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情报学初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3:00:15
公安情报是警务工作的灵魂,是公安机关发挥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的重要前提。公安情报工作自公安机关诞生之初就已经产生,并随着公安工作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当前,公安情报工作已突破刑事侦查的传统范围,在侦查破案、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治安环境监视、预警、公安决策、公安管理、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发挥作用。可以说,它在整个公安工作处于主导地位。为了适应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我们必须及时总结公安情报实践的经验,加强对公安情报的科学研究,同时将这些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指导公安情报实践活动。因此,建立公安情报学学科,是公安情报实践活动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公安情报工作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公安情报学学科形成的背景
公安情报学是社会信息化和公安信息化发展的产物,是公安情报工作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普通情报学基本原理与公安特色的结合。
(一)建立公安情报学是社会信息化和公安信息化快速发展形势下公安工作的需要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以及对信息与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社会信息化进程在不断加快。社会信息化的推进和新技术革命的不断深人,为我国公安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情报信息技术在警务工作中的广泛运用,必将极大地提高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情报信息的功能,必将极大地提高公安机关治安防控和打击犯罪的能力,增强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另一方面,社会信息化也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势必要求公安机
关加强公安情报工作,把握斗争的主动权:
1.情报信息传播手段的多样化和便捷性,加大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难度。如有的敌对分子借助互联网,进行反动宣传;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计算机进行网上诈骗、网上洗钱、走私、贩毒;不少犯罪分子拥有现代化的交通和通讯工具,作案快、逃逸快,反侦查手段复杂多样。如果我们光靠传统的公安工作手段调查取证、收集证据等,就很难适应信息化社会的要求。只有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打击犯罪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才能维护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与治安的稳定。
2.信息技术的发展,导致新的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不断出现。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客观上给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提供了比过去更多的犯罪手段、方式和环境。他们利用现代网络设施和交通工具,在作案空间和时间上都得到空前的扩展和延伸。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等高科技犯罪不断增多,犯罪形式出现了智能化发展态势。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情报信息系统的共建共享,从而强化对社会治安的控制。
3.情报信息的迅速增长,加大厂公安机关情报处理的难度:一方面,各种信息大量积累,并且还在快速增长,同时,整个公安工作日益依赖于情报信息服务;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情报传递、处理、吸收能力发展缓慢,致使大量有价值的情报不能发挥有效作用。加强公安情报研究,揭示其本质特征、基本规律、原理方法等,有助于公安机关处理情报信息能力的提高。
4.公安信息化建设在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存在某些误区和不足。自公安工作信息化工程——“金盾工程”建设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在公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开发、信息技术标准和规范体系建设等“硬件”方面已初见成效,并获得了良好的效益。然而在“软件”方面,如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合理配置、情报信息的充分共享和综合应用、情报信息价值的有效发掘、信息服务、公安信息化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专业人才的培养等,还存在许多不足。这必将直接影响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效益,对于公安信息化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公安情报学注重情报信息管理中技术、人员、环境等要素的综合研究以及情报的增值和知识的组织、创新等,正有助于解决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这些问题。
