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统计系统启动大范围改革 求解数据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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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7月05日 06:23中国经济网【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10条
看似并无关联的一些行动,却预示着中国政府统计正在进行的一场大范围革新,尽管它来得有点迟。
成立南开大学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研究中心,统计系统司局级领导干部交流,三部委共同发起全国统计执法检查……近一个多月,国家统计局主导的这些举措,与内部已经着手或正在进行的地区GDP统一核算、主要统计指标环比试算、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试点、调查失业率统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权重更新调整等,形成了一个推进统计改革的阵势。
这样的全力“反击”,恰恰反映当前中国统计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尤其表现在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所提到的“统计设计能力、统计数据采集方式、统计宣传方式、统计制度方法、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
有关中国官方统计数据的话题,除了枯燥无味的数据及方法论,剩下的便常常演变为半信半疑、质疑、牢骚,甚或嘲讽。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现实的中国统计体系,其理念、方式方法的革新,也突破了统计部门的门户之界,提出社会诚信建设的迫切需要。
GDP迷宫
“我已经被中国的GDP(国内生产总值)绕进迷宫里了!”财新网博主贝乐斯在与网友交流中发出感叹。
让人迷惑的是,中国对外公布的统计指标与支出法GDP相应项目并不是一一对应,而是须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
不只这位博主,由于统计部门不及时公布支出法下的投资与消费数据,经济学家、投行研究人士也常常只能找来替代数据进行分析。如,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推算投资(需求),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加政府支出,推算消费需求。由投资、消费及净出口三大需求,再来分析预测中国经济形势。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财新传媒首席经济学家黄益平便设问,这样的转换对于统计专家来说可能不是问题,但我们的统计数据仅仅是做给统计专家看的吗?
如此局面,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原有物质产品平衡体系(MPS)统计对象、统计方法、统计基础比较健全、比较成熟;二是某些主管部门业务管理的需要,过去以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作为综合指标已深入人心。一位统计系统资深人士分析说,这造成只要有需求,统计部门就得保留的结果。
迷宫般的GDP数据,反映出中国统计体系转型期的混沌。在中国统计从物质产品平衡体系向国民账户体系(SNA)的过渡中,尽管上世纪90年代初,建立了国民经济核算SNA体系,但中国统计并未真正实现与发达市场的接轨。目前,国家统计局每月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仍然基于MPS体系。即使是公布的季度支出法GDP,其统计过程也并非按照西方的支出法核算,而是在MPS体系中国民收入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而来。
不过,一位统计局官员向本刊记者解释,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与西方不同,政府作用较大仍需要进行投资的统计。比如,在实行经济刺激政策的过程中,进行大量基础设施投资,要花多少钱都要计划,统计部门要满足这种需求,客观反映这种情况,“统计不能突破现行体制,不能超前,统计如果不能适应政府需求就没有意义”。
支出法核算方式下,通常直接从企业和家庭花钱的角度来统计投资和居民消费。本刊记者从多位统计专业人士处了解到,支出法核算居民消费的住户调查,多年前在国内就已经进行,但是在GDP核算过程中一直未被采纳。
平均数之祸
今年2月至3月,一个简单的数字,让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度过了就任以来最难熬的半个月――2009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
为了平息汹涌而起的质疑,国家统计局公布了《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方案》,称“将认真研究社会公众和专家意见,并予以改进”。
