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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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天干:

甲木:   甲木參天,脫胎要火,春不容金,秋不容土,

火熾乘龍,水蕩騎虎,地潤天和,植立千古。

純陽之木,參天雄壯,火者木之子也,旺木得火而愈敷榮,生於春則助火,而不能容金也,生於秋則助金,而不能容土也,寅牛戌丙丁多見而坐辰,則能受之,申子辰壬癸多見而坐寅,則能納之,使土氣不乾,水氣不消則能長生矣。

乙木:   乙木雖柔,圭羊解牛,懷丁抱丙,跨鳳乘猴,

虛濕之地,騎馬亦憂,藤蘿繫甲,可春可秋。

乙木者,如生於春之桃李,夏之禾稼,秋之桐桂,冬之奇葩,坐丑未能制柔土,如圭宰羊解割牛,然只要有一丙丁,則雖生申酉之月亦不畏之,生於子月而又庚辛壬癸透者,則雖坐午亦難發生,故知申酉丑未月為美,甲與寅名見,如弟從兄之義譬之藤蘿附喬木何畏砍伐哉。

丙火:   丙火猛烈,欺霜侮雪,能鍛庚金,逢辛反怯,

土眾生慈,水猖顯節,虎馬犬鄉,甲來成滅。

火陽精也,丙火爍陽之至,故猛烈不畏秋而欺霜,不畏冬而侮雪,庚金雖頑,力能鍛之,辛金本柔,合而反弱,土其子也,見戊己多而成慈愛之德,水其君也,遇壬癸旺而顯忠節之風,至於未遂炎上之性,而遇寅午戌一二位者,露甲木則燥而焚滅也。

丁火:   丁火柔中,內性昭融,抱乙而孝,合壬而忠,

旺而不烈,衰而不窮,如有嫡母,可秋可冬。

丁屬陰火,性雖陽柔而得其中矣,外柔煩而內文明,內性豈不昭融乎,乙丁之嫡母也,乙畏辛而丁抱之,不若丙抱甲而反能焚甲木也,不若己抱丁而反能晦丁火也,其孝異乎人矣,壬丁之正君也,壬畏戊而丁合之,外則撫恤戊土,能使戊土不欺乎壬也,內則暗化木,神能使戊土不敢抗乎壬也,其忠異乎人矣,生於夏令雖逢丙火,特讓之而不助其焰,不至於烈矣,生於秋冬,得一甲和則倚之不波而焰至於無窮也,故曰可秋可冬,皆柔之道也。

戊土:   戊土固重,既中且正,靜翕動闢,萬物司命,

水潤物生,火燥物病,若在艮坤 ,怕沖宜靜。

戊土非城牆隄岸之謂也,較己土特高厚剛燥,乃己土之發源地也,得乎中氣而且正大矣,春夏則氣闢而生萬物,故為萬物之司命也,其氣屬陽,喜潤不喜燥,坐寅怕申,坐申怕寅,蓋沖則根動,非地道之正也,故宜靜己土卑濕,中正蓄藏,不愁木盛,不畏水狂,火少火晦,金多金光,若要物旺,宜助宜幫己土卑薄軟濕,乃戊土枝葉之地,亦主中正而能畜藏萬物,故土雖柔而能生木非木所能剋,故不愁木盛,土深而能納水,非水所能蕩,故不畏冰狂無根之火,不能生濕土,故人少而火晦,濕土能潤金氣,故金多而金光,此其無為而有為之妙用,若要萬物充盛長旺,惟土勢固厚,又得中和之氣溫暖方可。

己土:   己土卑濕,中正蓄藏,不愁木盛,不畏水旺,

火少火晦,金多金明,若要物昌,宜助宜幫。

庚金:   庚金帶煞,剛健為最,得水而清,得火而銳,

土潤則生,土乾則脆,能嬴甲兄,輸於乙妹。

庚金乃天上之太白,帶煞而剛健,健而得水,則氣流而清,剛而得火,則氣純而銳有水之土,能全其生,有火之土,能使其脆,甲木雖強,力足伐之,乙木雖柔,合而反弱矣。

辛金:   辛金軟弱,溫潤而清,畏土之多,樂水之盈,

能扶社稷,能救生靈,熱則喜母,寒則喜丁。

辛乃陰金,非珠玉之謂也,凡溫軟清潤者,皆辛金也,戊土多而能埋,故畏之壬水多而必秀,故樂之,辛丙之臣也,合丙化水,使丙火臣服壬水,而扶社稷,辛甲之君也合丙化水,使丙火不焚甲木,而救生靈,生於夏而得己土,則能晦火而存之,生於冬而得丁火,則能敵寒而養之,故辛金生於冬月,會見丙火,則男命不貴,雖貴亦不忠,女命剋夫,不剋亦不和,見丁火,則男女皆貴且順。

