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督查调研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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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督查调研的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4日 信息来源:

就业是民生之本,保障乃和谐之基。劳动保障工作是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民生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核心,是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的基石。劳动保障工作公益性强、公权力大、公众关注度高,而且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规定性和严肃性。长期以来,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劳动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8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要求,局迅速行动,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做出部署安排。按照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局推进办在狠抓各项制度清理的同时,牵头组织,采取座谈讨论、深入县区调查等多种形式,就推进劳动保障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行了认真的督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明显

通过开展督查调研,我们认为,近年来,局党组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以身作则,坚持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人、财、物管理全面规范。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各项干部人事工作规定,在干部调整、单位进人、干部的日常管理等方面,始终着眼于干部队伍的长远建设,坚持按制度选人、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干部队伍年轻化和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在财务管理、公务消费、公务用车、“金保”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公款出国培训等方面,都建立了相关的制度,并加强了对重要岗位的监管,没有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社保基金和再就业资金安全运行。始终把管好、用好社保基金和再就业资金作为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任务。一是将各项保障基金的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并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基金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分析异常收支活动,协调处理运行风险。二是社保经办机构的业务操作程序和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各岗位的职责更加明晰,岗位之间的衔接得到加强。依托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设定各经办人员的具体权限,使每一笔业务都能自动留有办理记录,便于事后监督。 三是社保基金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坚持每年对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每年进行全面的书面稽核和实地稽核,坚持定期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杜绝基金“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大力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用药、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套取医保基金行为,仅2008年,共核减医保基金2729.8万元,行政处罚定点医疗机构8家、定点零售药店33家,追究刑事责任14人。四是基金财务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近年来,未发生一起基金管理方面的案件,也无一人因违反基金管理规定而受到责任追究。

三是严格落实“四个不准”的要求,廉洁从政深入人心。紧密结合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实际,明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做到四个不准:不准违反法规、政策和程序办理劳动保障行政审批、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业务;不准利用行政审批审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和社保费征缴、待遇核定以及就业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等为部门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挪用、侵占或与他人串通套取、冒领社保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基金;不准借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之际乱办班、乱发证。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干部职工不断加强教育和管理,组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廉洁之风深入人心。

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通过开展督查调研,我们感觉,尽管劳动保障部门的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制度建设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但对照省、市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的要求,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第一,基金、资金的监管制度还需细化。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事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是劳动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社保基金量大、运行环节多、资金链长,必须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从目前情况来看,一方面,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虽然都建立了内部监督控制制度,但有些制度还比较原则,随着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和业务经办范围的拓展,有些环节的监督控制制度还不明确,需要及时做出规定。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参保职工人数已成倍增加,由于受编制限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十分缺乏,少数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不强,责任心不强,日常经办业务过程中有时有疏漏现象,必须加强业务经办的复核工作。此外,除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目前,劳动保障部门掌握或经手的资金,还有再就业资金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数量也越来越大,且这些资金主要在街道、社区等基层使用,虽然市级劳动保障部门不经办具体的资金使用,但作为业务主管部门,也有加强对基层检查和监管的责任,必须进一步健全有关制度,确保这些资金安全使用。

第二、落实依法行政还需要加强制度上的建设。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责和责任越来越多、越来越重,工作的外延和内涵越来越广、越来越深,服务面和与社会成员的关系越来越广、越来越直接。可以说,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经常都与劳动保障部门有关系,所有的社会成员都有可能要与劳动保障部门打交道。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劳动保障部门必须更加牢固的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将依法行政落实到劳动保障业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尽管这几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规定,不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已经实现了所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努力简化业务流程,各项审批、审核和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但要确保依法行政落实到位,还必须加强相关制度建设,比如,围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管理,需要适应新的要求,健全相关制度;围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仲裁办案,需要建立相关制度,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第三、内部人财物管理制度有待调整充实。这几年,围绕内部人财物管理,局机关以及所属的各个经办机构都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各项事务规范运行。但从目前初步清理的情况来看,这些制度有的已经过时,有的过于原则,有的已经不合理,有的还存在缺失,必须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规范。为此,要大力推进制度完善和创新,着力解决“无制度可用,有制度不管用,有制度不用”的问题,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不透明的地方不一定有问题,有问题的地方必定不透明。”必须进一步建立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与关键岗位监督的制度,做好政务公开民主评议活动,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

第四、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举措。在开展督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腐败问题易发的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以及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失效废止、坚持实行、修订完善、改革创新四个类别,我局研究布置反腐倡廉制度清理工作。对以我局名义印发和代政府拟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人财物管理的相关制度文件,进行全面的清理登记。确定78份为制度清理文件,其中,失效废止类17份,坚持实行类41份,修改完善类8份,改革创新类12份。还要进一步通过平台交流、政务公开等渠道和形式,认真组织学习相关制度,增强干部职工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自觉性。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大力加强劳动保障部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按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要求,下一步,要在做好现有制度清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继续大力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的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劳动保障业务工作一同部署研究,一同检查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建立完善相关指导督察制度,切实加强对基层劳动保障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指导。继续强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目标考核,健全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形成从上到下,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体制、机制。创新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制度。认真抓好学习教育,特别要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兢兢业业,干干净净为党和人民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劳动保障系统“四个不准”的要求。在全系统开展多种形式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分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基金安全和基金纪律教育,牢固树立社保基金是生命线高压线的意识。

二是不断完善各项基金、资金的监管制度。首先,进一步健全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监督控制制度,规范社保政策和标准。继续深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细化各险种各项待遇的支出规范,普遍设立业务经办复核岗位,严格执行经办、复核、审批既相互制衡又共同负责的操作规范,进一步把好基金支出关。按照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市属各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指导和退休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征缴基数、缴费费率和待遇计发标准。其次,要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和要情报告制度。对影响基金安全的各类问题,均应按规定立即报告。不断强化基金监管的手段,依托金保工程建设,积极实施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检查,采取重要数据采集、综合分析、异常情况查找、外部信息对比等方法,对社保基金运行和风险进行适时监控。建立养老金领取指纹认证系统,不断增强防范基金支出风险的手段。另外,切实加强对有关资金的监管,围绕再就业资金、退管经费的拨付程序、使用范围、监督检查等,建立具体制度,抓好落实。最后,完善和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与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工资保障金的建立作为建筑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特别是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实化公开措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抓好行政审批审核、社保费征缴、基金分配、待遇核定以及就业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医疗保险目录调整、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腐败领域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印发的监管,规范性文件成稿后必须由局政策法规部门审核,检查是否有与依法行政规定不相符的地方,并明确有效期限,明确是否上网公布。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明确市本级和各县区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办案的管辖权划分,明确具体办案程序,规范具体执法行为,切实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总之,通过此次督查调研活动,我们进一步掌握了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情况,初步找准了加强制度建设的方向,基本理清了下一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巩固年活动的思路。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坚持纠建并举,确保2009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巩固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