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才绝艳录--咏絮女儿评传(八)江湖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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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才绝艳录--咏絮女儿评传
作者:S江湖夜雨S

丁香空结雨中愁----名满京华顾太清
清朝一代,满人虽然强令汉人剃发易服,但是对汉人的文化却也自觉不自觉地学习。满人中也有不少作诗填词还比较出色的,有“八旗论词,有男中成容若,女中太清春”这样的说法。就是说满人中男人作词最好的当属纳兰性德,又名纳兰容若,而女子中作词最好的就应该是顾太清了。确实顾太清在满族女子中,应该算是最为出众的一个。
顾太清(1799-1876)名春,字梅仙,号太清,又号云槎外史。原姓西林觉罗,满洲镶蓝旗人,内大臣鄂尔泰的曾孙女,因其祖父鄂昌受文字狱牵连被赐自尽,所以她一出世就成了“罪人之后”,以致流落他乡。据说被一姓顾的奴仆所收养,遂改为姓顾。相传她在江南苏州长大,学得一身琴棋书画诗书歌赋的本领,加上她的天生丽质、姿容清雅,当时就成了当地的有名的美人。(顾太清婚前的经历颇为扑朔迷离,有人考证说她在东北长大,有的甚至说她曾当过歌妓,但她幼年的生活不是很好就肯定的,她自己的诗中有“那堪更忆儿时候”之句,表明她幼年曾有坎坷辛酸的经历,但她本人好像讳言幼年事。)
据说这时候乾隆第五子荣纯亲王永琪(呵,《还珠格格》上苏有朋演的那个吧?)之孙,荣恪郡王绵亿(《还珠格格3》上知画生的?)之子——贝勒奕绘来到江南散心。他来到江南一是游山玩水,二是寻芳猎艳,有人就介绍他和顾春认识了。奕绘一看,顾春长得美若天仙,才华又是一等一的出众,而且还是满人血统,不禁如获至宝,于是决定纳她为侧福晋(妾),携她一同返回了京城。
为了避讳顾春是罪人之后的身份,报宗人府(管理皇室宗族的谱牒、爵禄、赏罚、祭祀等项事务的机构,好像是皇家的“人事局”)时也写为“顾”姓。婚后顾春因奕绘字子章,号太素,所以就自己改名为字子春,号太清,自署太清春、西林春,故而后世都称她为顾太清。看来顾太清也挺会巴结老公的,利用改名来取悦老公,江湖夜雨倒不记得以前有人这样做过,看来是顾太清的一项发明。所以奕绘对她也是十分宠爱,奕绘正室妙华夫人死了后,奕绘也没有再娶别的姬妾,只爱顾太清一人,有“九年占尽专房宠”之称,奕绘在诗词文学上也不是门外汉,他学过拉丁文、善书法,工诗词,也算是个有文化的人。奕绘是袭爵的王爷,自然衣食无忧,他和顾太清城西太平湖畔的王府里,日夕酬唱,吟风弄月,宴请文友,悠游林泉,到是过得十分惬意。徐珂 《近词丛话》中说“太清尝与贝勒雪中并辔游西山,作内家妆束,披红斗篷,于马上拨铁琵琶,手洁白如玉,见者咸谓为王嫱重生也”。看来当时顾太清在京城里也是很出风头的。
顾太清和奕绘的关系据说是非常亲密融洽的,但是和李清照、赵明诚那一对佳侣比起来,江湖夜雨觉得却远远不如,就是和管道升、赵孟頫比也未必强。虽然在现存资料中似乎找不到他们关系不和谐的事例,但是顾太清的改名字以换取奕绘的欢心,多少有逢迎的意思在其中,总感觉他们两人不会是完全平等的夫妻关系,他们表面上貌似合美的关系其实是顾太清一直在使尽浑身解数取得奕绘的欢心罢了。顾太清在诗中也常对奕绘恭恭敬敬地,如《鹧鸪天》题记中写道:“冬夜,听夫子论道,不觉漏三商矣,盆中残梅香发,有悟赋此。”,从没有见到过顾太清有对奕绘轻松调笑的词句,这也难怪,奕绘是王爷,顾太清只是妾的身份,她也是不得已的。
但总体来说,顾太清和奕绘生活的这段时间应该是非常快乐的,他们住在北京太平湖的荣恪郡王府邸(据说在北京西城区新文化街(石驸马大街)的西边)时候不多,大部分时间住在北京郊区永定河以西、大房山之东的南谷。奕绘在南谷修建了很多别墅,如大安山堂、霏云馆、清风阁、红叶庵、大槐宫、平安精舍等,这时候的顾太清应该是一生中最快乐的。
奕绘也喜欢宴乐,经常有文人清客之类来他的王府做客,顾太清也和他们结识,甚至口占唱和一些诗文。但这在日后却给顾太清惹来一件大麻烦。奕绘四十岁时,突然病逝。顾太清当然十分悲痛,她和奕绘同岁,虽然生有儿女,但是奕绘的死对她来说也是打击很大。她在诗中说“几欲殉泉下,此身不可轻,贱妾岂自惜,为君教儿成”,表示要为奕绘抚养孩子而不能以身殉情。这段时间她确实深居简出,有空也只是重读整理奕绘的诗稿而已。
如此过了二年多,也许是太寂寞了,顾太清又开始与京中文人的诗词交往。这却引发一个非常有名的事件,后人称之为“丁香花案”。事情是这样的,清朝著名诗人龚自珍经常出入于王府,顾太清守寡后他还经常上门,这也罢了,但是他写有一首这样的诗:
己亥杂诗
空山徒倚倦游身,梦见城西阆苑春;一骑传笺朱邸晚,临风递与缟衣人。
大家可能在中学语文课本中也学过龚自珍的《己亥杂诗》中的那首“九州生气恃风雷, 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但知道这首的恐怕就不多了。龚自珍的《己亥杂诗》确实杂得可以,既有铿锵有力的爱国诗篇,也有这种惹上风流官司的暧昧诗篇。
这首诗后面有还有一句小注:“忆宣武门内太平湖之丁香花。”太平湖畔距贝勒王府不远外就有一片茂密的丁香树,龚自珍常留连其间,所以写了这首诗,这也罢了,但诗中提到的“缟衣人”是谁呢?人们一想就想到顾太清,因为她住在“朱邸”王府中,又常着一身白衣裙,她与龚自珍是诗友,龚氏写成这首“情诗”给她还有错吗?而且龚自珍在写了这首“已亥杂诗”后不久,又写了一阕记梦的“桂殿秋”的词:
明月外,净红尘,蓬莱幽谧四无邻;九霄一脉银河水,流过红墙不见人。
惊觉后,月华浓,天风已度五更钟;此生欲问光明殿,知隔朱扉几万重。
人们读完这首词后,又两眼放光,编排说是找到了龚和顾太清幽会的证据,说这首词正是写二人私会偷欢。 清朝时的人对于男女之防,已经是变态般的严谨,而且对于男女关系方面的事情,也传得非常快,想象地越来越离谱。正如鲁迅所言:“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胳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像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于是人们沸沸扬扬,都传着顾太清的绯闻。这流言蜚语铺天盖地而来,龚自珍也在京城里呆不下去了,只好拉着一车破书,离开了京城,但不久就暴卒。据说被奕绘之子载钧派杀手下毒毒死。这就是所谓的“丁香花疑案”。
当时是奕绘和妙华夫人所生的儿子载钧承袭了爵位,他可能正看顾太清不顺眼呐,就借此事鼓动他奶奶也就是顾太清的婆婆下令将顾太清母子驱出了王府,顾太清带着儿女在西城养马营购买了一处房子(辟才胡同以西的旧城墙附近),靠变卖金银手饰度日。
对于“丁香花疑案”,江湖夜雨的看法是龚自珍应该是对顾太清有情,说起这龚自珍来,也是个狂狷之士,很有性格的人。龚自珍不服气当时科举答卷时都必须写四平八稳、端端正正的“馆阁体”。以他的才气,学写这种字体自是轻易得很,但他却坚决不写他不喜欢的这种字,结果头榜功名自是没有他的份。龚自珍心中不服,就别出心裁,干脆让家里女眷乃到小丫头都日日临写“馆阁体”的正楷书法。当有人说到某某翰林如何如何,他就立即嗤之以鼻,拿出家中女眷写的字帖说:“如今的翰林算什么?我家的女人们,都写得一手馆阁体。”龚自珍眼高过顶,据况周颐《餐樱庑随笔》记载,他竟大骂其叔叔(文理)不通,骂自己父亲只半通而已。他二十六岁时曾写了本集子,称为《伫泣亭文》,送给当时的一位学者王芑孙看。王芑孙看了大跌眼镜,因为书中几乎全是激愤之语,是他这样“规规矩矩做人”的老儒不敢想像的,于是这王老儒边看边摇头,给龚自珍批道:“……至于诗中伤时之语,骂坐之言,涉目皆是,此大不可也。”龚自珍的性格是不喜欢被束缚的,从他的《病梅馆记》就可以看出来,所以他对于世俗的礼法是不会顾忌的,他对才貌双全的顾太清有爱慕之情也是很自然的。那顾太清是不是也和龚自珍有意呢?可能也有那么一点点吧。顾太清的老公奕绘死后,感情上应该是十分寂寞的,有人说顾太清写下的“冷暖相摧,气候无准,向来北方此二种(花)都不能同时…”等句子就是因龚自珍而发的,但江湖夜雨觉得顾太清对龚自珍可能只是一些好感罢了,从顾太清的生平作为和诗文来看,她的性格还是比较规矩守旧的,她可能对龚自珍有一些朦胧的好感,但不可能真的和龚自珍有什么“奸情”,这是江湖夜雨的看法。
不过,在礼教大防变态般的严厉的清时,顾太清的这个“绯闻”就足以让载钧抓到把柄,将之赶出王府了。顾太清过了十几年相对贫穷的生活,却也不怒不怨,她说:“一番磨炼一重关,悟到无生心自闲”。顾太清最后终于迎来了转机,当顾太清59岁时,载钧一病呜呼,这个心胸狭窄之人竟然没有一个儿子,所以就只好由载钊(顾太清所生)的长子溥楣继嗣,袭镇国公,顾太清自然风风光光地又回到王府。顾太清晚年身体多病,双目失明,但始终不废吟咏。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十一月初三日,顾太清病逝,享年79岁。葬于房山之荣府南谷别墅,在今北京市房山区之上万村附近,不知坟墓是否还有。
顾太清一生写作比较勤奋,而且她是王妃,有丰富的财力来刊行自己的诗集,所以她的诗词现存数量很多,人们谈论起来对她的评价也很高。但是江湖夜雨一直对顾太清的诗词不是很喜欢,有人说她是“李清照之后中国第二位伟大的女诗人”,未免言过其实,就算是在清代,江湖夜雨也更喜欢和她同时代的吴藻的词。当然,这是我的个人看法。可能有人不同意,算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吧。