壬水:   壬水通河,能洩金氣,剛中之德,週流不滯,

通根透癸,沖天奔地,化則有情,從則相濟。

壬水則癸水之源,發於崑崙,癸水即壬水之歸宿,扶桑之水,有分有合,運行不息,所以為百川也,亦為雨露也,是不可歧而二之,申為天關,乃天河之口,水生此,能發西方金氣,週流之性,漸進不漸,剛中之德猶然也,若申子辰全,而又透癸,其勢沖奔不可遏也,如東海發端於天河,每成水患,命中遇之,若其用財官者,其禍福當何如哉,合丁化木,又生丁火,可謂有情能制丙火,不奪丁火之愛故為夫義而君仁,生於九夏,則巳午未中火土之氣,得壬水薰蒸而成雨露,故雖從火而未嘗不濟也。

癸水:   癸水至弱,達於天津,得龍而潤,功化斯神,

不愁火土,不論庚辛,合戊見火,化象斯真。

癸水,乃陰之純而至弱,故扶桑有弱水,至達於天津,得龍而成雲雨,乃能潤澤萬物,功化斯神,凡柱中有甲乙寅卯,皆能運水氣,生木制火,潤土養金,為貴格,火土雖多不畏,至於庚辛,則不賴其生,亦不忌其多,惟合成土化火,何也,戊生於寅癸生於卯,卯屬東方,故能生如火,此一說也,不知地不滿東南,戊土之極處,乃癸水之盡處,乃太陽起方也,故化火,凡戊癸得丙丁透者,不論衰旺秋冬,皆能化火最為真也。

論地支:  陽支動且強,速達顯災祥。

子寅辰午申戌,為陽也,其性動,其勢強,其發至速,其災祥至顯。

陰支靜且專,否泰每經年。

丑卯巳未酉亥為陰也,其性靜,其氣專,其發不速,而否泰之驗每至經年而後見。

生方怕動庫宜開,敗地逢沖仔細推。

寅申巳亥,生方也,忌沖動,辰戌丑未,四庫也,宜沖則開,子午卯酉,四敗也,有逢合而喜沖者,不若生地之必不可沖也,有逢沖而喜合者,不若庫地之必不可閉也,仔細詳之。

支神只以沖為重,刑與穿兮動不動。

沖者,必是相剋也,及四庫如兄弟之沖,所以必動,至於刑穿之間,又有相生相合者存,所以有動不動之異,故為輕也。

暗沖暗合尤為喜,彼沖我沖皆沖起。

如柱中所無所缺之局,取多者,暗沖暗會,沖起暗神而來會合,暗神比明沖明會尤佳,如子來沖午,寅與戌會合者,是日干為我,提綱為彼,提網為我,年時為彼,四柱為我,歲月為彼,彼寅我申是彼沖我,我子彼午,是我沖彼,皆為沖起。

旺者沖衰衰者拔,衰神沖旺旺者發。

如子旺午衰,子沖午則午拔不能立,子衰午旺,子沖午則午發而為福,餘皆倣此。

干支論:  陰陽順逆之說,洛書流行之用,其理信有之也,其法不可執一。

陽生陰死,陽順陰逆,此理出於洛書,流行之用,固信有之,然甲木死於午,午為洩氣之地,理固然也,而乙木死於亥,亥中有壬水,乃其嫡母,何為死哉,凡此皆詳其干支輕重之機,母子相依之勢,陰陽消息之理,而論吉凶可也,若專執生死一說推斷則有誤矣。

