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经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6:57:17
2010年01月06日 17:13山东大学报【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3条
在欧美一些大学,非常注重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通过学生自治和参与学校管理充分体现学生的自主性和主体性;通过社会服务等活动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许多学校并不设置德育课程,而是强调隐性课程的道德教育作用,这种作用对学生道德发展的影响虽然是缓慢的,但其效果是持久的。
1、重视专业实践活动
在欧美许多大学,专业实践或实习大多是正规的教学计划,并给予一定学分。美国有的工科院校规定,大学生在大学四年学习期间要花十五个月的时间在工厂、企业学习。在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专业的学生可以到联合国旁听席上“听课”,学经济的可以去华尔街实习。在其他一些大学,学历史的要去档案馆、博物馆见习,学法律的要去立法、司法机构见习,学政治的要在政治机构或公共决策机构工作见习。在前苏联及一些东欧国家,专业实习的情形与美国类似,在联邦德国,专业实习也受到高度重视。如工科院校规定学生参加实践或实习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六周。理工科学生在学完一至三年后参加“中间考试”,合格后必须参加一定的生产性实习,然后才能撰写毕业论文。以上这些专业实习活动,是以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专业技能,提高学术水平为主要目的,同时,也必然行使着影响学生在人生、道德价值等方面的观念、态度、品性等功能。
2、把学生自我管理与参与学校管理作为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学生自我管理与参与学校管理是现代欧美大学对于传统教育的重大改革之一。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开始,由于社会与教育内部的矛盾引起的学生运动更加使学生自治成了现代欧美大学的原则之一,并且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观念和措施也成为现代欧美大学内部管理的重要原则与制度。学生自治与学生参与学校管理不只是现代大学管理中尊重学生权利和使管理更加民主与有效的问题,更是一个教育学生或通过学生自我教育而成为合格公民的问题。如果学生在大学里没有作为校园公民参与学校管理,第四年大学毕业后,他们仍将作为一个不合格的社会成员“孤立于公民生活之外”。
学生自治和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范围是很广泛的。学生通过学生会、学生自治会等学生团体的形式进行自我管理,学校一系列正规制度的制定、非正规措施的实行等都需要有学生参与,如学校的招生方针、评聘教师、课程设置与内容等。在南斯拉夫,每所大学都设有一名学生副校长,以保证学生更有效地参与学校管理并从中锻炼自己。在维也纳大学,学校的学术评议会和选举校长的投票人也是由教授、教职工与学生各占三分之一的比例组成。1968年学生运动后,大学进一步实行了民主改革,大学的教学管理由“大学教学委员会”承担,这个委员会是由教授、其他教职工和学生各占三分之一的比例组织而成。在联邦德国的每所大学的全体会议和评议会中,学生代表都占有较高的比例,如在大学的全体会议中,有校长一名,副校长二名,总务长一名,教授代表十八名,学生代表六名及其他代表九名;在大学生的评议会中,也有类似比例的学生代表。在大学的各个学院、系中,有关管理、选举的机构与团体中,学生代表的比例也与此类似。总之,一定比例的学生代表参与学校事务的管理、决策已成了一个正式的制度。这无论从管理角度还是对学生教育的角度看,这些做法都是值得学习的。
3、重视社会服务对于道德教育的积极作用
在韩国,汉阳大学、同德女子大学已将社会服务列为必修课,每学期安排四十八个学时左右,大学生必须在孤儿院、养老院等场所从事服务工作,工作单位就献身性、诚实性、自觉性与工作态度等指标加以考评并给学分。“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对他人的关心和改变利己主义充斥的校园气氛。”(赵祥林、王承绪编译:《杜威教育论著选》)在墨西哥的大学里,也开设了类似的社会服务课,并作为必修课进行考评和记录学分。在联邦德国,大学生参加社会服务活动形成了一整套全国性的制度,最富有特点的是德国的义务民役制。联邦德国基本法明确规定“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均有义务在武装部队、联邦边防军或民防部队服役”。1960年,德国联邦议院通过了《服民役代替服兵役法》,规定在联邦妇女与青年部下设民役管理局,义务兵役时间为一年。服民役者的待遇与服兵役者相同。服民役对于青年人来说既是一项义务,也是一个锻炼的机会,尽管开始有些人并不是自愿地参加服务活动,特别是一些有危险的或又脏又累的工作,但经过十五个月的服务后,青年们都认为从中收获很大,了解社会的真实情况,锻炼了洞察社会的能力和实际工作的能力。义务民役制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服务活动,对于青年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的确定以及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性,如富有同情心、爱心、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养成与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是一种很有教育价值的道德教育活动。
4.广泛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在国外高等院校中,勤工助学活动开展得十分广泛。在美国,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1984年的调查资料显示,全美差不多所有全日制学生的百分之三十和非全日制学生的百分之八十四,每周要工作二十一小时以上。在日本,许多大学课外参加工作的人数比例高达百分之八十九。在联邦德国,从八十年代起,接受父母资助与联邦教育资助的学生越来越少,靠自己假期和学期工作支付教育与生活费用的人逐渐增加。在假期工作的学生一直占总数的一半以上,而在学期中工作的学生人数比例也从过去的四分之一增加到一半以上。在联邦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父母和政府经济资助能力有限,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在美国、西欧及日本,年青人的独立意识与自主要求非常强烈,很多年青人认为满十八岁以后如果一味依赖父母的资助或政府贷款是一件不太光彩的事,年青人既要有独立、自由以及与其他成人平等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自主与自我负责的义务或责任。他们认为勤工助学的主要目的首先是赚取学费与生活费,然后才是通过工作了解社会各个领域各个阶层的生活现状,提高了适应社会的能力,并且通过勤工助学在人生观、价值观、道德品性方面也会受到无形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勤工助学既解决了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也解决了学生对教育与生活费用的需求,而且具有道德教育作用。
以上可以看出,国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学生能够充分发挥自主性,但是活动过于分散,缺少集中的教育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