持资金形成的财产量化到合作社社员
按交易额分配应占80%以上。
运行绩效
▲年收支平衡,略有盈余。
▲社员人均年纯收入比本县(市、区)平均(年报)数高20%。
▲所有者权益10万元以上
▲年净利润总额在5万元以上。(优先)
▲社员人均年纯收入比本县(市、区)平均(年报)数高30%。
▲所有者权益30万元以上
▲年净利润总额在10万元以上。(优先)
▲社员人均年纯收入比本县(市、区)平均(年报)数高40%。
▲所有者权益50万元以上
社会贡献
▲为当地农户销售与合作社同类的主产品10%以上。(优先)
▲为当地农户销售与合作社同类的主产品30%以上。(优先)
▲为当地农户销售与合作社同类的主产品50%以上。(优先)
备注:规范化星级以三星级为最高,依次递减。较高星级的合作社必须首先要符合前一星级的规范化要求
附件2:
金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星级评定(复审)申请表
申请合作社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
电话
手 机
办公地址
邮 编
首次工商登记时间
变更为合作社法人登记时间
成员出资额(万元)
成员数(个)
带动非社员农户数(户)
成员生产规模(亩、头、羽)
原有星级
申请星级
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意      见
辅导员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县(市、区)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      见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市农业局
复审确认
意    见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要求一式两份。
附件3:
金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星级评定(复审)审核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合作社名称
原有星级
申请星级
县级初审星级
市级复审星级
注:合作社名称要按照营业执照上的全称填写
发布机构: 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0年5月12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责任单位: 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