观顾太清为人,是相当守旧的,当然这和她作王妃的身份有关。顾太清虽然和当时的一些才女如沈宝善、石珊枝、李纫兰等多有交往,但是她也有高人一等的观念。曾收吴藻为其女弟子的江南名人陈文述,也学袁枚收了一大批吟诗作对的女弟子。他曾编了一本美眉作的诗集,取名《兰因集》。为了抬高《兰因集》的声望,他委托和顾太清有过交往的才女汪允庄,千里迢迢地来到北京,向顾太清求一首诗,说了一大篇顾太清可谓是闺秀文坛之首,其诗收入诗集中将为诗集增色之类的客气话,但顾太清却一口回绝。究其原因,还是说顾太清自识高人一等,从内心中就瞧不起这些民间女子。后来《兰因集》刊行后,陈文述特意托人送了两本给顾太清。顾太清见书中收有她的一首“春明新咏”诗,就十分恼怒,写了这样一首诗来骂陈文述:
含沙小技大冷成,野鹜安知澡雪鸿。绮语永沉黑闇狱,庸夫空望上清宫。
碧城行列休添我,人海从来鄙此公;任尔乱言成一笑,浮云不碍日头红。
好多文章评论时,还大派陈文述的不是,但江湖夜雨觉得陈文述收录了她的诗词,也没有改成别人的名字,事后又恭恭敬敬地送给她两本,当时也不兴稿费一说,按说就已经做得不错了。但是顾太清在诗里却毫不留情地“怒骂”(诗文中说什么“野鹜”、“庸夫”已经是很尖利的语言了),反映了她在心目中就鄙视民间这些诗集,认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人。
顾太清的诗好多虽然没有写明是应制诗,但是好多诗都是“应制味”极浓,这种气味熏得江湖夜雨十分难受,所以江湖夜雨不喜欢。但其他人如何看,不敢说,这里我们看几首顾太清这一类的诗:
二月十日雨,同夫子作
晓起开帘望,东南云势稠。霎时苏地脉,万点解民忧。
雨洗花枝润,烟霏柳带柔。即看春意足,细麦秀皇州。
顾太清这首观雨诗,没有半点个人的情怀,全是歌颂满清皇州普降喜雨,万民同乐,国泰民安,预兆又是一个丰收年的意思。顾太清四十岁前诗作最多,而且多和她的“夫子”(也就是她老公)唱和,诗中提到“夫子”的地方极多,但凡是冠有“夫子”字样的诗篇,大多都是这个味儿。想想也难怪,这个“夫子”多少也是个王爷,不是万岁也是千岁,在他脸前写诗,和皇帝面前写应制诗,也差不多。
可能是“应制诗”写惯了,顾太清的诗中往往都是这个味道,像这首游香山望昆明湖的诗也这样:
浪淘沙
碧瓦指离宫,楼阁玲珑,遥看草色有无中,最是一年春好处,烟柳空濛。
湖水自流东,桥影垂虹,三山秀气为谁钟?武帝旌旗都不见,郁郁蟠龙。
这首诗虽然没有明显地“颂圣”,但是词句也并不是多好,像“遥看草色有无中,最是一年春好处”将韩愈的半首诗都化用在里面。引用前人句子较多,或者引用后并没有让原句更加生色,也没有赋于新意,这是诗家高手们最忌讳的,但顾太清却没有注意到或者说不知道这个问题。像这首登香山望昆明湖的词,江湖夜雨觉得虽然不能说太烂,但终非一流水平。大家找找乾隆那万首垃圾诗中,也有不少这种档次的。
顾太清写诗喜欢承袭前人的诗意,却并没有翻出前人的手心,这首词,有好多人介绍顾太清时常作为她的优秀作品向大家推荐,我们来看一下
早春怨·春夜
杨柳风斜,黄昏人静,睡稳栖鸦。短烛烧残,长更坐尽,小篆添些。红楼不闭窗纱。被一缕、春痕暗遮。淡淡轻烟,溶溶院落,月在梨花。
这首词看起来不错,是吗?但是和宋词中无数此类的词篇比起来,又怎么样?此篇词中,“溶溶院落,月在梨花”一句,应该是出自晏殊这首诗:“油壁香车不再逢,峡云无迹任西东。梨花院落溶溶月,柳絮池塘淡淡风。几日寂寥伤酒后,一番萧索禁烟中。 鱼书欲寄何由达,水远山长处处同”。相比之下,晏殊此诗,读来有真性情在其中,风月无边,花柳有情,读来令人感慨,令人惆怅。而顾太清这首词,情也淡,意也淡,只写零碎的景物片段,犹如画龙而不点晴,终是死物。
顾太清的思想也很有问题,比如她看不惯乡民们过节时扭秧歌这种活动,她有这样一首词:
贺圣朝·秧歌
满街锣鼓喧清昼,任狂歌狂走。乔装艳服太妖淫,尽京都游手。插秧种稻,何曾能够?古遗风不守。可怜浪费好时光,负良田千亩!
指责老百姓们扭秧歌是“乔装艳服太妖淫”这未免太过份了吧,老百姓忙了一年了,娱乐一下怎么就是“可怜浪费好时光,负良田千亩” ?
顾太清比较喜欢写诗,写得多了水平也参差不齐,有的诗未免不入流。像她的儿子载钊第一次出远门时,她也写诗嘱咐:
三月十四送钊儿往完县查勘地亩此示之
从未离娘十七年,出门正是暮春天。饱看山水多加饭,乍历程途要早眠。
骑射莫教闲里废,文章最好客中研。休贪风景归来晚,难慰予心望眼穿。
像这头一句“从未离娘十七年”不免太过俚俗,而且嘱咐儿子这种事情,如果想说些贴心话,那最好用尺牍这样的形式。如果写诗,那就要喻意深刻,像“从未离娘十七年”这样的话写进诗中,总觉得不是太妥当。
当然,江湖夜雨这里大谈顾太清的诗句不好,也是针对有些人过高地评价顾太清而发。顾太清的诗词也不是一无是处,有些诗篇也是有亮点的。如这首还是不错的:
江城梅花引·雨中接云姜信
故人千里寄书来。快些开,慢些开。不知书中,安否费疑猜。别后炎凉时序改,江南北,动离愁,自徘徊。徘徊、徘徊、渺予怀。天一涯。水一涯。梦也、梦也,梦不见,当日裙钗!谁念碧云凝伫费肠回?明岁君归重见我,应不是,别离时,旧形骸!
而且顾太清这个人应该说是很聪明的,她对于回文诗这一体裁掌握得非常好,顾太清诗集中有回文诗四首,其一:
秋江一钓野情闲,赤叶枫林映碧滩。游子客途乡渺渺,寺楼山曲路漫漫。
幽窗夜火孤村远,阔岸荒沙落月残。舟泊晚凉初过雁,愁生更尽望江寒。
其三:
台高接影云山远,漠漠烟溪碧绕廊。回浪细翻平柳岸,小舟轻荡乱花塘。
罍樽泻露清珠晓,簟枕浮光素月凉。苔径覆篁新过雨,晚蝉鸣处动荷香。
大家可以试着倒读一下,十分流畅自然,也很难得。顾太清集中还有一首关于猜谜诗:
玉房怨
元宵夜,兀坐灯窗下。问苍天,人在谁家?恨玉郎,全无一点直心话。
叫奴欲罢不能罢。吾今合口不言他。论交情,曾不差。染尘皂,难说清白话。
恨不得、一刀两断分两家。可怜奴、手中无力能抛下。我今设一计,教他无言可答。
这里面藏了从一到十的数字,第一句,“元”字去掉“兀”是一;第二句,“天”字不见了“人”是二;第三句,“玉”字“无一点直”是三;第四句,繁体“罢”(罢)字没有“能”是四;第五句,“吾”字“舍口”是五;第六句,“交”字“曾不差”即不要“X”,是六;第七句,“皂”字“难说清白”即不要“白”,是七;第八句,将“分”字“一刀两断”是八;第九句,“抛”字没有了“才”和“力”,是九;第十句,“计”字“无言”是十。
很巧妙吧,反映出顾太清过人的聪明。所以顾太清作为才女还是当之无愧的。
顾太清在文学方面还有一个“成就”,那就是续写了《红楼梦》一书。陈寅恪先生曾考证说陈端生未必看过《红楼梦》一书,但顾太清却是看过的,这没有丝毫疑问。她署名“云槎外史”,续写的书名为《红楼梦影》。可惜的是,顾太清由于思想非常的保守陈腐,续得思想性极差。有的人大骂高鹗的续书是狗尾,那顾太清续得更是没法看。江湖夜雨试看了一下,书中一开头就将一僧一道定性为“邪教分子”,是迷惑宝玉的人贩子之类的,所以经“甄知县刑讯妖僧”后,宝玉被解救了出来,于是又回家了。再说袭人,这个原书中形容为“一床破席”的人,也忽然三贞九烈,蒋玉菡也是正人君子,也没有和她MAKE LOVE,听说宝玉回家后,就又送归宝玉。所以这第二回就叫“蒋玉函完璧归赵,花袭人破镜重圆”,晕死。后面还有“劝扶正凤姐怜夫,因积德平儿生子”、宝钗生了个大胖儿子,“王夫人含饴弄孙”之类的,受不了啦,吐啊吐,江湖夜雨没法继续说下去了。总之是多福多寿多男子,家世重兴,夫荣妻贵,将《红楼梦》本来写的一片白茫茫大地用“月光宝盒”变回了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富贵图。这不能不说顾太清的思想认识水平和《红楼梦》的作者不是一个档次,甚至也远远不及高鹗有艺术眼光。
顾太清在《红楼梦影》中比较偏爱宝钗,所以她让宝玉回来了,又让宝钗早生贵子。在书中她把王熙凤都“变”活了过来,但却没有提林黛玉的事。说来她的性格也是和薛宝钗差不多,也是那种端庄稳重,温柔敦厚,固守封建礼教的那种人。这在旧时可能是比较受人推崇的,但是江湖夜雨却不是太喜欢。
柳絮飞,萍叶聚----吴藻难觅双飞翼
在众多的清代才女中,江湖夜雨最喜欢读吴藻的诗词,我前篇中也说过,唐诗宋词是两座大山,后人想超越是极难做到的。别说美眉,大家看元明清诗词选集里能有多少精彩的诗句?所以明清众才女虽多,但真正诗篇让人读了有耳目一新之感,让人读了拍案叫好的却不是很多。但吴藻的诗词,江湖夜雨觉得却是一枝独秀,远在同时期其他人之上的。
才女吴藻比前面我们说的苦命双卿幸福得多,吴藻(1799-1862),和朱淑真、陈端生等一样是杭州人(杭州仁和县附近),怪不得人们常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且不说灵山秀水,单是众多才女之乡这一点就让人无限神往了。吴藻的父亲是富甲一方的丝绸商,而且还只有她这样一个宝贝女儿,所以吴藻确实如同掌上明珠一样的极受宠爱。其父并非读书人,吴家上溯十几辈也没有一个有名的读书人,但是吴藻自小就对于诗文十分喜欢,吴父也很看重她的才能,他重金聘请了许多名师来教吴藻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在众多名师的教导下,加上吴藻又是聪明过人,所以吴藻刚到及笄之年,已做诗填词不亚于老手名宿。我们看一下她少女时代写的一篇《如梦令》:
燕子未随春去,飞入绣帘深处,软语多时,莫是要和依住?延停,延停,含笑回他:不许!
