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若干“改革观念”的分析 - 求是论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1:28:51
我国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关键时期”。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我党确立并不断发展形成了指导改革的一系列理论,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改革观。以正确改革观为指导,改革才能顺利推进,取得好的成效;改革观不正确,必然会导致改革实践中产生失误。要坚持正确的改革观,就必须克服、消除在改革问题上的一些错误观念。在正确改革观指导下,我国改革不断向前推进,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要看到,在改革问题上,近年来也产生了一些不正确的观念,这些观念往往是以“改革”的名义提出来。在这些观念影响下,在一些地方、在某些方面,改革决策不科学,改革方法片面化,改革措施极端化,造成了一些不良后果。这些所谓“改革观念”,同我党的改革理论是相违背的,阻碍改革的顺利进行。要顺利推进改革,必须克服这些错误观念。本文对近年来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所谓“改革观念”进行分析。
一、对“改革终结论”的分析
对于改革,现在社会上人们存在一些复杂心态。 “改革终结论”就是一种很复杂、有一定普遍性的心态,它有三种具体表现。
第一是“改革成功论”,有些人认为改革大功告成,问题都解决了,不用再改革,可以停止了。这种观点的内涵很复杂、很微妙,既包含一些人对改革的盲目乐观、肤浅幼稚的看法,也包含某些人、某些群体维持现状、维护既得利益的愿望。
第二“改革失败论”,一些人认为在改革中出现很多严重问题,改革应该停止,不要再改了,甚至有人主张走回头路,回到过去的旧体制。这种观点对改革的意义、改革的成就认识不足,或者以传统僵化保守观念评判改革实践,有意歪曲抹杀改革的巨大成就。
第三是“改革疲惫症”。改革疲惫症,就是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新矛盾和新问题凸显,改革动力弱化。一方面产生了改革的阻力,另一方面改革的推动力不足,正向动力不足,反向阻力加强,这两种情况从两个方向使改革动力弱化。现在社会上对改革有两种突出的心态。一种是既得利益群体的心态,他们从以往的改革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他们希望维持现状,维护既得利益,不愿再改革,担心新的改革会触及到他们的现有利益。另一种心态是普通民众的心态,有些普通民众认为,以往的改革对他们好处并不太多,甚至有些利益还受到损害,现在他们对改革抱有怀疑的态度,甚至产生“改革恐惧症”。前一种心态产生改革阻力,后一种心态使改革动力弱化。
二、对“改革利益调整论”的分析
“改革就是利益调整”,这是近年来很流行的观点和口号,被不加分析地、理所当然地作为改革的理论依据,很多所谓“改革”就是打着这个旗号进行的。我们看到,在一些地方,在这个口号下进行的一些所谓“改革”,不顾一切“调整利益”,甚至采取极端措施“调整利益”,产生了严重后果。
对这个提法,现在要反思,要辨证分析,不能一概而论。确实,改革是要涉及利益调整,不触及利益的改革是没有的。但是,调整谁的利益?调整什么样的利益?通过什么手段来调整利益?这是三个必须正确解决的根本问题。如果把大多数人的利益调整掉了,把人们合理、合法、正当的利益调整掉了,用强制手段来调整利益,这样的“改革”是不具有合法性、正当性的。近些年来,有些人打着“利益调整”的旗号大搞“改革”,实际上是调整别人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利益,调整多数人的利益来满足少数人的利益,调整社会利益来满足少数部门和少数集团的利益,而且是采用强制手段。这是近年来产生利益不合理分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导致社会不和谐的主要原因。
追求利益是人的本性,调整别人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利益,这是高兴的,而自己的利益被调整就痛苦了。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合理、合法、正当的利益,这些利益不仅不能调整掉,还要维护;大多数人的合法利益,不仅不能削减,而且还要不断增加。这是我们改革的根本价值目标。在利益调整过程中,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合理的手段,协调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兼顾各方面的要求和愿望,而不能采取粗暴、强制、掠夺式的手段来调整利益。这样的改革才有意义、才有合法性,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我们讲“要使改革始终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人民为什么拥护和支持改革?他们基本的利益必须得到维护,新的利益必须得到实现,才会拥护和支持改革。如果基本的利益都被调整掉了,新的利益更得不到实现,谁会拥护和支持改革?总之,改革所要调整的是不合理、不合法、不正当的利益,而不能笼统地调整“一切利益。”
