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油炸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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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毛校对
再 谈 油 炸 鬼
1936年9月刊《论语》95期,署名知堂·收入《瓜豆集》
据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周作人文类编》第1卷·中国气味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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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写《谈油炸鬼》一小文,登在报上,后来又收集在《苦竹杂记》里
边。近阅李登斋的《常谈丛录》,卷八有《油[火差]果》一条,其文云:
市中每以水调面,捏切成条大加指,双叠牵长近尺,置热油中煎之,
①大如儿臂,已熟作嫩黄色,仍为双合形,撕之亦可成两。货之一条价
二钱,此即古寒具类,今远近皆有之,群呼为油[火差]鬼,骤闻者骇焉,
然习者以为常称,不究其义。后见他书有称油煎食物为油果者,乃悟此为
油[火差]果,以果与鬼音近而转讹也。鬼之名不祥不雅,相混久宜亟为
正之,否则安敢以此鬼物进于尊贵亲宾之前耶。
油炸鬼在吾乡只是民间寻常食品,虽然不分贫富都喜欢吃,却不能拿
来请客,(近年或有例外,不在此列,)所以尊贵亲宾云云似不甚妥,若
其主张鬼字原为果字,则与鄙见原相似也。又前次我征引孙伯龙的《南通
方言疏证》,却没有检查他的《通俗常言疏证》,其第四册“饮食门”内
有一条云:
油炸鬼儿。国文教科书有油炸烩三字,按字典无炸烩二字,然元人杂
剧有炮声如雷炸语,炸音诈,字典遗之耳。教科书读炸为闸,非也,乃
音闸耳。《梦笔生花》“杭州俗语杂对”,油炸鬼,火烧儿。又元张国宾
《大闹相国寺》 剧,那边卖的油炸骨朵儿,你买些来我吃。按骨鬼音转,
今云油炸鬼儿是也。
油炸骨突儿大约确是鬼的前身,却出于元曲,比明代的“好果子”还
早,所以更有意思。我想这种油炸面食大概古已有之,所谓压扁佳人缠臂
金的寒具未必不是油炸鬼一,不过制法与名称不详,所以其世系也只得以
元朝为始了。
近时的人喜欢把他拉到秦桧之的身上去,说这实在是油炸桧。这个我
觉得很不合道理。第一,秦桧原不是好人,但他只是一个权奸,与严嵩一
样,(还不及魏忠贤罢?)而世间特别骂他构和,这却不是他的大罪。我
们生数百年后,想要评论南宋和战是非、似乎不甚可靠,不如去问当时的
人,这里我们可以找鼎鼎大名的朱子来,我想他的话总不会大错的罢。《
语类》卷百三十一有云。“秦桧见虏人有厌兵意,归来主和,其初亦是。
使其和中自治有策,后当逆亮之乱,一扫而复中原,一大机会也。惜哉。
”又云:“问,高宗若不肯和,必成功。曰,也未知如何,将骄惰不堪
用。“由此可知朱晦庵并不反对构和,他只可惜和后不能自强以图报复。
第二,秦桧主和,保留得半壁江山,总比做金人的奴皇帝的刘豫张邦昌为
佳,而世人独骂秦桧,则因其杀岳飞也。张浚杀曲端也正是同样冤屈,而
世人独骂秦桧之杀岳飞,则因有《精忠岳传》之宣传也。国人的喜怒全凭
几本小说戏文为定,岂非天下的大笑话,人人骂曹操捧关羽亦其一例。第
三,有所怨恨,乃以面肖形炸而食之,此种民族性殊不足嘉尚。在所谓半
开化民族中兴行种种法术,有黑魔术以伤害人为事.束草刻木为仇人形,
禹步持咒,将刍灵火烧油炸或刀劈,则其人当立死。又如女郎为负心人所
欺,不能穿红衫吊死去索偿于乡闱中,只好剪纸为人,背书八字,以绣花
针七支刺其心窝,聊以示报。在世间原不乏此例,然有识者所不为,勇者
亦不为也。小时候游过西湖,至岳坟而索然兴尽,所谓分尸桧已至不堪,
那时却未留意,但见坟前四铁人,我觉得所表示的不是秦王四人而实是中
国民族的丑恶,这样印象至今四十年来未曾改变。铸铁人,拿一颗树来说
分尸,那么拿一条来说油炸自无不可,然这种根怀实在要不得,怯弱阴
狠,不自知耻。(孔子说过,知耻近乎勇。)如此国民何以自存,其屡遭
权奸之害,岂非所谓物必自腐而后虫生者耶。
我很反对思想奴隶统一化,这统一化有时由于一时政治的作用,或由
于民间习惯的流传,二者之中以后者为慢性的,难于治疗,最为可怕。那
时候有人来扎他一针,如李贽邱赵翼俞正燮江士铎吕思勉之徒的言论,
虽然未必就能救命,也总可放出一点毒气,不为无益。关于秦始皇王莽王
安石的案,秦桧的案,我以为都该翻一下,稍为奠定思想自由的基础,虽
然太平天国一案我还不预备参加去翻。这里边秦案恐怕最难办,盖如我的
朋友(未得同意暂不举名)所说,和比战难,战败仍不失为民族英雄,(
古时自已要牺牲性命,现在还有地方可逃,)和成则是万世罪人,故主和
实在更需要有政治的定见与道德的毅力也。
(廿五年七月)
①“”原刊作“[韋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