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斯底里研究一書探究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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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撰)

Breuer與Freud合著之「歇斯底里研究」一書探究謎樣的歇斯底里症

─以Breuer為主

 

邱兆宏

私立高雄醫學大學行為科學研究所

 

一、前言

二、所有歇斯底里症現象都是意想性的嗎?

三、何以觀念內容與病理現象內容會出現不一致?

、腦內緊張性興奮的基本假說

五、能量的處置與歇斯底里症轉換

六、類催眠狀態在歇斯底里症中所扮演的角色

七、結語

八、參考文獻

 

 

一、前言

 

    「歇斯底里〈hysteria〉」源自於希臘文,原義為「子宮」。由於古希臘時代迷信「歇斯底里」症所囊括的症狀乃是因未婚女性的子宮在體內遊走所導致,故以此稱之。歇斯底里的主要症狀可分為兩類:〈1〉感覺系統障礙─包括幻覺、夢遊、皮膚麻木或敏感,以及視聽障礙;〈2〉運動系統障礙─包括震顫、抽搐、攣縮、行走困難、麻痺,以及半身不遂。「子宮說」一直到19世紀末才漸漸被捨棄(張春興,民78)。

    19世紀末,Breuer與Freud經由對一些歇斯底里症患者的觀察、互動,以及試圖治療,漸漸對歇斯底里症有進一步的認識。透過豐富的臨床經驗與詳盡的病例紀錄,他們開始嘗試對歇斯底里症現象進行描述、分析與解說。最後他們把述及歇斯底里症的論文與病例彙整,於1895年合著了「歇斯底里症研究」一書。書中主要包含了Breuer與Freud合寫的緒言、五個臨床個案史與Freud撰寫的歇斯底里症心理治療,以及Breuer對歇斯底里症現象分析探討的一篇理論論文(1893年發表)。

    以下本文將以「歇斯底里症研究」一書中,由Breuer所撰之理論論文內容,來探究謎樣的歇斯底里症。

二、所有歇斯底里症現象都是意想性的嗎?

 

    「所有歇斯底里症現象都是意想性的嗎?」是Breuer開始談論歇斯底里症時便拋出的一個問題。吾人認為這是一個探討歇斯底里症機制的一個根本問題。換句話說,就是「歇斯底里症是純粹心理意想所產生的嗎?亦或不能如此下斷言,把生理的問題排除在外?」。

    把這個議題鮮明化的或許可是說是莫比斯。莫比斯於1888年提出「所有歇斯底里症現象都是意想性的,都是由『觀念』產生的」的主張(這裡所謂的「觀念」,Breuer仍承襲地使用它。由於吾人所閱讀的中譯版並未寫出其原文或註解,故確切定義並不是很清楚。但在讀畢Breuer該論文後對其推測,「觀念」一辭應該是指一種意念、想法,它們有些存於意識中為人們所知,有些則隱藏在潛意識中不為人察覺。)。他會如此有信心地斷言,乃是來自於「由於觀念在歇斯底里症現象中是極其經常的原因,我相信情況總是這樣的」,因此他便以類推的方式,提出這樣的結論。

    Breuer對於莫比斯這樣的論點持較保守的看法。他對莫比斯的主張有一些批判。首先,他認為許多被描述為歇斯底里的現象,不只是僅由觀念所致。也就是說,歇斯底里症現象應該是由觀念與生理機制所共同造成的。舉個例子來說,依照莫比斯的論點所述,一個生動的疼痛思想,會使人產生疼痛的幻覺;而Breuer以Freud對「夢」方面研究的看法─「即使在夢中,源自於記憶器官的疼痛倒退性與興奮是不可能的」─為佐證,表示「疼痛的幻覺」是不成立的,即使意想再逼真,也不會有痛覺產生。因此Breuer斷言,歇斯底里症所出現的「疼痛的幻覺」,「必有感覺器官的變態性興奮存在於歇斯底里症當中」。吾人認為,痛覺可以是由客觀的感覺器官興奮來說它存不存在,但另一方面,或許也可說痛覺是很主觀的,我覺得痛就痛,這或許就是如Freud所說之疼痛記憶再現的概念。因此,唯確認「疼痛記憶再現」是不存在的〈吾人不確定Freud的論述是否有研究支持〉,Breuer的斷言才可成立,否則吾人只能比Breuer更持保守看法,認為歇斯底里症有些狀況下是觀念和生理機制共同造成,但有的時候卻可能會是觀念單獨造成〈或許Breuer只是在批判莫比斯觀點時採取比較強力的否論,但其實在該文中Breuer仍表達出觀念可能單獨造成歇斯底里症現象,或是說它有大部分時候占了相當大的成分〉。

