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调查记者被通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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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调查记者被通缉事件 

2010年07月29日 01:54第一财经日报【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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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历来被视为社会公器,我国宪法也规定,人民群众有通过新闻工具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自由。然而,记者仇子明现因报道凯恩股份[13.48 0.67%]被全国通缉、相关爆料人已被抓捕,其背后隐藏的问责怪圈更令世人惊诧——被记者认定涉嫌多项违法违规运作的上市公司、被上市公司和属地公安机关认定涉嫌有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的记者、被公众舆论人认定涉嫌滥用公权力颠倒是非的属地公安机关。众目睽睽之下,究竟谁在玷污社会公器?

 

    28日上午,一则震撼中国新闻界的信息在圈内迅速弥漫——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23日已签发了针对《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的全国通缉令,目前仇子明虽已藏身于安全之处,但为其爆料的杭州某公司财务总监已被抓捕。当日,该消息引发社会极大关注。

 

    系列报道引发公司不满

 

    事件最早可追溯至5月上旬,仇子明得到新闻线索,凯恩股份实际控制人王白浪涉嫌在凯恩集团改制过程中,涉嫌侵吞国资、侵占国有土地、将上市公司资产洗钱至个人腰包。

 

    后据凯恩股份公告,公司当时已就有人利用网络媒体对公司和凯恩集团进行恶意诽谤、诬陷的违法犯罪行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遂昌县公安局已于20日正式立案侦查。

 

    其后至6月5日,仇子明采写报道《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直斥凯恩股份在过去的改制、土地转让以及上市公司资产转让中存在问题,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22日,再次采写报道《凯恩股份再调查:隐瞒的关联交易》。痛批凯恩股份在对凯丰纸业的收购以及另外两宗对浙江亨宝德纸业的收购行为中,均存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嫌疑。此后,仇子明还通过经济观察网继续刊发追踪报道。

 

    值得注意的是,与之相应的是,凯恩股份仅就第一篇报道进行了澄清,称收购凯丰纸业“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并称遂昌县政府未对凯恩集团改制有“任何异议”。其后,便再无任何澄清。

 

    如今,记者已无法拨通仇子明电话,且据多位与仇子明联络甚密的朋友回忆,正是从昨日开始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同时,记者也无法与凯恩股份董秘取得联络,其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罪名认定及通缉令签署或存诸多不妥之处

 

    目前且不论是非曲直,仅从程序上看,凯恩及遂昌公安局的行为从罪名认定到签署通缉令或存诸多不妥之处。

 

    首先,据刑法221条,所谓损害商业信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同时,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编造与真实情况不符、对竞争对手不利的事实。由此,仇子明报道凯恩股份是否属于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是否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目前也没有见到凯恩及遂昌公安局提供相应证据。

 

    其次,对于公安部门发布全国通缉令,据查应具备三个条件: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该人符合逮捕条件;该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同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才是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逮捕条件。

 

    “第一篇报道刊出后至今,凯恩方面除危机公关外并没有主动与我们进行过沟通,当地公安机关也没有找我们就报道的真实性及报道者的目的和动机进行过调查。”《经济观察报》副总编辑文钊昨夜对记者表示,“我们仅获悉浙江省公安厅今晚已赶赴遂昌对此事进行调查。”

 

    同时,国内著名公共利益维权者、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问天律所周泽律师昨晚发布了关于记者仇子明被通缉的法律意见书。周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结论:“公安机关对仇子明的通缉是违法的,理应予以纠正。”

 

    对此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昨日也表示,针对损害企业信誉罪,最高法院应出台一个司法解释,对于媒体及媒体从业人员触犯法律的边界线做一个清晰厘定。

 

    相比仇子明仍较“安全”的现状,爆料者——杭州某公司财务总监的境况或更值得关注。昨日有媒体称,该爆料者已于近日被抓捕。一直以来,国内发生的不少案件在结案后均出现爆料人、证人遭遇起诉、抓捕等或明或暗的报复行径,而中国举报人、证人保护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或更应引起各界注意。

 仇子明微博内容(部分 

    《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微博内容(部分)

 

    7月28日 我知道我会被锁定IP,但我发完这条微博就换地方了。之所以出来说话,就是我不怕,我所报道的都是事实,手上有王白浪犯罪铁证,系列报道间隙,公司找人行贿我未遂。我的消息也很灵通,公安部刚通缉我,我就知情了,我是潜伏,不是潜逃,只是不想进去了吃苦头。这事不会完,我一定会让遂昌公安局向我道歉。

 

    7月28日 小爷正在某地隐居,悠闲地抽着烟,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遂昌公安局,有本事就抓到我。

 

    6月7日 某县的府员,小爷去正面采访时,对小爷极尽羞辱、嘲讽、冷拒之能事;当小爷把稿子捅出来后,又卑微地打电话来为自己的当初的态度道歉。我心里一阵冰凉,这些员就是平常太舒服了,不狠狠抽丫的几鞭子,以为自己是全国人大常委呢,拽得和二五八王似的。

 

    5月23日 公司贿赂我5位数以上的钞票,不要;公司贿赂我一台笔记本电脑,不要。我为我的气节感到自豪。公司行贿我本人未遂,变相行贿我的报,6位数以上的广告费,差点谈妥,但我的编辑和部门领导不同意,多方斡旋,最终宁可不要广告费,也把稿子发了。我为报的气节感到自豪,为同仁的气节而感动。

 

    5月8日 最近在折腾某上市公司的负面新闻,北京一个基金经理兄弟善意劝我不要做,因为他从消息渠道获悉,一个级别很高的员(名字不说了,以免泄露国家机密)新近重仓了这只股票,并要求拉高该股至XX元。于是某券商即将发布一份献媚的研究报告,给予目标价30元。研究报告初稿已经拜读,纯粹是睁着眼睛说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