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传水:七重改造:让工会真正为工人代言(南方周末 20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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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改造:让工会真正为工人代言

作者: 钱传水 2010-07-15 08:56:43 来源:南方周末

中国工会应当落实停工权。有人谈虎色变,其实工会落实停工权对企业和社会的和谐有利无害,能起到预警作用。

中国工会组织有七大问题待整顿(见《南方周末》5月20日F31版),究竟如何整顿呢?

调整工作思路

中国正在转轨,非公有制企业越来越多,资本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势下,要使工会真正替工人说话办事,须重新界定工会的地位与作用。

确立工会地位,要坚持三方机制。不少国家最大组织有3个,即政府、工会和雇主联合会。中国虽然有红头文件涉及这3大组织的关系,但至今没有真正形成政府、工会、企业联合会的三方机制,工会没有成为平衡资本的杠杆。要劳资和谐,必须强化工会地位。

工会要敢于代言工人利益

强化工会地位,就要正确界定工会与执政党、政府、企业行政三者的关系。

长期以来,“必须在党领导下”是工会工作人员的口头禅。当然,党和工会都是工人阶级的组织,党是工人阶级的先进部分,而工会包括工人阶级先进、中间、后进三部分。党和工会的关系是先锋队和本队的关系,没有本队何来先锋队?先锋队须依靠本队,工会不简单是党的工作部。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建国初,在签订共同纲领时,中华全国总工会是签字者之一,是政府缔造者之一。

工会要执行国家机关的某些职能,如工会会同政府劳动部门设立公共职业介绍所,工会给会员开出的就业介绍,各级工会和劳动部门要接洽并着力解决。政府制定各项法规、制度要主动听取工会意见,涉及工人阶级利益的政府机构主要领导,应由工会组织派出,如建国初劳动部长就是由时任全总第一副主席李立三兼任的。允许工会领导兼任政府机构领导,但不应允许政府领导兼任工会的领导或分管工会。

转轨过程中,民企和外企越来越多,劳资关系既有合作支持的一面,也有对立斗争的一面。如果工会一味合作支持,工人一定不需要。很多企业有工会,但对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工资制度和人格保证没有抗争。比如,劳动法规定企业延长工作时间要经过工会和劳动者两层同意,一般每日不能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很多公司和劳动者单方签订自愿加班合同违反加班法定程序,是违法行为。工会之所以不敢抗争,是因为远不能独立行使功能。

落实与资本的抗争权

工会自主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组建工会,二是工会组织的系统性,三是工会会员的限定条件,如政务类公务员和企业资方及其代理者应排斥在外。

当前,不少民企和外企采取拖延等手段阻止组建工会。上级工会应当会同当地工商登记部门、负责企业年审的劳动部门从源头上遏制。

坚持工会干部的自主性最重要。目前,各级工会干部大多是党或政府、企业行政派来的。这些人很有优点,但最大弱点是群众观点淡薄,不懂工会工作,以党政工作模式领导工会工作,搞官僚主义,很难得到工人拥护。必须改变工会干部的来源。

工会干部职位职级的高低,是工会组织独立性的重要方面,各级工会主席须专职,并保障其职位职级。

工会往往依附于其他部门和组织,缺少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下发或上报文件的附署上。即使地方工会提出与地方政府联席会议的议题,也往往事先经过对方点头。工会如通过文件提出主张,应当工会主署或请党政部门转发。工会主张的实现也应以工会为主,有关部门配合。

此外,工会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虽然授予工会组织不少权力,但工会干部用不上。

原因有二:一是,“我维护职工,谁维护我?”工会章程没有保护工会干部的具体规定,工会干部利益受到侵害得不到保护。最明显的例子是:工会法第48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全国人大法工委对该条执行范围和具体内容均做出明晰解释。可惜,并未很好执行,工会自身也不力争,使县级以上各级工会部分(工会院校、报纸杂志等实体)在职工会干部心凉了半截。