    再者,Breuer認為莫比斯的觀點是將病理現象一分為二,肢解了臨床的統一性。他會有這樣的批評乃是基於他認為病理現象是所有病因的綜合現象。他表示即使病因的研究探討極其重要,但我們仍不能因此把一個綜合的臨床現象給破碎開來。Breuer以肺結核病來舉例說明:肺結核病經過研究表明,結核是由結核桿菌所致,而組織的分解、空洞的形成和敗血症熱則是由於其他微生物所造成;這樣的病因了解固然重要,但肺結核的臨床現象包含著上述現象的總和,而不是單獨出現,因此在臨床的關照上仍應保持該臨床現象的統一性。同理,歇斯底里作為臨床上的現象是透過臨床經驗所發現的,它們是經常地伴隨出現,因此仍應維持其統一性。此處Breuer的論述其實涉及到他對歇斯底里症的基本假設:歇斯底里症可以是由觀念和生理機制共同造成。假設,莫比斯的觀點是正確的,表示歇斯底里症完全可以歸結到心理層面,或是要更嚴謹地說是「觀念決定」,如此,歇斯底里症仍然可以保有其統一性。然而,在不能得到有力支持下,吾人則贊同Breuer的觀點,保守地相信歇斯底里雖有大部分牽涉到意想性,但仍不能將生理機制的參與排除在外,不以「觀念所致」來定義歇斯底里症。

三、何以觀念內容與病理現象內容會出現不一致? 

 

    莫比斯描述:只有一部分病理現象在內容上與引起歇斯底里症現象的觀念一致。確實,在某些情形下,觀念內容與病理現象內容是不一致。舉例來說,歇斯底里症患者之「手臂不能移動」的觀念(來自於緊密相關的暗示或自我暗示),和產生手臂麻痺的病理現象內容是一致的;但有些時候,手臂麻痺這樣的病理現象,來自於「看到像蛇一樣的東西」的觀念(Breuer的患者─安娜?歐便是如此),這種情形即是兩者間的不一致。何以一種觀念會激起與之完全無關的、特別的、完全非理性的動作或幻覺?Breuer表示,由病例發現,使觀念定理作用產生的基本病理改變乃是神經系統的異常興奮性所致,並以「溢出的、必須宣洩的興奮性」解釋歇斯底里症現象機轉。對於上述之觀念內容與病理現象內容的不一致,當然Breuer也用此「興奮性」的假設性描述來解釋,認為這是由於興奮性產生轉換、偷渡的結果。不過,在討論這個部分之前,我們需要先從Breuer「溢出的興奮性」的基礎談起。

、腦內緊張性興奮的基本假說

 

    Breuer認為人從無夢的睡眠到完全清醒的狀態,其間的變化在於意識清晰的程度,進一步說是腦內興奮的程度。由於無夢的睡眠狀態難以接觸知悉,因此Breuer由有夢的睡眠狀態的研究結果試圖逼近推測無夢睡眠狀態(相對於完全清醒的另一極端)。在睡夢中,自主運動的意圖並不會產生肌肉的相應收縮,再者,在此狀態下,即使人可以獲得感覺刺激,但也無法將它們整合,形成統覺。於是Breuer對這一清晰程度的連續軸向做了下面的推論:(1)由完全清醒到無夢的睡眠狀態,心理因素間漸失去聯繫,並逐步全面化。(2)清晰程度的不同我消耗的腦內興奮也不同,因此腦內通路的興奮狀態決定了醒覺的程度。(3)即使是清醒靜止的狀態,仍是消耗能量的,仍是緊張疲勞的。最後,他對腦內興奮做了一段的論述:「睡眠時間,大腦聚集張力,當到達一定水準則溢出,進入傳導通路,助長建立覺醒狀態的腦內興奮」,「當清醒狀態許久〈雖也在釋放一定能量,但未功能性地運用〉,未將張力轉為活動力,就會產生活動的需求和動力,若此需求無法滿足,腦內興奮仍增加中,因而產生不舒服感」。Breuer更舉例說明,被關在籠子裡的動物,由於能量溢出,於是有活動的需求,但礙於被關在籠內,無法如原野上的動物自由地奔馳,於是,便在籠子裡繞圈,來回地、漫無目的地遊走。

