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多名农民进京上访 被指敲诈法院或政府后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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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2月25日 02:04新京报【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53条

2月3日,沧县,陈同梅的父母在家中。他们一直坚信女儿无罪。 本报记者 钱昊平 摄
核心提示
过去两年,多起农民被指“敲诈”政府案,在河北沧州不断上演。至少4名农民因到北京反映诉求被认定敲诈法院或政府而获刑。
被指敲诈之前,这些涉案人都因个体遭遇的事情,到各部门投诉。他们的家人称有关部门设套后抓人。相关政府部门称,这些涉案人长期在外反映问题,行为过激。
去年11月,沧州南皮县的两起“敲诈政府”案在河北省高检关注后撤销。
农历腊月二十,看着手提年货的行人从家门口过往,70岁的陈树江叹了一口气:“她今年还是不能回来过年。”
陈树江是河北省沧县张官屯乡银子旺村村民,他叹息的是女儿陈同梅。
2008年5月15日,陈同梅被一群人从家中带走,此后未归,一年后被判刑5年,罪名是“敲诈勒索”。
沧县隶属河北沧州市,记者调查发现,2008年到2009年,在沧州下辖县区接连发生了几起农民涉嫌“敲诈”案。
继陈同梅之后,2008年5月29日,沧县旧州镇东关村人王金荣被抓,后被判刑5年。
两个月后,沧州下辖的孟村县一对夫妇被抓,后被判刑2年。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案件都发生在重大活动、节日之前。他们被指控的敲诈对象,是当地法院或政府。
这些涉案人的共同点是,他们被抓前都因个体的事情四处投诉,多次进京。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点是,都坚持认为自己无罪。
家中被抓与报案存疑
为什么过了半年才报案?沧县法院旧州法庭庭长魏贺欣称,后来领导认为有敲诈嫌疑
今年43岁的陈同梅是从家中被带走的。
据陈同梅的弟弟陈同德讲,2005年5月15日,有几个人到家里,把姐姐往外拖。他认出来人有乡政府的,也有公安局的,其中一人是沧县公安局刑警五中队的李建军。
对方说带陈同梅“谈一谈,把事情解决了”,下午就把人送回。
但陈同梅此后再没回家。几天后,陈家收到沧县公安局的刑事拘留通知,称陈同梅涉嫌“敲诈勒索”。
2008年5月23日被沧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2月3日,陈同德说,姐姐此前一直因离婚官司而四处投诉。
陈同梅2000年与丈夫离婚。陈同梅认为法院对财产分割等判决不公,并且执行不力,从2006年起四处投诉。
从当地提供的材料看,她多次到北京,当地派人将她接回不下10次。
原张官屯乡人大主席胡锡祯(现沧县教育局副局长)说,陈同梅老是想不通,“我们也没有办法”。他称乡里也做过陈同梅的工作,愿意以政府帮助的形式,给她解决部分生活困难,希望她不再四处投诉。
胡称,陈同梅说,这些年投诉花的钱要求法院赔偿,少说也得20万。
2008年5月5日,沧县法院旧州法庭庭长魏贺欣到沧县公安局报案,称被陈同梅敲诈。魏贺欣此前因陈同梅的案子,常与她打交道。
案卷记载,魏贺欣报案时说:“2007年12月份一天的上午……我问陈同梅来法庭有什么事,她说到旧州镇职教中心看望孩子陈强,顺路过来,问她反映的那些问题怎么办。并提出,要解决事情,得赔偿她20万元……”
“之后,她再也没去过旧州法庭。”今年2月5日,魏贺欣在电话里说,次日他就将陈同梅的说法向法院领导汇报了。
此细节后来被陈同德质疑,如认为被敲诈,为什么当时不报案,而是半年多后报案?
魏贺欣解释称:“后来领导认为有敲诈嫌疑,就报案了。”
2月5日,记者向沧县法院求证,其宣传处主任朱树纯称将向有关领导反映后给答复,后无下文。
魏贺欣称之前与公安机关提过这事但没正式报案,后来的报案,还是公安局打电话让他去的。
对此,承办此案件的警察之一李建军拒绝接受采访。
要公道还是要钱?
乡干部称,陈同梅不接受10万以下要20万,而村干部称陈只要公道不要钱
对陈同梅一事的处理,由沧县政法委副书记曹庆山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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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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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梅  获刑  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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