故天地順遂而精粹者昌,天地乖悖而混亂者亡,

不論有根無根,俱要天覆地載。

天全一氣,不可使地道莫之載。

四干四乙,而遇寅申卯酉為地不載

地全三物,不可使天道莫之覆。

寅卯辰,亥卯未,而遇甲乙庚辛,則天不覆,故不論全一氣與三物者,皆要天覆地載不論有根無根,皆要循其氣序,干支不反悖為妙。

陽乘陽位陽者昌,最要行程安頓。

六陽之位,獨子寅為陽方,為陽位之純,五陽居之旺矣,最要行運陰順安頓之地。

陰乘陰位陰氣盛,還須道路光亨。

六陰之位,獨未酉亥為陰方,乃陰位之純,五陰居之旺矣,最要行陽順光亨之運。

地生天者,天衰怕衝。

如戊寅壬申丙寅己酉皆長生日主,如主衰逢沖,則根拔而禍尤甚矣。

天合地者,地旺宜靜。

如丁亥、戊子、甲午、己亥、辛巳、壬午、癸巳之類,皆支中人元,與天干相合者,此乃坐下財官之地,若旺則宜靜不宜動。

甲申戊寅直為殺印相生,癸丑庚寅也坐兩神興旺。

兩神者,殺印也,庚見寅中火土,卻多甲木,又以財論,癸見丑中土金,卻多癸水,則幫身,不如甲見申中壬水庚金,戊見寅中甲木丙火之為真也。

上下貴乎有情,左右貴乎同志。官,旺則得其用矣,不直沖壞。

天干地支,雖非相生都要有情而不反悖,上下左右,雖不全一氣三物,卻須生化不錯。

始其所始,終其所終,福壽富貴,永乎無窮。

年月為始,日時不反悖之,日時為終,年月不妒害之,凡局中所喜之神,引干時支有所歸著,為始終得所,則富貴福壽,可以永乎無窮矣。

形象論:  兩氣合而成象,象不可破也。

天干屬木,地支屬火,天干屬火,地支屬木,其象屬一,若見金水則破,餘仿此。

五氣聚而成形,形不可害也。

木必得水而生,火以行之,土以培之,金以成之,是以成形於要緊之地,或過或缺則為害,餘仿此。

獨象喜行化地,而化神要昌。

一者為獨,曲直炎上之類是也,所生者為化神,化神昌旺其喜氣流行,然後行財官之地方可。

全象喜行財地,而財神要旺。

三者為全,有傷官而又有財是也,主旺喜財旺,而不行官煞之地方可。

形全者宜損其有餘,形缺者宜補其不足。

方局論:  方是方兮局是局,方要得方莫混局。

寅卯辰,東方也,搭一支亥卯未,則為太過,豈不為混局哉。

局混方兮有純疵,行運喜南還喜北。

亥卯未木局,混一寅卯辰則木強,運行南北雖有純疵俱利。

若然方局一齊來,須是干頭無反覆。

木局木方全者,須天干全順,得序行運不悖尤妙。

成方干透一元神,生地庫地皆非福。

如寅卯辰全者日主甲乙木,則透元神而又遇亥之生,未之庫,決不發福,惟有純一火運略好。

成局干透一官星,左邊右邊空碌碌。

甲乙日,遇亥卯未全者,庚辛乃木之官也,又見左辰右寅,則名利無成,詳例自見甲乙日單遇庚辛,亦無成矣

格局論:  傷官食神正財偏財正官偏官正印偏印。

財官印綬分偏正,兼論食神八格定。

自形象氣局之外而格局之最真者,月支之神透天干也,以散亂之天干而尋其得所附於提綱者,非格也,自八格之外,若曲直五格之類,亦皆為格,而方局氣象定之者,又不可言格也,五格之外,飛天與合祿雖為格,而可以彼理移論,亦不可以言格也。

影嚮遙繫既為虛,雜氣財官不可拘。

飛天合祿之類,即為影嚮遙繫,而非格矣,如四季月生人,具當取土為格,不可言雜氣才官,戊己日生於四季,當看人元透於天干者取格,不可以一概雜氣論之,至於建祿,同支羊刃,亦當看月令中人元透於天干者取格,若不合氣象形局則又無格局矣,只取用神,用神又無所取,只得看其大勢,以皮面上斷其窮通,不可執格論也。

體用論:  道有體用,不可以一端論也,要在扶之益之,得其相宜。

下有體用俱滯者,如木火俱旺,不遇金土則俱滯,不可一端定也,然體用之用,與用神之用有別,若以體用之用為用神,固不可,舍此而別求用神,則又不可,只要斟酌體用真了於此,取緊要者為用神,若二三四五用神者非妙,須抑揚其輕重,毋使有餘不足。

