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拒绝部分孕妇入境权宜可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07:28:03
内地孕妇来港产子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区政府昨日首次举行跨部门会议,研究如何面对及解决。会后,保安局局长李少光透露,在现行法律下,入境处长有绝对权力,可以决定不让一些来港目的非为旅游的旅客入境。李少光还说,入境处人员会在口岸「把关」,被怀疑的旅客将会被拒绝入境。然而,内地孕妇来港产子的问题是否从此就可以得到彻底解决?答案是未必。  事实是,决定是否批准个别旅客入境,是入境处长固有的权力,如果在内地「大肚婆」问题上可以奏效,相信早就已经祭出这件「法宝」;之所以一直不用,就是因为执行上会存在不少困难。别的不说,有些妇女怀孕七、八个月仍不大「见肚」,加上冬天多穿一两件衣服,宽松的外套遮遮掩掩,外形上很难看出是发福还是怀孕;即使有怀疑,一些未做过爸爸的年轻男关员可能也不敢启齿;在香港,叫未婚女子一句「师奶」也可以告上法庭。更何况,有些内地孕妇可以提出来港探亲、办事、公干等种种理由,关员也很难一口咬定她是为生仔而来。因此,昨日跨部门会议得出的对策,由入境处长行使权力、关员负责把关,只能说是一个权宜之计或局部措施,缓减作用会有,一些「大肚婆」可能会闻风却步,但整体阻吓作用不会很大。从整体上来说,目前关键其实在于:特区政府对内地孕妇来港产子的问题,缺乏一套明确的政策,到底是坚决全面拒绝?还是考虑部分接纳?取向似不是很清楚。例如,就在保安局昨日提出拒绝入境的同时,医管局同时又提出了提高收费和医院增设妇产科的措施;内地孕妇来港产子,三日两夜「套餐」,收费将会由目前的二万元大幅提高至五万元;同时,本来已经停办妇产科的那打素医院,以及刚完成扩建的博爱医院,将会恢复及开办妇产科。此外,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昨日还透露,内地孕妇来港产子,如果有做过产前检查的,可以获得减费……。从这些措施看来,特区政府对内地孕妇来港产子的对策,并不是坚决、全面杜绝,而只是局部拒绝而已。究其原因,这里面的情况其实是比较复杂的。一方面,大量内地孕妇来港产子,占用了本港的公共医疗资源,但另一方面,特区政府亦曾经提出要建设成为亚洲区内的医疗中心,欢迎非本港居民、包括富人来港治疗。那么,「有钱大肚婆」为何又不能来生仔?本港出生率一直下降,一些医院的妇产科本已关门大吉,是内地「大肚婆」涌至救活了他们,日后生一个五万,是不错的收入。此外,还有「一国两制」、基本法和人权、人道、反歧视等一大堆理由,都使得特区政府不能不有所顾虑,很难作出一个坚拒内地孕妇入境的政策或决定,而只能局部、权宜、弹性的处理。因此,现阶段,政府的政策取向或该做的事,是「一不欢迎、二不拒绝、三有前提」,即首先必须确保本地孕妇优先使用公共医疗,能得到足够的服务;而内地孕妇要来港产子,一是请先做好产前检查,二是请付出高昂的费用,如此要生者就来吧。至于说,未来这些「港产内地baby」要来港取身份证、上学校、住公屋、攞综援,那就是长远的问题了,只能从长计议,以观后效。但一些人近日提出以「释法」对付之,此议绝不可取。人大「释法」是严肃的宪制行为,不是用来为香港特区解决一些行政、资源或内部问题的。对此,李少光局长昨天已有明确表示,不会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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