建立公安情报学,正是为了能够有效解决社会信息化和公安信息化带来的各种问题。公安情报学作为一门探索公安情报的本质与一般特性以及情报交流过程的基本规律的专门学科,有助于公安机关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增强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二)建立公安情报学是公安情报工作发展的需要
随着社会信息化和公安信息化的发展,传统公安情报工作即刑事侦查情报工作—通过获取与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情报,实现对犯罪活动的预防、控制和打击已不能适应公安工作的形势。当前公安情报工作已发生了重要变化:
1.公安情报内容社会化、综合化。公安情报已不局限于敌情动向、社会治安形势、刑事犯罪动态等纯粹的公安业务信息,而是已广泛涉及与公安工作相关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社会思潮、思想动态等方面的情报信息。
2.公安情报收集手段多样化。除通过侦查手段、秘密力量、日常办案等传统途径获取情报外,更多的是通过公开资料、日常管理、社会调查、群众来信来访、互联网等途径获取情报;不但通过侦查等部门专门的情报工作收集情报,而且还要依靠广大公安民警和人民群众,广泛开辟情报来源。
3.公安情报功能多元化。公安情报不但为侦查破案和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服务,有助于公安机关治安防控和打击犯罪能力的提高,而且还可以对治安环境起到监视作用和预警作用,同时也是公安决策的基础和重要依据,是提高公安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4.公安情报管理系统化。公安情报范围的扩大,对传统公安情报工作模式—情报工作分属于各不相同的业务部门管理,各自为政,条块分割提出了挑战。必须对公安情报管理工作进行改革,将情报工作提升为一项全局性的上作,成立统一的、专门的情报部门,建立统一有序、高效运行、调控能力强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公安情报工作体系,以实现公安情报的共建共享和综合利用。
公安情报学的建立正与这种“大情报”格局的公安情报工作体系相适应。公安情报学从公安工作全局的角度,以普遍的公安情报现象作为研究对象,探讨公安情报的本质、基本理论和规律等。它既及时总结、归纳新形势下公安情报实践活动的经验,同时其理论成果反过来又可以指导公安情报工作,推动公安情报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公安情报学是由公安情报学自身的独特属性所决定的
公安情报学是情报学的分支学科,是普通情报学理论在公安领域的具体应用。但公安情报学同时也具有自身的独特属性:
1.政治性。政治性是公安情报学区别于普通情报学和其它专业领域情报学的一个本质特征。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这种特殊地位,决定了公安情报学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必须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服务。
2.实践性。公安情报学是一门特别注重实践的应用性学科。它本身来源于公安情报实践活动,是公安情报实践经验不断积累、总结并上升为理论的结果。同时,公安情报学又必须指导和服务于公安情报工作,其理论也必须在实践中得到检验。
3.专门性。由公安机关的性质所决定,公安情报学具有比较鲜明的专门性特征。例如,区别于一般情报,公安情报具有严格的保密性、高度的敏感性等特征,公安情报的共享性受到限制,一般不能成为商品;公安情报用户及情报需求单一而集中;在公安情报业务活动中,常要采用一些专门化手段,如通过侦查手段、秘密力量等收集公安情报;公安情报学具有某些相对独特的研究内容,如反情报活动等。
以上属性,决定了公安情报学具有不同于普通情报学的理论、方法和内容体系等。
二、公安情报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公安情报学是研究公安情报的构成和基本特征以及公安情报活动、公安情报管理的方式方法、一般原理和规律的一门应用性学科。公安情报学可使人们正确认识公安情报自身及其交流过程的规律,提高公安情报收集、加工、贮存、传递、利用的效率,充分发挥公安情报的价值和效用,掌握公安情报活动组织管理的方法。
公安情报学是在总结公安情报实践发展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普通情报学的理论方法,借鉴和吸收管理科学、信息科学、计算机科学、经济学、语言学、统计学等相关理论而形成的一门应用性、综合性学科。公安情报学是一门重要的、独立的学科,它与普通情报学、犯罪情报学、刑事侦查情报学、信息管理学、公安信息管理学等既有联系
又有明显的区别:
(一)公安情报学与普通情报学的关系
普通情报学主要研究情报的本质与属性,情报活动的基本原理、基本过程、基本规律与方法论,情报活动的法律与政策等。它是研究各专业领域情报活动共性的基础学科,具有为各专业领域情报学提供基本的理论、方法和原则的作用。[1]公安情报学是情报学的分支学科,是将普通情报学原理应用于公安工作实践而形成的一门学科,因而它必须遵循普通情报学的基本原理、理论和方法。但与普通情报学注重基础理论研究不同,公安情报学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其研究立足于实战应用,用于指导公安情报工作,为整个公安工作提供服务。因此,我们必须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确立公安情报学自身的特点、内容和理论体系等。