二是没有过硬维护手段。全总应当做出榜样,向人社部、财政部提出:必须严格执行工会法第48条的规定。工会应当争取拥有支付令,使企业不敢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和工会经费。

工会还应与劳动部门联合劳动监察,工会组织可以代理劳动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最主要的,中国工会应当落实停工权。有人谈虎色变,其实工会落实停工权对企业和社会的和谐有利无害,能起到预警作用。

工会干部:委派为辅,选举为主

工会组织不能“线长面广空排场”。在工人稠密地区,可以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在工人稀少地区可以建立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在乡和村、街道和社区,视企业和职工多少,可设工会派出机构或人员,诸如工会办事处、工会联络处、工会组织员、工会联络员、工会巡视员,但人员必须专职,受上级工会管理。

现有的全总和地方工会组织机构,还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结构,必须根据实际,撤并、增设一些机构,要分别建立国企(包括股份制企业)工会、民企工会、外企工会。这些企业内外环境不同,职工与企业的要求和矛盾不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程序也不同,要有不同工会机构去办理。

实行工会干部委派制。特殊经济地区,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区等工会主要领导可由上级工会委派,保证其待遇。

实行选举制。除外企和民企工会主要领导由上级工会委派外,其余企业工会专职干部由会员投票选举,其工资待遇从会员交纳的会费中解决,不脱产的工会干部视具体情况补贴,对工会积极分子定期奖励表彰。

工会会员重新登记,重新明确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在权利享受和工会举办活动参与上,要有会员与非会员的区别。

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会关系转移接续的办法,实行企业、地区乃至全国之间工会关系的联动。

工会会员会费由本人向工会组织交纳;企业行政直接向同级工会拨交工会经费的制度必须坚持,税务代征制一定要废止。

缩短战线

过去工会线长面广空排场,耗费资源,成效甚微。

工会就是工会,不是党不是政,也不是企业,工会应站在工人利益的立场,工会工作者说话、办事、看问题、处理问题都应由此出发。工会工作者立场和态度不能和政府人员、企业行政人员混同。

工会的独特任务就是维护工人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如果企业不顾工人利益,不接受工会意见,而企业规定又确实侵害工人利益非修改不可者,工会就应向企业抗议,向上级申诉,以至向法院控告。全总和地方工会要有3个机制:伤害职工快速反应机制、会员职工救助机制、突发事件预警机制。

工会的作用就是监督、调节。监督平台就是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现在大多只是行政干部的讲台)。在企业和工人利益发生矛盾时,工会应出面调节,以达成和解。

三分之二的人员应去基层调研

坚持密切联系工人,要使工人感到工会确实是自己信得过、替工人说话办事的组织,不会拿工人会费替少数人谋利益。工会要反对形形色色的官僚主义,本身必须是民主模范。

调查研究是工会工作者看家本领,不能因信息传递现代化而取消到基层调研活动。各级工会尤其是上级工会,每年都要有2/3时间2/3人员到基层厂矿企业调研,地方和产业工会每年至少要提供1至2份有重要决策价值的调查报告,全总更要做出榜样。

调整工会经费使用方向

每一分钱都是工人劳动的血汗。工会领导深入基层,无论视察、调查、慰问,都一律轻车简从。各级工会要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调整经费使用方向,要严禁建造高档楼房宾馆,杜绝工会干部动不动出国考察、参观旅游、宴请吃喝。

全总应当利用从财政部要回的“文革”10年间被冻结的工会经费及利息,以解决工会退休人员待遇差等问题。

应设立失业会员救助中心,该中心为地方工会的常设机构,任务是帮助失业的流动会员寻找工作,解决他们短期失业期间的食宿问题。

地方工会要下力气办好工会院校,投入财力,为教职工创造便利。工会可定期进行部门间、产业间和地区间的交流。工会干部要有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的知识,还要掌握工会业务知识、社会调查和计算机技术,善于交流谈判,能和各方面人士打交道,成为多面手。

(作者为安徽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前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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