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发帖称父亲在看守所遭凌辱 县公安局否认(华商报 20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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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发帖称父亲在看守所遭凌辱 县公安局否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0日02:07  华商网-华商报   曹建平手拿榆林中院刑事裁定书和父亲的申诉材料。三年来,他课余时间全都在为父亲“喊冤” 本报记者 李勇钢摄
曹云荣和他当年“肇事”的农用三轮车 本报记者 李勇钢 摄

  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因为证据不足,一审法院连出三份判决,两被告均不服。

  就在被告人第三次提出上诉后,三年来一直坚持通过网络为父亲“喊冤”的大学生曹建平在网上贴出了一份被称为“看守所酷刑日子”的手稿。手稿中,被告人曹云荣(曹建平之父)称自己在看守所里遭到了“非正常待遇”。其中包括警察用黑布蒙了他的头殴打他,号子里的嫌疑人给他的生殖器上吊着鞋子折磨他……

  神木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付广平在6月11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矢口否认了“酷刑日子”中关于警察对曹云荣刑讯逼供的内容。

  前有两被告拒不认罪,后有“看守所酷刑日子”,两者交织,使这起看似简单的交通肇事案更加扑朔迷离起来。

  6月3日下午,三名来自神木县政法系统的男子,通过学校保卫部门找到了大学生曹建平,要求他停止并删除网上关于其父曹云荣在神木县看守所遭到“特殊待遇”的有关文章,并书面向警方道歉。

  25岁的曹建平一口拒绝了对方的要求,他坚持认为自己在网上发帖为父亲喊冤没有错。

  今年4月初,曹建平把父亲曹云荣亲笔写的一份材料传到了网上。材料的主要内容是曹云荣讲述他在神木县看守所遭“非人待遇”的一些细节。

  6月初,有网站以《满纸血泪,陕西神木看守所中的酷刑日子》为题,重点推荐了曹父的这份手写影印件,一时间网上评论如潮。

  这一切纷争,都缘于三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

  村妇暴凤兰“蹊跷”死亡

  2007年9月29日,神木县锦界镇渡口村村民曹某向当地交警大队报案,称其母暴凤兰死在当地麻锦公路边。暴凤兰生前和同村许多人一起,在当地的麻锦路上跟随一施工队铺路干活。暴是众人中年龄偏大的一位农村妇女。

  按照警方在暴死亡后的调查显示,9月28日晚施工队下工后,一共有两辆农用三轮车载着干活的村民返回渡口村。前一辆为村民暴占华驾驶,后一辆为村民曹云荣驾驶。

  当晚6时许,暴占华驾驶着自己的农用三轮车先期回家,当时车上乘坐的有村民高玉琴、杨刚留等数人。

  暴占华的农用车离开后,整个施工现场只剩下曹云荣、暴凤兰和一个叫杨焕祥的村民。

  当晚8时许,在家久久等不到妻子回家的曹存祥打电话给村民高利平,问妻子这么晚了怎么还没回家。高打电话问送干活人员的暴占华,后者答复说暴凤兰没有坐他的车。

  曹存祥到曹云荣家询问。曹云荣说暴凤兰应该是坐暴占华的车走的……曹存祥又返回到暴占华家,后者答复说暴凤兰没有坐他的车,应该是坐曹云荣的车回家的。曹存祥为此还和暴占华争吵了几句。

  随后,曹存祥和村民高利平顺着众村民干活回家的路去寻找妻子。在半路上,他们发现了在路边已经死亡的暴凤兰。

  按照曹云荣的说法,当天晚上他就被暴凤兰的家人扭送到了神木县交警大队,一天后即被送进了县公安局看守所。

  在被扭送到神木县交警大队前,曹云荣和暴占华还有一次“对质”,主要内容是各自都认为死者是坐对方的车回家。“对质”的结果是曹云荣输了。因为事发当晚坐暴占华三轮车回家的村民有五六位,都证明死者没有坐暴占华的车。而能给曹云荣作证,证明“暴凤兰没有坐曹云荣三轮车”的只有村民杨焕祥。

  几乎在曹云荣被拘捕的同时,杨焕祥也因为“伪证罪”被警方拘捕。

  从案发至今,杨焕祥一直坚持自己的证言——案发当晚,暴凤兰没有和自己同乘曹云荣的车回家。即使在警察告诉杨焕祥说“曹云荣都承认了,你还硬扛什么?”杨焕祥回答:“你们难道让我说假话吗?”

