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化解矛盾的“第一窗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8:30:00
编者按: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批示:“西安市莲湖区法院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他们把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经验做法,值得总结推广。在大力推进此项工作进程中,我们需要及时发现并树立一批这样的先进工作典型。”
近年来,莲湖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服务型司法、主动型司法、高效型司法活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针对一些投诉无门和乱投诉、乱上访、乱群访等现象,敞开法院大门,最大限度地发挥有诉必立、有诉必调、有诉必果的司法效果和良好的社会效果,努力将立案大厅建设成为集案件受理、审判、信访接待为一体,设施到位、服务周到的便民司法场所。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涉诉群众的好评。我们对莲湖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 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具体做法进行报道,以期使他们的经验做法可以广泛推广,推动全市司法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擦亮化解矛盾的“第一窗口”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纪实
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右一)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健(左一)等领导陪同下视察莲湖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大厅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东(中)在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康宝奇(左一)等领导到莲湖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大厅调研
莲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分流中心工作人员接待来访群众
立案信访大厅民事调解中心法官耐心给涉诉群众解释法律  走进莲湖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只见660平方米的多功能立案信访大厅内,立案分流指导、立案受理、司法救助、非诉讼调解等十大中心26个服务窗口窗明几净,秩序井然。大厅内还配备了专供当事人使用的书写台、花镜等,并有电话机、饮水机、复印机等设施,良好的服务设施,在加上工作人员热情的笑脸,让前来办事的涉诉上访群众感到阵阵温馨……  服务方式的变化来源于司法理念的变化。记者了解到,在接待涉诉上访群众时,莲湖区人民法院从转变司法理念和工作机制开始,树立“把维护群众利益、体谅群众疾苦、化解群众困惑放在首位;把服务大局、竭尽全力排除社会发展中的障碍,既主动承担司法责任,又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把法院工作与发展大局有机融为一体,体现出司法的价值”两个基本原则,将原来立案大厅单一的立案受理功能拓展为集立案受理、立案服务、立案调解、非诉讼纠纷协调、信访接待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司法功能,把立案信访大厅打造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周到,有利于社会矛盾化解的便民司法场所,解决了立案不便捷、流转不及时、审判周期长、群众有怨言等问题。2009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981件,审结8957件,其中立案信访大厅审结案件3762件,占该院案件受理数的41.9%,2010年1-6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813件,其中立案信访大厅审结案件2238件,占该院案件受理数的38.5%,大大缓解了社会压力和该院的审判工作压力。立案信访工作机制的创新也带动了该院整体工作的良性发展,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和群众满意率都发生了可喜变化,2009年该院案件发回改判率为11.3%,比2008年下降1.6%,案件质量明显上升;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为70.8%,比2008年上升7.9%,案结事了效果突出;共收到群众来信93件,接待来访群众396人次,比2008年分别下降2%和13%,一大批历史遗留缠访案件得到了彻底化解;群众满意率为65.6%,比2008年上升0.63%。   排队式立案改为座谈式立案 贴近了群众的心  当前,伴随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许多敏感性、群体性纠纷及与民生有关的诉求以案件的形式诉至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作为接待涉诉群众的第一场所和法院工作的首道环节,不仅是群众办事的通道,更是群众感受司法服务的第一窗口。  服务好不好,工作人员是关键。为了给立案信访窗口配备一批政治上可靠、业务上精通、精神面貌好、责任心强的精兵强将,该院于2009年元月9日进行大轮岗和双向选择。经过十天的考察,从民事、行政、审监、执行等各个方面抽调精兵强将,充实到立案庭,为立案庭补充了各个方面的审判骨干和保全骨干。  配备了精兵强将,硬件设施也很关键。