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氏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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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氏基金会

关于“董氏基金会”

       

财团法人董氏基金会于1984年5月19日由董之英先生与严道博士共同创立;由严道博士任董事长,并以“促进国民身心健康、预防保健重于治疗”为宗旨,从事创办或协助有关国民身心健康之卫生事业,致力于烟害防制、食品营养、心理卫生及器官捐赠等工作,全方位关怀全民身心健康。

创立初期,孙越叔叔与陈淑丽女士便与董氏结缘,成为终身义工,而文化大学林信和教授则任董氏基金会顾问律师。

董氏基金会为华人地区最早全心投入推动烟害防制的非营利组织,专责于烟害防制的政策规划、教育宣导、媒体传播、戒烟计划及国际合作等议题,并促成相关法案之立法、修订与监督执法。

董氏基金会于1989年创立“亚太地区拒烟协会”(APACT, Asian Pacific Association for the Control of Tobacco),结合亚太各国力量共同对抗跨国烟草公司;早期曾历经六年共十次的抗议与陈情,美国政府终于在1992年,放弃以301法案要求台湾政府开放更多的烟品广告及促销;也曾经过八年的努力,于 1997年完成推动台湾“烟害防制法”的立法与实施;1999年时,成功阻止针对青少年、青少女开发的红心520“我爱你”果香口味烟品上市;2000年则推动立法、成功开征5元“烟品健康福利捐”;2005年促成台湾立法院通过批准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简称FCTC)后,进一步结合百余民间团体筹组“台湾拒烟联盟”,共同推动烟品容器印制警示图文、室内公共及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等符合国际公约规范之烟害防制修法。

2007年6月15日立法院三读通过“烟害防制法”修正案,虽然“台湾拒烟联盟”的五大诉求无法达成,其一,烟品健康福利捐再增加十元,在本次修正中仅增加区区五元;其二,烟品标示禁止使用Mild、Light等误导性文字,但书不溯既往,这种违反FCTC的国际首创,让修正案的美意蒙上一层乌云;其三,规范在烟盒正反面最大表面积刊登60%以上的警示图文,从提案的60%,协商至50%,又协商降为35%,创下通过此法令国家的最低标准;其四,全面禁止烟品广告、促销与赞助,非全面禁止,仅以列举作部分限制;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室内公共及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只通过“三人以上室内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室内公共场所非全面禁烟,开放但书场所,全面禁烟的理想未能成功,但台湾的烟害防制工作确实已向前迈进一步,2009年1月修正案将开始施行。

二十多年来,就在历任董事长与执行长的领导、义工们的投入、社会大众的支持及基金会同仁的努力下,董氏基金会成为极高公信力之拒烟团体,且获得华人社会的肯定。2002年9月严道董事长仙逝,改由赖东明先生担任董事长,且由当时的执行长叶金川先生继续带领团队前进。目前基金会董事长由逢甲大学前校长黄镇台教授担任,执行长由中山大学周逸衡教授担任。

◎董氏基金会烟害防制二十余年

第一阶段 草创时期1984~

  • 1984年5月19日,“董氏基金会”成立。
  • 收集及翻译国内外相关烟害防制资料。
  • 邀集国内医界、学界及环保人士共同参与。
  • 孙越叔叔成为董氏基金会义工,公开呼吁“人人有权拒吸二手烟”!

 

第二阶段 社会倡议1987~

    社会运动风起云涌(1987 ~)

  • 1987年1月1日起,台湾开放洋烟进口、同时开放烟品广告及促销。董氏结合妇幼及环保等21个民间团体成立“中华民国拒烟联盟”,在“中美烟酒谈判”期间持续进行“抗议输出癌症和死亡”、“勿让中美友谊‘烟’消云散”之抗议行动。1991年,曾邀请WHO烟害防制顾问茱帝马凯博士来台,公开为当时的卫生署张博雅署长加油打气,支持台湾政府抗拒跨国烟商的压力、坚定烟害防制的立场。
  • 历经六年共十次的抗议与陈情后,1992年4月8日,“中华民国拒烟联盟”成功的让美国贸易谈判代表答应:不再以301法案要求台湾政府开放更多的烟品广告及促销。
  • 1989年,媒体的见证下,孙越叔叔公开宣誓成为董氏基金会的“终身义工”,并期许今后“只见公益,不见孙越”;随后人称阿丽姐的陈淑丽,亦加入“终身义工”的服务行列。
  • 以“中华民国拒烟联盟”之名拜访各部会首长,推动政府机关率先禁烟。
  • 向行政院院长郝柏村陈情,获得当面允诺:“将停止军中配烟”!1991年,执行数十年的军中配烟政策,终于走入历史。


