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户籍管理新规出台 连续暂住8年有望落户岛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3:02:48
今天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的《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最大的亮点是,在厦务工的外来人员有望落户厦门。

  外来人员如何落户

  外来人员落户厦门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迁移落户至岛内的,必须满足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8年,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8年,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固定住所,有固定职业并且签订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来厦满5年,连续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满5年,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5年,并满足相关条件的,可以落户厦门岛外四区。

  人才如何落户

  规定还部分调整了人才落户规定。对于海外人才及其他高层次人才,规定允许海外人才、留学人才落户本市,允许岛外人才在岛内落户。考虑到本市外地人员调入或人才引进等政策今后还可能调整,目前只做了原则性规定,明确由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教育等主管部门,根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对户口迁入予以审核确认;同时明确有关主管部门今后对外地人员调入、人才引进等有关政策做调整的,需报市政府批准。

  同时,结合实际,对毕业大学生“先落户后就业”作出调整,原规章相应内容被删除。亲属投靠如何落户

  在落实亲属投靠落户方面,规定提出,在岛外四区全面实行“多投靠”政策。岛内两区,在原有的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退休父母投靠子女的“三投靠”的基础上,增加了身边无子女的父母允许一名成年子女投靠的政策,实行“四投靠”政策。

  对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退休父母投靠子女的“三投靠”删除了需要合法固定住所的条件。

  投资如何落户

  在投资落户方面,规定保留了原来投资入户规定,即本市以外企业和个人来厦投资兴办企业达到标准,可以将投资者本人、直系亲属或企业骨干员工迁入本市。此外,规定还做了进一步规范,以纳税额为入户计算标准,删除了原有的以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数额为基数的内容。

  同时, 规定还放宽了本市重点工业企业和企业总部(营运中心)骨干落户本市的条件。

  此外,规定还在局部放宽了户口政策。一是国家各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驻厦办事处入口指标适当增多;二是适当放开岛外户口迁入岛内的限制,原属于岛内户口迁移至岛外的,可以将其户口迁回岛内;三是放宽本市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迁回本市的限制,不需要具有本市合法固定住所的条件;四是明确获得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人员可以落户本市等。 【链接】6年迁入户口近28万人

  原《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是2003年8月1日起实施的,实施6年多来,全市共办理户口迁入279287人,其中购房入户67325人,“三投靠”87251人,毕业生迁入68630人,“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30752人,工作调动14687人,投资入户2679人,其他迁入7963人。

  【相关新闻】全总建议大城市放宽农民工落户

  本报综合消息 昨天,全国总工会发布《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报告》。

  报告指出,户籍问题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一大瓶颈。各地应对在中小城市、小城镇实现稳定就业创业而又放弃农村责任地的农民工,取消准入门槛;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应放宽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相关政策,采取积分制落户办法,将教育、技术资格、工龄、社保缴纳年限等作为积分内容,优先考虑将农民工劳模、农民工高级技能人才等农民工优秀分子转变为市民等。

  报告称,当前应逐步剥离附加在户口上的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社会福利,引导人口有序迁徙流动和就业,并普遍推广居住证制度,清理取消歧视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