    此處需要進一步地敘述或加註。吾人認為清醒靜止狀態並非是因為釋放能量而產生疲累感,因為清醒靜止狀態所耗費的能量相較於活動狀態來得少許多。或許Breuer會說這些能量仍會釋放,只是形成漂浮不定的游離能量,但吾人認為是腦內興奮持續以張力的形式蓄積於體內而產生疲累感,好比是一條橡皮筋持續拉扯住一般。這裡吾人主張是張力的持續維持,乃是因為Breuer提到大腦聚集張力到一定水準時個體便清醒,這意味著大腦蓄積的張力是一定量的,何以在清醒狀態時會再繼續增加?因此「持續維持」這樣的說法或許會比較合理些。然而,吾人也承認有些時候腦內興奮的張力是會增加的,這會在注意集中的情況下發生。進一步說明,一般來說腦內興奮張力的蓄積是平均分佈,維持一個水平,然而當個體在某一個局部位置注意集中時,這些蓄積的張力便集中侷限在該位置,使得該局部位置的張力增加,而其他部位張力蓄積的負擔則相形降低。

    另一方面,承襲Breuer之睡眠期間大腦會聚集張力的推論,吾人進一步推論,當人過度睡眠時,大腦將聚集過量的張力,而過量的張力將會帶給身體大於清醒靜止的疲累感。依照我們實際經驗,當我們睡飽覺但又賴著床繼續睡,我們會有愈睡愈累的感受(這個例子暫且在此打住,在後面將再拿它出來討論)。

    Breuer表示,興奮水平的提高對個體會導致三種不利影響:〈1〉感覺過敏,〈2〉損害效率,〈3〉神經質。然而,再面臨生理需求、本能時,興奮的增加將是重要的。舉例而言,個體窒息時會伴有焦慮性煩躁、飢餓者會伴有煩躁不安,再再都顯示這些危急狀況下,興奮增加對個體是一種提供警訊與催促採取行動的必要作用機制。不過,需求是如何使興奮增加?Breuer並未詳細提及,唯表示「性興奮、性情感提供興奮的內源性增加和心理情感間的轉變」,「性本能是興奮持久增加的最強烈源泉」。吾人認為Breuer所謂的「內源性增加」並非隨時都會產生的,而是僅出現在青春期性腺成熟之時。首先,能量是恆定的,就如同充電電池般,在使用的時候能量不是蓄積著,就是釋放出來,唯有在睡眠時期這種回到充電器充電時,才會有內源性的補充,因此不會在清醒狀態下因為性需求、性興奮而有內源性增加的可能。再者,從興奮整體水平來說,若是興奮整體水平是波動不穩定的,對於個體來說便似如在暴風雨中的船搖晃不定。興奮整體水平應是如體溫、體液酸鹼值……一般,維持在一穩定值才是。興奮水平的整體提高可能會有,但一生中不會有許多次,而吾人認為最可能發生在青春期階段。青春期階段個體性線逐漸發展成熟,因此改變了個體整體內在的舊平衡,最後達成一個比原先更高興奮水平的平衡。Breuer同樣也認為如此。由於性線功能的成熟,造成了內源性性興奮,如Freud(1894)所言,這樣的性趨力增加造成生理事件之心理表徵─libido一致地上升。Libido則形成情感性觀念,聯繫了個體對異性觀念知覺,最終陷入愛情中獲得滿足。而對於「需求是如何使興奮增加?」的一般、經常性理由,吾人推想需求可能會刺激張力的釋放,或是降低張力蓄積的忍受度,亦或在需求部位產生注意增加,而產生局部興奮增加。

    在討論「溢出的、必須宣洩的興奮性」的產生之後,進一步我們要問,個體如何處置這些過剩的、溢出的、必須被釋放的能量?