这首词化用口语,细腻生动,和辛弃疾的“只疑松动要来扶,以手推松曰:去!”的词句有几分相似,但此词是少女情怀,天真烂漫的娇态充溢词中。
随着年龄的增长,吴藻出落成一个才高貌美的绝代佳人,她在诗文上的功力也越来越非凡俗之士能及。但所谓“曲高和寡”,高处不胜寒,吴藻拥有了盖世的才华,也拥有了别的姑娘不会的寂寞。因为没有人能够和吴藻一起吟诗唱和,她的父母固然不会,亲戚中的姐妹也是难以和她有共同语言,甚至连县里的男子也没有这样高的文采的。吴藻只能自己写了自己欣赏,有了妙句也没个人说处。而且她还隐隐为将来担忧,担忧她将来的夫婿也难说知诗通文,难道自己也要和朱淑真一样的命运?所以吴藻的眉头锁上了一层阴云:
苏幕遮
曲栏干,深院宇,依旧春来,依旧春又去; 一片残红无著处,绿遍天涯,绿遍天涯树。
柳絮飞,萍叶聚,梅子黄时,梅子黄时雨; 小令翻香词太絮,句句愁人,句句愁人处。
吴藻这个词写得很不错,她这首词,后面句子都是重复开头的两个字,有点类似“一剪梅”中的“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这样的句式,但又有所不同,其实本来“苏幕遮”词牌中是并不作此种要求的,但吴藻运用了这个形式,却起到了很妙的艺术效果。
花落花开,雁走雁回,时光无情地在飘走,吴藻终于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但吴藻的眼中怎么看得起那些庸俗的男人呢?虽然吴藻家中豪富,本人又貌美才高,吴家大门的门槛几乎都被派来求婚的媒婆踏烂了,但是吴藻心高气傲,一般的庸俗商人家的纨绔子弟她哪里瞧得上眼,所以见一个“枪毙”一个,于是无数媒婆兴冲冲而来,气哼哼而去。旧时闺中美眉尤其是明清代时,是严禁出门交往的。吴藻虽然也难以走到更广阔的天地中,结识更多的优秀男生。所以她拖来拖去,一直拖到了二十二岁。虽然二十二岁,在现在只是正常的结婚年龄,但是在旧时普遍十七八岁就出嫁的情况下,吴藻就快成了“老姑娘”了。于是吴老爷子就先着起急来了,本来吴老爷子常以自己的女儿能写一手好诗而自矜,别人也对吴家多了一份崇敬,觉得吴家并非只是满府铜臭气的俗商,但吴藻才高以后“十有九人堪白眼”,以致于难以寻偶,这可把吴藻的爹妈都急坏了。父母于是整天在吴藻的耳边唠叨,吴藻被他们聒嗓得耳朵都快出茧子了,再说自己年纪也实在是老大不小了,于是就答应出嫁,嫁给了黄家的公子。这黄家也在仁和县,也是丝绸商,说起来倒是“门当户对”。
虽然吴、黄两家迎亲送亲的仪式十分热闹,锣鼓喧天,十里挂彩,比过年热闹多了。但是吴藻的心中却并不是太高兴,她也不敢有太高的期望,因为她找了多年也没有找到如意的人,最后在迫不得已才只好胡乱找个人嫁了。不过来到夫家后,有件事倒是让她喜出望外,因为她老公早为她准备好了一间大书房,但见碧玉狮子镇纸成群成对、特品紫狼毫密密如林、贡品唐墨满箱满柜、极品端砚摞起半人高,更有各种上好古宣百余刀,兼有一些书、画、彝、鼎之类的东东。吴藻一看,不禁大喜,心想原来郎君并非俗人,自己居然“睫在眼前人不见”,没有了解身边就有这样一位知音。于是吴藻兴冲冲地磨墨挥毫,题诗数首,然后急切地等她的老公回来。她老公也是生意上的人,新婚之际,亲友应酬极多,直到晚上才回到家中,已是半醉。吴藻忙不叠地将她写好的诗词拿给她老公看,这个黄少爷连声称赞:“好!好!”但说了这句后,却再找不出别的词来应对了,他虽然满心想称赞吴藻的诗文,只可怜他胸无点墨,想形容也是无能为力。所以三句话一说,就露了馅。吴藻一腔热情顿时化成了寒冰,她躲进自己的书房,心中气苦难言,不禁滴下泪来。可怜黄少爷愣在当地,还不知道因为什么得罪了自己的新娘子。
吴藻婚后的生活自然也是十分的孤独寂寞,她写道:
祝英台近
曲栏低,深院锁,人晚倦梳裹;恨海茫茫,己觉此身堕。那堪多事青灯,黄昏才到,又添上影儿一个。最无那,纵然着意怜卿,卿不解怜我,怎又书窗依依伴行坐?算来驱去应难,避时尚易,索掩却,绣帷推卧。
这首词和李清照的“谁伴明窗独坐,我共影儿俩个。灯尽欲眠时,影也把人抛躲。无那,无那,好个凄凉的我”十分相近。但此时吴藻却并非丧偶独身,但她的老公不能理解她的才情,有也似无,“纵然着意怜卿,卿不解怜我”,恐怕就有这种意思吧。
吴藻的老公虽然也不懂诗文,但是比起朱淑真的老公来要强得多,更不用说比贺双卿的老公了,他自己不懂诗文,就劝吴藻多结交些其他的能诗能文的闺秀,以排解心怀。但是只在闺秀中谈诗论词,也找不出几个知己。因为当时的美眉多数不识字,大家闺秀多半也是粗识文字就不错了,哪里能和吴藻这样才华横溢的女才子吟诗唱和?她们根本就不是一个段位。就像围棋棋圣聂卫平当年在北大荒下放劳动时,他带着一副围棋。身边的知青当时也没有什么娱乐的事情可玩,就也学上了围棋。但老聂却闷得发荒,经常和这些不入流的人下实在太没有意思,于是他曾徒步走上百余里找另一个水平的比较高的棋手程晓流去下。所以吴藻只在女儿辈里寻知己,也不是很满意。
好在江南风气比较开化,有个叫陈文述(据说和陈端生有亲戚关系)的人,也学袁枚广收女弟子,吴藻就借机投在陈文述的门下。通过陈文述,她不但和更多卓有文才的女子有了更多的交往,而且吴藻也渐渐混迹于男子的诗文酒会中。吴藻常干脆换上男装,和那些男性文人们一起饮酒赋诗,泛舟放歌,常是大醉而归。虽然我们从前面的篇目中知道柳如是也曾这样做过,但如是原是青楼女子,吴藻却是大家闺秀,吴藻的举动在当时真可以称得上惊世骇俗了。但是吴藻的老公却丝毫不限制她,也不理睬外面所传的风言风语,只要吴藻高兴,就一概不问,简直可以说是在溺爱纵容,吴藻于是更无顾忌,越发得意起来。
江湖夜雨惯于以最坏的想法猜度别人,从来不把人性想的太好。对于此事,我觉得吴藻老公之所以能对她这样好,也是有原因的。纵观吴藻所为,别说在清朝那个年代,就是现代社会,21世纪,恐怕也有相当多的男人不会容忍自己的老婆那个样子。但吴藻的老公却一点也不敢管,甚至不敢有半句怨言。我想恐怕还是吴藻家的财势在起作用。吴藻的老爸富甲一方,可能是跺一下脚整个县城就晃荡的主儿,这黄少爷要是惹恼了他老婆,他的丈人老头一发火,嘿嘿,那可有他的好果子吃。所以吴藻才能这样肆无忌惮,没人敢管。
吴藻虽然穿了男人的衣服,一样和男人们一起聚会作诗。但是看着那些男人们能考取功名,光宗耀祖,又能自由地寻花问柳、三妻四妾,也恨不得变成男人才好,她在词中说:
金缕曲
生在青莲界,自翻来几重愁案,替谁交代?愿掬银河三千丈,一洗女儿故态。收拾起断脂零黛,莫学兰台愁秋语,但大言打破乾坤隘;拔长剑,倚天外。人间不少莺花海,尽饶他旗亭画壁,双鬟低拜。酒散歌阑仍撒手,万事总归无奈!问昔日劫灰安在?识得天之真道理,使神仙也被虚空碍;尘世事,复何怪!
