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韩城煤矿发生矿难 目前已造成28人遇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2:30:36
7月17日晚20时10分许,陕西省韩城市桑树坪镇小南沟煤矿发生一起由电缆着火引发的矿难,导致28名矿工遇难。目前,事发地陕西省韩城市(县级)已对全市煤矿进行停产整顿。
现在矿难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三天两头地就会出现在报纸电视里。面对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消逝,我们不禁要问:许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呼吁安全第一,在努力完善生产安全制度,可矿难和事故却依然频发;如今,我们提倡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可为什么依然有那么多的职工的生命安全得不到起码的保障?矿难可怕,更可怕的是矿难一再复制,让人永远不知道矿难何时停止,不知何时突袭。早在7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平心而论,这一会议是必要的,这一要求是及时的,如果矿领导果真下井,哪怕基于对自己身家安全的考虑,也会非常重视安全生产。
于是此刻,有网友诘问,矿领导下井了吗?引用一段经典对话,矿难可以有,领导下井真没有!
“领导工人同下井,年年岁岁花相似”——这份5年前的国办发〔2005〕53号文明确:各类煤矿企业必须安排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下同上;国有煤矿采煤、掘进、通风、维修、井下机电和运输作业,一律由区队负责人带班进行等等。而今天,当我们再次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多少哀伤和忧愁,会萦绕在我们的心头而久久难以释怀!
当然,也许会有人说,矿主未在井下,不代表其他矿领导未在井下,但新闻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陕西省韩城市桑树平镇小南沟煤矿发生一起矿难,造成井下工作的28名矿工全部遇难。从这一表述可以看出,当时井下作业的人共有28人,这28人全部是矿工,这28名矿工全部遇难。显然,既是矿工,便不可能是矿领导。
可能对很多厂矿来说,“矿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犹如耳旁风,至少在河南汝州、陕西韩城就没有做到。全部遇难的名单中没有也根本不会出现某某矿领导的名字。按理说,要是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的话,好比将负责人与工人的安全捆绑在一起,一旦出事遭殃的不仅仅是他人的性命,就会逼得相关责任人不敢大意。说到底,矿领导等责任人并没有把自己真正当做下井的一份子,不可能有自律的责任心。要是监管松懈更是只管捞钱不顾矿工死活,如此,遇难矿工的赔偿事宜也有可能在轻描淡写中,以公众不知晓的方式了结。
矿工全部遇难,矿领导未下井,这是韩城矿难无意中给公众提供的一个附属信息,但恰恰是这个信息,释放了丰富而耐人寻味的信号。
客观地讲,煤矿业不仅是一个高危险行业,更是一个高投入行业。有传言,如果矿区将全部安全设施都配备齐全了,其投入远远多于产出。至于这是不是事实,还得审计部门和相关权威专家论证后才能有准确的答案。但不管怎么说,矿区安全不得有一点儿麻痹或半点儿松懈。除了必要的工伤保险之外,雇主责任险也必不可少。
事实充分证明,要求矿区领导或法人与矿工“捆绑下井”,这也只能是作为一项制度,从根本上无法解决实际问题。要想解决实际的问题是领导的安全责任心、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矿区的安全技术和安全设施是否达标、矿区的安全隐患是否即时排除、矿区人员的健康与生命保障是否健全和完善等。这一切的一切都有待于落实到位,只有这样,“捆绑下井”才能体现出真正的价值和意义;惟有全员视安全为生命,煤矿矿难才能真正地得到解决和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