为了将立案信访窗口建成位置醒目、布局合理、相对独立的便民司法亮点窗口,该院将原来的60平方米立案信访大厅扩大为660平方米的多功能立案信访大厅,共设置了立案分流指导、立案受理、司法救助、非诉讼调解、执前和解、信访化解、财产保全、立案调解、立案听证、非诉协调十大中心26个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并按照方便群众、便利诉讼的宗旨,转变司法理念并进行人性化的规划,细分区域,精选装备,争取财政经费支持,及时进行政府采购和验收,确保了立案信访大厅各个窗口所需的硬件装备和资金一步到位。共配备电脑29台,打印机5台;配备了专供当事人使用的书写台、花镜等;配置了电话机、饮水机、复印机等设施,提供传真、复印和文具借用等服务,竭尽全力营造人性化、服务全的和谐氛围,尽最大努力舒缓立案和上访人员的心情,使涉诉群众负气而来,满意而归。  为了给来法院立案的涉诉群众提供一个表达诉求的温馨环境,缓冲立案群众遇到纠纷后的焦急情绪,尊重涉诉群众的个人隐私,该院拆除了原来横隔在立案法官与群众之间的立案柜台和玻璃隔断,将原来的柜台式、排队式立案改为敞开式、座谈式立案,设立了22个接待台,安排专人接待受了委屈,又不懂法律、不了解司法程序的涉案群众,实行一对一听诉,一对一立案,耐心为他们办理立案手续。同时,该院还制定了40条便民措施,30条立案法官文明用语,做到耐心解答立案疑惑。这一立案方式的转变,拉近了立案法官与涉诉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加了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信任。  另外,为一些特殊群众,立案信访大厅还提供特殊服务。为了给文化程度低、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帮助,该院将法律志愿者服务团引入大厅,由在校法律专业的研究生、大学生为困难群众代写诉状,2010年1-6月免费代写诉状126份,接待咨询群众495次;将司法局的法律援助引进大厅,为特困群众提供免费代理服务;将担保公司引入大厅,为有理无钱的群众提供担保服务,将省妇女研究会“社会工作服务站”引入立案信访大厅,为上访群众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和跟进服务,舒缓当事人情绪,避免越级上访或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等不良后果。   当天立案当天调解 当天案结事了  为了把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化解,该院调整了原有的审判流程,建立了一个“简单案件快办、复杂案件细办、敏感案件缓办、缠诉缠访联合办”的新格局。  按照法院过去划分的职能,立案庭只负责立案审查及办理立案手续,不分繁简一律流转各审判庭审理。由于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导致大部分案件转给各审判庭后当事人不能及时得到立案后的案件信息和审理进度,便在焦急等待中,开始托熟人、找关系,甚至走后门打听案件进展及领导是否过问等。由于不透明、不及时,造成当事人许多误解,甚至怀疑法官暗箱操作,案件还未审结当事人就四处告状上访。为了消除这一长期存在的弊端,该院对各审判庭职能进行了调整,推行繁简分流。鉴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约有一半属于简单案件,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置了简易纠纷快速化解“绿色通道”,把简单的婚姻、赡养、抚养、相邻关系等民事案件,小额债务、信用卡欠费等商事纠纷,城管执法中的广告牌乱挂、机动车乱停等非诉审查行政案件及判决后当事人愿意自觉履行的执行案件分流到立案信访大厅进行快速处理。对简单民事案件大力推行“调解优先”理念,按照简易程序审理,探索“能调不判”技巧,提倡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执行,实现案结事了;对财产纠纷案件大力推行保全优先,力争当天保全、当天调解兑现,不给被告转移财产的机会,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案件、群体性纠纷则实行立案听证,争取诉前化解;对妨碍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社会矛盾,通过非诉协调予以化解,扭转了“小事拖大,大事激化”的循环模式,把大量的简单纠纷化解在萌芽,设置了一个“小纠纷不出立案信访大厅,化解在纠纷产生初期”的新模式。对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则流转到各审判庭,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处理,按照“证据交换、充分辩论、能细则细”的办案新思路,化解了形形色色的疑难案件。该院还将在裁判文书后附引用法律条文内容、判后寄语等要求作为硬指标下达到办案法官,使案件的说理性更强,审判质量和效率及服判率均得到大幅度提高。  该院立案信访大厅按照“以公开透明的立案信访机制促进公平公正的社会效果”的指导思想进行部署,全面推行“五一式”流转,即:推行一厅化办公,健全立案信访大厅所有的便民司法功能,使立案群众更方便;推行一站式服务,赋予各窗口当即化解纠纷的职权,使化解纠纷更直接;推行一条龙办案,把立案大厅筛选办理简易程序案件、各审判庭办理普通程序案件的职能重新定位,使繁简分流更科学;推行一整套办案流程,使立案、保全、调解、执行的程序在科学分离与相互兼顾和衔接中达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使立案程序更科学;推行一次性到位,把“立审兼顾、调判兼顾、审执兼顾”的“三兼顾”理念贯彻到立案信访大厅的十大功能中,做到案结事了,使司法效果更显著。  搭建“三调联动”平台 形成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新格局  为了整合社会优势资源,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弥补司法程序及工作机制的不足,扭转法院单打独斗局面,克服法院力量薄弱,职能局限,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得不到彻底化解的困难,莲湖区人民法院还在能动司法方面重点作了重要探索。  