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官“维权”,为什么不请律师?/ 杨大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6:38:53
县官“维权”,为什么不请律师?杨大民
最近十天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突然之间,县长和县委书记一个接一个争先恐后你追我赶开始用法律的方式来维护县官的“合法权益”。绥德县的崔博县长和西丰 县的张志国书记就是两个非常典型的“维权代表”。他们的“维权事迹”近日被各大媒体频繁报道,广泛传播,不能说“地球人都知道”吧,也已经“谁看谁知道” 了。其知名度直追大名鼎鼎的周正龙和华南虎。
维权,顾名思义,维护自己的权利。在人人平等的法治社会里,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官家人,只要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每一个人都有权利通过法律的途径去寻求救 济。日常生活中,我们见过太多太多的人在维权。每一个法院的每一天都在直播着维权故事,不足为奇。每一位律师的每一年不都是在帮助自己的当事人在维权吗? 更不足为道。
然而,为什么两位县官的“维权事迹”却如此轰动,又如此令世人瞩目呢?让我们再回顾一下他们的“维权事迹”吧。
陕西省绥德县县长崔博,本来到年底工作繁忙大会小会不得空闲,没想到碰上一个“不知趣”的县职业高中校长高勇。高校长为了学生的几文助学金,在2007年 12月25日这一天,追着崔博县长签字。崔县长到办公会场刚一下车,他就跑上去非要县长签字。崔县长开会那是为了全县的大事,具体来讲就是为了研究绥德县 的“改革与发展”和“依法治县”的大问题,这是做为一县之长的正常的公务,让高校长这么一干扰,影响非常严重。崔博县长认为高校长的行为侵犯了县长的合法 权益,具体来说,就是妨害县长履行县长公务,应依法处理。于是向公安机关“举报”高校长。侦查机关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迅速立案将高校长进行行政拘留。
绥德县公安局长任文国说,高勇已经构成妨害公务,公安机关的处理没有问题,而且警方也没有关押当事人,让他回家了(交纳5000元保证金后)。如果高勇认为公安机关对他的行政处罚不当,完全可以到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法院申请行政复议。
崔县长利用法律方式通过法律程序进行了一次维权。这是依法治县先进理念的一次具体的个人实践。
民间和媒体对崔县长的维权行动说法不一。有人说,高校长被冤枉了。网友称,崔县长是法盲。法律界人士认为,高校长的行为不能构成妨害公务。社会学者指出:崔县长滥用公权力,侵害个体私权云云。
正当大家议论纷纷口诛笔伐,声讨崔县长的维权是“威权”的时候。
2008年1月7日一篇题为《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面新闻遭警方拘传》的文章让善良的人们再次“瞠目结舌”。
原来,另一个叫张志国的西丰县委书记也耐不住寂寞,开始“维权”了。
文章说,“2008年1月1日,《法人》杂志刊发了记者朱文娜《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的文章。文章报道了辽宁西丰女商人赵俊萍因不满西丰县政府对其所拥有的一加油站拆迁补偿处理,编发短信讽刺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判诽谤罪。
3天后,西丰县公官局警察,携带公安局立案文书和拘传文书,到北京《法人》杂志编辑部,要求拘传记者朱文娜。昨晚,县公安局一领导证实,已对朱文娜涉嫌诽谤立案。
张志国昨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对西丰警察来京拘传记者一事毫不知情,但称报道确实有损西丰形象,并诽谤了他个人。”
此文一出,全国哗然。
天涯社区,十年砍柴带着媒体的兄弟们正在发起援助朱文娜的正义行动。
新闻人、法律人、社会学者、善良网友又开始“热评张志国书记”
朱文娜的代理律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副教授、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对张志国的“一无所知”感到不解。
“诽谤罪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不告不理。作为诽谤行为的受害者,张志国不自诉,公安局是不可能立案的,更不可能到北京拘传朱文娜。既然公安 局已经手持‘拘传’的传票来北京要求拘押朱文娜,张志国就不可能不知道此事。”周泽说,对诽谤犯罪提起公诉的情形,仅限于严重的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诽谤行为。
赵俊萍的代理律师高义宝说:“西丰县公安局替‘诽谤罪’的‘受害者’立案,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十年砍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西丰县委书记认为自己被朱文娜诽谤,他可以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朱文娜,我对此表示支持。以诽谤罪立案、滥 用公权力对付记者,我是反对的。中国有2000多个县,县县都有公安局,如果都像西丰县这样拘传记者,结果是灾难性的。乡下的老大娘都可以想得出,在县委 书记的‘一亩三分地’上,公检法都听县委书记的,他们办县委书记被‘诽谤’的案子,能有几分公正?”……
……
而我发现绥德县崔博县长和西丰县张志国书记的维权行为存在着几点相同之处:
一、维权者都是县级官员
二、县官本人都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前者妨害了他的公务,后者诽谤了他的声誉。
三、都向其管辖的公安机关举报。
四、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积极主动,办案效率奇高。
五、维权之前和维权之中没有咨询过律师也没有律师的介入。
写到这里,想起一名网友的留言:法盲怎么可以当县长呢?
其实,法盲是可以当县长的,律师不一定就能当得了县长。关键的问题是法盲如果要维权的话,不聘请律师或者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权利是很难维护的。
维权,越来越需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也越来越需要专业知识的支持。尤其是法盲县官,仅凭七品芝麻官的小小权力和手下的几个警察也想去实现“为权利而斗争”的伟大梦想,在今天已经越来越难了。
对于崔县长和张书记来说在维权之前哪怕咨询一下我们律师,也绝对不会发生令世人唾弃的“维权闹剧”。
然而,他们过于相信他们手中的权力,盲目的认为有了“权力”就是有“权利”。甚至幻想着用手中的“权力”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实际上,这种“维权”是利用公权力侵犯私权利,是一种违法的滥用职权。
所以,我想给各位县官提个建议:当你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请放下你手中的“权力”,想维权?请个律师吧。
否则,丢了乌纱帽可别怨哥们没提醒你。
2008年1月8日于京都。
杨大民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