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声援被通缉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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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声援被通缉员工

强烈谴责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高层称仇子明暂时不会有危险

南方都市报  

2010-07-29

南都漫画 邝飚


  在仇子明新浪微博的左上方,是一张复古作旧底色照片。仇子明站在两堵大墙的中间,狭窄的墙体间隙里只够瘦小的他勉强容身。抬头远望,却因大墙之阻挡,目光惆怅。

  现在,因为连续报道浙江丽水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浙江遂昌警方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网上通缉。

  从通缉令发出的一刻开始,这两堵大墙,似乎离这位年轻的记者越来越近了。一堵是遂昌警方建造的看不见的大墙,一堵是随时可能面临的看守所里真实的高墙铁网。

  南都记者 纪许光 因为连续报道浙江丽水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浙江遂昌警方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网上通缉(详见南方都市报昨日A 17版报道)。昨日,在南都对此事件进行披露后,《经济观察报》在其官方网站发表公开声明,声援被通缉记者,谴责有人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

  昨日下午,《经济观察报》通过其官方网站对外发表公开声明。在声明中《经济观察报》措辞严厉,提出五点意见。声明指出,其记者仇子明因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常新闻报道而被网上通缉,经济观察报社深感震惊,对记者仇子明及其家属的状况深感担忧。声明中还指出,记者仇子明在对凯恩股份进行调查报道过程中,曾多次受到利诱和威胁。

  《经济观察报》多名高层领导在与律师进行沟通后,这样评价事件:遂昌县公安局在对本报记者仇子明进行网上通缉之前,未对记者本人及《经济观察报》发稿编辑及审稿负责人员进行过任何调查,在对报道的真实性及报道目的均不了解的情况下,即对记者实施网上通缉,完全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纯属滥用职权。

  经济观察报总编助理郭宏超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经济观察报》对于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表示强烈谴责;该报社已于昨日向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记协)以及新闻出版总署递交抗议材料。

  而《经济观察报》律师项武君引用声明中的话说,当地公安机关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机构,应该审慎合法行使公权力,维护公民权利。他们将尽一切可能捍卫媒体和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

  “仇子明现在很好,暂时不会有什么危险。《经济观察报》一位高层人士告诉南都记者,事件发生后,仇子明正常工作受到干扰,但这种情况应该会随着有关部门的介入有所改善。

  南都记者发现,仇子明的报社同事昨日在自己的M SN和外联通讯工具上写下“如果需要审判舆论监督,那么请让我们一起站到被告席上”。

  《经济观察报》一名编辑说,浙江警方此举伤害了报社记者的感情,希望事件能得到及时纠正和公正处理。

  记者网上开口不惧公安抓捕

  称“我是潜伏,不是潜逃,一定会让公安局向我道歉”

  事发至今,南都记者多次尝试联系涉事记者未果。一些与仇子明熟悉的人士透露,仇子明已经暂时离开北京,在“安全的地方”等待事件处理结果。昨日凌晨,名为“白衣渡江”的新浪微博突然发出两篇帖子。在帖子中,发帖人坚称自己在对凯恩股份的相关调查中清白无辜,并称“小爷正在某地抽烟喝酒,遂昌公安有本事就来抓我。”

  南都记者经过多方查证后获悉,这个名为“白衣渡江”的新浪微博账号的主人,正是《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

  30分钟后,“白衣渡江”新浪微博再次发帖,这次帖子的情绪明显冷静了很多。帖子称,“我知道我会被锁定IP,但我发完这条微博就换地方了。之所以出来说话,就是我不怕,我所报道的都是事实,手上有王白浪犯罪铁证,系列报道间隙,公司找人行贿我未遂。我的消息也很灵通,公安部刚通缉我,我就知情了,我是潜伏,不是潜逃,只是不想进去了吃苦头。这事不会完,我一定会让遂昌公安局向我道歉。”

  《经济观察报》内部消息人士表示,不排除这两个帖子就是仇子明本人所发。在无故被通缉的情况下,仇子明的这些举动均可以理解。报社不便对此发表更多看法。

  各方反应

  浙江省公安厅下令调查

  遂昌警方坚称通缉记者程序合法,会对公众有个交代

  据浙江警方消息人士透露,“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黑幕遭到公安通缉”事件经南都记者披露后,浙江警方已于昨日开展行动,启动对事件的全面调查。浙江省公安厅责令丽水警方妥善处置事件,并上报处理结果。

