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伏法 能否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16:48:19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7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从一个司法局原局长到因犯罪沦为阶下囚最后成为十恶不赦的死刑犯,变化与反差之大,令人咋舌。
  我们都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刑法》原则。
  而身为人民公仆、前公安局长、司法局长的文强难道他不知道吗?
  是的。他知道,他比任何人都知道这里面的种种利害关系。
  他又不是智障儿童,那“小算盘”打的比任何人都精明。
  也许是被利益冲昏了头、还是被美色迷惑住了,放着好好的小日子不过,视党纪国法于不顾,居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有句俗话叫当局者迷,也许文强就是这个当局者。
  
  换句话讲叫做聪明反被聪明误。
  
  也许用后者来形容文强我觉得更为贴切一些,因为他深知,当他触犯法律的时候就已经想到后果是什么。
  现在好了,文强已经对他所犯的罪行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被法律处以极刑的待遇。即便是他想忏悔的话,也只能是到黄泉路上忏悔吧!
    
  虽然文强伏法了,但是他的死能否起到一个杀一儆百的作用呢?我不能以肯定的语气来回答这个问题。毕竟还有那么多贪官污吏没有接受法律的严惩,还在怀揣着侥幸心理在别国过着所谓“逍遥自在”的生活。
  
  如今已成为一具冰冷尸体的文强警醒着这些人:打黑除恶不会因为担心“牵连过多”而刹车,就算拔出了“泥”,也照抓不误。不管你是如文强般的“地头蛇”还是希尔顿酒店这样的“洋老虎”,只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必将受到严惩。
  
  明规则不彰,自然潜规则横行,潜规则横行,必然滋生黑恶。黑恶之所以成为势力,无非是借助腐败和“潜规则”影响和扭曲公共权力,在“保护伞”保护下以暴力手段形成势力范围。
  文强罪恶累累,其态度却极其嚣张,“我要死了,谁也好不了”是在威胁谁?
  文强自以为逮到张君,目空一切在审讯中屡屡自负“你们查着了,我就认。”等等这一切,都在一审二审的程序中粉碎了文强的梦幻,文强终于在大量的清楚事实、确凿的证据面前,低下了罪恶的脑袋,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象文强的这样的贪污腐败,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强奸妇女,能说清除殆尽?
  文强的所作所为并不是他的首创,现实中仍然还有这样的不僵之足存在!文强的作恶多端,最终没有逃脱人民的审判,这就是那些胆敢藐视法律,以身试法之徒的必然下场,后来人不能不惊醒,不管你功劳多大,权位多高,如果是忘记了党的宗旨,忘记了人民的重托,文强的下场的重演就不是不可能!
  今天是国耻日,重庆曾经嚣张的文强,被执行死刑,这是法律的胜利,是党的反腐败政策的胜利!文强该死,人民称快。
  
  每当出现这种贪污腐败案后,大家不应该把它当一个话柄拿出来聊聊就完了。导致出现这种事情的因素更值得大家去深思。出现问题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让这个问题一直持续下去,这就需要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体制从根本出发进行改革,在任用干部上真正做到任人唯贤,而不是任人唯亲,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在思考客观因素引起的同时,从主观方面进行教育也同等重要,深化领导思想教育、提高领导作风素质,才能彻底解决反腐“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