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再评禁电令:平民百姓行路之难 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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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评禁电令:管理者不能只图自己方便
文章提交者:浦志强
管理者不能只图自己方便
http://comment.thebeijingnews.com/0845/2007/01-14/031@011404.htm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7-1-14 1:14:04 · 来源: 新京报
三轮车满地跑,管起来麻烦,于是禁掉。电动自行车依然麻烦,于是禁掉。摩托车更麻烦,不仅交通事故多,而且有“砍手党”骑着摩托抢劫作案,干脆,也禁掉。现在又有人开着面包车抢劫,不知道我们的城市管理者,是否有一天把面包车也禁了。
不知道城市管理者想过没有,三轮车、电动车和摩托车,固然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些麻烦,但这些本不起眼的车,却是相当一部分老百姓的谋生饭碗和代步工具,取缔了这些工具,一些人出行将会很不方便,或者增加了出行成本,另一些人则干脆丢了饭碗。在减少管理者的麻烦和广大老百姓的便利甚至饭碗之间,孰重孰轻,按道理,是应该一目了然的,但事实上,管理者的选择,却往往相反,道理很简单,政策是管理者制定的。
管理者的政策出台,强调的也是“群众利益”,也会得到一部分老百姓的称赞。
比如因三轮车、电动和摩托车感到交通堵塞的有车族,遭到过飞车抢劫的女士等,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开摩托车的人都是罪犯(罪犯只是其中的一少部分人),三轮车和电动车对交通堵塞的贡献,并不见得比汽车更大。从本质上讲,管理者的做法,只是一种所谓釜底抽薪的“根本解决”。人类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这种“根本解决”,是非常荒谬而且行不通的。
作为人类工具的任何一种事物出现,都会有利弊两方面的表现。以交通工具而言,马车有马车的麻烦,人力车有人力车的麻烦,火车、汽车的出现,更是极大地增加了人类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人数,也使城市的犯罪,杀人、绑票、走私、贩毒增加了便利,如果因为某种工具带来的弊端,就取缔这种工具,  按这种逻辑再往前走,因为银行的出现新添了金融诈骗,就取消银行;因网络的出现而增添了网络犯罪,就取缔网络,这样下去,退到哪里才是个头呢?原始社会里的弓箭,也一样是既可以捕猎,也可以杀人的。
所以说,这种“根本解决”是管理者一时图自己省事的办法,是不是办法的办法,是饮鸩止渴的办法。管理者可以图一时的便利,但从长远看,却贻害无穷,最终损害了城市的利益,自然也不利于管理者。解决因工具带来的管理难题,不管多难,但只能从管理上着手,向前看,利用技术进步和管理方式手段上的改进来解决,只有这样做,城市的管理水平才能提高,实现城市的现代化,最终把自己的城市变成真正的国际化大都市。
不过,这种“根本解决”的政策能够出台,表明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和城市居民之间,出现了某种隔阂。本来,管理者是受居民的委托管理的,但管理者一旦投入运作,往往会产生自己的意志,出现“经营城市”的公司化迹象,在增加利益的同时,减少成本,每当面临复杂的城市管理局面时,他们所能想到的成本最小的方式,就是“根本解决”。到了这个境地,管理者政策所体现的只是自己的利益,或者大部分是自己的利益。
其实,不仅公共政策,就是一些公共设施的设置,也往往只有管理者的视野,不是从公众的方便的角度看问题,而是管理者怎样方便怎样安放。所以说,我们的管理者权力的行使,跟公众之间,距离还是太大,政策制定离以人为本,还有相当的差距,还没有比较好的机制,解决政策制定如何体现公众意志的问题。
目前所实行的听证会制度,还不太完善,听证的程序还存在瑕疵,听证的表达,往往更多只是管理者的意愿。
客观地讲,三轮车、电动车和摩托车的城市管理问题,的确是个难题。但这个难题,既是困难,也是挑战和机遇,我们的城市管理,也只有在直面这个难题的情况下,才能真的迈向现代化。
□张鸣(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
张鸣再评禁电令:平民百姓行路之难
