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厦门有哪些渠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1:43:39
落户厦门小帮手
招数一:办暂住证达到年限可入户
按照规定,从今年8月1日开始,要落户岛内的外来人员,须持厦门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8年,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8年,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固定住所,有固定职业并且签订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招数二:投靠亲属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配偶以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父母投靠子女的,被投靠人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在厦门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投靠人可将户口迁入厦门市。
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全面实行“多投靠”政策。
在思明区、湖里区原有“三投靠”的基础上,增加了身边无子女的父母允许一名成年子女投靠的政策,实行“四投靠”的政策。
招数三:人才落户
8月1日起,厦门市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将停止进人。今后,符合原先人才落户政策的毕业生,有四种落户渠道,分别是:自己在厦有房子,可以直接落在房子里;单位有集体户,可落在集体户里;在厦有亲友,可挂靠亲友户口;如果上述条件都不满足,就可落户在单位所在社区的“社区集体户”。
在人才落户方面,新规特别指出,厦门岛外的单位接收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和毕业生,在岛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岛内落户。其中,海外引进人才在岛内落户的,可不受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条件的限制。(其中,符合条件的人才,是指具有高级技师的高级职称,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具有含技师的中级职称或文化程度为大学 (大专),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的专业人才。有合法固定住所,即居民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或居民按规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的所在单位自建房或所在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
此外,来厦门市工作或愿来厦门市工作但单位未落实的留学人员和海外引进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获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入厦门市。
招数四:购房置业 安家落户
据规定,在厦门购买二手房目前依然不能落户,而规定对购买商品房落户厦门进行了详细规定:
对于岛内购房来说,在思明、湖里购买自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其成套商品住房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含一百五十平方米)的购房者,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者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对于岛外购房来说,在同安、集美、杏林及海沧台商投资区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其成套商品住房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八十平方米)的购房者,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者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在同安、翔安两区购买商品房的,新增购买70-80平方米商品住房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