五、能量的處置與歇斯底里症轉換

 

    不管是持續蓄積或是興奮的增加,這些能量總有其去處。Breuer提出了三條去向:〈1〉正常地發洩,〈2〉代替性運動,〈3〉偷渡轉化。一般正常情況,活躍的或興奮的情感可以通過運動發洩,而使之增加的興奮降低。我們往往說的「把難過說出來,不要憋在心裡」、「哭出來會好過一些」、「吃碗麵消消氣」……等等,這些都是透過直接的或間接的管道將內在活躍的觀念、情緒宣洩出來。當然,有些時候我們可以很直接的將它宣洩出來,比如說害怕拔牙的孩子反射性地推開牙醫的手,並嚎啕大哭;有些時候我們不能直接宣洩,因此以代替性的運動將其宣洩出來,比如說成年人看牙醫時總不好意思推開牙醫的手或嚎啕大哭吧,或許也可以說成人對自己擁有較高的控制能力,因此除了呻吟的直接反應外,興奮的釋放便從一組肌肉轉到另一組肌肉上去,將手緊握在椅子的扶手上以為代替。透過這樣的宣洩,興奮逐漸平息。而偷渡轉化又是在什麼狀況下產生呢?Breuer認為有兩種情況:〈1〉當高度腦內興奮不能通過觀念性活動或運動性發洩而降低,或是興奮太高而不能以前兩種方式處理之時,如此過強的興奮便透過迂迴的方式突破協調中心,進到另一個傳導通路而發洩。〈2〉由於先天素質的關係,或是持續長時間興奮狀態或身體因病虛弱,導致抵抗結構異常微弱或鬆開。

Breuer用電路絕緣的觀念來比擬興奮的轉化。當電力相當強時,或是原來相互絕緣之傳導通路絕緣不足,都可能造成電流流入另一個非預期的通路中。而當這種混亂的狀況再次不斷地發生,將會造成異常的促進、消弱作用,便形成持久的改變。於此,本應該產生情感的觀念,便不再激起情感,產生異常反射,也就是一當興奮產生,便立即從另一條通路溢出。於是歇斯底里症的轉換現象便形成。於此,「觀念內容與病理現象內容可能會出現不一致」這樣的論述便說得通了。

    根據前述,Breuer只有提到歇斯底里症的轉換是由一個正常的傳導通路,非預期性地流入另一個傳導通路。或許我們會問,那另一個傳導通路是隨機的嗎?或是和原有的觀念有什麼樣的關聯性存在。Breuer在文中並沒有清楚地告訴我們他對此的看法。但從前述的字裡行間,也許會讓我們直覺認為它們是不相關的,是隨機的。不過,吾人認為不是完全隨機的,但要說是絕對有其關聯性,吾人並不敢如此下斷言,但可以確定的是至少有部分是透過「穿鑿附會」所連結的。何以見得?以Breuer的經典歇斯底里個案─安娜?歐為例。安娜?歐照顧臥病在床的父親,由於疲累而坐在一旁小睡片刻,在夢中夢見一隻蛇撲向她父親,在驚嚇之餘,安娜?歐急忙欲身出右手驅趕這隻蛇,然而,由於這隻右手因為剛剛靠在椅背上而麻木,使其無法伸起來,自此,當其看到有點像蛇的物體或是想到有關蛇的內容,她的右手臂便呈現僵直狀況。因此,或許我們從表面上看來,手臂僵直這樣的病理現象,來自於「看到像蛇一樣的東西」的觀念兩者之間是沒有什麼關聯性存在,但當我們仔細推敲,則發現竟有這一層「穿鑿附會」的關係存在。