首先,该院构建依靠党政权威化解尖锐矛盾新机制,构筑化解社会矛盾的“预警”平台。对在立案时发现的群体性、敏感性、苗头性案件及可能危害发展大局,可能影响地方党委的阶段性中心工作,可能损害党和政府威信的案件及时编报《要案快报》26期,专报给党政一把手和政法委书记,报请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协调或指示,使一大批危害大局的隐患,在党政一把手的亲自批示和政法委的协调下得到妥善化解。  其次,构建保护弱势群众的“扶困压邪”机制,弥补司法程序在保护困难群众中的薄弱环节。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他们发现财产担保一直是困扰法院进行诉讼保全的“瓶颈”,也是受害群众请求法院对被告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最大障碍。为了破解这一难题,该院建立了一个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保全的弱势群众提供担保的机制,直接把担保公司引入立案信访大厅现场办公,对于提供担保有困难的案件,由担保公司向法院提供担保,担保费用一般由被告承担。  还构建联合调解机制,搭建“三调联动”平台,构筑化解社会矛盾的“天网”。该院利用立案信访窗口这个平台,设立了非诉调解中心,建立了一个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民族宗教调解分别调解,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联合调解机制,搭建了一个“三调联动”的平台,收到了较好的效果。2009年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769件,2010年1-6月共调解案件76件,发挥了社区调解离得近、情况明、调解率高的特点,初步形成了小纠纷不出社区的社会矛盾化解网络,发挥了非诉讼调解分流处理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并针对本辖区少数民族聚集、信教群众多的特点,由民族宗教局提供5名宗教界知名人士和调解员名单,设立了民族宗教调解窗口,宗教界人士参与了28件案件的调解,既尊重了民族习惯,又妥善化解了纠纷。还由区政府办公室、信访局等部门牵头,对城中村改造等阶段性中心工作引起的群体性纠纷,由法院进行法律指导。  并构建整合社会力量和资源,建立相关部门联动化解上访机制。该院在立案信访大厅设立了涉法涉诉联合化解中心,建立了由区政法委牵头、各方参与、法院依法作出结论的涉法涉诉案件联合化解机制,成立了区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综合治理成员单位为成员的联合化解组织机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对初信初访、重信重访、申请判后答疑的当事人建立上访档案,实行原承办人负责到底和院党组成员包案督办制度;完善了对督查督办案件的监督处罚规定,定期下发信访接待通报,限定办结期限;加强与城管执法、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工会、妇联、行政执法机关等联系、及时协调处理“四城联创”、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纠纷,既做到让群众不上访、闹访,又确保重点工作顺利进行;设立了七个意见箱三个院长信箱,征集群众对立案法官的评价和“群众在诉讼路上的艰辛在何处”等意见,收集信访信息,畅通群众信访和监督渠道。2009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转办信件93件,接待群众396人次,成功化解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以及该院排查出的苗头性案件75件。为了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老大难”案件,在区委政法委的协调下,区财政于2009年共拨付了60万元专项经费,该院从行政经费中挤出30万元,全部用于化解缠访、缠诉、缠执案件,使一大批历史遗留的重信重访案件得到化解。2010年1-6月共接到上级法院转来信访函件53件,52件信访案件已核查清楚,4件重点交办信访案件已全部化解完毕,接待的来访群众105人在该院信访人员积极化解下,部分上访群众息诉罢访。  记者了解到,莲湖区人民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及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中的措施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2009年12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该院“全市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模范单位”称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该院“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并于2010年2月3日在该院召开现场会向全省法院推广大立案机制的创新做法;2010年3月10日,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批示:“西安莲湖法院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他们把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经验做法,值得总结推广。在大力推进此项工作的进程中,我们需要及时发现并树立一批这样的先进工作典型。”   (杨斌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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