在改革中,人民群众是主体还是客体?是改革的参与者还是被改革者?这是一个根本问题。我们所进行的改革,是在党的领导下,人民群众进行的伟大社会实践活动。人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而不是“被改革”的客体,是改革的参与者而不是被改革的对象。在现实中,很多人对这一点并不清楚,他们以改革者自居,把人民群众当作改革的对象,出台什么改革措施和办法都是针对别人的。“改革者置身改革之外”的现象,现在很普遍,他们制定的改革措施和办法,都是改别人的,而不改自己,他们的所谓“改革”行为是针对别人的。更有些改革者,打着改革旗号谋取少数人利益,通过所谓“改革措施”,去调整别人的利益,维护自己的利益,获取更大的利益。一些改革政策和措施,缺乏正当性和合法性。既然人民是改革的主体,改革的措施和办法,就要通过人民群众讨论、同意,并且要真正维护和实现人民的利益。现实中,一些改革措施和办法的制定完全由少数人、少数部门主宰,从他们的利益和意志出发,想怎么改就怎么改,并不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样的所谓“改革”是没有正当性、合法性的。
三、对“改革不择手段论”的分析
“改革不讲过程,只要结果”,这是这些年来很多领导干部、改革者很崇拜的口号,而且被大加宣传。在一些正式文件、报告中,公然出现这种说法。这就是所谓“改革不择手段论”。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一些“改革”决策不慎重、盲目大胆、手段极端,甚至违纪违法、非人性化,只追求所谓的“改革成果”,不择手段搞“改革”。某些方面、某些领域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就是由这种“不择手段”的做法所导致的。
对这个提法,要辨证分析,避免绝对化,要谨慎行事。具体工作,可以强调结果,但是在重大改革中,要注重过程。在一些具体事务、具体工作上,领导干部不要干预具体过程,放手让人家去干,可以发挥人们的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从这个意义上,上述说法有一定道理。但在改革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上,要注意过程的科学性和合法性。过程是手段和方法的运用程序,做任何事情,手段决定结果,程序决定正当性。有些事情,本来出发点、愿望是好的,要想达到的目标是好的,但是由于过程没有控制好,手段和方法没有选择好,结果事与愿违,本来的目标没有达到,反而造成不良后果。这是有很多经验教训的,应该引起注意,不能再重蹈覆辙。
在改革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目标和手段的关系。目标和手段的关系,是人类活动的一个基本问题。价值决定方向,目标规定手段,手段是否科学有效,决定目标能否实现。在实际的社会活动中,手段并不是价值中立的纯粹技术性工具。实现改革目标的过程就是综合应用各种改革手段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如果手段的选择和采用,偏离了原来的改革目标要求,最终产生的结果也会偏离最初的改革目标。合理、合法、正当的手段,才能保证合理、合法、正当目标的实现。如果手段是不合理、不合法、不正当的,所产生的结果也必然是不合理、不合法、不正当的。
四、对“改革代价论”的分析
改革是要付出代价的。但是,对“改革代价”不能抽象谈论,有三个问题要注意:谁付出代价?付出多大的代价?付出代价与享受成果之间关系如何平衡?改革是要付出必要的代价,但是不能走向极端,不能产生“不惜一切代价搞改革”的现象。
谁来支付改革的代价?改革是人民的实践活动,是人民的事业,人民是改革的主体,而不是改革的对象,不能让人民支付不合理的改革代价。一度时期,在这个问题上,有些改革出现了偏差。在改革中,涉及到利益的调整,不同的人群、阶层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一定意义上说,代价实际上就是一种利益损失。改革中付出的代价,要注意合理性、平衡性,该付出的要付出,不该付出的不能付出。不能让一些人牺牲自己的合理利益承担改革代价,而另一些人不付出代价,却享受改革的成果。在改革代价问题上,不能给人民开“空头支票”,说“牺牲暂时的利益、局部的利益、个人的利益,能够换取更大的利益”,实际上这种“更大的利益”往往抽象空洞、遥遥无期。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现实的、当下的具体利益,都有享受现实美好生活的权利,让人民群众为抽象空洞的所谓“长远利益”而奋斗,这是一种“抽象价值观”,是没有感召力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比如,民生问题,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这是每一个人最具体的利益问题,如果这些问题都解决不好,每天生活在烦恼痛苦之中,还让人民积极参与改革、支付改革代价,这是不合理的、不近人情的。