     

NGO相互扶持与资源共享(1988 ~)

  • 1988~1990年,协助进行募款及宣导,参与香港基督教晨曦会在台湾成立、创办戒毒村。
  • 1991年起,与“器官捐赠中心”共同筹措经费及推动“尊重生命、器官捐赠”之理念。首先邀请七大宗教领袖共同公开呼吁信众支持,并开始发行具“行政院卫生署”字样之器官捐赠同意卡;1993年“器官捐赠协会”正式成立,1995年更推出国内第一支器捐公益广告,由孙越叔叔呼吁“我们全家都有一张卡,不是信用卡,不是健保卡,而是器官捐赠同意卡…”。
  • 1992~1993年,积极推广“骨髓捐赠、尊重生命”理念,将社会大众共八百万指定作推动骨髓捐赠之专用款项,转赠“慈济医院骨髓捐赠库”。

第三阶段 国际合作1989~

  • 1989年,“亚太地区拒烟协会”在台北正式成立,目的是结合亚太各国反烟领袖共同对抗国际烟草商之侵害,并吸取国际烟害防制成功经验;同年即参与并协助泰国政府对抗美国烟草公司侵害之实际行动。如今APACT已成为颇具规模的国际组织,每2~3年举行会员大会暨研讨会,创办人严道亦被誉为“亚太拒烟之父”。
  • 1996年,与美国癌症协会(简称ACS)合作,组团赴美国各华阜各据点进行烟害防制巡回宣导。
  • 1999年,在台北举办“亚太地区拒烟协会”十周年大会,共有来自19个国家的代表们齐聚,针对亚太各国赴美进行跨国烟害诉讼求偿的方式及可行性,做深入的探讨。
  • 2004年,举办国际论坛,与亚太各国拒烟领袖共商:如何促成亚太各国遵守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之规范。
  • 2004年九月,董氏基金会再挑亚太地区的烟害防制工作大梁、荣任APACT主席国;由董氏基金会资深顾问、美国杜兰大学陈紫郎教授担任主席,并于2007年10月在台北召开“第八届亚太地区拒烟大会”。


     

第四阶段 拒烟重点化1990~

少年拒烟(1990年~)

  • 1990年,三十多岁的音乐工作者薛岳罹患癌症,在董氏基金会的安排下,公开倡导国人“尊重生命”的理念。为民间团体的公益广告可于电视台免费播出之先例。
  • 1991年,发行“拒烟身分证”,共超过二十万名年轻人索取“拒烟身分证”,带动“我?岁,我不吸烟”的风潮。
  • 1992年,偶像明星与二千五百位青少年齐聚中正纪念堂,共同拍摄公益广告与宣誓“向烟说不”!当时的总统李登辉先生亦亲临现场,表达对烟害防制的支持!
  • 1993年,鉴于美国某牌烟品以卡通造型人物代言及促销,五年内该品牌青少年使用率自1%成长为33%,为此商请漫画家朱德庸义务设计公共场所拒烟代表“徐则林”先生,迎战跨国烟商的广告与促销。
  • 1994年,当红团体LA Boyz 和徐则林共同宣誓拒烟、传达“呒呷烟,阮惬意”。


     

主题拒烟(1992年~)
配合世界卫生组织(WHO)每年的烟害防制主轴

  • 1992年,5月31日世界禁烟日当天与救国团合作,于全台66个公共场所同时发动签名、支持“今天不吸烟”行动。
  • 1993年世界禁烟日正式推出现代林则徐-“徐则林”公共场所禁烟代言。
  • 1994年为“媒体拒烟年”,首度全面性结合电视、报纸、杂志及广播等共五十个媒体,响应“5月31日世界禁烟日”。
  • 1995年为“女性拒烟年”--
    第一阶段:童星郝劭文扮孕妇造型,呼吁孕妇不吸烟且拒吸二手烟。
    第二阶段:结合媒体进行女性吸烟原因调查,并邀百位女性举办女性吸烟座谈。
    第三阶段:影星关之琳与老琼设计的新女性拒烟代表“徐则琳”,联合推出“健康新主张,拒吸二手烟”。
    第四阶段:结合六十位孕妇,集体现身呼吁“拒吸二手烟”。