呵呵,可惜当时没有变性手术,不然吴藻的愿望倒是可以满足了。吴藻男装穿惯了,性取向上也有点问题,她居然穿上男装后和那些男人们一起逛青楼妓院。吴藻穿了男装,自然像个面白如玉的翩翩佳公子。时间长了,一个妓女居然看上了她,对她投怀送抱、频送秋波。吴藻也逢场作戏,和她百般调笑,还写了一首词给这个妓女:
洞仙歌
珊珊琐骨,似碧城仙侣,一笑相逢淡忘语。镇拈花倚竹,翠袖生寒,空谷里,想见个依幽绪。兰针低照影,赌酒评诗,便唱江南断肠句。一样扫眉才,偏我清狂,要消受玉人心许。正漠漠烟波五湖春,待买个红船,载卿同去。
陈端生的《再生缘》里的孟丽君,换上男装考了状元,但那毕竟只是书中的故事,陈端生本人虽然笔下有这样的人物,她自己却是没有做过。而吴藻却身体力行,穿了男装后,虽然没有考取功名,当女状元,倒去逛青楼,“嫖”了一回姑娘,也是一奇。现在有人说吴藻有同性恋倾向,这个不好断言。但是江湖夜雨觉得可能吴藻这些行为还是玩笑的成份居多吧。也许是吴藻感情无依,如果她在那个时代搞婚外恋,必被当时的唾沫淹死,于是只好玩玩这种假凤虚凰的游戏,聊以解闷吧。
吴藻说来还是比较幸福的,她可以这样的肆意而为却无人约束,比江湖夜雨自由多了。其实作为男人也有好多束缚的,假如有神仙之术的话,把吴藻真的变成个男人,她肯定也有别的烦恼。
吴藻三十二岁那年,她的老公一场急病,死掉了。她和老公生活了十年,但没有生育过一个儿女。她从此也不玩不闹了,在南湖边上筑了一处房子,守着一大片梅林,闲来吟诗读经。她将自己的词作整理成了两本集子,《花帘词》收录她三十岁以前的词作;《香南雪北词》收有她三十岁以后的作品。她的后三十年就是这样过的:
浣溪沙
一卷离骚一卷经,十年心事十年灯,芭蕉叶上几秋声!
欲哭不成还强笑,讳愁无奈学忘情,误人犹是说聪明 。
可谓是“万卷古今消终日,一窗昏晓送流年”,但寂寞却是送不去,消不得的,谁又能知?
吴藻的词句艺术性非常高,在清代的女词人中应该是十分突出的,她的词风格也很多样,有的带有浓郁的男儿气:
金缕曲
闷欲呼天说,问苍苍,生人在世,忍偏磨灭?纵古难消豪士气,也只书空咄咄。正自检断肠诗阅。看到伤心翻自笑,笑公然,愁是吾家物。都并入,笔端结。
英雄儿女原无别。叹千秋,收场一例,泪皆成血。待把柔情轻放下,不唱柳边风月。且整顿,铜琶铁拨。读罢离骚还酌酒,向大江东去处歌残阕。声早遏,碧云裂。
这首词就是十足的豪放词的风格,脂粉气全无。但她也有比较柔情绵绵的:
行香子
长夜迢迢,落叶萧萧,纸窗儿不住风敲。茶温烟冷,炉暗香销,正小庭空,双扉掩,一灯挑。愁也难抛,梦也难招,拥寒衾、睡也无聊。凄凉境况,齐作今宵,有漏声沉,铃声苦,雁声高。
大家读起来是不是有点似曾相识之感,对啦,琼瑶阿姨的《还珠格格》里那个紫薇唱的“山也迢迢,水也迢迢”那首歌,和这首词中的句子就非常相似,应该是脱胎于此。
吴藻词作很多,这里就不多介绍了,值得一提的是,吴藻还写过一出戏剧,名为《乔影》(又名《饮酒读骚图》,呵呵这个名字好像不好听),在这个戏剧中,吴藻借剧中女主角之口唱出:
【北雁儿落带得胜令】我待趁烟波泛画桡,我待御天风游蓬岛,我待拨铜琵向江上歌,我待看青萍在灯前啸。呀,我待拂长虹入海钓金鳌,我待吸长鲸买酒解金貂,我待理朱弦作幽兰操,我待著宫袍把水月捞,我待吹箫、比子晋更年少,我待题糕、笑刘郎空自豪,笑刘郎空自豪。”
这段唱词慷慨激昂,真是巾帼不让须眉,表达了男人能做的事,美眉们一样能做的思想。看来吴藻是比较早的女权主义者。吴藻这出戏一问世就引起了轰动,据说“彼之管弦,一时广为传唱,几如有水井处,必歌柳词矣”(《杭郡诗》三辑)。说来吴藻也是古时为数不多的女剧作家。
据说在美国哈佛的“核心课程”中,专门设有中国文化课,吴藻就入选其中。只可惜我们国内好多人对吴藻却并不是太熟悉,但江湖夜雨觉得吴藻是个很有个性的美眉,她那些变装、玩“同性恋”之类古灵精怪的行为放在现在也是很大胆的,江湖夜雨平生最佩服吴藻这样不受常礼拘束的人,所谓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奇女子固不可以寻常裙钗所为度之。
秋风秋雨愁煞人----秋瑾热血化碧涛
说起鉴湖女侠秋瑾,大家应该非常熟悉。历史上一般将她归于清朝末年的人物,其实她和吕碧城、何香凝什么的应该是同时期的人,但是由于秋瑾过早地牺牲,所以她就成为历代王朝中的最后一个才女,也是本书想写的最后一个才女。秋瑾虽然生活在近代,但是她的诗文却是典型的旧体诗词文章,这也是江湖夜雨将她和古代才女们并列的一个原因。
秋瑾美眉,嘘,不能这样称,江湖夜雨面对正气凛然地秋瑾不禁油然起敬,不敢再胡乱称呼。那如果称秋瑾女士,可能秋瑾先烈也不见得喜欢,因为她一生喜欢作男装打扮,还是称为秋瑾女侠吧,这样可能秋瑾女侠听着还比较顺耳些。秋瑾女侠武功有多高倒不见得,在其生平中也未听说过她施展武艺的故事,但一个人是侠非侠,不在武艺高低,而在心肠冷热,是否有侠义精神。秋瑾生来就有一种侠气、豪气,这是我们今天的大多数美眉也远远不及的(当然大多数男人们也是比不上的)。
秋瑾原名秋闺瑾,字睿卿,小名玉姑。这些名字后来当然不被豪情万丈的秋女侠所喜欢,除了秋闺瑾这个名字,她将“闺”字丢掉后继续使用外,那些个名字她很少提。她自己又取名为“竞雄”、“鉴湖女侠”、“汉侠女儿”等,都是慷慨激昂的字样。
秋女侠生于一八七七年十一月十五日,虽然资料上称秋女侠为绍兴人。但是她却出生在福建,而且在福建生活了十四年,才回到绍兴。可以说少年秋瑾就是在福建长大的。秋瑾的家庭条件非常好,她的祖父、父亲都是地方官一把手,做过知州、知县等。秋瑾有兄妹四人,哥哥秋誉章是长子,长秋瑾三岁;秋瑾居次;妹闺珵,后来也像秋瑾一样去掉闺字,改名秋珵,小秋瑾三岁;幼弟宗祥,后改名宗章,是秋父妾孙氏所生,小秋瑾22岁。秋瑾的母亲单氏,也出身名门的大家闺秀,是浙江萧山城内的望族,知书达礼,诗文全通。秋瑾自小的教育应该说主要得自于她母亲吧。
秋瑾自幼就性格倔强,据说她除喜欢诗文外,还坚持和她一个姓单的表哥学武功。他表哥是个放倒几十个人也很轻松的好手,他见秋瑾向他学武,以为是小女孩家一时兴起,但据说秋瑾却学得十分认真,虽然未必也达到有万夫莫挡之勇的程度,但想必也足以防身。秋瑾从小就崇拜那些会武的女子,像明朝的秦良玉,沈云英什么的,当时有一出《芝龛记》的戏剧,是写明朝女将军秦良玉、和沈云英的。少年时的秋瑾十分喜欢,还写过《题芝龛记》诗八首,其中第三首和第八首最有名:

莫重男儿薄女儿,平台诗句赐蛾眉。吾侪得此添生色,始信英雄亦有雌。

肉食朝臣尽素餐,精忠报国赖红颜。壮哉奇女谈军事,鼎足当年花木兰。
这第三句中“平台诗句赐美眉”,不对,是赐“蛾眉”,也并非虚构,有的文章说“实际上封建皇帝是不会重视妇女的。秋瑾在这里也只是借题发挥而已”,也未免偏颇。崇祯帝曾亲自写诗给秦良玉,有“学就西川八阵图,鸳鸯袖里握兵符。古来巾帼甘心受,何必将军是丈夫”等四首诗,史有明载。秋瑾写这些诗的时候,年纪很小,也就十几岁吧,但是“始信英雄亦有雌”的豪气却是普通女子一生也不具备的。少女秋瑾虽然也写得风花雪月,花儿草儿的诗句,但她的诗句无一不透着巾帼英雄的气息,比如这首《残菊》:
岭梅开后晓风寒,几度添衣怕倚栏。残菊犹能傲霜雪,休将白眼向人看。
诗中也是一付凛凛傲骨,全不似正值豆蔻年华的天真少女所写。倒像是个饱经风霜、苦心孤诣的志士。秋瑾的性格大家可以想像得出吧。