改革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代价就是成本。人类的任何活动都要讲效益,效益是活动效果与活动成本之比,效果大于成本是有意义的,成本大于效果是无意义的,甚至是有害的。改革也是这样,必须考虑改革效果与改革代价之间的关系,改革的代价不能大于改革的效果。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改革”,为了追求一定的效果,不惜代价,代价远远大于效果,劳民伤财,毫无意义,甚至造成严重损失。改革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但是不能出现“不惜一切代价搞改革”的极端行为。特别是在一些具体的改革中,要认真考虑改革的效益问题,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代价,避免那种“为了做一把尺子,砍掉一棵大树”的行为。如果改革的代价远远大于效果,这样的改革,还不如不搞。
改革代价的付出与改革成果的享受之间要一致,或者说要大体一致,不能偏离得太严重。人们从事任何活动,付出一定的代价和成本,都是为了追求一定的活动成果。这是人的行为基本规律。只付出代价和成本,而不追求成果,这样的活动是无意义的。改革也是这样。人们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是为了追求改革所带来的成果,享受改革的成果。这里涉及到改革中的效率和公平问题。人们的任何社会活动都涉及到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而不仅仅在经济活动中涉及这个问题。效率是人们的努力程度和活动成果之间的关系,努力程度越大,活动成果越多越好,效率就越高。公平是人们的努力程度(贡献)与对活动成果的享受(回报)之间的关系,这两者之间基本平衡,就是公平的。如果产生回报小于贡献的情况,就是说,一个人在活动中很努力,但对活动成果的享受很少,就是不公平的。在“效率”和“公平”这两个概念中,包含一个共同的要素“努力程度”。公平程度决定努力程度,努力程度决定效率高低。这就是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 —“公平决定效率”。在改革中也是这样,人们积极支持、参与改革,为改革付出代价,就应该公平地享受改革成果,这样人们才会持续地支持改革,提高改革的效率,使改革不断推进。
如果在改革成果的享受上不公平,人们对改革的热情就会降低,在改革中的努力程度就会减弱,改革动力就会弱化。在某些领域的改革中,是存在这个问题的。有些人为改革付出代价和成本,但对改革成果的享受较少;而有些人在改革中付出的代价和成本很少,但却享受了太多的改革成果。这是当前“公平问题”的实质。在改革初期,人们对改革成果的享受具有一种“预期公平”,相信通过改革,自己的利益会得到更多、更好地实现,因此对改革的热情很高,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当改革取得成果之后,人们就需要现实的公平,要求根据自己对改革的贡献来分享改革的成果。如果人们公平地享受了改革成果,参与新的改革的积极性就会更高,在改革中的努力程度就会更大。反之,如果人们不能公平地享受改革的成果,产生了强烈的不公平感,对改革的热情就会减弱,参与改革的努力程度就会降低。如果不公平现象太严重,人们就不支持改革,甚至会抵制改革。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新的改革在理论上多么美好、多么重要,人们支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必然减弱,改革动力就会弱化。人民为改革付出代价,就应该公平地享受改革成果。现在强调要“深化改革”,关键问题就是要解决好改革的效率和公平问题,否则,深化改革难以实现。
五、对“改革价值目标迷失”的分析