(二)公安情报学与犯罪情报学、刑事侦查情报学的关系
犯罪情报学是研究在刑事侦查活动中,如何有效地搜集、整理、研究、存贮和使用犯罪情报以及与此相关的一些问题,从而为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服务的一门科学。[2]刑事侦查情报学是研究刑事侦查人员在同刑事犯罪作斗争中,如何有效地发现、搜集有关刑事犯罪的人、事、物方面的情况和线索,并对这些情况和线索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以及对分析研究的成果进行储存、管理和利用,从而为迅速、及时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者服务的一门科学。[3]犯罪情报学和刑事侦查情报学这两个概念基本相同,只存在细微的区别:犯罪情报学是以犯罪事实或犯罪现象作为主要对象,主体并不局限于侦查部门,获取情报的手段并不完全是专业性的侦查活动;而刑事侦查情报学突出侦查部门的主体地位,犯罪情报是其主要对象,但不是唯一对象。刑事侦查情报学和犯罪情报学是刑事侦查学的分支学科,其主要研究对象刑事侦查情报工作是刑事侦查活动的一种手段,它们主要服务于侦查破案的实战需要。与局限于专门工作领域的刑事侦查情报学、犯罪情报学相比,公安情报学的研究范围更为广泛,视野更加开阔。它以普遍的公安情报现象作为研究对象,不但指导具体的公安情报工作,而且还服务于整个公安工作,为侦查破案、治安环境监视、预警、管理、决策等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公安情报学涵盖刑事侦查情报学和犯罪情报学,刑事侦查情报学和犯罪情报学只是公安情报学应用于专门领域而形成的分支学科。由于刑事侦查情报学、犯罪情报学形成于前,且已有丰富的研究成果,公安情报学可继承、吸收其成果,同时应不受其局限,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全方位展开研究。
(三)公安情报学与信息管理学、公安信息管理学的关系
信息管理学是研究科学地组织管理信息工作的理论和应用技能的一门学科,具体地说,是研究与探讨整个信息系统各要素及其信息活动全过程的规律性,以及信息工作的组织、结构、应用技术与一般方法的学科。[4]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已成为一种重要资源,人类对信息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信息管理学即主要研究社会信息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
公安信息管理学是信息管理理论在公安领域的运用。是主要研究公安信息管理活动全过程的基本规律,以及公安信息工作的组织、机构、应用技术与一般方法的一门综合性学科。[5]公安情报学与公安信息管理学在研究内容上虽有交叉,但两者并不是一种取代、包含关系,而是一种横向互动、互相衔接关系。其学科差异在于:(1)从研究对象看,公安信息管理学研究的对象包括公安信息、信息技术、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等,而情报学只研究对特定主体而言有用的那部分公安信息,信息技术及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等不属于公安情报学的研究对象。(2)从研究范围看,公安信息管理学是一种综合性、整体性的宏观研究,它主要研究对涉及公安信息活动的各种要素如何进行合理的组织和控制,以实现公安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使公安信息和公安信息资源得到最优化的配置和最有效的利用,有效地满足公安系统的信息需求。而公安情报学相对比较专深,它关注的主要是局部范围内特定群体的情报需求,着重研究公安情报的获取途径和情报分析方法,主要为实战、预警、决策、管理等具体工作提供情报信息支持和对策建议。(3)从实践活动看,公安信息管理侧重于对公安信息的收集、组织、加工、整理,将原先杂乱无章的信息有序化,以方便使用。公安情报工作则是一种深层次的智力劳动,重点集中在对信息的深层次加工上,即运用特定的方法对信息进行分析、研究、提炼,以提供给特定的用户。它注重情报价值的发掘,知识的组织、创造。信息管理学及公安信息管理学为公安情报学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学科背景。公安情报学可积极参与到信息管理学的整合过程中,对自身进行改革和调整,拓宽其研究视野,借鉴信息管理学和公安信息管理学的理论、方法,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同时,也应突出自身的学科特色和方向,以保持学科的独立性。[6]
三、公安情报学的研究内容
明确的研究对象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形成的基本条件之一。研究对象规定了这门学科的研究范围和一般内容,也决定了这门学科的研究方向和发展方向。公安情报学是以公安情报现象作为研究对象的。所谓公安情报,是指公安机关通过侦查手段、秘密力量、日常办案、日常管理、社会调查、公开资料等途径获取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公安管理及其他与公安工作相关的各类情报信息及其分析研判后的成果。简言之,公安情报是指由公安机关通过各种途径获取的、广泛服务于公安工作的各类情报信息及其分析研判后的成果。
公安情报学的研究内容是其研究对象的具体化。它是由若干相互联系而又相对独立的知识单元组成的体系。随着人们对研究对象认识的逐步深化,公安情报学的研究内容也随之逐步扩充、拓展,从而构成了一个多层次的网络状体系结构:
(一)公安情报理论
理论研究是公安情报学学科建设的基础。它是在公安情报实践的基础上抽象而成的,是对公安情报现象本质与规律的揭示。它主要由以下几方面内容构成:
