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畅:“穿法袍上访法官”刺痛我们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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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畅:“穿法袍上访法官”刺痛我们每个人2010年07月28日 08:00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2

身着法官制服,胸戴庄严国徽,手捧大大的“冤”字,湖北省孝感市中院法官冯缤以极为独特、另类的上访者形象,定格了这样一个戏剧性的画面。表面上看,一个法官对于诉讼程序、判决结果缺乏信心,甚至缺少敬畏,身穿代表法律尊严和国家形象的工作制服,却通过上访来表达自身的维权诉求,这样的行为本身,就是对司法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反讽。

如果进一步了解发生在冯缤身上的家庭故事,人们又会对其充满同情。冯缤的妻子胡敏是在孝感市中院工作了10年的后勤人员,由于对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理解不同,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与法院产生分歧,进而被清退。如今,由于帮助妻子维权,冯缤也受到了孝感市中院作出的免职处理。

人们似乎可以想象到冯缤、胡敏双双遭遇工作变故后的生活场景。但且慢对孝感市中院院长作出“赶尽杀绝”、“不近人情”的常识判断和谴责,单就冯缤被免一事,拿到台面上的理由绝对冠冕堂皇:身为法官不注重自身形象,身穿工作制服手捧“冤”字上访,够得上“影响极大”、“性质恶劣”、“败坏法官声誉和队伍形象”等纪律处分范畴,这一点,孝感市中院有点“走遍天下都不怕”的理直气壮。

然而,仔细分析这一事件,作为法官,冯缤懂得运用法律武器和诉讼程序为妻子维权。经过一审、二审程序,也确认了胡敏与孝感市中院长达10年的事实劳动关系,却没有作出他们期望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判决。由此,他们只有申诉。为了启动再审程序,冯缤站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接连多日“没有一个人正式接待他”,绝望之下,他“见车出来就用头往上撞”。为此,他感慨再审“简直是我拿命拼来的”。

人们可以看出,冯缤不但有执著、坚韧的司法性格,而且是一个对法律程序和审判公正有着强烈追求甚至近乎偏执的人。当手捧“冤”字上访之时,冯缤就已经转化为一位普通公民,不管谴责他举止失当也好,还是感慨世风日下、法官沦落也罢,起码,他具有不畏强权、不顾风险的个性。身处法官岗位,他没有屈服于人情社会和现实潜规则,没有通过给院长送礼和沟通上级感情化解妻子遭受清退的麻烦,而是与妻子一起将孝感市中院告上法庭。

根据很多人的常识,在目前法治环境和社会现实之下,状告法院之难,几乎是难于上青天。敢于状告自己所在的法院,不是吃了豹子胆,也是神经错乱。从这一点上说,冯缤的悲剧命运早已注定。只不过,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有了媒体聚焦和热闹议论,将其免职不过是时间问题。事实上,一些法院微妙的人情往来、诉讼交易,加上不受监督、不受约束的“自由裁量权”,以及随时干预诉讼的一双看不见的“权力之手”,让很多人丧失了起码的对法治敬畏和审判公正的信心。冯缤身穿法官制服上访,固然有点另类,却在做着履行诉讼程序的努力。如果这一触动社会神经的出格之举,依然换不来孝感市中院个别领导的警醒和反思,那才是法治的巨大悲哀。

相反,维权的艰难,有所偏差的判决结果带来的屈辱和无奈,不公平感催生的难服法、难息讼的内心感受,反而为冯缤上访带来更广泛的社会同情和舆论共鸣。他手里巨大的“冤”字是社会法治进程中耀眼的维权火花,刺痛和警醒每一个法律工作者,也给期待法治文明的社会公众上了沉重的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