文章提交者:浦志强
平民百姓行路之难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11-25 5:22:27 · 来源: 新京报
城市的和谐,是有钱有权人和平民百姓的和谐,和谐的关键,在于多给弱势者一点空间。
张鸣
有钱人走路用四个轮子,没钱人走路用两个轮子,这是中国特色。前一段有群白领,超前消费,按揭买房,按揭购车,图谋用四个轮子代步,没想到捉襟见肘,最后还是退到两个轮子上。不过时代在进步,两个轮子除了纯然脚动的自行车,现在又有了电动自行车,可以脚动,也可以电动。此车一出,虽说比寻常的单车贵了许多,但比起打的,或者养四轮的轿车,还是便宜多了,而且速度快一点,省力,不怕堵车,有了它,上班可以免于迟到,于是,工资不足够高的白领和有点余钱的蓝领大悦。
这年头,有些大众开心的事,总有人不开心。于是禁车的政令此起彼伏,这个地方刚取消,那个地方又下达,电动自行车,命苦。禁车的理由很简单,似乎也很正当:为了骑车人的安全和整顿交通秩序。
骑电动自行车不安全吗?本人就是骑此车的一族,而且非常在意性命,应该说是有发言权的。电动自行车,车速最多也不过每小时20—30公里,但一般人很少能达到这个速度。骑这种车,最大的好处是省力,在省力的前提下,可以维持一个比脚动自行车稍快一点的速度,而且基本上保持了自行车的灵活性,不太怕堵车。当然,作为个人体验,也许不够科学,但是禁车的城市管理部门,似乎也没有拿出令人信服的数据,说明电动自行车到底有多危险。
电动自行车到底要不要为交通秩序紊乱负责?我们城市道路的路面,百分之七十以上是划给四个轮子的,即使这样,在交通拥挤的时刻,固然有骑车人(不仅是骑电动自行车的人)骑上机动车道,但更多的、更常见的,却是四个轮子驶入本来就狭窄的自行车道,或者在自行车道停车,两种违章的数量根本不成比例。
当然,我们的城市,尤其是几个赖以自豪的“国际化大都市”的交通拥堵现状,是以地铁为中心的公共交通长期欠账的结果,在地铁通车里程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汽车工业却大有赶英超美之势,于是加剧了交通状况的恶化。我们尽可以羡慕西方国家城市道路没有自行车道的状况,但是在中国,至少目前学不来,必须得给骑车人留点空间。有关电动自行车的讨论,实际上可以简化为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说,城市有限的道路路面,四个轮子和两个轮子之间分配,到底应该留给两个轮子多少空间?因为实际上,如果允许电动自行车存在,两个轮子势必增加,成为工薪一族的首选;反之,这些人中的相当一部分则会选择四个轮子,无论是自驾车还是打的,四个轮子就多了。
我十二万分地相信,我们的城市管理者都是理性人,因此,在不少政策出台背后,都能看到利益和利益集团的影子。我们承认,汽车工业和电动自行车工业比较起来,前者比后者对城市更有价值,不仅产值利润,还有面子。我们也承认,走路用四个轮子的人,比较有钱,对城市的贡献,就单个比较,应该比走路用两个轮子的大些。反过来,就管理者本身考虑,四个轮子管起来也方便,目标大,不仅可以现场抓现行,而且可以电子眼跟踪。而电动自行车,一群一群地走来驶去,无论是人眼还是电子眼,盯起来都难,抓个违章,罚款不多,还不够麻烦的。
这样两两相较,禁止电动自行车,的确是管理者的“理性选择”。不过,事情还有另一面,城市不仅仅是有权有钱者的城市,也是普通百姓的城市。对有权者而言,他们不用计算每日的交通费,因为有公车可乘;有钱人也一样,每日的交通费,也不在话下,什么交通工具方便,就用什么。但是,对成千上万的工薪一族来说,他们不仅要考虑交通费增加的负担,还要承担因交通堵塞迟到的一切后果,生活艰难,锱铢必较。一日不做,一日不得食,每天都要上班,迟到多了,不仅奖金要被扣发,而且可能丢了饭碗。乘公交车,固然成本低,但容易迟到,打的要快些,但成本太高,即使是白领,也承担不起。比较起来,骑自行车,是目前工薪一族上下班交通策略的最优选择(有方便乘地铁者除外),而电动自行车又是其中体力弱、又能承担得起买车费用者的最优选择。
城市的道路,越修越宽,但留给平民百姓的走路空间,却越来越狭窄。那些每日都要上下班的工薪一族,也是城市的建设者,也是城市GDP的创造者,换个角度看,他们的贡献更大。他们因交通导致的误工损失,也是城市的损失,他们因交通费上涨而压缩的消费,也一样会导致城市繁荣的减色,因得不到善待而积累的戾气,如果有一天爆发出来,破坏更是惊人。
城市的和谐,是有钱有权人和平民百姓的和谐,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和谐,也是四个轮子和两个轮子的和谐,和谐的关键,在于多给弱势者一点空间。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