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最重要的就是坚持改革的价值目标。十七大报告从“社会层面”、“制度层面”、“执政党层面”,明确论述了我国改革的价值目标,这就是“改革要使人民富裕起来、改革要完善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改革要使党保持和发展先进性”。判断改革是否正确,就要看是否坚持了这三个层面的价值目标;衡量改革是否成功,就要看在这三个层面上,是否取得成效。我们必须承认,这些年来,在某些改革中,改革价值目标迷失,改革的价值取向偏离。有些所谓“改革”,实现了少数人的利益,损害了多数人的利益;损害了国家利益,满足了局部利益;满足了当前利益,损害了社会长远利益;采用不合理、不合法、不正当的手段,来实现所谓“改革”的目标,等等。还有些“改革”,不利于完善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甚至有损社会主义制度。有些“改革”,不利于保持和发展党先进性,甚至削弱党的先进性。这样的“改革”,并不是我们党所主张的改革。人们常常认为,改革的价值目标是抽象的问题,“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在改革实践中,理论上抽象谈论改革的价值目标,而实际的改革措施并不坚持改革价值目标。这是应该引起重视、认真解决的重大问题。
对“市场化改革取向”要具体分析。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践证明,这个目标选择是正确的,改革的实际成效是巨大的。但是,现在社会上对市场经济的认识还存在一些片面的观点。一种观点是“市场万恶论”。有些人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客观辨证地分析,用过去的僵化观念和抽象价值标准,来评判新的社会实践,把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把社会上出现的不良风气、消极腐败现象,统统归咎于“市场化改革”,认为“都是市场惹的祸”,得出“市场万恶论”的结论。另一种观点是“市场万能论”。有些人对“市场化改革”的定位和界限不能准确把握,产生了“泛市场化”的倾向,主张一切领域的改革都要“市场化”,看不到“市场化”的局限性,忽视“市场失灵”的可能性,否认国家宏观调控的必要性,主张所谓“彻底市场化”,认为“市场万能”,市场能解决一切问题。“市场万能论”在当前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改革泛市场化”。改革是多领域、多方面的,不同领域的改革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方向”是指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不是指一切改革,不能把“市场化”泛化,比如邓小平就曾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总方向是“民主化”。现在有一种倾向,就是试图用“市场化”来推动一切改革,这值得注意,否则会导致严重后果。还有一种观点是“抽象市场经济论”。有些人认为,市场经济不分“主义”,主张在市场经济前面不要加定语“社会主义”,要搞所谓“纯粹的市场经济”。这是一种“抽象市场经济论”。市场经济是经济体制,必然要与一定的社会制度结合在一切,没有孤立存在的所谓“纯粹市场经济。”不讲“主义”的市场经济,理论上不成立,现实中也不可能存在。
改革的盲目性也应该注意。改革的盲目性,突出表现就是一些改革决策不科学、不民主,改革措施不协调。在一些改革中,认识片面,行为极端化;不从实际条件出发,别人做什么自己也做什么,盲目模仿,盲目跟风;头脑发热,口号响亮,思维非理性,改革幼稚病突出;少数人主导改革,改革决策过程缺乏民主,改革措施缺乏合法性,改革过程成为实现个人意志的过程。人们常说,改革是一个探索过程,要“摸着石头过河”,这就是所谓“摸论”。对“摸论”,要历史地看,要具体分析,不能把它绝对化、永恒化。在改革启动初期,没有经验,没有充分的理论准备,可以“摸索”。但是,改革进行到今天,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有不少教训,对改革的理论也有了充分的研究和准备,现在的改革必须是理性的、科学的改革,不能再让改革的盲目性泛滥了。改革的盲目性,是导致改革代价过大的一个主要原因。把“摸论”绝对化、永恒化,必然导致改革的盲目性。
最后,要注意一个问题,不能把“反思改革”说成是“反对改革”。人们对改革中的一些问题、一些不良现象,提出批评、提出意见,这是正常的。有人提出,改革很多年,要反思一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利更好改革,这是对的。关于“改革”中一些问题的讨论争论,也是正常的。但有一种倾向,就是把“反思改革”歪曲为“反对改革”,这是不对的。反思就是回顾、思考做过的事情,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反思是人类认识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做什么事情都应该反思,好的方面是经验,要继续坚持,不好的方面是教训,要注意克服。发展要反思,改革也要反思。科学发展观,就是反思过去发展过程的成果。不反思,就没有科学发展观的创立。改革是发展的动力,要实现科学发展,就必须树立正确的改革观,科学发展观应包括正确的改革观。改革观不正确,改革搞不好,必然影响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