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火烧入境处后香港报刊的消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3:48:12
资料来源:香港商报
在本港引起众怒的湾仔入境处大楼纵火案十九名被告,昨日在东区裁判署首次提堂,均被控一项蓄意纵火及两项蓄意伤人罪。据案情透露,案发前一天,其中十名被告曾经聚会商讨翌日的行动,因此认定这是一宗有预谋的纵火案;现场摄录机亦将当时情形拍得一清二楚,众被告所作所为无所遁形。为进一步搜集证据,该案押後至星期四再审。鉴於案情严重,十九名被告全部不准保释。 全部被告不准保释
【商报专讯】记者李思宁报道:湾仔入境处大楼纵火案中,十九名声称拥有居港权的涉案人士,除三人仍然留医外,昨日早上在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揭露案发前一天有十名被告曾经开会,商讨案发当日会带备天拿水,是一宗有预谋的纵火案,其中被告之一‘海丰派’的代表人物施君龙,更被现场录影系统摄得利用电话进行‘指挥’。法官砲於案情严重,怕有人会弃保潜逃,故全部不准保释,还押警方及惩教署人员看管,案件押後至八月十日再审。
十三男六女共十九名被告,年龄介乎十七至卅五岁(见表),除三名男被告仍然留院缺席聆讯外,其馀人士昨日均有出席东区裁判署应讯,各人均被控一项蓄意纵火及两项蓄意伤人罪。
警方港岛总区重案组经过四十八小时通宵扣查後,向十九人提出起诉。昨日早上八时左右,东区裁判法院门外明显加强保安,有二、三十名机动部队的警员一早在各入口守候,进入法院听审的市民或记者均需登记及经保安检查,同时亦禁止带打火机、任何樽装或罐装饮品入内。稍後,警方用五部警车将十六名被告押抵裁判法院,除一名被告坐在一辆独立警车外,其馀则坐满四部警车,部分被告以黑布蒙头及被戴上手扣。法庭上,仍看到部分被告手臂仍包着绷带。
案发前一日十被告曾聚会
案情透露,有证据显示其中十名被告(包括施君龙),曾在案发前一日,即本月一日在某地方聚会,期间众人决定会在翌日,即纵火案发生当日,带同易燃液体到湾仔入境事务大楼。
至八月二日中午,十九名被告联同另外四名未被落案但仍留医的申请居港权人士,依时带同易燃液体到入境事务大楼十三楼申请身份证,众人被安排至一三零一号房间等候。
当日下午四时,入境处房间的录影系统启动,摄录机清楚拍得一三零一号房间所发生的事情。从录影带中可见,入境处职员曾多次劝喻廿三人离开,却不得要领。
影带显示施君龙为关键人
直至下午五时零二分,录影带中可见施君龙正拿着电话与人交谈,期间更命令对方:‘下面的人不要先走,楼上的人准备放火!’
至下午六时,一名总入境事务主任与仍然危殆的高级入境事务主任梁锦光及入境事务主任蔡涛趋前,要求所有人离开,一众争居权人士未有理会。其他入境处职员见状赶至增援,并尝试将他们移至另一房间。
双方僵持期间,该廿三名仍在办公室的争居权人士突然站起,拿出装有天拿水的水樽,先泼向自己,再泼向周围的入境处职员,其中一名被告手上更持有打火机,但控方指出就录影带所见,暂未能确认手持火机者属那一名被告所有。
辩方律师指出,十九名被告中,除十人控方认为证据较为充分外,其馀九人证据未足,要求申请保释。
由於案件仍有证人留院,以及部分疑犯手部受伤要稍後才能套取指纹,故控方要求将案件押後,以便进一步搜集证据。案件押後至星期四再审。
控方以案情严重为由,担心有人弃保弃逃,故要求十九人全部不获保释。控方更指,有证据显示以施君龙等首十名被告的罪行较严重,需还押警方看管,其馀九人则由惩教处人员看管。法官批准要求。
案件於本月二日发生,事件中引致五十人受伤,现时仍有十八人需要留院,六人伤势危殆,其中包括两名入境处职员梁锦光及蔡涛,三人情癋严重。 部分被告父母称无辜 【商报专讯】记者李思宁报道:入境处纵火案中昨日开庭聆讯,多名被告的父母一早到法庭听审,不少家长表示,子女根本不认识首被告施君龙,对纵火行动事前更是全不知情,认为子女无端被起诉及受伤,实属无辜和‘当黑’。