  有消息称,昨日下午,浙江丽水警方紧急赶赴遂昌对通缉令签发事件进行调查。南都记者在向遂昌警方求证时,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一女性值班民警拒绝透露上级调查事件详情。

  遂昌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黄井洪昨日表示:“公安办理该案符合法律程序,稍后会对公众有个交代。”黄井洪同时强调,目前,仇子明只是涉嫌,非经法院定罪,都可以被认为是犯罪嫌疑人。

  《经济观察报》律师项武君告诉南都记者,昨日,他受报社委托,已经多次与浙江警方和凯恩股份方面联系。昨日下午,浙江丽水警方答复称,丽水警方已经接到浙江省公安厅“介入调查,并报结果”的指示,并承诺将组织有关专家赶赴遂昌,对通缉事件进行论证。对黄井洪的说法项武君表示并不知情,在他与丽水公安局政治部联系过程中,并未得到过“程序合法”的答复。

  项武君援引浙江丽水警方的话说:“最快明日,记者遭通缉事件将有调查结果。”

  被抓报料人家属公开求援

  据悉警方给出的理由是其丈夫因转贴仇子明稿件被刑拘

  据南都记者调查获悉,除《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外,杭州一公司财务总监温某仅因转载仇子明稿件,发了一个帖子,也遭到刑事拘留。昨日下午开始,温某妻子在杭州苦求媒体对其进行帮助。她称丈夫此前接到电话匆忙出门,第二天早上她却接到公安部门电话,被告知丈夫因转发仇子明报道被抓。

  而《经济观察报》内部人士说,被抓的温某,绝不仅是因为转载了仇子明的文章。这位温姓财务总监就是为仇子明提供新闻线索的报料人。

  昨日下午4时,温某的家属在杭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会上,温某妻子吴女士通过新浪博客直播向外界表示,她的丈夫温某常年炒股票,对老家浙江丽水唯一一家上市公司的凯恩股份相当重视。她说,她的丈夫已经被遂昌公安局抓进去了,现在已经无法联系。

  “我丈夫除了睡眠不好,其他都还不错,希望遂昌公安局不要伤害他。”吴女士称,他的丈夫此前并不认识仇子明,也不认识凯恩股份的人,所以丈夫被抓简直是莫名其妙。

  “即便是转载了仇子明的文章或者给仇子明提供了新闻线索,也不是被抓捕的理由。”浙江当地一位熟悉凯恩股份的金融人士说,在温某被抓的背后,或许仍有不为人知的细节。而这一切,社会公众只能寄希望于当地公安机关主动公布。

  法学专家评论记者被通缉事件:

  记者调查是报社行为 何谈损害商业信誉?

  “很离奇,也很过分。”著名法学专家周泽昨日在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对事件表示愤慨。周泽说,在法律定义上,损害商业信誉罪,属故意犯罪,系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给他人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经济观察报》及记者仇子明,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报道所涉有关当事人,没有任何恩怨,且其对凯恩股份及其操控人王白浪的调查完全是报社公务行为。不存在故意损害凯恩股份商业信誉的问题。

  周泽指出,《经济观察报》所报道的凯恩股份实际控制人王白浪涉嫌在凯恩集团改制过程中侵吞国资、侵占国有土地、将上市公司资产洗钱至个人腰包等问题,已经涉嫌经济犯罪。遂昌县公安局对媒体所报道的经济犯罪线索不进行立案调查,却对报道违法犯罪问题的记者进行刑事追诉,完全是舍本逐末,是非颠倒。

  “这是公权滥用的又一极端表现,在公众面前,公权力一旦被扭曲,将付出高昂的社会代价。民众将逐渐失去对公权力的信任。”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研究员刘云雷如是说。