精神論:  人有精神,不可以一偏求,要在損之益之得其中。

有以日主為體,提綱為用,日主旺,則提綱有食傷財官者,皆為我用,日主弱而提綱有物幫身,以制其強神者,亦皆為用,提綱為體,喜神為用者,日主不能用其提綱矣,提綱才官食傷太旺,則取年月時上印比為喜神,提綱印比太旺則取年月時上食傷財官為喜神,此二者皆體用之正法也,有以四柱為體,暗神為用者,必四柱俱無可用之神,方取暗沖暗合之神也,有以四柱為體,化神為用者,四柱有合神,而無用神,即以四柱為體,而以化合之神可用,而即為用神矣,有以化神為體,四柱為用,蓋化之真者,即以化神為體也,如四柱中與化神相生相剋者,則又取以為用也,有以四柱為體,歲運為用者,有以喜神為體,輔所喜之神為用,所喜之神,不能自用,以為體,則用輔喜之神矣,有以格象為體,日主為用者,須八格氣象,及暗神化神客神忌神,皆成一個體段,若是一面格象,與日主無干者,或傷剋日主太過,或幫扶日主太過,中間要尋體用辨處,而又無形跡,只得用日主自去引生喜神,別求活路為用矣,有以日主為用,有用過於體者,如用食神,而財官食神盡行隱伏,及太發露浮散者,雖美亦過度矣,有用立而體行,有體立兩用行者,體用之理也,如用神不可於流行之地,且又行助體之運,則不妙,有體用各立者體用皆旺,不分勝負,行運又論輕重,上精氣神氣皆元氣也,大率五行以金水為精氣,木火為神氣,而土所以實之也,有神足不見其精而精自足者,有精足不見其神而神自足者,有精缺神索而日主又孤弱者,有神不足而精有餘者,有精神俱缺而氣旺者,有精神俱旺而氣衰者,有精缺而神助之者,有神缺而得精以生之者,有精助精而精反洩無氣者,有神助神而神反斃無氣者,二者皆由氣以主之也,凡此皆不可偏求也,俱要損益其進退,不可使有過不足也。

月令提綱之府,譬之宅也,人元用事之神,宅之定向也,不可以不卜。

令星乃三命之至要,氣象得令者吉,喜神得令者吉,令其可忽乎,月令如人之家宅支中之三元,乃定宅中之向道,又不可以不卜,如寅月生人,立春後七日戊土用事,八日後十四日前者,丙火用事,十五日後,甲木用事,知此可以取用,亦可以取格矣。

生時歸宿之地,譬之基也,人元用事之神,墓之穴方也,不可以不辨。

子時生人,前三刻三分壬水用事,後三刻七分癸水用事,其寅月生人,戊土用事何如,丙火用事何如,甲本用事何如,局中所用之神與壬水用事者何如,窮其淺深如墓墳之定方道,斯可以斷人之禍福矣,至於同年月日時,而人各不同其應者,當究其時之先後,又論山川之異,世德知殊,十有九驗,其有不然者,不過此則有官,彼則子多,此則財多,彼則妻美,乃小異耳,夫山川之異,不惟東西南北迥乎不同者宜辨之,即一邑之家,而風聲氣習不能一律也,世德之殊不惟富貴貧賤絕乎不侔者宜辨之,即同門共戶而善惡邪正不能盡齊也,學者可以知其興替矣。

衰旺論:  能知衰旺之真機,其於三命之奧,思過半矣。

旺則宜洩宜傷,衰則喜幫喜助,子平之理也,然旺中有衰者,存不可損也,衰中有旺者,存不可益也,旺之極者不可損,以損在其中矣,衰之極者不可益,以益在其中矣,至於實所當損者而損之反凶,弱所當益者而益之反害,如此真機皆能知之,又何難於詳察三命之微奧焉。

中和論:  既識中和之正理,而於五行之妙,有能全焉。

中而且和,子平要法也,有病方為貴,無傷不是奇,舉傷而言之也,至格中如去病才祿兩相宜,則又中和矣,到底要中和為至貴,若當令氣數,或身弱才宮旺而取富貴者,不必中和也,用神強而取富貴者,不必中和也,偏氣古怪而取富貴者,不必中和也,何則以天下之才官止有此數者,而天下人才為最多者,尚於邪巧也。