    再者,前述重複經驗會造成抵抗異常薄弱。該重複經驗,可以不是同樣一種經驗,而可能是多因素造成的。Freud稱之為「多因素決定」。當一系列激發因素喚起同樣的情感時,個體也可能產生歇斯底里症狀。然而,我們往往只把這歇斯底里症狀歸咎於最後一個因素,即使它對疾病作用的貢獻並不大。以Breuer助理所提供的一個例子來說明:一個十七歲的女孩在黑暗中被一隻貓跳到身上,而產生了第一次歇斯底里症發作,我們或許都認為貓是其作用因素,不過,當仔細了解這個女孩後發現,前陣子有許多人對她有性企圖,引起她的性慾;在歇斯底里症發作幾天前,一位男性在黑暗的樓梯間襲擊她,她好不容易才擺脫了他,這些才是其真正的創傷因素,它們造成個案抵抗結構的虛弱,而貓的作用則只是一個激發的因素。

    討論至此,我們發現情感性觀念以一種微妙的關聯產生了歇斯底里症現象,但這其中的微妙關聯患者往往並不知道。Breuer與Freud在治療歇斯底里症患者時發現一個耐人尋味的現象:每當蠶絲剝繭地讓患者深入、仔細地回憶、述說歇斯底里症發作的瑣事時,偶然發現、說出納最原初的觀念時,患者該歇斯底里症狀便消失無蹤。Breuer打了一個很有趣的比喻,他表示歇斯底里症狀是由一個我們想不起來的一個名字或是不能解答的謎語所提供的,然而,當我們說出這個名字或是茅塞頓開地想出謎底,則這侷限性的聯想過程便得以停止下來。

    這種掀開謎底後魔咒便消失的現象唯有以「神奇」一辭來形容。在開始對這謎樣的現象作分析解釋之前,先來看看Breuer提供的一個例子:有一天一個十二歲的小男孩從學校回家後感到不舒服,表示自己有吞嚥困難和頭痛的症狀。生理方面檢查並未發現異狀,而詢問小男孩最近有沒有發生什麼事,他僅只提供一些微不足道的敘述。這個小男孩只想要整天躺在床上,什麼事也不想做。最後,在男孩的母親嚴厲逼問下,小男孩頓時大哭起來,並說出當天放學後他去上廁所時,有一個陌生男子掏出自己的生殖器,並要他把生殖器放在嘴裡。小男孩在驚嚇中快步逃開。從那次事件之後,小男孩開始有了前述的症狀。然而,當小男孩一說出這些情況之後,他便完全地恢復了,症狀完全消除了。很明顯地,我們知道該次事件是導致小男孩出現症狀的主要導因。Breuer表示小男孩嚴重地驚恐,他採取沉默的方式,試圖壓抑這劇烈的創傷經驗,然而,小男孩的沉默卻阻止了興奮的正常釋放。以Freud的說法,這類型的症狀稱為「鬱積性歇斯底里症現象」。Breuer表示:「對於極其強烈和不可調和的觀念所致的興奮,有一個正常的適當反應,即是用言語說出來」,更說:「訴說是情勢一種寬慰,即使當這個人不是對神父訴說或即使訴說後沒有罪惡的赦免,但這發洩了緊張」。這也就是說,歇斯底里症現象是由於個體觀念引發的興奮不適當地宣洩所造成的。所以解決之道乃是先找到這個原初的觀念。透過Breuer等人的病例經驗可曉得,既已產生的歇斯底里症狀隨著謎底揭曉而消失無蹤,因此吾人推測,或許是因為個案覺察到這條通路的不合理性〈在後面將提到提供歇斯底里症不合理性轉換的掩護環境─類催眠狀態〉,所以這條通路無法立足在檯面上,因此原有的歇斯底里症反應便相應消失。重新思考Breuer十二歲大之小男孩這個案例,小男孩或許在沉默的這段時間以防衛機轉中的潛抑作用,把這極大衝擊的創傷經驗,完全推進潛意識中,而致使消失在意識中;也可能這位小男孩知道這個「謎底」,只是強壓著不說出來。若為前者,則如前面吾人的推測一般,乃是因為溢出通路的不合理性被察覺,而使得歇斯底里症狀消失;然而,若是後者,則前述之「通路無法立足」的推測便說不通,因此此處「說出來」這個動作便不能說是「謎底揭曉」的作用,或許只能說是「宣洩了緊張」。但總而言之,吾人認為,若是這樣的觀念「說出」之後〈不管它只是單純地宣洩或是揭曉謎底〉仍然沒有妥善處理,由於它依然存在,因此這個觀念勢必仍持續對個體產生影響,只是影響的方式可能有所改變〈但Breuer與Freud似乎認為「謎底揭曉」則問題便自然解套,自然痊癒〉。對於後續的妥善處理,吾人認為此將牽涉到進一步的心理治療〈或許是支持同理、破除不良觀念……〉,由於與主題相離較遠,故不在此進行討論。

