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尊重”先上路(观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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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尊重”先上路(观沧海)

杜榕《 人民日报 》( 2010年06月18日   18 版) 

  近日,台湾一名前涉外官员在台北斑马线上过马路时被车撞伤住院,消息引发了岛内对交通秩序的热烈讨论,台北美国商会会刊发专文谈论台湾驾驶文化,学者专家认为目前台湾的驾驶教育不足,而台“交通部政务次长”叶匡时则以“台湾驾驶文化正在提升”回应……

  没去过台湾的人,可能会因此而以为台湾驾驶文化很糟糕,但事实上,“台湾驾驶文化正在提升”这句话,只要身在台湾就能感受得到。在台湾,行于大街小巷,很难听到刺耳的车笛喧嚣,霓虹灯闪耀的市区里,很少看到无视红绿灯横穿马路的人。装扮古朴简洁的市面,大多数时候都秩序井然。尤其是过马路时,无论大小城市的路口,车辆大多会缓行让路……车辆文明行驶,行人文明行路,几乎已经形成了一种默契。

  台湾交通文明的进步,不在于交通硬件的先进、行车道路的宽度或执法交警的密度,而在于个人的道德修养和社会的文明氛围。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社会文化中人与人之间的尊重,人与法之间的尊重。

  就台湾来看,实现马路上的“尊重”并不容易。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台湾就推广礼貌运动,民众、各团体组织积极响应,政府花了十几年的时间,从社会教育、行政执法、媒体宣导三个方面提升民众的精神文明。

  首先是政府从社会教育和职业教育方面,对主要由成人构成的大社会进行文明教育,提高对文明和礼貌的认知。其次是严格执法,即使民众素质提高,也不放松管理——毕竟在台湾也不是人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第三是充分利用媒体的作用,对民众进行教化和引导。其中,名人的示范作用不可忽视,台湾媒体和公益组织普遍善用名人,都会选择合适的方式,借用名人进行宣导。

  这样的礼貌运动,不局限于交通,而是深入到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共场合的角角落落。礼貌运动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学会尊重,即使像在马路上这样都是陌生人的场合,也应该有在熟人社会中所表现出的尊重、宽容和理解。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台湾的交通文明虽不能说完全没有问题了,比如满街呼啸而过的摩托车,以及开头那则新闻的肇事者等,但整体来看仍是效果明显。

  回望大陆,民众对法的尊重较之过去虽然有了很大进步,但人与人之间的尊重却仍显不足,尚处于向“依法行驶”努力,向“文明行驶”展望的阶段。像驾车者动则鸣笛、加塞抢行,行人随意横穿马路,出租车司机衣着言语不礼貌等情况屡见不鲜。甚至也有台湾人到大陆后“入乡随俗”,不知是因为社会氛围的力量太大,还是觉得处于“陌生人”的马路上。

  中国自古是礼仪之邦,无论大陆、台湾,对“尊重”二字应该有着共同的理解。明代学者王守仁说“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我们每个人应该都希望被尊重,应该都懂得要尊重他人,那交通文明的教育、执法和宣导,可否从知行合一上做起?文明出行,不仅是简单守法,更重要的是形成积极的“交通文化”。成就这样的文化,请让“尊重”先上路。