源流論:  何處起根源,流到何方住,機括此中求,知來亦知去。

不必論當令不當令,具論取最多最旺者,而可以為歸局之宗祖者,即為源頭也,看此源頭流到何方,流去之處,是所喜之神,即在此住了,乃為歸路,如辛酉癸巳戊申丁巳,以火為源頭,至金水之方,即流住了,所以富貴為最,若再流至木地,則氣洩為亂,如未曾流至去方,中間即為阻節,看其阻住之神何神,以斷其休咎,流住之地何地,以知其地位,如癸丑壬戌癸丑壬子,以土為源頭止水方只生得一介身子,而戌中火土之氣,得從而引氣,所以為僧也。

通關論:  關內有織女,關外有牛郎,此關若通也,相邀入洞房。

天氣下降,地氣上升,欲相合相生也,木土而得火,火金而得土,土水而得金,金木而得水,皆是牛郎織女之有情也,若中間上下懸隔,為物所間,前後遠絕,或被刑沖,或被劫占,或隔一物,皆為關也,如得引用會合之神,及刑沖所間之物,前後上下援引得來,能勝劫占之神,能補所缺之物,則明見暗會,歲運相逢,乃為通關也,關通而願遂矣,不猶牛郎織女之入洞房哉。

官煞論:  官煞相混來問我,有可有不可。

煞即官也,同流同止可混也,官非殺也,各立門牆不可混也,煞重矣,官從之,非混也,官輕矣,煞助之,非混也,敗財比肩雙至者,煞可使官混也,一煞而遇食傷者,官助之非混煞也,勢在於官,官有根而煞之情依乎官矣,依官之煞,歲助之而混官,不可也,勢在於煞,煞有根官之勢依乎煞矣,依煞之官歲助之而混煞,不可也,藏官露煞,干神助煞,合官留煞,皆成煞氣,不可使官混也,藏煞露官,干神助官合煞留官,皆從官象,不可使煞混也。

傷官論:  傷官見官果難辨,可見不可見。

身弱而傷官旺者,見印而可見官,身旺而傷官輕者,見財而可見官,傷官旺而財神輕,有比劫而可見官,日主旺而傷官輕,無印綬兩可見官,傷官旺而無財,一遇官而有禍,傷官旺而身弱,一遇官而有禍,傷官弱而見印,一見官而有禍,大約傷官有財,皆可見官,傷官無財,皆不可見官,又要看身強身弱,合財官印綬比肩不同方,可不必分金木水火土也,又曰傷官用印無財,不宜見財,傷官用官無印,不宜見印,須仔細詳之

清濁論:  一清到底有精神,管取生平富貴真,

澄濁求清清得去,時來寒谷也回春。

清者,非從一氣成局之謂也,如正官之格,身旺有財,身弱有印,並無傷官七煞混之,縱有比肩食神印綬才煞雜之,皆循序得所有安頓,或作閑神不來破局,乃為清奇,又要有精神不枯弱者佳,濁者非五行並出之謂也,如正官之格,身弱混以煞以財以食神,不能傷我之官反與官星不和,印綬雜之,不能扶我之身,反與才星相伐,俱為濁,或得一神有力,或行運得所,以掃其濁氣,沖其濁氣,皆為澄濁以求清,作富貴之命看矣。

滿盤濁氣令人苦,一局清枯也苦人,

半濁半清猶是可,多成多敗度晨昏。

四柱中尋他清處不出,行運又不能去其濁氣,必是貧賤命,若清又要有精神方為妙,如枯弱無氣,行運又不能生旺地,亦清苦之人,濁氣又難去,清氣又不真,行運又不遇清氣,又不脫濁氣者,雖然成敗不一,不過悠忽了此生耳。

真假論:  令上尋真聚得真,假神休要亂真神,

真神得用平生貴,用假終為碌碌人。

如木火透者,生寅月聚得真,不要金水亂之,真神得用不為忌神所害,則貴,如參以金水猖狂,而用金水,是金水又不得令,徒與木火不和,乃為碌碌人矣。

真假參差難辨論,不明不暗受膻屯,

提綱不與真神照,暗處尋真也有真。

真神得令,假神得局而黨多,假神得令,真神得局而黨多,不見真假之跡,或真假皆得令得助,不能辨其勝負,而參差者,其人雖無大禍,一生屯否而少安樂,寅月生人,不透木火而透金為用神,是為提綱不照也,得己丑暗邀戊己轉生卯沖酉,乙庚暗化,氣轉西方,亦為有真,亦或發福,已上特舉真假一端言耳,其會局合神從化,用神衰旺,情勢象格,心跡才德邪正,緩急生死進退之例,莫不有其真假,宜詳辨之。