  来源:http://gcontent.oeeee.com/d/20/d20be76a86c0d71c/Blog/736/5e52b4.html

南方都市报社论

保障记者合法权益 需要不断重申常识

2010-07-29


  昨日,对于新闻记者而言,应该不算是一个既定的特殊日子,但却生生有多件与记者及其权益相关联的报道同时挤在了门户网站的热点新闻区,让人不得不在心中重新打量,那些与保障记者的采访报道权利乃至起码的公民人身权利有涉的现代社会基本常识。不断提及,是因为现实需要我们不断铭记。保障记者的合法权益,亟待常识的反复重申。

  《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而遭浙江丽水警方全国通缉,当事人正常工作陷入停顿,不得不避走他处,求援于同行。而与报馆的声明力挺相呼应的,则是涉事公司态度暧昧的“不知情”和当地警方未及详述的“程序合法”回应。这已经不是我们第一次看到因记者的职务作品而平地起波澜地迁怒于记者本人了。太多的莫名事端可以成为理由,而更令人沮丧的是,再莫名的由头也都会得到涉事地方权力条件反射般的惯性护短——— 这样的护短已经到了不分青红皂白的地步。面对因为记者职务作品而悍然通缉记者本人的公安机关,已经没有了奢谈职务作品权责归属问题的现实基础。

  相较于再明显不过的诸项法律规定而言,我们更想知道在所谓“程序合法”的说辞背后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实体正义考量?什么是通缉,在怎样的情况下才能够启动这一法定程序?仅凭一面之词的报案,难道就可以罔顾最基本的案情核查环节?在还不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在逃就匆忙缉捕的背后,究竟有怎样事关地方经济稳定的大局观在作祟?被地方经济利益裹挟的公权力机关,为何如此温顺地屡屡成为资本恫吓媒体的私器?

  当然,看似不可理喻的行事逻辑其实都自有它一番道理可讲。昨日上午,原南京塑料四厂爆炸声震全国,现场伤亡数字的不断攀升,一时成为整个社会的关注焦点。而当地电视台城市频道正在进行的现场直播连线却被某位官员模样的人粗暴地打断:你是哪里的?哪个让你直播的?把电话给我!……官员阻拦记者采访的画面就这样被原汁原味地直播了出去,举世哗然。人肉搜索“官员是谁”的网络接力还在进行,“哪个让你直播的”在最短的时间内伴着视频片断成为最新的网络流行语。“哪个让你直播的”,真是一个绝妙的问题。直播本身就是在与突发事件抢时间,横加阻拦折射出的,是怎样一种对媒体的惯性警惕和无端敌视?官员的第一潜意识居然已经是遮丑和“捂盖子”了。在他们看来,突发事件的到来,尽管各项事务千头万绪,但有一项是万万不可疏忽的,那便是看好媒体——— 人为设置这样那样的障碍,再为这些障碍费尽心机地寻找这样那样的依据。

  媒体第一时间的现场直播不仅是在履行新闻记者的职业使命,更是为了突发事件中公众知情权的更好实现。而媒体的新闻报道权和舆论监督权,本身就是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自然法理延伸。公权力是否真的学会了尊重媒体及其所代表的合法、正当的公民知情权益,显然不是四平八稳的记者招待会可以完全反馈出来的。突发的场合、逼真到有些残酷的现场呵斥,不能不说是窥察权力谦卑程度的一个绝好机会。

  保障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不仅仅关系到媒体的报道是否可以顺利进行,也不仅仅只是影响社会公众对公共事件的知情程度。更为重要的是,新闻记者,同时也是一个个普通的公民。他们所遭遇的,将会是身处这个社会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随时面临的现实权利窘境:包括在缺乏法律依据下的“被通缉”,包括面对傲慢权力时的“被呵斥”,甚至也包括哪怕只是巧合发生的安全隐忧:7月27日同一天,同在福建省福州市,曾经报道过紫金矿业“封口费”事件的两家报社记者,其家属几乎同时意外遭遇车祸。尽管两位记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均表示“两起车祸存在关联只是巧合”,但太过巧合的现实,辅之以更凑巧的事前有关人身安全的针对性威胁,恰如其分地为今天的“记者劫”进行了一段苦涩的背书。

  来源:http://gcontent.oeeee.com/1/d9/1d94108e907bb831/Blog/479/7a1fa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