1.基本概念。阐述公安情报和公安情报学的含义、特征、结构、类型、基本内容以及与其他概念的关系,研究公安情报学学科的性质、目的、研究对象、内容体系及与相邻学科的关系等。
2.基础理论。主要研究公安情报交流的理论与模式,公安情报的生产、分布、组织、管理、增值、创新、增长与老化等理论及公安情报交流的理论等。
3.研究方法。主要探讨应用于公安情报学的各种研究方法的结构、功能与特点,这些方法的具体应用、适用范围、应用原则与效果.以及各种方法之间的相互关系等。
4.公安情报史。研究公安情报实践活动及公安情报学的产生、发展、演变过程,探索公安情报实践活动及公安情报学的发展趋势、规律等。
5.比较研究。借鉴、吸收港台、国外公安(警察)情报工作的做法、经验及其公安情报学理论成果。
(二)公安情报活动
所谓公安情报活动,是指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公安情报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收集、整理、加工、传递、研究等,以保证公安情报充分有效使用的过程。它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公安情报的组织,使之序列化,并充分发掘这些情报的价值,最大限度发挥这些情报的作用,为公安工作提供支持、服务。公安情报活动的研究是公安情报学的核心内容,它是在公安情报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总结、提炼、概括而成,主要探讨公安情报活动的内容、程序及各工作环节的工作原则、方法及相互之间的联系等。它由以下几方面内容组成:
1.公安情报的产生和收集。即公安机关通过各种途径收集、获取各类公安情报的过程。主要研究公安情报源的特点、类型及其开发,以及公安情报采集的原则、方法、渠道、范围、类型、步骤等。
2.公安情报的加工整理。即揭示和描述公安情报的外部特征和内部特征,对公安情报作有序化组织的过程:一是著录,主要描述公安情报的形式特征;二是标引,揭示公安情报的内容特征。主要阐述公安情报有序化的意义,公安情报加工整理的步骤、原则、方法等。
3.公安情报的传递与报道。就是将收集、加工处理后的公安情报,以恰当的方式及时传递、报道出去,充分有效地发挥其价值,为公安工作提供支持、服务。主要研究公安情报传递的特点、方式、类型及其控制,公安情报报道的方式、原则、要求,以及如何对情报所含信息内容进行提炼、组合、压缩等操作,编制出高度浓缩化的、便于检索利用的目录、题录式检索刊物、文摘杂志等。
4.公安情报的存贮与检索。公安情报的存贮是指将大量具有长远使用价值的情报通过一定方法和手段保存和积累下来;公安情报的检索则是指根据用户的需要,从已经存储的情报资料中查找出符合特定需要的情报。公安情报的存贮与检索相辅相成,通过它们才能实现公安情报的共享和反复利用。这方面主要研究公安情报存贮与检索的类型、方式、基本程序以及数据库和检索系统的建立、使用等。
5.公安情报的分析研究。即对反映一定时期某一专题领域情况的公安情报进行分析和归纳,并以综述、评述、研究报告等多种形式提供专题情报或系统化的浓缩情报,满足某种专门需要,或全面了解该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需要。公安情报研究可以进一步发掘情报价值,增加情报价值,它是公安情报活动的核心环节,是公安决策的重要依据。这方面主要研究公安情报分析研究的内容、类型、程序、原则、方法及研究成果的评价等。
6.公安情报的利用与服务。公安情报利用,就是将所获情报付诸实践使之发挥作用的过程;公安情报服务,是指公安情报部门利用其服务系统或设备满足用户需求的过程。公安情报的利用与服务是公安情报工作的最终环节和终极目标,是公安情报实现其价值、发挥其作用的过程。这方面主要研究公安情报用户的类型及各类用户情报需求的特点,公安情报利用的意义和条件、范围、途径、原则、方式,如何根据反馈信息对公安情报活动加以调整、控制,以及公安情报服务的对象、类型、内容、方式等。
7.公安反情报工作。即公安机关为防止情报信息及情报机构工作状况、内部事项等泄密、被窃取或被破坏而有组织、有目的开展的一种积极防范、保卫的活动。主要探讨公安反情报工作的内容、特征及意义,情报安全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公安机关安全保密意识的培养和强化等。
(三)公安情报管理
所谓公安情报管理,就是指对公安情报活动的各种要素进行合理的组织和控制,以推动、促进公安情报及有关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公安情报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实现公安情报的效用价值的组织、管理过程。它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公安情报活动在有组织、有领导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下,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有条不紊地进行。公安情报管理是公安情报学的又一重要内容。在社会信息化和公安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加强对公安系统情报信息活动各种要素的管理,是充分发挥公安情报作用的必要
前提。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公安情报系统。情报系统是将用户所需要的情报信息从情报源那里得来,经过加工处理,而后传递给有关用户的一种职能系统。研究内容包括公安情报信息系统的结构、功能、类型、管理等。
2.公安情报机构。情报机构是指从事情报搜集、加工、贮存、传播和分析等活动的专门组织。主要研究公安情报机构的组织结构、原则及各级情报机构职责范围、功能与协调等。
