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荒唐第一案:农民上访成敲诈政府被判一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2:14:07
人类荒唐第一案:农民上访成敲诈政府被判一年 作者: 北大青年  发布日期: 2010-2-25    查看数: 66   出自: http://www.mykh.net 作者:张辉

有一个研究中国大陆的学界朋友去台湾访问,为了解决在大陆产生的一些疑惑,他对台湾社会底层的100位民众进行了模式问话。他问的问题是按照模式问的,基本一样,但他没想到回答他的台湾人的答案也基本一样,似乎也是按照模式回答的。

一问:政府要拆强行你的房子,你怎么办?我指的是万一。

一答:这不可能,政府怎么会拆我的房子呀,房子是我的而不是政府的,他要想拆得依法和我协商好。假如政府要拆我的房子,我当然要去法院告,政府必定完蛋。

二问:要是法官腐败偏袒政府呢?我指的也是万一。

二答:这不可能,法官不归政府管,在法官面前我和政府是平等的。如果有万一,我可以去找议员,政府最害怕议员找他们的麻烦,找起来麻烦很大。

三问:要是议员不能尽责呢?我指的也是万一。

三答:这不可能,议员是我选出来的,他们也要上门拜票,对我做出承诺我才选他们,我现在一个电话就能把议员约来。议员不来,我就找媒体曝光。

四问:要是媒体勾结权力不愿意为你讨公道呢?我指的也是万一。

四答:这不可能,媒体很多,他们不归政府管,也不归特定的政党管,这个媒体不来,还有一堆媒体会来采集新闻。言论自由可不是闹着玩的,曝光到谁,谁就要出来说清楚。

财产权明晰、司法独立、公正选举和言论自由,这四条是一个现代化社会所必须的,就保证公民权利而言,这四条比所谓四项基本原则要有用得多。因为有了这四条,所以我们在大陆司空见惯的事情,台湾民众一致认为“这不可能”。

从以上的问答中可以看出,台湾人一旦有了事情,首先想到的都是找法院要个说法,但是在大陆人们众所周知的是,一些案件被“上级意图”所指使,法院是不予受理也不能受理的,还有一些案件可以受理,但是审理结果往往是“上级意图”所确定的。于是,中国出现了众多的访民,他们是司法不公的产物,他们到处去上访,只是为了讨个公道而已。

郭雪梅,一个很平常的邯郸女人,一个很平常的访民。他儿子被警察撞伤了,警察赔她5000元了事,她不满意。于是她就进京上访告御状,想多得一些赔偿;于是地方政府就要截访叫她回去,并在她的要求下承诺再给她3000元钱做为补偿;于是她拿了政府3000元钱,并打了收条;于是政府第二天就报案到警察局,说郭雪梅敲诈政府;于是第二天郭雪梅就被警察局立案侦察,速度很快;于是第三天郭雪梅就进了班房,雷厉风行;于是郭雪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中国大陆并没有实行地方自治制度,但在某种性质上来说,地方政府算是一方诸侯,人财物和生老病死都无所不及地被它管理着。可以这么说,针对每一个普通“公民”的时候,大陆地方政权是这个世界少见的强硬政权。如果这个世界上有敲诈政府的案例,哪也绝不可能是大陆的地方政府。就郭雪梅这个事情,本人请教了部分大陆著名的律师,他们都一致认为,政府不可能被敲诈,这个案件中,即便可以荒唐定性郭雪梅是敲诈,但是很显然,地方政府起码是敲诈案的共犯,或者教唆犯,或者主犯。

但是,不可能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发生得很蹊跷,也很荒唐。应该说荒唐的事情哪里都有可能发生,美国可能发生,日本可能发生,连天堂也可能发生。但是我想,在这些地方发生了荒唐的是事情,法院可找,议员可找,媒体可找,这就是现代社会的好处。而郭雪梅体会不到这些现代社会的好处,她在法院就栽了大跟头,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如果她再找所谓的人大代表和媒体,没准会被长期劳教,或者被判无期徒刑,或者干脆被送进精神病院。

960万平方公里的神圣土地上,发生了有史以来人类社会第一例敲诈政府案。为此,我们不得不反思,中国大陆距离现代社会究竟还有多远?或者是真的已经超越了现代社会跑到共产主义去了?

【提示】
刑法解释: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定义、量刑】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释】本条是对敲诈勒索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本条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的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总之,是通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畏难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财物。

3.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的,则不构成本罪。

根据本条规定,犯敲诈勒索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累犯或者惯犯;共同犯罪的首要分子;敲诈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手段特别恶劣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中对什么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进行了界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在实际执行中要注意:

1.要注意区分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由于以暴力相威胁是敲诈勒索的手段,也是胁迫性抢劫罪的手段,因此二者容易混淆,但是敲诈勒索罪的威胁行为仅使被害人产生畏惧心理,并交出公私财物为限,被害人尚有相当程度的意志自由,还有延缓的余地。而在抢劫罪中,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受到现实的威胁,已没有延缓的余地。

2.要注意本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本罪是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而绑架罪是绑架劫持人质限制其自由,并以杀害伤害被劫持人等威胁其家属或者单位交付财物。
人类荒唐第一案:农民上访成敲诈政府被判一年 人类荒唐第一案,敲诈政府被判一年 德先生社评:人类荒唐第一案,敲诈政府被判一年 农民被指“敲诈政府”案 政府为何会被“敲诈”?上访村民被判“敲诈勒索政府罪”获刑 山西临县上访村民被判"敲诈政府"获刑3年 离奇!山西临县上访村民被判“敲诈政府”获刑3年 山西临县上访村民被判“敲诈政府”获刑3年 判上访者“敲诈政府”疑似钓鱼司法 沧州多名农民进京上访 被指敲诈法院或政府后获刑 沧州多名农民进京上访 被指敲诈法院或政府后获刑 山西农民“敲诈政府”被判三年 关九个月后释放 - 雅虎资讯 被判敲诈政府 山西农民悄然获释 [东方早报]__鲜橙互动 南都网 1南方都市报 新闻互动网站... [转贴]上访怎么就成了敲诈政府 山西上访村民被判敲诈罪续:法院称将公正判决 湖南农民上访被认定冲击政府 县委书记令"劳教" 湖南农民上访被认定冲击政府 县委书记令"劳教" 农民上访被认定冲击政府 县委书记下令劳教(图) 钱昊平:河北沧州多名农民被指敲诈政府后获刑(新京报 2010-2-25) 河北沧州多名上访者被指敲诈政府获刑 河北沧州多名上访者被指敲诈政府获刑 河北沧州多名上访者被指敲诈政府获刑(组图) 河南商报:请别用“敲诈政府”打击上访者 潘洪其:上访群众为何能“敲诈”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