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对知识产权档案实行统一管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02:09:19
3月10日,国家档案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意见》。根据《意见》规定,今后,国家将对知识产权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并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方面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制定发布《意见》的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有效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作用。
  《意见》指出,知识产权档案是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具体活动的真实记录,是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参与国际竞争中不可替代的历史记录和法律凭证,是国家和各有关单位的宝贵财富。加强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档案,对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知识产权相关单位合法权益,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重视并提高对知识产权档案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将知识产权档案作为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和探索知识产权及其档案管理的规律和特点,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实现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要将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档案管理体系,统一规划、同步发展。要逐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等各项管理制度,切实保证知识产权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意见》说,知识产权文件的收集和管理应该遵循知识产权活动的规律和特点,贯穿于知识产权活动的全过程,包括知识产权创造活动、知识产权申请审批和登记过程、知识产权转化过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事务和知识产权宏观管理中产生的文件资料。
  《意见》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在加强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责作出规定。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主动与本地区知识产权相关管理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探索创新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机制和模式。各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与本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把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落实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工作中,融入到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和开展的各项活动中,纳入到知识产权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与验收工作中。
  《意见》强调,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将创新成果产权化并加强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对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各有关单位档案工作人员要积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与时俱进地做好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效的档案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