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了这个农民“敲诈政府”的胆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08:31:02

谁给了这个农民“敲诈政府”的胆子?

2010-07-06 07: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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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山西吕梁市临县兔坂镇农民马继文因敲诈政府罪获刑三年,被监禁了9个多月后马继文于6月18日被当地法院和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偷偷地” 送回了家,相关部门没有解释马继文被突然送回家的原因。(7月6日《东方早报》)

稀里糊涂进去,又莫名其妙地出来,不知道这样会不会将一个正常人折腾成精神病。农民马继文之所以被判刑,原来是因为上访。1999年,马继文因为承包的荒沟土地被村民“抢”走后一直讨不到公道而走上了上访的道路,十年的持续上访让当地政府头痛不已。2009年9月,在北京“非正常上访”的马继文被北京警方抓获,后被移送回临县公安局,11月23日,马因“敲诈政府”获刑三年。

虽然依法治国早在1997年就被确定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但在这些年中,不少地方的冤假错案却是层出不穷。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景象?难道是执法者不懂法?显然不是,在很多时候,明显是有些执法者知法犯法。“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句经典的古语如今在这个时代大放异彩,蒙冤受屈者所获罪名五花八门,诽谤政府、扰乱社会秩序、妨碍公务等等罪名已是司空见惯,没想到,如今又出现了“敲诈政府”罪。

作为一个新名词和新现象的“敲诈政府罪”在百度百科里被解释为:2010年网络新名词,是由一些农民不断上访,而引发的新的判刑性质事件。这样的新罪名,在法律书籍里大概是找不到的,因此,也只能是在互联网上被网民这样解释。敲诈很多人都懂是什么意思,但敲诈政府就不那么容易理解,因为政府是强势机构,没有谁敢吃了豹子胆去敲诈。

农民马继文因为荒沟被他人侵占,自然要想方设法讨公道,一开始,他当然是想着让问题在地方上解决,但是因为侵占者与当地官员错综复杂的关系,马继文的初始上访只能是无功而返。既然在地方上访不见效果,当然会想到去京城碰碰运气,说不准就遇上了包青天。马继文最终踏上了去京城上访的路,原以为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不料最终被判刑。

上访是中国社会的一道独有风景,访民也就成为了一群特殊的人。在具有公民意识的人眼中,访民是权利意识相对觉醒的群体,但在很多地方官员的眼中,访民却是威胁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全国各地的访民数量之庞大远远超越一般人的想象,有人将访民戏称为中国的第五十七个民族。在北京南站附近,早已经形成了上访村,成为鸣冤叫屈者的集散地。

农民马继文因为上访获罪,实在是算不上什么新闻,从海外媒体的报道看,有这种遭遇的访民不计其数。马继文是如何“敲诈政府”的?马继文案的一审判决书里记录着马继文敲诈政府的几个细节:2008年12月15日,马继文到了兔坂镇镇政府,见到该镇党委书记、镇长等四人,以进京上访为由提出如给他一万元他保证年前不去北京上访。为了缓解非正常上访造成的政治压力,兔坂镇政府被迫答应给马继文6600元款。2009年3月8日,临县信访局在从北京接马继文返回临县途中,马继文以不给钱就再去北京上访为由迫使接访人将身上剩余的900元给了马继文,马继文才回到临县。

上述细节就是马继文的“罪证”,对此,马家承认,马继文当时确实写了一份年前不上访的保证书,但此后马继文上访并不是为了土地,而是因为村里剥夺了他的选举权。针对此案,王克俭律师认为,马继文没有提出或实际揭露兔坂镇政府及临县信访局工作人员的隐私或违法犯罪行为,并不是以上访为由侵占他人的财物。“区区一个农民马继文,如何都构不成对政府的威胁或要挟!”。马继文一案明显是冤案,如今,马继文在被关押9个月后获释,这是比较令人欣慰的结果,说明当地官员在良心发现,但是,“欠别人的总是要还的”,仍然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否则,今后制造冤案者将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几天前,有媒体报道,太原清徐县两位老人几次去县人民法院,看到国旗斜掉在地上无人管。三次提醒无果后,他们拨打了太原市市长热线,之后当地一家媒体将此事曝光。没想到,2007年9月26日至10月25日,清徐县人民法院竟然将武、陈两人连续两次司法拘留,拘留依据竟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这样一部根本不存在的法律。如此荒唐的事件,制造者还是本该精通法律的法院,可见,在很多地方,公权力严重泛滥,而普通民众则随时可能被构陷。

农民马继文被以“敲诈政府罪”判刑一案,同样荒诞不经,让人再一次领教了一些地方官员无法无天的勇气。要实现依法治国的伟大构想,就必须先把官员的权力关进笼子里,而要这样,政治改革是必要条件,如果民众无法用选票决定官员的政治生命,类似的荒诞剧还会不断上演。

201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