六、類催眠狀態在歇斯底里症中所扮演的角色

 

    從吾人前述:當謎底揭曉,則溢出通路的不合理性被察覺,該通路便無法立足在檯面上……。然而,在歇斯底里症發作時,是什麼掩護這條通路的「不合法性」,使其得以囂張地使用這條通路呢?Breuer提出了「類催眠狀態」〈類似催眠的狀態〉的概念:「我認為類催眠狀態是許多、實際上是大多數癲癇抽搐發作和複合型歇斯底里症的原因和必要條件。」。類催眠狀態之所以可以掩護歇斯底里的轉換偷渡,乃是它擁有兩大特性:〈1〉隨之出現的記憶缺失,〈2〉心理的分裂。我們先從「記憶缺失」談起。先前我們所提到,Freud表示,在睡夢中個體的無法將感覺統整成為統覺;Breuer認為隨著意識清晰程度的下降,心理因素間的聯繫漸被切斷,並逐步全面化。由此,我們可以推知,夾在清醒與睡夢之間的類催眠狀態,顯然其統覺功能不彰,心理聯繫不緊密,因此記憶的缺失是存在的。因此,在缺乏記憶中理性的批評、參照、監督的狀態下(猶如在朦朧的霧中),誘發之觀念因素當然可以大搖大擺地與某個不合常理的現象(病態的現象)掛勾,產生某些複雜、不合理的象徵關係。再者,由於類催眠狀態勢楚於清醒與睡夢之間,因此意識便可以和潛意識在這個狀態當中相遇。在此情境下,潛意識掌控了大部分身體的控制權,因此意識便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潛意識胡作非為,這也就是Breuer所說的「心理分裂狀態」。Breuer表示有些歇斯底里症患者自我報告有時自己竟無法控制自己說出自己不該說出的話,做出不該做出的行為。這也就是歇斯底里症患者「旁觀」著自己歇斯底里症發作的現象。

    Breuer表示,類催眠狀態中最重要的當屬自我催眠,它和人工催眠的區別僅在於其為自發性的。而這種狀態的產生,根據Breuer的說法,主要來自於充滿情感的幻想,以及源於持久性情感所致的耗竭狀態。從歇斯底里症的病例當中,他發現,患者大多數具有陷入愛情或照顧病人兩種因素之一。對於前者,Breuer認為這是因為個體渴望地想著他不知不覺所愛的一個人時,使他產生心理上的「銷魂」狀態,使得真正的環境變得模糊不清,隨後,個體的思維被情感完全地充滿而侷限堵塞;後者則是由於照顧病人時個體被寂靜所包圍,加上他集中精神注意,投注在所照顧的病人身上,於是以這種伴有焦慮情感的方式進入一種半麻痺的狀態。

    先前我們提過,醒覺程度決定於興奮的狀態,所以,我們可以進一步說,當一個潛意識觀念的強度增加時,它便會進到意識中,只有當其強度微弱時,才能保持在潛意識當中。因此,在這裡或許會有一個疑問:一個觀念怎能足以增強到激起一個活躍的運動性行為,並且又能同時不足以強到進入意識當中?對於這個問題,Breuer做了以下的解說:由於觀念興奮增強,但立即地,它便轉換成軀體能量〈運動性行為〉,因此觀念本身便失去了顯露於意識的能量,又沉浸到潛意識中去。

