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处纵火案被告家属扬言再放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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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入境处纵火案被告家属扬言再放火 2002年2月4日11:40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本报综合报道 香港高等法院经过15小时的退庭商议,前日下午终于作出裁决,入境处纵火案首被告施君龙两项谋杀罪名及一项纵火罪名成立,将面临终身监禁。同案6名被告均被裁定谋杀罪名不成立,但两项误杀罪名及一项纵火罪名成立。主审法官高嘉乐将于今天下午宣判各被告的刑期,所有被告还押监房看管。代表施君龙的大律师声言会提出上诉。各被告的家属闻判后情绪激动,有人更扬言要斩杀陪审团及在法庭放炸弹。
保安局长关注事态发展
香港保安局长叶刘淑仪昨天表示,不担心入境处纵火案的裁决会引致争取居港权人士作出过激的行为。叶刘淑仪表示,政府有能力处理任何过分激烈的行动,有适当的措施确保社会及有关人士的安全。她又呼吁,争取居港权败诉的人士,应尊重日前终审法院的裁决,尽快返回内地,循正途申请来港。
全案审结需时4个半月
入境处纵火案共有22名被告,由于案件复杂,全案审结预计需时达4个半月,加上被传召证人有70多人,控方文件多达4000多页,录影带也有18盒,为免令法庭及陪审团精神负荷太重,影响案件的审理,故主审法官高嘉乐接受控方要求,首先审理7名被控谋杀及纵火人士的案件,余下只被控以误杀及纵火等罪名的15人则押后审理。
施君龙听判后抱拳作揖
7名被告施君龙、彭汉坤、傅模、林兴銮、杨义坪、杨义炎及周洪川在聆听宣判裁决时,均大致表现平静。不过施君龙在陪审团代表宣判完毕、准备离开法庭时,突然抱拳作揖,向陪审员大叫:“多谢!多谢你们各位!”陪审员无人理会他,他又向旁听席叫道“照顾我阿妈”!被告的家属在获悉裁决后,情绪都显得异常激动,有人在庭外呼天抢地,有人更一度大发雷霆大呼:“斩人呀!……炸弹!……我要放火!”首被告施君龙的亲姐姐“阿坚”,得悉其弟谋杀罪成立后,即冲入女厕所倒地痛哭。部分被告家属在庭外按捺不住,更向记者发泄不满,有记者一度被撞倒在地。
案情回放
包括这7名被告在内的23名声称拥有居港权人士,于2000年8月2日在入境处大楼要求入境处即时向他们签发身份证,入境处职员劝喻他们离开,其间有人泼洒并点燃易燃液体,导致高级入境事务主任梁锦光殉职,其中一名声称拥有居港权的内地居民林小星死亡,近50人受伤。
为表扬梁锦光的英勇行为,香港特区政府决定以纪律部队最高荣誉为其举行葬礼,并在灵柩盖上特区区旗,安排梁锦光永久埋葬于浩园,更在事隔两个月后向他追授“金英勇”勋章,以示对这位英雄的大公无私、舍己为人的精神的致意。
施君龙在听判后被扣上手铐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