剛柔論:  剛柔不一也,不可制者,引其性情而已矣。

剛柔相濟,不必言也,太剛者,濟之以柔,而不得其情,則反助其剛矣,譬之武士而得士卒,則成殺伐,如庚金生於七月,遇丁火而激其威,遇乙木而助其暴,遇己土而成其志,遇癸水而益其銳,不如以柔之剛濟之可也,壬水是也,壬水有正性,而能引通庚金之情故也,若以剛之剛者激之,其禍曷勝言哉,太柔者濟之以剛而不馭其情,則反益其柔也,譬之弱婦而遇恩威則成淫賤,如乙木生於八月,遇甲丙壬而喜則輸情,遇戊庚盛而畏則失身,不如以剛之柔者濟之可也,丁火是也,蓋丁火有正情,則能引動乙木之情故也,若以柔之柔者合濟之,其弊又當何如哉,餘皆例推。

順逆論:  順逆不齊也,不可逆者,順其氣勢而已矣。

剛柔之道,可順而不可逆也,崑崙之水可順而不可逆也,其勢已成,可順而不可逆也,權在一人可順而不可逆也,二人同心可順而不可逆也。

寒溫濕燥論:天道有寒煖,發育萬物,人道得之不可過也。

陰支為寒,陽支為煖,西北為寒,東南為煖,金水為寒,木火為煖,得氣之寒遇煖而發,得氣之煖逢寒則成,寒之甚,煖之至,內非一二成象,必無好處,若五陽逢子月,則一陽後萬物懷胎,陽乘陽位,可東可西,五陰逢五月,則一陰後萬物收藏,陰乘陰位,可南可北。

地道有濕燥,生成品彙,人道得之不可偏也。

過於濕者,滯而無成,過於燥者,烈而有禍,水有金生遇寒土而愈濕,火有木生遇暖土而愈燥,皆偏也,如水火成其燥者吉,木火傷官要濕也,土水而成其濕者吉,金水傷官要燥也,間有土水宜燥者,用土而後用火,金脆宜濕者,用金而後用水

隱顯聚寡論:吉神太露,起爭奪之風,凶物深藏,成養虎之患。

局中所喜之神透於天干者,歲運不遇忌神,不至爭奪,所以暗用吉神為妙,局中所忌之神伏藏於地支者,歲連扶之沖之則為患不小,所以忌神須制化得所者為吉。

眾寡論:  抑強扶弱者常理,用強舍弱者元機。

強寡而敵眾者,喜強而助強者吉,強眾而敵寡者,惡敵而敵眾者滯。

震兌坎離論:震兌主仁義之真機,勢不兩立,而有相成者存。

震在內兌在外,月卯日亥或未,年丑或巳,時酉是也,主之所喜者在震,以兌為敵國用火攻,主之所喜者在兌,以震為奸艽,備禦之而巳,不必盡去,兌在內震在外,月酉日丑或巳,年未或亥,時卯者是也,主之所喜者在兌,以震為游兵,易於滅而不可黨震也,主之所喜者在震,以兌為內寇,難於滅而不可助兌也,以水為說客相間之於上下,或酉年巳月卯日丑時,亥年申月庚日申時之類,亦論主之所喜所忌者何如,而論攻備之法,然金忌木,木帶火,木不傷土者,不必去木也,若木忌金而金強者,不可戰,惟秋金而木茂,木終不能為金之害,反以成金之仁,春木而金盛,金實足以制木之性,反以全木之義,其月提是木年日時皆金者,不必問主之所喜所忌,而亦宜順金之性,凡月提是金,年月時皆是木,不必問主之所喜所忌,而亦宜成金之性。

坎離宰天地之中氣,成不獨成,而有相成者在。

天干透壬癸,地支屬離,為既濟,要天氣下降,天干透丙丁,地支屬坎為未濟,要地氣上升,天干皆水,地支皆火為交姤,交姤身強則富貴,天干皆火地支皆水為交戰,交戰身弱豈能富貴,坎外離內謂之未濟,主之所喜者在離,要水,離內坎外謂之既濟,主之所喜者在坎,要火,水火相間於天干,以火為主而水盛者存,坎離相間於地支,喜坎而坎旺者昌,夫子午卯酉專氣也,其相制相持之勢,宜悉辨之,若四生四庫之神,皆所以黨助乎子午卯酉者,其理方可詳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