此后,马建堂也多次表示,现行房地产价格统计制度和方法确实有缺陷:基础数据来源基本靠房地产企业填报,而企业统计人员常变动;对因房屋种类、地段等因素而差异较大的样本进行综合平均统计,过度消除价格变化。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方案,房地产价格调查综合考虑房地产类型、区域、地段、结构等统计口径的一致性,即按照同质可比的原则,由70个大中城市每月上报至国家统计局城市司。按照不同类型的房地产的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当月的房地产价格同比数据。12个月的数据算术平均,为全年房价数据。2009年1.5%的涨幅,即如此得来。
这与国际上通用的方法一致,方案里对如何做到同质可比,也描述得很详细。理论方法没问题,但显然,公布的数据缺乏对特定时间的相关解释。
2009年前五个月,中国房地产价格处于同比下降状态,全年房价波动明显,有波峰波谷,算术平均值就比较低,不像都上涨、下降的时候,与公众的感受差别不大。有专业人士提出,如果增加公布一些辅助性指标,如几个典型月份的月度数据,这样公众就容易明白其全年波动。同时,统计部门也应进行相应的解释。而简单的1.5%,把一年的起起落落都平均掉了、抹杀掉了。
即使同样的方法,国外除了级差地租,住房差异很小,而中国住房的地方差异、城乡差异很大,这使得中国全年平均数背后,隐藏了巨大的差异。
虽然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公布的2009年房价涨幅24%,以及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全国城市地价监测组公布的住宅价格上涨25.1%,更贴近公众感受,但专业人士都否认了这一做法的合理性。
这种平均价格把地段、结构、一线和二线城市、区域差异都抹掉,不是加权统计,只是简单一般平均,“可能去年平均价格更符合人们主观的想法,但这并不表示这一数字完全反映了当前房地产的形势。”统计系统一位资深人士表示。
但是,也有国家统计局官员告诉本刊记者,平均价格虽然存在问题,但也可以提供参考,考虑到公布的房价指数只统计了70个大中城市,实际数值应该比平均价格高一些。
“中国统计长期以来,主要以平均数统计为代表,在差异性很小的时候代表性很强,现在平均数的差异慢慢显露。”专业人员认为,中国统计在这方面的适应性、调节性不够,只公布一个数字,很难把这种千差万别的差异化反映出来,“从统计本身来说,不进行差异化统计,是造成主观、客观差异大的最重要因素。”
“观念上、制度上、改革上的时差,并没有意识到这种习以为常的统计越来越与客观相背离。”统计系统资深人士建议,中国统计应加强结构性统计,而非总量性统计。以房地产价格为例,对不同月度的同比数据不能简单平均,而要按销售额赋予不同的权数,同时公布不同地区(一、二、三线城市)、不同地段、不同质量的房地产价格。
趋势向上?向下?
对于中国经济指标的波动,经济学家只能根据同比数据进行分析,但这种波动并不能代表趋势变化,且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基数的影响,更准确反映短期经济走势的是环比数据。
“国际经济界通常更关注环比数据,因为它们更准确地反映了最新的经济走势。”黄益平解释说,同比数据的问题是包含了过去12个月的变化在内。
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提出,“环比GDP一般比同比提前约两个季度反映经济拐点。”他称,在经济变动迅速的阶段,环比与同比往往显示相反的经济活动走势,如果决策者和投资者只能看到滞后的同比数字,就会造成误导。
国家统计局原计划3月公布一些主要指标的环比数据,但至今仍未完成相关准备。对此,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表示,统计局已经初步选定了要进行环比数据计算和发布的主要指标,初步拟定了计算这些环比数据的季节调整模型,并对历史数据分月、分季度进行了调整、整理,目前正在研究开发计算环比数据的季节调整模型的软件。
盛来运称,“为了慎重起见,也是鉴于环比数据计算的特性复杂性,同时还考虑到国家统计数据的敏感性”,待相关各部委意见统一后,才能发布。
除了环比数据,规模以下企业、服务业数据也在官方统计数据中缺漏。
根据经济普查数据简单推算,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加上从事工业生产的个体户,就业人数应该占工业就业人数的44%左右。但目前全口径的工业数据,只有年度的工业增加值和GDP中的工业部分,日常统计数据中并未涵盖。
“规模以下企业可能在增加值上占的比重不大,但是在就业上确实很重要。”中国经济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对本刊记者说。
而服务业,连规模以上企业数据也没有。目前服务业只公布一个年度数据,研究人员做短期分析,不得不用工业数据来代表整个经济运行数据。另外,服务业在统计中存在遗漏。每次全国普查后的数据修订,基本发生在对第三产业的数据调整上。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经济普查后的2008年GDP核算数据,修订后的数据较初步核算数增加了1.34万亿元,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提高了1.1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也提高了1.7个百分点。
“经济普查表明服务业产值被低估,进一步验证了中国消费其实并不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为此认为,中国消费被低估。消费表面上的“疲弱”,部分源于中国服务业消费统计中的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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