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时,由秋瑾的父亲做主,将她嫁给了家在湘潭的王廷钧,江湖夜雨在网上看有好多地方不熟悉秋瑾老公的名字,将其写成“王延钩”。更倒霉是,人家这个“王延钩”不单是名字被人写错,而且以前有关秋瑾女侠的书籍上对他也极尽丑化,将其写得十分不堪,以求突出秋瑾女侠突破封建黑暗家庭,走向革命的伟大。我们从相当真实可信的历史资料中看一下秋瑾老公王廷钧的情况吧:
王廷钧(1879~1909)又名王昭兰,册名廷钧,字子芳,号纯馨。比秋瑾小三岁,应该说也是个帅哥。记载中都说他“体清腴,面皙白,有翩翩佳公子之誉”(其子王沅德的岳父张翊六所写《子芳先生夫妇合传》)。有的对他进行反面描写的说他“状似妇人女子”,其实也不全是坏话,司马迁在《史记》中还称赞过张良“状貌如妇人好女”呢。王廷钧也并非粗俗无文之人,有的文章说:“秋瑾才貌双全,而王廷钧却只是个斗大字不识一箩筐的纨绔子弟”,这也说得太离谱了,王廷钧在岳麓书院学习并完成其学业,怎么会是目不识丁之人?王廷钧家世也很豪富,其父王黻臣是湘潭有名的富商,有人写文章时连王父也骂,说“王父浑名王二胖子,同曾国藩是表兄弟,当过曾家帐房,在屠杀人民的战争中发了横财……”这样一写,给人的印象仿佛王黻臣倒像是那种满脸横肉,光着膀子拿着鬼头刀的刽子手似的,但实际上,王黻臣也不会武艺,平生恐怕也没有杀过人。而且从后面的一些事例来看,他倒是个比较和气的胖老头儿。当时曾国藩在湖南一带名气很大,王家和曾国藩是近亲,也算是名门了,其实秋瑾女侠的婚事就是曾国藩的长孙曾重伯当的媒人。至于王廷钧本人的性格,江湖夜雨觉得有些纨绔子弟的习气,比如嫖赌之类的事情,也是可能的。但就算是今天,家产过百万的男人不嫖不赌的能有几人?除非像江湖夜雨这样的穷书生无钱可嫖,无钱可赌。但王廷钧就算偶有嫖赌的行径,也不是那种狂嫖滥赌的人,在秋瑾女侠后来离开他整日不回家的情况下,他也坚持不断绝婚姻关系,不纳妾(当时是清朝,娶小老婆可是正大光明的,不用偷偷摸摸),按说也很难得。当然秋瑾女侠的思想和他有很大差距,也是事实,秋瑾女侠在给自己大哥的信中写过:“其无信义,无情谊,嫖赌、虚言,损人利已,凌侮亲威,夜郎自大,铜臭纨绔之恶习丑态……”但夫妻之间,有时候气头上的话,也未必全是客观情况,当然秋瑾女侠后来和王廷钧感情不睦,确是事实。但原因主要还是秋瑾的思想太超越那个时代了吧。
秋瑾女侠和王廷钧婚后不久,就生了儿子王沅德和女儿王灿芝。可能他们一开始感情还是比较融洽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性格差距就越来越大。按一般的美眉的生活理想,有个疼爱自己的老公,有豪华的房子和车子,有大把的钱可以让自己不用对着名牌服装垂涎,这就非常满足了。但秋瑾女侠却不是这样的,她不单为自己的事情打算,而是忧国忧民,想为天下苍生做一番事情。她和当时也在湖南的“戊戌六君子”之一谭嗣同的遗孀李闰娘频繁交往,。就劝王廷钧也追求上进,但与他谈论维新方面的事情及新思想时,王廷钧却不高兴了,他认为这个杀头犯法的事,斥责秋瑾女侠说:“难道你想叫我好端端的王家也遭到家败人亡吗?”秋瑾从此就开始对王廷钧厌恶起来。秋瑾在《谢道韫》一诗说:“咏絮辞何敏,清才扫俗氛。可怜谢道韫,不嫁鲍参军”。秋瑾女侠恐怕一样也有““不意天壤之中,竟有王郎!”的感叹,但江湖夜雨觉得无论是谢道韫、还是秋瑾,她们的老公还不算是差得一塌糊涂。
王廷钧和秋瑾曾两次到北京居住,因为王廷钧当时到北京捐了一个工部主事的官。秋瑾喜欢新鲜事物,第一次是从运河去的北京,第二次秋瑾就要求从海上走,好沿途游览一下风光,王廷钧也只好依她。第二次进京时,他们夫妇的邻居是王廷钧的同事廉泉,廉泉的夫人是著名的桐城派学者吴汝沦的侄女吴芝瑛,秋瑾和她一见如故,情同姐妹。秋瑾在她家里读到很多以前看不到的新书报,对海外孙中山等的革命活动有了初步了解。秋瑾的性子一点就着,顿时豪情万丈。她当时写下不少反满反清的诗歌,比如《宝刀歌》、《宝剑歌》等就是当时写的:
宝刀歌
汉宇宫阙斜阳里,五千余年古国死。一睡沉沉数百年,大家不知做奴耻。
忆昔我祖名轩辕,发祥根据在昆仑,辟地黄河及长江,大刀霍霍定中原。
痛哭煤山可奈何?帝城荆棘埋铜驼。几番回首京华望,亡国悲歌涕泪多。
北上联军八国众,把我江山又赠送,白鬼西来做警钟,汉人惊破奴才梦。
主人赠我金鞘刀,我今得此心雄豪。赤铁主义当今日,百万头颅等一毛。
沐日洛月百宝光,轻生七尺何昂藏!誓将死里求生路,世界和平赖武装。
不观荆轲作秦客,图穷匕首见盈尺。殿前一击虽不中,已夺专制魔王魄,
我欲只手援祖国,奴种流传遍禹城,心死人人奈尔何,援笔作此宝刀歌。
宝刀之歌壮肝胆,死国灵魂唤起多。宝刀侠骨孰与俦?平生了了旧恩仇。
莫嫌尺铁非英物,救国奇功赖尔收。愿从兹以天地为炉阴阳为炭兮,铁聚六州,
铸造出千柄万柄宝刀兮,澄清神州,上继我祖黄帝赫赫之威名,一洗数千数百年国史之奇羞。
秋瑾的诗句之刚烈真是不是须眉,胜似须眉。当年柳如是面对汉家衣冠丧于满虏,只有劝钱谦益一起殉国,但秋瑾女侠却在痛恨“一睡沉沉数百年,大家不知做奴耻”、“奴种流传遍禹城”之际,愤而拔刀,高唱“宝刀之歌壮肝胆,死国灵魂唤起多”,秋瑾女侠真女丈夫也。但可惜只到如今,有些人的奴才梦还没有被惊破,有的人为秦桧翻案,却将岳飞、史可法等人驱出“民族英雄”之列,洪承畴等倒是好人,“皇阿玛”什么的叫得那个亲,真想不到一百年后还有“不知做奴耻”之人。
秋瑾当时又通过吴芝瑛认识了同乡陶钧的妻子日本人荻子,从而了解到更多的在日本活动的革命党人的情况。秋瑾的思想越来越倾向于革命,其实吴芝瑛有时也劝秋瑾,思想不要太激进了,但是秋瑾的爱国激情却像奔腾的江水一般再也难以阻挡。同时,她和王廷钧之间的思想差距也越来越大。不久他们就爆发了冲突,据说导火索是这样一件事:
据徐自华的《炉边琐忆》中说;“(1903年中秋),王廷钧原说好要在家宴客,嘱秋瑾准备。但到傍晚,就被人拉去逛窑子、吃花酒去了。秋瑾收拾了酒菜,也想出去散心,就第一次着男装偕小厮去戏园看戏,不料被王发觉,归来动手打了秋瑾。她一怒之下,就走出阜外,在泰顺客栈住下。后在王央请廉泉之妻吴芝瑛将她接到廉家新宅纱帽胡同暂住”。这上面说王廷钧是“逛窑子、吃花酒”,也可能是吃饭的时候有几个“小姐”陪着,但“逛窑子”恐怕不大可能,据说那时候逛窑子往往是要过夜的,而王廷钧回家的时间比看戏的秋瑾回来的还早。有的上面说秋瑾忙碌了一天,做好了饭菜,也并非全是这样,当时秋瑾家里雇有仆妇、小厮等不少佣人,应该不会所有家务活都让她干。当王廷钧见她穿了男人衣服去了“娱乐场所”,据说就打了秋瑾。但秋瑾一向喜欢练武,经常舞刀弄杖,王廷钧恐怕也打不过她。反正秋瑾一怒之下,跑出家去,到了旅馆(泰顺客栈)里住下了。后来王廷钧请仆妇代他向秋瑾道歉,秋瑾当时心又软了,回到家中。但不多久,俩人又发生口角,秋瑾又来到吴芝瑛家里住。其实说起来,还是两人的思想差距所致,王廷钧按说也不是很坏的人,但是秋瑾性格太超出那个时代,超出了王廷钧这样的一般人,秋瑾自己曾在信中说过:“瑾生不逢时,性难谐俗,身无傲骨,而苦乏媚容,于时世而行古道,处冷地而举热肠,必知音之难遇,更同调而无人。”而且秋瑾还不是满足于一般的吟诗作词,风雅谈笑,她要做大事,要“拚将十万头血,须把乾坤力挽回”,别说是王廷钧,如此胸怀者从古到今能有几人?
秋瑾这时候做了十分有名的一首词:
满江红·小住京华
小住京华,早又是,中秋佳节。为篱下,黄花开遍,秋容如拭。四面歌残终破楚,八年风味徒思浙。 苦将侬,强派作蛾眉,殊未屑!