  神木县法院“三审”曹云荣

  2008年3月18日,神木县检察院分别以曹云荣犯交通肇事罪、杨焕祥犯包庇罪向神木县法院对两人提起公诉。

  2008年4月,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一审开庭。

  法庭上,曹云荣坚持事发当晚死者暴凤兰并没有坐他的三轮车回家,其辩护律师也认为曹云荣交通肇事罪证据不足,应当宣告无罪。

  法庭认为,曹云荣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曾先后连续四次供认他与杨焕祥在开车回家的路上遇到死者暴凤兰……”曹云荣称,自己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是在不得已的“非正常情况下所说”。但法院没有采纳。

  当年7月3日,神木县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曹云荣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杨焕祥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一审法院对曹云荣定罪的理由很简单:“证人证言已证实,在当时天黑下雨的情况下,暴凤兰再无乘坐其他车辆的可能,故根据查明事实和证据,可以认定被告人曹云荣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法院认为暴凤兰当晚是坐曹云荣的农用三轮回家,半路被摔下致死。

  一审宣判后,曹云荣和杨焕祥当庭提出上诉,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

  2008年11月13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签发刑事裁定书,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神木县法院重新审理”。一个月后的2008年12月初,神木县人民法院重审曹云荣、杨焕祥,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手捧判决,曹云荣和杨焕祥再次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9年9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第二次签发刑事裁定书,撤销神木县法院的第二次判决,要求神木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第三次审理。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理由仍是——“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在此期间,杨焕祥和曹云荣分别于当年11月13日和17日被取保候审。

  2009年12月4日,神木县人民法院就曹云荣交通肇事案第三次开庭。一个月后的2010年1月6日,神木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曹云荣、杨焕祥交通肇事罪、包庇罪依旧成立,但“鉴于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而包庇罪的构成情节轻微”,所以改判曹云荣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改判杨焕祥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大学生网上发帖“救父”

  曹建平现为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大三学生。

  2008年春节,曹建平回家后没有看到父亲,母亲说父亲出去打工了,话音未落却先哭了……

  尽管父亲遭羁押,但曹建平不相信父亲是肇事元凶。在他的印象里,父亲是村里再老实不过的村民之一。如果真的肇事,父亲一定会承认的。母亲还告诉曹建平,她前段时间去看守所见了人,父亲脸上有外伤……

  曹建平又找当晚和父亲一起回家的杨焕祥。杨焕祥此时已经因伪证罪被警方拘捕,但杨家人也坚持认为杨的被拘捕属于冤枉。

  在做了一圈考证后,曹建平认为父亲是被冤枉了。

  2008年春节过后,曹建平在神木县看守所第一次见到了父亲曹云荣。

  看守所里,曹建平问父亲:你究竟做了这事没?暴凤兰是不是坐在你的车上掉下去摔死的?真要是那样,咱们得负全部责任,如果隐瞒,我们的良心何在?

  父亲曹建平哭着回答:我真没有做这事,我和杨焕祥在路上见都没见过暴凤兰,也没碰死过暴凤兰,我是冤枉的。我的一只耳朵被打得啥也听不见,号子里的人天天打我,我站也没站处,坐也没坐处。其他情况都不敢说,说了回去他们还要打我……

  从看守所出来后,曹建平向当地有关部门递交了关于父亲可能被刑讯逼供的反映材料,并和家人一起聘请律师,准备为父亲做无罪辩护。

  但一审判决结果让曹建平很是失望。

  在上访和向有关部门反映都无果后,曹建平开始把法院的判决结果“上网”。

  2008年春天,曹建平开始在网上实名发帖,并留下电话号码,希望有关部门能帮他父亲洗冤。

  “酷刑日子”网上引发热议

  在帮父亲喊冤期间,曹建平也经常在想一个问题——暴凤兰到底是怎么死的?当天晚上暴凤兰既没有坐暴占华的车,也没坐父亲曹云荣的车,那么她又是怎么回家的?

  这些疑问都因为暴凤兰的死而成了悬疑。

  在此期间,曹建平一边读书上课,一边在网上广发“喊冤帖”。

  2009年11月,就在榆林市中院要求神木县法院对该案进行第三次审理后,曹云荣和杨焕祥被取保候审回家。

  而在此期间,曹建平曾带着材料咨询过西北政法大学的法学教授,他还曾经把材料当面送给了省委巡视组有关人员……曹建平坚持父亲是被冤枉的,他认为暴凤兰死亡案背后另有凶手。

  2010年3月,曹建平以《感恩十年,做牛做马儿子心甘情愿》为题,把父亲涉嫌交通肇事案件的相关材料发到博客和各大论坛。

  曹云荣取保候审出狱后告诉儿子说,他在看守所里曾被狱医扇耳光,致一只耳朵失聪。更让曹建平悲愤的是,父亲递给他的一份关于在看守所里遭“非人待遇”的文字材料。

  在这份材料里,曹云荣写到在审讯阶段有警察用黑布包了他的头,然后有人打他,让他承认自己就是肇事者。在看守所里,医生打他耳光,其他嫌疑人采用各种手段体罚他,甚至有嫌疑人为了取乐,在他的生殖器上吊了三双鞋子,让他在号子里转圈,“我不愿意转,其他嫌疑人就拉着……用绳子打着让我走,我疼得直号叫,他们就把我嘴巴按住,我就号着、哭着……”