其中一名女被告李凤婉的父亲李可良指出,二十岁女儿先後於九七年及去年持双程证来港,此後一直获入境处发行街纸留港争取居留权,她绝不会参与暴力行动。
李父表示,案发当日,其女儿是听到其他争取居留权人士称,入境处会有新消息发放,所以到入境处了解事件,而她事前全不知道会有人纵火。
他说,女儿只受轻微灼伤,但他在案发翌日到警署探望女儿时,女儿只会哭和表示很惊,而在火警时已被吓得晕倒,甚至连话也不会说,女儿又对他表示,什麽也不知道。
探望女儿後,李父以为警方会把案件中知情人士及不知情人士分开处理,没有想到警方会把所有人都落案起诉,他认为不等於所有在场人士,也有份犯案,警方处理手法有欠公平。李父续称,虽然鼓励女儿参与争取居留权的静坐及游行,但也劝喻女儿不要参加涉及暴力的活动。 两伤者需做植皮手术
医院皮肤储量尚正常
【商报专讯】记者黄桂香报道:入境处大楼纵火案中,仍然有十八名伤者留医,其中六人危殆,包括两名入境处职员,另外有三人情癋严重。医管局副执行总监高永文表示,医管局皮肤供应库现时储存量正常,足够予纵火案中的伤者进行植皮,但他亦呼吁有亲人过身的家属,捐出死者的皮肤,帮助有需要人士。
纵火案被烧伤危殆的入境处高级事务主任梁锦光,目前仍在玛丽医院的深切治疗部留医,连日来不断有同僚在门外等候,亦不时有慰问花篮送到。
医管局副执行总监高永文表示,未来一至两日,两位烧伤面积较大的伤者,可能需要做植皮手术。他称,现时的皮肤供应库储存量正常,足够予伤者进行植皮手术,但在经过多次手术後,便会出现紧张情癋,故他希望有亲人过身的家属,捐出死者的皮肤,帮助有需要人士。
高永文表示,一般灼伤的伤者其实可以以自己其他部位的皮肤,植皮覆盖伤口,避免受细菌感染,但如果灼伤皮肤面积较大,则难以用本身的完整皮肤覆盖,故要暂时以猪皮或是以其他人士的皮肤代替,待伤势好转,才能进行植皮手术。
他又表示,皮肤捐赠只会使用死者有衣物覆盖的皮肤,因此不会影响仪容,他希望有更多死者家属能够同意捐赠皮肤。 施君龙其人其事
昨日提堂的湾仔入境处大楼纵火案十九名被告中,首被告施君龙(廿二岁)涉嫌为今次纵火案的主谋人。
施某母亲为印尼华侨,七三年全家开始申请来港,八九年施母持单程证抵港,年多前其丈夫及次女先後来港,现居於上水翠丽花园。施君龙原就读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但他为争取居港权,甘愿放弃学业,在九八年十月持双程证来港探亲,一直逾期居留本港,并积极参与争取居港权事务。他本人曾强调,他除了为争取居港权外,最大的目的还要申冤。他说:‘香港是中国领土上法律最完善的地方,所以要申冤。’据施君龙称,家人自他两岁起,已开始为他申请来港手续,但由於各种原因阻滞,不知何日才可正式来港与家人团聚。
在过往众多争取居港权示威及冲突事件中,施君龙的表现最为出位。他曾於去年十二月三日,偕同其他人士,在下亚厘毕道中区政府总部中座外举行示威,期间施某带头冲击政府总部,并企图以扫帚拍打在场警员,作出扰乱秩序行为,包括叫喊、尖叫、投掷物件等,意图激起他人破坏社会秩序。五日後施和另两名人士被警方拘捕,并控以一项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罪名,於本年四月十日被法庭裁定罪成,各判罚款五百元。
施君龙姊姊对弟弟所做的激进行为十分痛心,她形容其弟的行为是害己害人,更是愚蠢及‘硑脑’,她表示家人并不知道弟弟平日在外所做之事,但从电视上看到其行为时,均认为他极之不当。在施母眼中,儿子是一个心地很好的人,可惜有时太冲动,不能控制自己。他曾在去年十二月,因不满终审庭的判决,用头撞向墙边受伤送院,但事後亦有作公开道歉。施母称:‘若果今次纵火案,儿子真的有做过,我会支持政府打他的靶。’商报记者何朝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