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 算平生肝胆,因人常热。俗子胸襟谁识我,英雄末路当磨折。莽红尘,何处觅知音?青衫湿。
秋瑾越来越不满足于她当时的生活,她身边的人,所谓“俗子胸襟谁识我”,不但王廷钧不合她的心意,她对在日本活动的那些革命党人越来越感兴趣,她要远走东洋,留学日本。当时的留学,也有公费和自费一说。清政府有很少的公派留学生,但秋瑾想留学只能靠自费。王廷钧自然不想让秋瑾去留学了,当时秋瑾的女儿王灿芝才三岁,虽然秋瑾也不大照看孩子,这些事有仆妇来做,但毕竟孩子幼小,需要母亲照顾。有的书中写“极端顽固的王廷钧,遂恃其封建夫权,封锁经济,且竟用下流手段,窃取秋瑾私蓄首饰,以阻其行”也未免对王廷钧太过苛刻了,就算是今天,一个女人要丢下自己三岁的孩子和老公自费出国,我想99%的男人也会“极端顽固”地不让她去吧。王廷钧为了不让秋瑾出国,一反过去的做法,抽出时间来陪秋瑾逛街,看戏,购买她喜欢的字画文物等,但是这一切却挽留不住秋瑾的心。当他将秋瑾的首饰积蓄归还后,秋瑾立刻托荻子变买,筹得旅费。大约在1904年5月,秋瑾一身男装东渡日本留学。当时带她去日本的服部繁子回忆说:“秋瑾穿着西式的裤子,茶色的皮鞋,蓝色的鸭舌帽盖住了半只耳朵,露出披散蓬乱的黑发……总之,完全是一副男士的、而且摩登的打扮”。服部繁子也问过她为什么打扮得这样,秋瑾的回答说:“我想变成比男子还强的人,首先从形貌上变,再从心理上变……”
秋瑾来到日本后,不学医学,不学科学,她主要是“多看清政府禁阅的书,考查外边的情况,多结交热血朋友”。秋瑾于1904年秋天,在横滨南京街(中国人聚居地)宣誓参加了一个叫“三合会”的反清组织。据说当时有十个人入会,他们一一宣誓完毕之后,创会者梁慕光和冯自由横牵一幅六、七尺长的白布,上书斗大的“反清复明”四字,命众人俯身鱼贯地从下穿过,又在室内烧一堆火,命每个人从火上跳过去,这些动作表示忠于主义,随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然后分别刺血,又杀了一只大雄鸡,共饮血酒。最后由冯、梁封秋瑾为“白扇”(即军师)、刘道一为“草鞋”(将军)、刘复权为“洪棍”(“洪棍”这名,听起来不好听,却是地位极高的一种封号,又称元帅,掌刑罚,被会中成员尊称为“大哥”。孙中山早年就在檀香山入过洪门,被封为“洪棍”)。以现在的眼光看来,这些东东好像听起来都不怎么正派,很像是黑社会,但辛亥革命初期这样的组织是很多的。
秋瑾的演说才能极高,经常在留日学生中作反清反满的演讲,还积极参与创办《白话报》(杂志)的活动。秋瑾署名“鉴湖女侠秋瑾”,在报上痛斥满清当年的恶行:“扬州城破,十余万人俱被满洲军惨杀了”、号召人们“我们除去这些骚鞑子,省得作双料奴隶”等等。留日学生的这些行为,清庭自然不答应。清政府通过日本政府来压制留学生们的反清活动,公布《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当时八千多留日学生极为愤怒,集会讨论下一步的行动。其中有两派,一派主张退学回国,一派主张忍辱负重、继续完成学业。秋瑾和陈天华等人主张立即回国,秋瑾当时言辞十分激烈,并从鞋筒里抽出“倭刀”插在桌上,大声叫喊:“如有人回到祖国,投降满虏,卖友求荣,欺压汉人,吃我一刀!”看来秋瑾的性格是非常刚烈的。后来孙中山也建议留日学生不要马上回国,但秋瑾还是不久就动身回国了。
秋瑾回国后,一方面创办《中国女报》,一方面发展光复会会员,并制造炸药,曾因不慎爆炸而伤手(另一人眼被炸瞎)。秋瑾在创办《中国女报》时资金遇到了困难,她计划集资一万元,“像模像样”地办好这份杂志。但是,经过很大努力,只有四五个人出资赞助,一共只集到几百元。有人记载资金最后是这样来的:“秋瑾想出最后一个办法:亲自往湖南去向夫家诱款。这年秋冬之间,秋瑾风尘仆仆地赶到湖南王家。当时王廷钧仍在北京。王黻丞见秋瑾远道突然而来,感到很是意外,以为秋瑾是穷途末路,只得回心转意,回到夫家来了。为了使秋瑾与王廷钧重新合好,他热情地接待了秋瑾。秋瑾向他诉说了自己在外历经艰辛、经济拮据的情况,王黻丞为了表示热心,破例地交给了秋瑾一笔数目可观的钱,希望能使她安心地在王家住下去,同时派人留意她,防止其逃跑。几天之后,时逢邻居家演戏,秋瑾便利用看戏的机会,中途溜走,改成男装,路径长沙回到了上海。不久,又得到徐自华、徐双韵姊妹二人勉力捐助了一千五百多元。这样,才终于筹集了必要的资金,于一九○七年一月十四日(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初一日),出版了《中国女报》第一期”。从以上的情况来看,人家这个“王二胖子”也是个很好脾气的老头儿,对秋瑾也算不错,但秋瑾的所作所为倒有点不大够意思。关于秋瑾回王家要钱的记述不少,有的说秋瑾带了王金发等人带了枪装成绿林人士到王家唱双簧,秋瑾说欠了人家的钱,不还不行,让王家拿钱出来。另外据王蕴琏(王廷钧的侄女)在《回忆婶母秋瑾》一文中说:“听我母亲说,秋瑾婶母曾向她家娘要钱,家娘不理她。秋瑾婶母就把刀子向桌上一砸,扬言要杀一个人,她家娘家爷见她这样凶猛,就要管家的拿了四千元给她。”(《湘潭文史资料》第一辑)看来秋瑾也是很厉害的,王家也惹不起她。
不过秋瑾虽然让王家拿钱,有时候像是半骗半抢,但是她也不是为了个人的奢侈生活,她做的都是对人民有好处的事。秋瑾在《中国女报》上发表文章,揭露当时女子受到的种种压迫,她驳斥班昭奶奶认为的女人天生“低人一等”的理论,反对纳妾、买卖婚姻等,鼓励女子的人格独立,让妇女也自立自强,出去做工作,不依附于男人。要知道那是在清代末年,这在当时是很进步的。可惜的是,一百年过后,依然有不少美眉想着只靠男人来生活,甚至即便身为“二奶”,反倒沾沾自喜。
秋瑾后来在大通学堂,经常身穿男装,骑着马,训练学员打靶、练武等,准备起义活动。1907年和徐锡麟策划起义失败被擒,这些事情大家熟知,历史课本上也讲,这里江湖夜雨就不再赘述了。秋瑾于1907年7月15日,就义于绍兴城中的轩亭口。当时负责行刑的山阴知县李宗岳是比较同情秋瑾的,秋瑾向他提出了三条要求:第一,写信向亲友们告别;第二,临行时不许脱她的衣带;第三,死后不要将她首级示众。李宗岳拒绝了第一个要求,而接受了后两个要求。我们山东的著名文学评论家宋遂良老师在《世界因为有了女性而美好》一文中说:“年轻时我看过一张秋瑾女士就义的照片(也许那是一张画):她被剥去了上衣,露出乳房……她这时承受的乃是人类最深刻最悲凉的痛苦。她是不能瞑目的。”宋老师的学识是我一向尊敬的,但这段话却不敢恭维,首先宋老师看的肯定是一张画,不会是照片,且这张画严重歪曲事实,知县李钟岳是答应了秋瑾的要求的,秋瑾死后第三天,李钟岳就因同情秋瑾被革职,罪名为“庇护女犯”。李钟岳痛愧自己杀了秋瑾,他闭门却客,伤感不已。1907年9月23日,李钟岳自缢身亡,终年58岁。这时,距秋瑾被害仅隔68天。所以“ 被剥去了上衣,露出乳房”之类的事情纯属子虚乌有,且对秋瑾女侠多有冒犯,故在此辩明,以免秋瑾女侠因这些不实之言蒙羞。
秋瑾女侠死后,她的尸体先由善堂草草成殓,后来她的好友吴芝瑛将她迁到西湖岳王坟侧,后来清政府的干涉,墓又移走。两年后又移到湖南和王廷钧合葬。秋瑾女侠死时,王廷钧也很难过。《子芳先生夫妇合传》中说王廷钧当时“遭大故,哀伤过度,体渐消瘦,……病延两载,遂不起,年三十岁。”王廷钧在秋瑾女侠死后不久也随之而去了,他要求和秋瑾合葬,于是秋瑾的墓就又移到了湖南。辛亥革命成功后,秋瑾的墓又迁回杭州西湖畔,文革期间被毁,1981年10月,秋瑾墓又迁回西湖孤山西南麓,所谓“日月双悬于氏墓,乾坤半壁岳家祠”,秋瑾女侠像岳飞、于谦等一样永远值得人们凭吊。秋瑾女侠的儿子王沅德建国后做文史馆职员,一生比较平淡,可能是随他父亲的性格,而秋女侠的女儿王灿芝倒有几分豪气,颇似乃母。她是中国第一位女飞行员。
秋瑾不但侠气过人,女子中罕见,而且她的文采也十分出色。秋瑾的诗文多数是旧体形式,秋瑾的诗对仗工整,用典贴切,功力不凡。秋瑾不像其他美眉诗人一样只写关于个人身世或者琐碎情怀的诗,她有首诗《柬徐寄尘》写道:
祖国沦亡已若斯,家庭苦恋太情痴。只愁转眼瓜分惨,百首空成花蕊词。
何人慷慨说同仇,谁识当年郭解流?时局如斯危已甚,闺装愿尔换吴钩。
秋瑾不像花蕊夫人一样只是抱怨男人不行:“更无一个是男儿”,而是以女儿之身怒持吴钩利剑,奋身杀贼除奸,主动担负起救国救亡的责任。秋瑾很喜欢刀啊枪啊的,像这首诗就说:
对   酒
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
此诗广为人知,可见秋瑾与众不同的豪气,这种豪气不但女子身上少见,明清两代暮气沉沉下的男人们也都软塌塌地,没写过也不敢写这样慷慨激昂的句子。
秋瑾的诗有的很工整老到,艺术手法也炉火纯青,江湖夜雨觉得她这首诗很不错:
感    怀
漂泊天涯无限感,有生如此复何欢。伤心铁铸九州错,棘手棋争一着难。
大好江山供醉梦,催人岁月易温寒。陆沉危局凭谁挽,莫向东风倚断栏。
即便是纯从艺术的角度来看,这首诗写得也是一流的水准,像“伤心铁铸九州错,棘手棋争一着难”这样的对句,也是绝佳。秋瑾在诗上的功力江湖夜雨觉得比柳亚子之类的著名诗人还略胜一筹。
像这样极工整出色的律诗秋瑾还写有不少,像这首诗(失题,据说是写在一本书的内页中)也不错:
大好时光一刹过,雄心未遂恨如何?投鞭沧海横断流,倚剑重霄对月磨。
函谷无泥累铁马,洛阳有泪泣铜驼。粉身碎骨寻常事,但愿牺牲保国家。