1996年为“无烟体育及无烟艺文年”;由艺人庾澄庆与台湾职篮选手共同推出“我运动,我不吸烟”及“我创作,我不吸烟”系列文宣;另邀请庾澄庆、陶晶莹、王伟忠等六名人同台拍摄“拒烟之星对话集”;为台湾第一部寓教于乐的公益拒烟宣导影片,分送各级学校与各大医疗院所。

  

重点禁烟规划(1995年~)
在室内公共及工作场所未达全面禁烟之前,每年规划一目标率先全面禁烟。

  • 1995年,发动各航空公司负责人公开宣誓及签署禁烟协议,让台湾九大航空公司比国际民航组织之建议还提早一年就率先全面禁烟。
  • 1996年,召集公民营汽车客运负责人,成功协议公车全面禁烟并共同成立检举专线。
  • 1997年,举办“十大禁烟绩优场所”选拔,提供各界参考各行各业的全面禁烟措施及执行配套方法。
  • 1997年,9月19日实施的“烟害防制法”,共4000多家超商负责人公开签署及宣示张贴“拒卖烟品予未满18岁者”。


 

第五阶段 政策与法案1997~

-相关法案及政策推动

  • 早在1988年,董氏即以“烟害法草案书”向政府建言:“政府应尽速立法、防制烟害”!立即获得行政院支持,成立烟害防制跨部会协调会报,研拟烟害防制之立法与相关政策。
  • 1991年,行政院将“烟害防制法草案”送进立法院,从此董氏基金会为首的“拒烟联盟”成为立法院请愿及街头运动的常客。历经多年推动,1997年3月4日“烟害防制法”终于三读通过、9月19日全面施行。董氏基金会从全力推动烟害防制立法的民间团体,成为监督执法者的角色。
  • 1998年,前健保局总经理叶金川担任执行长,结合医疗、社福、教育及妇幼等173个民间团体推动“每包烟品开征‘健康福利捐’至少十元”及“应专款专用于烟害防制及社会福利等”之立法;但因烟商之运作与阻饶,2000年,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条文为开征五元烟品健康福利捐,且专款专用的烟害防制经费为10%;直至2002年1月1日正式征收。
  • 1999年,成功阻止台湾烟酒公司针对年轻及女性族群设计的红色心型520“我爱你”果香烟品上市。
  • 2005年,结合百余团体再筹组“台湾拒烟联盟”,提出促请烟品“再加征10元健康福利捐”等修法;但在卫生部门主轴为“填补健保”之考量、与烟商的强力运作下,2006年,虽然“烟害防制法修正案”仍滞留立院,但先通过卫生署主导的“烟酒税法修正案”、再加征5元健康福利捐(“烟品健康福利捐”总计为10元),且原本10%专用于烟害防制的经费,亦被降为约3%;换言之,政府部门的烟害防制经费从每年的10.5亿元,骤降为约6.5亿元!
     

烟害诉讼及政策参与(1998年~)

  • “人人有权拒吸二手烟”从口号变成行动。协助台北市民吴先生向美籍航空公司提出二手烟害诉讼,为国内首宗因二手烟害求偿之司法案件,虽仅达成六万多元的损害赔偿,但以促成最高法院判决“人有不被烟薰之权利”的先例。
  • 鉴于美国境内接二连三成功的烟害诉讼,1999年,在台北召开APACT十周年大会,特邀美国律师团针对亚太各国赴美进行跨国烟害诉讼求偿的方式及可行性,做深入的探讨。2001年,评估并力促台湾25县市政府,有全积极赴美向跨国草烟公司烟害求偿之行动。
  • 2002年1月1日,台湾政府正式开始征收烟品健康福利捐并专款全面推动烟害防制工作之际,董氏基金会结合学者专家、接受卫生署国民健康局的委托,拟订首部“台湾五年烟害防制建议”计划书,其中建议当设置的“戒烟门诊”、“0800-63-63-63戒烟专线”及“烟害申诉服务中心”均已实现。


 