  在看到这份文字后,25岁的曹建平失声大哭——为父亲在看守所里受到的凌辱和非人待遇。

  经过再三考虑,曹建平决定在网上公布父亲的“看守所非人遭遇”。

  据曹建平说,这份后来被他取名为“神木人曹云荣看守所非人遭遇”的文字是父亲2008年底在看守所里写的,原计划是要等合适机会给来看守所检查工作的领导的,但一直没有找到机会。2009年底神木县法院第三次开庭时,父亲也向法官提到自己曾在看守所遭到虐待,但法庭没有深究。

  今年4月初,自称“被逼无奈”的曹建平将父亲这份珍藏了一年多的手稿扫描后发到了互联网上。“神木人曹云荣看守所非人遭遇”上网后,其中的情节让众网友惊呆了:原来看守所里还可以如此折磨嫌疑人?

  6月2日,有网站博客栏目以《满纸血泪,陕西神木看守所中的酷刑日子》为题,将这份曹云荣的手写材料影印件推荐到网站博客首页,一时间网评如潮。

  神木警方否认“刑讯”曹云荣

  “酷刑日子”让神木县公安局一时间面临着巨大压力。

  6月3日,由神木县政法委牵头的专案组赶赴咸阳曹建平就读的学校,和曹建平交涉“酷刑日子”撤帖事宜。结果遭曹建平拒绝。

  6月10日,专案组一行又赶到渡口村找曹云荣,曹承认说所谓的“酷刑日子”就是自己亲笔所写……

  神木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付广平在6月11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矢口否认了“酷刑日子”中关于警察对曹云荣刑讯逼供的内容,他认为这些耸人听闻的细节都属于故意捏造,是当事人恶意造谣,目的是为了损害政法机关形象,以求引起轰动效应。

  按照付广平主任的介绍,当年曹云荣交通肇事案办得没有任何问题,曹云荣就是致暴凤兰死亡的元凶。曹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所以和亲戚杨焕祥建立“攻守同盟”,不承认暴凤兰之死和自己有关。

  付广平还解释说,神木县经济特别好,警察的收入也很丰厚,没有警察愿意为了破案而冒着“丢工作”的风险去殴打嫌疑人。所以他认为曹云荣、曹建平父子发在网上的“酷刑日子”属于对公安机关的抹黑和诬告。“在看到帖子后,我们已经向咸阳警方报了案!”付广平说。

  付广平同时也否认曹云荣在看守所里曾经被其他嫌疑人欺侮,理由是神木县看守所“很规范,管理很严格,绝不会发生嫌疑人给曹云荣生殖器上吊鞋子这样的虐待事件”。

  神木县法院副院长王瑞林表示,曹云荣交通肇事案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之所以在一审法院连续三审,主要是因为证据方面不是非常的充足。他说法院审委会为此案多次讨论,最终认为曹云荣“有罪”大于“无罪”,所以也就一直坚持自己的判决。

  就此案的最新进展,王瑞林副院长表示既然曹云荣和杨焕祥已经上诉了,按照相关法律,神木县法院会服从上级法院的下一步判决或裁定。“假如上级法院最终判处曹云荣无罪,那么他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另据王副院长介绍,暴凤兰死亡后不久,负责带领暴干活的施工队向其家属支付了一定数目的经济补偿。

  10日下午,记者在渡口村见到了神情木讷的曹云荣。当听说外面有人来找他了解情况时,曹云荣开始有点无所适从。一个让人难忘的细节是,即使在和记者聊天时,一脸拘谨的他仍站得很端正,且双手中指紧贴裤缝……

  曹妻杨银玉对记者说,曹云荣去年底取保候审出来后右耳彻底没有听觉。到当地医院检查后医生说,由于耳膜受伤时间太久,已经无法确认是什么东西所伤,建议住院治疗。但由于家庭经济拮据,他们最后放弃了治疗。

  渡口村多位村民向记者证实说,曹云荣自从去年回家后变得有点呆头呆脑的,耳朵也没有以前“灵光”了。对于当年的暴凤兰死亡案,当地村民都感叹“太复杂了,不好说!”

  在渡口村,记者没有见到暴凤兰的家属。据村民们说,在暴凤兰死亡后,暴家人都相继离开村子,外出生活。

http://news.sina.com.cn/s/2010-06-20/0207205070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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