    總而言之,專注的狀態中,當觀念的流動受到抑制,帶有情感色彩的一群觀念便活躍起來,產生高水準的腦內興奮,然而,這樣的能量又沒有在心理活動中被耗盡,於是產生了歇斯底里症轉換。一般來說,歇斯底里症轉換的現象在自我催眠下比清醒狀態來得容易發生。依照Breuer的說法,只要類催眠狀態與完全清醒的生活狀態有清楚的交替,則歇斯底里症狀將只侷限於類催眠狀態當中,並且通過重複發生而加強。

七、結語

 

    通過一連串的探討,我們大致上認識了謎樣的歇斯底里症。以下吾人把前述討論的內容加以整理〈包含吾人自己的看法〉,把歇斯底里症的病理輪廓重新有系統地勾勒。

依照Breuer與Freud的觀點,雖然他們並不是向莫比斯的極端靠攏〈相信歇斯底里完全由觀念決定〉而採一個較為保守的態度,但他們仍相信絕大多數的情況,「觀念」是造成歇斯底里症現象的始作俑者。在討論過程當中,我們可以發現,有些觀念是存於意識當中的,而有些是隱藏在潛意識裡,而Breuer與Freud似乎傾向於認為造成歇斯底里症現象的「觀念」主要是來自於潛意識中、不可見人的一群。因為種種的理由〈可能是創傷內容衝擊過大,個體難以承受,可能是觀念內容是不符合現實社會規範的禁忌或內在衝突……〉,它們必須隱藏在潛意識中,不能顯現於外,當然,它們所激起或蓄積的興奮也不能透過意識可知的直接宣洩或代替性宣洩溢出。於是,它們便持續蓄積著這樣的興奮能量,個體也因此產生焦躁、不舒服的感受。個體的思緒被這樣強烈的情感性觀念充滿、佔據,因此使其原有正常的聯想、活動受到抑制,侷限在此觀念當中,一來由於過於強烈,並重複地侵襲,使得週遭的傳導通路的抵抗異常薄弱,於是便由該通路溢出,二來是這種情況下個體呈現耗竭,於是個體便進入類催眠狀態之中(其實也可以透過個體自發性地產生這種朦朧狀態),而這種狀態便提供一個掩護環境〈缺乏記憶中理性的批評、參照、監督〉,因此觀念所引發的興奮便可以偷渡到另一個「穿鑿附會」的傳導通路〈或許有些時候兩者間可能是完全沒有關聯的,不過目前似乎不得而知〉,於是歇斯底里症的轉換便產生。隨後,如果這個觀念被個體察覺,亦即是謎底揭曉,則歇斯底里症轉換的魔咒便因著「不合法性」曝光而消失。Breuer與Freud似乎認為如此一來,患者的問題便可迎刃而解,不過,吾人則持不同看法:即使觀念被說出,但它依然存在,因此它將會以另一種形式影響著患者,故仍須對這個觀念做後續處理。

這樣的敘述使我們更清楚了解歇斯底里症。不過在本文最後,吾人仍要提出一個問題。不知是否記得吾人在討論「腦內興奮」部分時提出之「過度睡眠」的例子?從前述吾人進一步的結論:「過度睡眠」會造成大腦聚集過量的張力,如此腦內興奮必然增加。假設這樣的推論是正確的,那相對於我們在後面所探討的,以觀念引起的腦內興奮造成歇斯底里症,那「過度睡眠」便可以說是純粹腦內興奮的狀況。因此,如果我們可以得到在「過度睡眠」後剛醒覺時〈因為此時腦內興奮張力還來不及降低〉會產生歇斯底里症現象,則我們便可確定純粹生理因素會造成歇斯底里症現象(或許莫比斯對此結果會予以否認,認為這並非歇斯底里症現象)。不過,由我們的經驗告訴我們正常狀況下,「過度睡眠」後剛醒覺時,並沒有出現歇斯底里症現象。由此推論,觀念是造成歇斯底里症現象的重要決定因素,而生理因素只是伴隨的可能條件因素。因此似乎在「歇斯底里症現象是否是由觀念決定」之根本未決的爭議上,我們應該更向莫比斯觀點的那一端更靠攏一些。

八、參考文獻

 

金星明譯〈民89〉。Joesef Breuer, Sigmund Freud著。歇斯底里症研究。台北市:米娜貝爾出版公司。

張春興〈民78〉。張氏心理學辭典。台北市:東華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