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医疗“纠托”不请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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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医疗“纠托”不请自来
海峡都市报  2005-08-05 09:26
N本报记者  龚凡/关永辉/实习生原一林/康丽珍
有那么一伙人,游荡在医院周围,专门盯着医院出现的医疗纠纷,打着为患者“讨公道”的旗号,或者索性自称是患者亲友,以期从赔偿金中提成牟利。这些人被医院称为“纠托”。医院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最怕碰到这些人,但现实中却是常常碰到这些“老面孔”。两天来,记者调查采访了榕城几家大医院发现,面对在医疗纠纷中煽风点火的“纠托”,院方甚感头痛,认为这些人的存在无益于纠纷的解决,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记者还了解到,“纠托”已引起部分省政协委员的重视,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已着手制定打击“纠托”、维护医疗秩序的解决方案。
【个案】
病人刚死5分钟
“纠托”搞出追悼会
不久前,一名病人在福州一知名大医院治疗过程中死亡。在其离世后不到5分钟,就有100多号人气势汹汹地纠集在医院,自称是死者亲友邻居,并很快就在医院的空地里搭建、布置好了死者追悼会。
院方私下向家属了解后得知,原来,这一纠纷的背后还有“黑手”在策划指挥,“黑手”就是蹲点医院的“纠托”。在死者家属与院方医务人员协调时,“纠托”已在第一时间介入,取得家属同意,代为搞定争取医院赔偿。
手术并发症
“纠托”开价10万
遭遇到“纠托”的,并非只有一两家医院。昨日上午,福州一三甲医院医务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上个月,闽侯一名50多岁的病人,在该院接受肠胃手术时出现并发症。病人家属对此不满,但也不过是希望医院免去第二次手术的费用。就在此时,一名30多岁的男子突然现身,要为病人家属“讨公道”。
对于这名男子,院方作了外围摸底。医院医务科负责人———也是处理这次“并发症”事件的院方代表说,病人及其家属都是农民打扮,而这名男子却衣着光鲜,拿着时尚手机提着高级皮包,说话口音与病人一家也不一样;更为奇怪的是,被问到他与病人关系时,他竟然支支吾吾。而在此前,曾有人看见这名男子在医院里晃来晃去。这名负责人说,可以肯定,这名男子就是“纠托”。
这名男子一介入纠纷后,就向院方提出了10万元的赔偿要求。这名负责人说,后来院方与病人家属达成了共识,免去了近万元的第二次手术的医疗费用后,那名男子就不见了。
昨日,记者还了解到,福州某三甲专科医院去年至今,已被同一批“纠托”“黑”了两回,医患关系一度紧张。院方判定,“纠托”及其召集人员,可能为福州郊区村民。
【内幕】
专盯外地人一有吵闹就来劲
根据记者调查,“纠托”踪影大多出现在福州一些大医院特别是手术较多的医院。
据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介绍,“纠托”组织是有分工的,在目标医院有人负责蹲点守候,游走在门诊大楼内外及住院部。一旦发现病人家属与院方有不同意见,他们将立即上前探问事情,同时作出可以帮忙的暗示。
“纠托”还会在医院缴费处察言观色,瞄准的对象一般是外地来看病的人,特别是一些农民。如有患者不情愿交钱或有意见,他们就主动迎上去试探。如果得到病人家属“授权”,“纠托”会依据纠纷大小,有无病人死亡,组织安排人员前来医院。如果手术出现问题,“纠托”就会一两个人出面,以病人亲友、同事的名义与院方交涉,内容以赔偿金额为主,并以上法院、集众闹事相胁。
知情人说,病人如果出现死亡或重大伤残、器官受损,“纠托”能在短时间内,组织同伙集聚在医院,先把事情搞大,把过错推到医院身上,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一般来讲,打头阵的负责控制场面、起哄、吵闹、安排道具,酬劳100元左右;“请”来助阵的就是为了撑场面,酬劳50元左右。等病人家属拿到赔偿金后,“纠托”按事先约定,抽取40%至60%的回报金,“纠托”再行支付给那些出过力的人。
福州某三甲医院的医务科负责人说,“纠托”的介入,会让原先简单的医疗纠纷变得更复杂,甚至向无法解决的方向发展,甚至还可能引发公共卫生问题。有的患者死亡后,家属在“纠托”的“点化”下,为获取高额赔偿,往往不让将尸体移到太平间,以此来要挟以达到高额索赔的目的。
【症结】
处理医疗纠纷太麻烦
“‘纠托’的产生,要结合整个医疗大环境乃至社会大环境来看待。”谢长华说。
谢是福建省至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长期处理与医疗官司有关的业务。他说,如今的医疗鉴定,能证明责任在医院的案例少之又少,即使证明了医院过错的,打官司也是马拉松式的过程。另一方面,医院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让患者或其家属疲于在医院的各部门奔波,这就让“纠托”有了生存的空间。
据省农工党的调研,某省级医院近两年来发生医疗纠纷140余起,造成打砸医院及殴打院长的恶劣事件;另一省级医院近两年医疗纠纷达到20余起,共赔付60余万元。
省农工党有关人士认为,“纠托”的出现是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些患者及家属对医疗结果期望值过高,而结果反差过大,心理上无法接受。此外,医院高额的检查、医疗费用也增加了医疗纠纷。再次,一些医疗机构制度和管理上的不足、疏漏和滞后,也是造成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
【对策】
出台政策严打“纠托”
还好,“纠托”问题已经引起有识之士的重视。其实早在今年我省“两会”期间,陈烈平等近30名省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了《切实实施“依法治省”战略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提案,认为“纠托”是医患关系紧张的突出表现形式。陈烈平提出,频繁的医疗纠纷和日益激烈的医患冲突已经让医院不堪重负,已经影响到医疗和护理质量,甚至导致恶性的连环事件,所以对“纠托”必须加大打击力度。
省农工党建议,应由中央或省级地方政府制定“医疗机构(场所)治安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不管发生任何医疗纠纷都不能影响医疗机构业务的正常进行,以保障其他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把医疗纠纷的解决场所强制性地引开医疗机构,由政府、社会和医疗机构认可的专门的机构来依法妥善处理。
可喜的是,就省农工党与省政协委员的呼吁,省公安厅作出了答复,公安部门对那些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公安厅还将会同卫生部门研究制定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法律法规的可行性报告,争取制定政府规章或法规。
医院完善管理机制
谢长华认为,要杜绝“纠托”的产生,除了打击,医院也应从自身的管理机制上找原因,以更有效、快速的手段处理医疗纠纷。
省农工党的有关人士介绍了我省一个解决医疗纠纷的成功典型:福鼎市从2001年3月在我省首先实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在全国率先实行由市卫生局组织、全系统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包括个体诊所、村卫生所室和乡村医生)联合保险的形式,同时还与保险公司签订医疗责任保险和病员安康保险补充协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经市卫生局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后,全部交给保险公司认定和赔付。实施近四年来,共调解各类医患纠纷93起,保险公司累计赔付金额75万元,大大减少了该市的医疗纠纷发生率,也使患者获得了应有的补偿。我省应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据了解,去年底,北京市卫生局也下发文件,规定北京市公立非营利性医院必须都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