3.公安情报政策与制度。公安情报政策是指具有法令性的有关发展与管理情报工作的方针、原则、办法、规划、方案等。它对公安情报工作起到宏观指导作用,以保证公安情报工作协调有序,从而达到预期目标。公安情报管理制度包括公安情报本身的管理制度和公安情报机构的管理制度:前者是指由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情报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所制订的用于指导具体情报工作的各项规范、措施、细则、条例等;后者是指为保障各级公安情报机构有序、高效运行而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督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专业人员培训制度等。主要研究公安情报政策与制度的内容、范围、依据,以及制订公安情报政策与制度的原则、方法及组织实施等。
4.公安情报教育和队伍建设。主要研究公安情报专职人员与全体民警情报意识的培养,公安情报人员的素质要求、职业道德,各类型、各层次公安情报队伍的教育、培训等。
5.公安情报的交流与合作。主要研究公安系统与其它行政单位、各情报专业协会及国际间的情报的横向联系、交流与合作等。
(四)公安情报学应用
公安情报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它可以直接指导或服务于公安情报实践活动和公安工作。运用公安情报学理论充分发挥公安情报在打击、防范、控制、决策、管理、服务等各个职能的所有环节上的作用,以情报信息来主导公安工作,必将极大地提高公安机关治安防控和打击犯罪的能力,增强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及自身管理水平。公安情报学应用可分为两个方面:
1.微观应用。即专门领域的应用。公安情报学应用于公安实践领域,与专门工作相结合,就产生了不同的分支学科。例如:(1)刑侦情报学,研究刑事侦查人员在同刑事犯罪作斗争中,如何有效地发现、搜集并分析研究有关刑事犯罪的情报信息,及时发现、控制、侦查和预防各种刑事犯罪。(2)经侦情报学,研究侦查人员在经济案件侦查活动中,如何通过有效的情报工作,为打击和预防各类经济犯罪服务。(3)禁毒情报学,主要研究如何建立和完善禁毒情报工作机制和情报系统,广-泛开辟情报渠道,为禁毒工作提供支持。(4)反恐情报学,研究如何收集和分析反恐情报,为反恐实践部门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和行动指南,或为反恐决策部门提供宏观的预测。(5)反黑情报学,主要研究反黑情报机构体系的组成、信息资料的建设、情报信息系统的开发与运用等。
2.宏观应用。公安情报学除服务于实战,应用于各个专门领域外,还可以在整个公安工作中发挥其宏观作用:(1)基于公安情报的治安环境监视、预警。公安情报是反映社会动态、动向的晴雨表,可对当前复杂的社会治安环境起到监视、预警作用。主要研究如何在公安情报基础上建立治安环境监视、预警机制,如何充分发挥公安情报在治安环境监测、预警方面的作用。(2)基于公安情报的公安决策。公安决策的过程就是公安情报搜集、处理和利用的过程,公安情报是公安决策科学化的手段和纽带。主要研究公安情报与公安决策的关系,公安情报如何参与、支持公安决策,从而提高公安决策的科学性。(3)基于公安情报的公安管理。情报信息是现代管理工作科学、有序和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公安情报是公安管理的基础。主要研究如何通过对公安机关自身各类情报信息的研判,加强和改善公安管理,推进公安队伍建设。(4)基于公安情报的社会服务。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情报保密性特征所决定,公安情报工作一般只能服务于公安系统内部。但也有一部分公安情报不具有保密性要求,或由于时间的推移而解除了保密限制。对于这一部分公安情报,我们可分层次、有控制地实现其社会化,进一步发挥它们的社会服务职能,如党委、政府参谋作用,社会宣传教育作用,社会咨询作用等。主要研究如何充分发挥公安情报的社会价值,使之服务于社会。
如上所述,我们根据当前公安情报学的发展态势,初步构筑了公安情报学的研究内容体系。当然,其中一些内容并不是现实的,它们只是标示公安情报学今后发展的一种可能性或发展的方向。研究对象是某一客观对象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它是一种客观存在,同时又必须通过人的主观意识才能得到反映。随着人们对公安情报学研究对象——公安情报现象认识的深人,公安情报学的研究领域必将进一步拓宽、深化和完善。在社会信息化程度不断推进的21世纪,公安情报工作的地位必将越来越突出,并在公安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断深化的公安情报实践活动是公安情报学学科建设的重要基础,而加强对公安情报的理论研究,建立公安情报学学科,又能进一步推动公安情报事业的发展。笔者认为,公安情报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它的建立,适应了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虽然仅仅初具雏形,但它必将成长壮大,必将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1]靳娟娟:《普通情报学理论研究》,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9页。
[2]王志华:《犯罪情报学教程》,警官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28页。
[3]黎镇中:《刑事侦查情报学》,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年版,第2页。
[4]柯平,高洁:《信息管理概论》,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28页。
[5]傅冰钢,汤国明:《现代公安信息管理学》,群众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
[6]宋恩梅:《情报学与信息管理学的比较分析》,《图书情报知识》,200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