诗中所用典故不少,投鞭断流是淝水之战时苻坚说的,这里用来形容秋瑾立志做大事业的气魄,函谷无泥借用《后汉书·隗嚣传》中的典故:“请以一丸泥为大王东封函谷关。”后来以“丸泥封关”比喻少数兵力也可扼守住险关隘口。此处起义时机错过,失去了把握胜利关键之处的机会(当时秋瑾策划起义因消息泄露失败),“洛阳有泪泣铜驼”一句,典故出自“铜驼荆棘”:西晋时索靖“有先识远量,知天下将乱,指洛阳宫门铜驼,叹曰:“会见汝在荆棘中耳!”后来形容亡国残破的衰景。秋瑾此诗中用典不少,但都非常贴切,可见秋瑾女侠文学上的功力是相当深的,比江湖夜雨强多了。
秋瑾的词,也写得相当好,上面的《满江红·小住京华》一词就相当不错,另外,这首词也广为人知:
鹧鸪天
祖国沉沦感不禁,闲来海外觅知音。金瓯已缺总须补,为国牺牲敢惜身。嗟险阻,叹飘零,关山万里作雄行。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
是啊,“休言女子非英物”,秋瑾女侠用她的热血写下了这铮然有声的诗句,她不但是才女,也是一位让我们无比崇敬的女英雄。
秋瑾女侠是本书中我们唯一知道她具体相貌的才女,大家可能都看过秋瑾的那张照片,她身穿和服,手拿一柄利刃。她的相貌是很清丽端庄的,应该说是极美。但她的眼神中射出一缕寒光,一如她手中同样锐利的刀锋。她仿佛在冷眼审视着千千万万如江湖夜雨这样的庸碌之人,想一想我们,真正舍已为人、忧国忧民又有几人?每天不都是在为自己的名利奔波,所以江湖夜雨不敢久视秋瑾女侠的照片,在她剑一样的目光下,江湖夜雨自感庸俗渺小,汗颜无地。
鲍令晖:
【作者小传】鲍令晖(生活在公元420年)南朝女文学家,东海人,(今山东省谈城)是著名文学家鲍照之妹,其出身贫寒,但能诗文。鲍令晖是南朝宋齐两代唯一留下箸作的女文学家。曾有《香茗赋集》传世,今已散佚。另有留传下来:《拟青青河畔草》、《客从远方来》、《古意赠今人》、《代葛沙门妻郭小玉诗》等。著名诗评论家,钟嵘,在其《诗品》中对鲍令晖诗文评价“崭绝清巧,拟古尤胜”。今集诗7首。
《寄行人》
桂吐两三枝。兰开四五叶。是时君不归。春风徒笑妾。
《拟青青河畔草》
袅袅临窗竹,蔼蔼垂门桐。灼灼青轩女,冷冷高堂中。
明志逸秋霜,玉颜艳春红。人生谁不别,恨君早从戎。
鸣弦惭夜月,绀黛羞春风。
《古意赠今人》
寒乡无异服,衣毡代文练。日月望君归,年年不解綖。
荆扬春早和,幽冀犹霜霰。北寒妾已知,南心君不见。
谁为道辛苦,寄情双飞燕。形迫抒煎丝,颜落风催电。
容华一朝尽,惟余心不变。
《代郭小玉作》
明月何皎皎。垂幌照罗茵。若共相思夜。知同忧怨晨。
芳华岂矜貌。霜露不怜人。君非青云逝。飘迹事咸秦。
妾持一生泪。经秋复度春。
《为葛沙门妻郭小玉作》
君子将遥役。遗我双题锦。临当欲去时。复留相思枕。
题用常著心。枕以忆同寝。行行日已远。转觉思弥甚。
《拟客从远方来》
客从远方来。赠我漆鸣琴。木有相思文。弦有别离音。
终身执此调。岁是不改心。愿作阳春曲。宫商长相寻。
《题书寄行人》
自君之出矣。临轩不解颜。砧杵夜不发。高门画恒关。
帐中流熠耀。庭前华紫兰。物枯识节异。鸿来知客寒。
游用暮冬尽。除春待君还。
后    记
“寻常一样窗前月,才有梅花便不同”。2005年的冬天,江湖夜雨的窗前虽然和以前一样并没有梅花,只有一些老树枯枝,依然是那样的单调萧瑟。可是这个冬天我却如同身处香雪海一般的花丛之中,因为我的思绪一直在追寻千古以来的这些天香馥郁的才女们。
才女们并非全是美女,而故事中、小说中、影视中,美女总是比才女出场率更高一些。很多作品提到才女时往往也只注重于描述才女们的风流故事,而对其才学方面介绍得不多。江湖夜雨虽然喜爱文史方面的东东,但是毕竟不是专业人士,所以对上下五千年中才女的情况原来也并非全都了如指掌。幸好拜网络之赐,国学类网站上二十四史以及诸多古籍文献众多,才得以从第一手资料中窥得才女生平诸事种种。这在没有网络的时代,是不可能做到的,江湖夜雨僻处小邑,图书资料有限,哪里有这样的条件?所以这篇文字和网络是有缘份的。江湖夜雨在写这篇文字时,本身也增长了不少的知识,所以篇中保留了很多引用的原文,如果大家希望进一步地了解才女们的生平和相关资料,可以根据原文来搜索查询,这也算是网络时代下的一种比较方便实用的学习方法吧。
江湖夜雨写才女的生平时,都尽量采用第一手的资料来陈述,虽然杂以网络语言,但是并没有戏说乱编。希望大家能体味到最接近于历史真实的才女故事。当然“尽信书不如无书”,历史上的资料也未必全是真实,我们在引用历史资料时也要思考,充分了解当时的背景后,以人之常情、世之常情来辨析猜度。对于书中的一些历史疑案,江湖夜雨只是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不一定对,大家可以求同存异,共同探讨。
某天,江湖夜雨读到明代程羽文的一篇文章,名叫《鸳鸯牒》。这位前辈在序中说:“古今多少才子佳人,被愚拗父母板住,不能成对,赍情而死,乃悟文君奔相如,是上上妙策”,程羽文感慨于佳人难得佳偶,于是他自封超级月老,将三十六位古代佳人另择佳偶,其中倒有不少是本书中所写过的才女。他的择配是超越时空的,他将汉班婕妤、晋左芬配梁简文帝、梁元帝,又将萧观音指婚给李煜,这些皇帝是好诗文的,所以这样安排。班昭许配给了郑玄,郑玄曾注过《十三经》,其实是班昭的后辈,程羽文说这一家子是“六经为庖厨,百家为异馔”,可以志趣相投。他说蔡文姬宜配击鼓骂曹的弥衡——“以《胡笳十八拍》佐渔阳三挝鼓。宫商叠奏,悲壮互陈。”江湖夜雨觉得未必合适,弥衡性格太古怪,并非好老公。有网友说蔡文姬嫁给杨修倒不错,他们俩整天猜猜“黄娟幼妇”的字谜什么的,而且有文姬求情,可能杨修的脑袋也能保住了。但在程羽文的按排中,杨修被“指婚”给苏蕙,他说:“苏若兰,回文一锦,妙截天录,正索解人不可得,宜择杨德祖……”他给薛涛安排的是“宜远配张绪杨柳,魏收蝴蝶”(这两人都是才子帅哥,有“最怜杨柳如张绪,却笑莲花似六郎”之说)。好家伙,一下子给安排了俩,这还不算多呐,朱淑真给安排得更多:“朱淑真,宜配苏子瞻、秦少游、晁无咎、陈季常、黄山谷、王晋卿、晏同叔、苏子美、柳耆卿辈,绮舌交酬,锦肠不断。”可能是鉴于朱淑真所得非偶,为之同情吧,一古脑给她介绍了这么多“男朋友”,几乎包括了宋时所有才貌出众的才子,任她挑选。李清照虽然和赵明诚是完美的一对,但是李清照后来嫁的张汝舟却是提不起来的豆腐渣,于是程羽文觉得李清照再嫁时应该选王十朋、谢希孟、米芾、陆游等人,可以一起“以金石剩录,乐此桑榆”。
对于这些,当然无非是打趣搞笑罢了。其实曲高者和必寡,才女得佳偶的极少。程羽文的“婚姻介绍所”里不限古今,十分理想化,也未必就完全珠联璧合,佳偶天成。程羽文的《鸳鸯牒》当然止于明代,江湖夜雨本来也想将书中所有的才女也来个“乱点鸳鸯谱”,但想起秋瑾女侠所说的“生不逢时,性难谐俗,身无傲骨,而苦乏媚容,于时世而行古道,处冷地而举热肠,必知音之难遇,更同调而无人”之语,不觉恻然,明清两代中的才女们本身就过得够凄苦的了,不忍再唐突佳人,以此调笑打趣。
虽然,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虽然“玉环飞燕皆尘土”,但是才女们留下的诗文依然让我们为之动情,才女们的窈窕神韵依然值得我们去追寻。
人生路美梦似路长,路里风霜风霜扑面干。
红尘里美梦有几多方向,找痴痴梦幻中心爱,
路随人茫茫。
人生是美梦与热望,梦里依稀依稀有泪光。
何去何从去觅我心中方向,风仿佛在梦中轻叹,
路和人茫茫。人间路快乐少年郎,路里崎岖崎岖不见阳光。
泥尘里快乐有几多方向,
一丝丝梦幻般风雨,路随人茫茫。一丝丝梦幻般风雨,路随人茫茫。
全书就要完稿了,江湖夜雨连敲这篇《后记》边听这首《倩女幽魂》的主题歌,正所谓:“春去诗惜,秋来赋悲。闻解佩而踟踌,听坠钗而惝恍。粉残脂剩,尽招青冢之魂;色艳香娇,愿结蓝桥之眷。病可原也。”
平生可喜可乐事极少,而此刻一笑。
江湖夜雨
2006年3月
补充
一位不可多得的真正的女人 想起林徽因
张晓春
今年是林徽因的百岁诞辰,4月1日,也是她离世49周年。生存于上个世纪的中国女性作家在今天依然拥有众多追随者的,除了张爱玲,恐怕就是她。张爱玲凭文字立身,以身世个性传奇。但对林徽因来说,文字只是生命中的一部分,身世氛围更多折射着那个时代的文化风尚。此种风尚的温婉不堪历史激烈演进的冲击渐行渐远,所以,给怀旧的人以无穷的感伤与联想。
喜欢林徽因的人肯定比喜欢张爱玲的要少。原因有两个,一是林徽因生得早,创作又多散漫,在文学史上缺少独树一帜的东西。二是作为林徽因自己最看重的建筑学成就,她的丈夫梁思成的光芒远远盖过了她。然而,到google一查,有关林徽因的条目居然也有6000多条,而一个专门用来祭奠她的网页,最近的点击人数已有6万多人。互联网有时会给人制造一些假象,但对于林徽因的点击——一种不带任何功利的选择,却保留了较多的严肃与真诚。
林徽因,这位50年前就已去世的女子,凭什么依然这样深刻留在人们的记忆中?许多人争着要为林徽因树碑立传,光《林徽因传》就有几个版本。网上的表白归结起来不外乎有三点:1、她的美貌与气质;2、她丰富而含蓄的情感世界;3、她多方面的才华。若仅以此论,她同时代的好几位美女作家都符合这些要求。但人们独独钟情于她,恐怕是一种综合了各种因素的原因,其中既有世俗的情感投射——温饱之后精神上追求社会认同而对出身与受教育程度的势利苛求、对美貌与丰富爱情的人性企盼以及对上流社会生存方式的妄想;还有对竞争社会中理想女性失落的叹息——女性既具有现代独立人格与个性,同时又不失传统美德及本质的温婉美好,在今天已经越来越难。
林徽因恰恰契合了人们的这种理想需求。
完美的人生起步