第六阶段 二十一世纪的烟害防制计划~

主动出击的戒烟计划

  • 2001年:成龙担任国际拒烟大使,在台湾、香港、日本、澳洲及美国同步公开呼吁“不吸烟 大自由”;在美国癌症协会的安排下,于7月25日在纽约召开国际记者会。
  • 2002年:台湾首度加入国际Quit & Win“戒烟就赢”比赛,以“不抽烟、来抽六十万”活动,吸引台湾23,096组吸烟者报名参加、决志戒烟,首创戒烟一年成功率35%的佳绩。
  • 2003年:李玟担任国际拒烟大使,推出“CoCo戒烟有氧运动”,陪伴烟枪度过烟瘾难耐。
  • 2004年:以名导演蔡岳勋的戒烟故事及一家人的投入参与,2004Quit & Win以“不抽烟、全家来抽六十万”为号召,吸引30,967吸烟者家庭参加;而台湾最高奖金60万得奖者,再获国际2,500美金奖励。
  • 2004年:邀集台湾192万国小学童成为“拒烟小尖兵”、搭配卡通阿皮(A-Pi),共同推动“我家不吸烟运动”!
  • 2005年:配合WHO的2005年世界禁烟日主题,与台湾所有医学中心及教学医院合作,共超过十万名医疗行政人员佩带劝人戒烟标章,并结合国内十一家电视新闻台主播们,5月31日当天佩带标章并宣导防制烟害。
  • 2006年: 2006 Quit & Win“戒烟就赢”比赛,因未取得政府部门的资
  • 助,改采民间募款,仍以“不抽烟、全家来抽六十万”为号召,且锁定2656所国小学童积极担任不吸烟见证人、鼓励家人戒烟,在经费、人力与资源均减半的窘境下,台湾仍有超过17,000组吸烟家庭报名戒烟。

民间团体的定位与倡议

  • 2003~2005年,成立并执行“卫生署国民健康局烟害申诉服务中心”,服务目标为帮助民众解决二手烟害问题、协助地方卫生主管机关执行并落实烟害防制法、主动搜证烟商违规烟品广告及促销等,执行期间共接获二千七百多件民众的申诉及谘询。为维持民间团体的自主性及该中心已交由更适当机构承揽业务,2006年起,董氏基金会服务重点为:全力帮助民众解决二手烟害问题!
  • 2005年,结合上百个民间团体筹组“台湾拒烟联盟”,依“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CTC)规范、推动烟害防制修法。“台湾拒烟联盟”与WHO同步的主要修法诉求为:
    (一)室内工作及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二)烟品容器标示健康警示图文60%
    (三)全面禁止烟品广告促销及赞助
    (四)加征烟品健康福利捐十元
  • 2007年的“六三禁烟节”,董氏基金会建置推出“华文戒烟网”,提供全球15亿华人最完善的烟害资讯与戒烟服务,期盼透过网路无远弗届的优势,与正体字、简体字的同时使用,帮助全球4亿吸烟华人成功戒烟。
  • 在董氏基金会周逸衡执行长的奔走下,成立两岸四地烟害防制交流委员会,并于2007年10月在台北举办“第一届两岸四地烟害防制交流研讨会”,期盼真正建立起两岸四地烟害防制的交流机制;2008年起,将由大陆、香港、澳门,每年轮流主办,让香港“室内公共及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立法与执行,还有董氏基金会二十多年的烟害防制经验,在大中华地区有更多的交流与助益。


     

第七阶段 现阶段的责任与目标~

  • 依 FCTC 规范,进一步监督政府确实执行“烟害防制法”修正案。
  • 透过“亚太地区拒烟协会”的参与,串联亚太各国力量,共同对抗烟害。
  • 协助台湾民众解决二手烟害的问题,并为吸烟受害者与家属争取权利。
  • 建立积极且有效的鼓励戒烟方案,让两年一次的国际Quit & Win“戒烟就赢”比赛,以“不抽烟,全家来抽六十万”为号召,成为助人戒烟的社会运动、创造更多的无烟家庭。
  • 建置“华文戒烟网”,透过繁体字、简体字介面互换与网路的无远弗届,增进15亿华人的烟害知能,并直接协助4亿吸烟华人迈向成功戒烟之路。
  • 举办“第一届两岸四地烟害防制交流研讨会”、真正建立华人社会烟害防制交流机制与学习平台。


     

◎支持董氏基金会

自从2002年台湾政府开始征收及运用烟品健康福利捐以来,身为华人社会第一个全心投入烟害防制工作的民间团体,为维持民间团体的自主性及对抗国际烟草公司的行动力,董氏基金会一直努力朝:减少卫生部门之金费补助,转而向一般企业提案募款及寻求社会大众之捐款;虽然一路走来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与阻力,但期盼藉由您的支持与捐款,我们可以义无反顾的继续推动华人社会的烟害防制工作,为华人争取免于二手烟害的健康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