1904年6月10日,林徽因降生在杭州陆官巷一座青砖大宅中。其父林长民曾任国务院参议、司法总长、国宪起草委员会委员长,为民国初年立宪派名人。14岁的时候,林徽因与当时的社会名流、她父亲的好朋友梁启超之子梁思成相识。16岁随赴欧考察的父亲游历欧洲,卜居伦敦一年,受邻居女建筑师的影响,立志将来一定要学建筑。在英伦期间,他跟随父亲进入了一个当时包括H.G威尔士、E.M.福斯特、A.韦利、T.哈代、B.罗西尔、K.曼斯非尔德的社交圈子,并在这儿认识了当时正在英国游学的徐志摩。一年后回国,与梁思成交往渐渐密切。1923年,徐志摩等人在北京成立新月社,林徽因与梁思成均成为该社团的参与者。1924年,可以说是林徽因在上流文化社交圈开始崭露头角的一年。那年,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印度诗人泰戈尔应梁启超与林长民之邀来华访问,文学界在天坛草坪上举行欢迎会,林徽因任泰戈尔的翻译。当时媒体报道说:“林小姐人艳如花,和老人挟臂而行,加上长袍白面、郊荒岛瘦的徐志摩,犹如苍松竹梅的一幅三友图。”
更让林徽因与徐志摩成为公众视点的是,当年5月8日,新月社为了庆贺泰戈尔64岁生日,在北京协和大礼堂举行晚会,由林徽因主演泰戈尔的抒情诗剧《齐德拉》,林徽因饰公主齐德拉,徐志摩饰爱神玛达那,林长民饰春神法森塔,梁思成担任布景设计。第二天《晨报》报道演出盛况空前,“林女士态度音吐,并极佳妙。”
这样的经历,使得浪漫气质的徐志摩将原先在英伦时就保有的对林徽因的美好印象,发酵成了一种欲罢不能的恋情。林徽因选择哪一个,在当时大概是一些人茶余饭后的绝佳谈资,也是小报花边所热衷侦探的结果。
但仅仅过了一个月,林徽因与梁思成一同赴美留学。林梁都选择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建筑系,因为当时的宾大建筑系不招女生,林徽因改入该校美术学院,但主修的还是建筑。
1927年,林徽因以学士学位毕业于宾州大学美术系,梁思成以硕士学位毕业于宾州大学建筑系。毕业后,林徽因入耶鲁大学一个舞台美术设计工作室学舞美设计,而梁思成则在当时美国的一个著名建筑事务所实习。1928年,林徽因与梁思成在渥太华梁思成姐夫任总领事的中国总领事馆举行婚礼。
现代大家闺秀与普罗新女性之间的差别,光看表面都是相似的,但在选择婚姻的时候,尤其是在平凡而漫长婚姻生活的过程中,才会显示出一些不同。她们或许都不缺乏激情,但前者隐忍,后者张扬;她们都渴望浪漫,但前者将浪漫蕴含于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后者的浪漫往往伴随更冲突强烈的戏剧性。如果林徽因是后者,难以想象她会不会在泰戈尔离开之后卷入一场三角恋情,会不会演绎一场琼瑶式狂风暴雨般的情爱悲喜剧。
然而她是林徽因,家庭的背景以及教养使她做出最明智的选择,在浪漫云游的诗人与未来脚踏实地的建筑学家之间,她选择脚踏实地的那个;在享受即时的虚荣与追求学问理想之间,她选择学业和理想。她很清楚,“徐志摩当时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可我其实并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样一个人”(梁从诫:《倏忽人间四月天》)。这样的选择,让她没有成为同时代的丁玲、石评梅或庐隐那样以写作为生又为写作痛苦,从追求自由的爱开始然后又为爱困厄的新女性。她步入了一个家庭主妇的平凡生活,却成为京派文化圈中最不平凡的一个女性。
太太的客厅:京派知识群的情景剧
几天后,我接到沈先生(沈从文)的信,大意是说:一位绝顶聪明的小姐看上了你那篇《蚕》,要请你去她家吃茶。
星期六……我羞怯怯随着沈先生从达子营跨进了总布胡同那间有名的“太太的客厅”。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林徽因。
在去之前,原听说这位小姐的肺病已经相当严重了,而那时的肺病就像今天的癌症那么可怕。我以为她一定是穿了睡衣,半躺在床上接见我们呢,可那天她穿的却是一件骑马装,话讲得又多又快又兴奋。不但沈先生和我不大插嘴,连在座的梁思成和金岳霖两位也只是坐在沙发上面边叭哒着烟斗,边点头赞赏。她完全没提到一个“病”字。
那以后,我经常在朱光潜先生家的“读诗会”上见到她,我也跟着大家叫她“小姐”了,但她可不是那种只会抿嘴嫣然一笑的娇小姐,而是位学识渊博、思想敏捷,并且语言锋利的批评家。
以上选自萧乾为《林徽因》所作的序中提到他与林徽因初次见面时的情景,由于这种闲适在当时社会大环境中太过个人化、小众化,难免感觉像一出描写20世纪30年代中国某类知识分子的情景喜剧。
当时,知识分子是社会少数、精神贵族,像林徽因这样受过良好教育才貌出众的女子,更是凤毛麟角。她承认自己是受双文化教育长大的,英语对于她是一种内在思维和表达方式、一种灵感、一个完整的文化世界。中西文化融合造就了一个“文化林徽因”。她是诗人,一生写过几十首诗,在诗歌创作上受徐志摩影响很明显,但又有自己的特点;是建筑学家,她的丈夫梁思成曾经对学生说,自己著作中的那些点睛之笔,都是林徽因给画上去的。但她又不完全是诗人,不完全是建筑学家。这样多侧面多方位的文化林徽因,可以融入当时以男性为主的京派知识分子群体,她与他们的交往,构成了一幅很独特的风景。
太太的客厅中当时经常聚会的人员有新月社的诗人们,也有《晨报》副刊的编辑和作者,当然更少不了林徽因、梁思成在学界的亲朋好友。这些人大都少年时期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浸染,青年时期又接触到了五四的民主、科学知识,出国留学,又得到了西方文化的滋润。这个古今知识分子中很特殊的群体,对中国的传统文化既有很深的理解和造诣,对西方文化又有很好的理解和掌握。他们所谈的无非是学问和艺术,跟参与到社会变革大潮中的公共知识分子相比,少了几分凌厉,多了几分闲适。但抗战爆发,这个群体的成员或流落云南西南联大、或流落到山城重庆、或流落到四川宜宾,他们不为物欲所动,不随波逐流,在困境中坚守心灵的纯净。那种宠辱不惊的淡泊,让人看到了一种有别于凌厉浮躁、金刚怒目的精、气、神,无论穿长袍马褂还是西装,同样有黄钟大吕、中流砥柱的感觉,有金石气质。
梁从诫曾经回忆当年梁思成和林徽因为躲避日本人的轰炸,跟着营造学社在李庄的情景。梁从诫和母亲聊天,问:如果日本人打到四川你们怎么办?林徽因特别平静地回答:中国读书人不是还有一条老路吗?咱们家门口不就是扬子江吗?实际上她是表现了传统知识分子的气节。梁从诫后来说:我当时看着妈妈,我就觉得她已经不是我熟悉的那个妈妈了,她好像变成另外一个人,面对死亡,那样超脱。而费慰梅在《回忆林徽因》中的描述更体现这一类知识分子的坚忍:
昆明遭到敌机轰炸,林徽因一家与中国营造学社人员迁到四川南溪县李庄。此时已是抗战的中后期,物价昂贵,物资匮乏。林徽因肺病复发,不但连药品都买不到,甚至还要靠朋友们的资助才能维持日常的家庭开支。她的健康严重地被损坏了,经常发烧卧床不起,但林徽因并没有怠惰,她躺在病床上通读二十四史,积累了丰富的资料,帮助梁思成写成了《中国建筑史》,这是中国人第一次写成的自己国家的建筑史。
事业梦想与夫妻情感同路前
行车站广场上聚集着许多驼帮,这是林徽因第一次看到大群大群的骆驼,成百上千的骆驼,双峰的和单峰的,赭色的和白色的,一队队涌进来,一队队开过去。天很低,骆驼高大傲岸,颈下硕大的铁铃,苍凉、悲壮地响在九月的斜阳里。仿佛是从遥远年代飘来的古歌……(选自《林徽因传》)
这是1933年,一心想建立中国建筑史学体系的梁思成与他志同道合的妻子林徽因第一次踏上山西的土地、刚出大同火车站时的情景。场面的动感被描写得像好莱坞经典西部大片。想来,画面的色彩应该是金黄色的。而这恰恰是林徽因人生中最精彩也是最有质感的部分。
据《林徽因传》的作者张清平介绍,当年梁思成是因为林徽因喜欢建筑学而学建筑的。建筑学是他们夫妻二人共同的事业,也是情感沟通的基础。
从1930年到1945年,他们夫妻二人共同走了中国的15个省,200多个县,考察测绘了200多处古建筑物,很多古建筑就是通过他们的考察得到了世界、全国的认识,从此加以保护。比如像河北赵州石桥、山西的应县木塔、五台山佛光寺等。也正是由于在山西的数次古建筑考察,使梁思成破解了中国古建筑结构的奥秘,完成了对《营造法式》这部“天书”的解读。
林徽因不仅具有诗人的美感与想象力,也具有科学家的细致和踏实精神,林徽因、梁思成和营造学社的同仁在山西对古建筑所做的调查和实测工作,不仅对科学研究贡献巨大,也使山西众多埋没在荒野的国宝级的古代建筑开始走向世界,为世人所知。林徽因对古建筑的雕刻、纹饰、线条、图案观察细致,心有灵犀。她对古建筑上的纹饰、线条、图案的研究,在她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和人民英雄纪念碑时,发挥了作用。
结语
人类进入文明史后,女性一直被淹没在历史的黑洞里。妇女的解放,比起母权制的丧失——女性世界性的失败来,要漫长得多。在妇女解放这条路上,中国比西方又晚起步了200多年。但这丝毫不影响20世纪中国妇女先觉者的自醒深度以及自我实现的质量。他们中相当多的人以与新文学共体的方式,张扬着自我的独立品格,从而让我们见识到有别于传统“象牙美人”、激荡着青春气息与时代风云的美丽人生。林徽因应该是这一群体中很特别的一个。面对这样的女子,倘若还要纠缠她的情感,那么那个据说为她终身不娶的哲学家金岳霖的真诚最能够说明她情感的品质。倘若还要记起她的才华,那么她的诗文以及她与梁思成共同完成的论著还不足以表现她才华的全部,因为那些充满知性与灵性的连珠的妙语已经绝响;倘若还要记起她的优雅以及知识女性不忍抛却的小小自我,那么留在萧乾记忆中也留在冰心小说里的那间太太的客厅永远是一个充满适度联想的舞台。倘若还要记起她的坚忍与真诚,那么她一生的病痛以及伴随梁思成考察的那些不可计数的荒郊野地里的民宅古寺足以证明,她为那些亲朋好友的离世而歌哭的眼泪也足以证明,她确实是一位不可多得的真正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